遊客雲南旅遊被打
1. 雲南導游威脅遊客人身安全是怎麼回事
出門旅遊還是建議個人自助游吧。雖然多費點時間和路費。旅遊本來就是為了開心,而不是來受氣的。
2. 江西遊客在雲南旅遊酒吧被打是怎麼回事
在3月24日上午10時30分,有網民在新浪微博發貼稱:「江西遊客雲南旅遊酒吧被打」,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發現該情況後,高度重視,隨即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經警方全力工作,現已將涉嫌毆打他人的付某燦(男,33歲,昆明人)、劉某武(男,33歲,雲南祿勸人)、李某明(男,33歲,雲南石屏人)三人抓獲。
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3. 雲南一導游被指威脅遊客人身安全視頻引熱議,涉事導游對此事作何解釋
對於喜歡旅遊的人來說,雲南著實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畢竟風景十分的秀美,是很值得去遊玩的。在12月23日有網友爆料稱雲南昆明的一名導游對遊客進行威脅,隨後該事件在網路受到大家的關注。隨後該導游也是給出了自己的解釋稱只是一時的心直口快,口不擇言了。但這一解釋網友表示並不接受。
一、雲南美景眾多,值得大家去旅遊若是選擇去旅遊的話,雲南絕對是一個選擇的好去處。雲南美景是有很多的,比如大理的洱海、麗江的玉龍雪山、雲南民族村等地。不僅可以感受絕美的海上風光,還可以感受壯闊的雪山景象,以及各民族的習俗特點。不過去雲南旅遊的話,一定要記得做好防曬,紫外線實在是太強了。
4. 老爸雲南旅遊被導游強制消費打借條怎麼辦
老爸雲南旅遊被導游強制消費打借條,搜集證據,和旅行社投訴不成,到 消協投訴。如果解決不了,到法院起訴,主張撤銷借款合同。
《旅遊投訴處理辦法》
第五條
旅遊投訴由旅遊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旅遊投訴處理機構管轄。
需要立即制止、糾正被投訴人的損害行為的,應當由損害行為發生地旅遊投訴處理機構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5. 過幾天我要去雲南旅遊,聽說那裡的導游很兇,會打人,還強迫遊客買東西,如果我真遇到這樣的導游怎麼辦
見到這種導游後,把導游殺死就行了。
6. 雲南導游威脅遊客人身安全,當地的導游為何敢如此囂張
一、旅行社自身的問題
旅行社對導游加以誘導,對導游的行使方式只鼓勵不制止,致使了這種結果。
我們可以國家也設立許多投訴舉報的平台,也設立了消費者協會和消費者保護法等,我們可以通過各種平台去舉報,遇到威脅生命的時候,選擇報警來保護我們自身。我們自己也要拿出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旅遊法裡面第五條提到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遊方式;第九條提到了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7. 被指威脅遊客的導游自辯沒有威脅,雲南頻頻出現此類事件人們還敢去旅遊嗎
當然敢去旅遊了,因為法治社會不會讓這種不良個例泛濫。
旅遊是大家的一種生活方式,更是具有商業價值的產業鏈,從多個方面來看,這樣的威脅行為不會阻止大家對於旅遊的熱愛,這樣的事件相反的更加好的教會了大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大家對於法律的認知越來越清楚了,懂得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現實中的大家都有著各自的生活壓力,而選擇長途旅遊,即可以增加自己的見識,也同時的釋放壓力,更是和親朋好友們增加感情的絕好機會。對於具有這樣多維度意義的旅遊市場來說,大家依舊會出行旅遊,只是可能會在選擇旅遊團之前會多做了解,這樣來說其實也是好事。
結束語:各行各業都有著極少數的害群之馬,這些不能說明大的環境,我相信大家熱愛旅遊的熱情不會因為這樣的個例而減少。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大家還有其他什麼想法,歡迎發表在評論區中。
8. 雲南是如何整治"打罵遊客"等痼疾的
終於出手徹底整治了!
旅行社低價攬團,拿高額購物回扣;購物店商品價格虛高,售價的50%-90%作回扣給旅行社;導游誘騙、欺詐遊客消費,甚至辱罵或毆打遊客……雲南旅遊亂象頻發,「零負團費」「購物陷阱」「打罵遊客」已成痼疾頑症。
近年來,雲南導游打罵遊客的事件時有發生。還有導游和司機因為遊客購物「不達標」,把遊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遊客拍下導游打罵遊客的視頻發到網上,每每引起輿論軒然大波,雲南旅遊形象「轟然坍塌」。
【病根剖析】「惡導游」是旅遊市場畸形競爭的產物。當前,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范,多數導游不僅拿不到固定工資,在帶團前甚至還要交「份子錢」。導游只能依賴於遊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從中獲取回扣。
於是,導游變成「導購」,游覽景點走馬觀花,誘導消費不遺餘力。如果遊客購物達不到一定額度,導游可能要「貼錢」,強制購物、惡語傷人便頻繁出現。陳舜表示:「在這個灰色利益鏈條上,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壞人。」
【對症下葯】余繁介紹,針對導游服務質量問題,雲南將建立全省導游管理平台,把全省所有導游納入平台進行實時動態監管;建立導游服務質量網上評價系統,評價結果作為導遊星級評定的主要依據,公開導游考核評價結果;強化簽約導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導游合法權益。
針對地方政府對旅遊亂象「不願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情況,雲南省明確,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旅遊市場監管第一責任人。發生惡性旅遊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專家分析旅遊市場亂象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壞的通常不是某個具體的人,而是不得不遵從的規則。女導游辱罵遊客,貌似強勢的張牙舞爪,實則是弱勢自危的外強中干,建立在非誠信游戲規則上的旅遊服務,歸根結底沒有贏家,都是受害者。把女導游的辱罵姑且放在一邊,她的抱屈更有似曾相識的味道:這年頭,消費者在叫屈、賣假貨的商家也在叫屈,得病的患者在叫屈、診病的醫生也在叫屈,社會雙邊關系顯得如此吊詭,甚至連銀行業也堂而皇之聲稱自己也是「弱勢群體」。
當誠信被短視的金元功利輾成粉塵,建立在非誠信法則基礎上的價值杠桿與市場競爭,帶來的遠不止秩序的紊亂,更有社會心態的顛覆。社會得病,僅導游吃葯是遠遠不夠的。對於女導游的抱屈,不妨也聽聽,在憤怒與嘈雜無處不在的當下,或許更需要理性的反思。
9. 雲南旅遊有很多亂像,打遊客,強制購物的新聞
管理太難。
哪裡都有黑團、黑導、強制購物等 旅遊亂象。
雲南被抓了典型,
只希望每個出遊的人擦亮雙眼。
不要被低價團(偽純玩團、購物團)所利誘。
大家都謹慎了旅遊。這些亂七八糟的存在也就沒有意義了。
------麗江金沙旅遊 阿柱
10. 雲南導游威脅遊客人身安全,他為何這么囂張
我們的國家中國,地域廣,人口多,山美水美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在眾多城市中,雲南的美是大家一直認同的,要說國內旅遊熱門城市,雲南一定是排名靠前的,也成為了著名的網紅旅遊打卡地。然而12月23日,有網友上傳了一段雲南導游威脅遊客的視頻,導游看起來非常囂張,口不擇言,難道背後有什麼勢力嗎。
拍視頻的遊客在下車後立馬選擇了報警,這個導游的言語行為已經是明顯的人身攻擊了,相信他一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不過他表現的如此囂張,想必之前就經常這樣威脅遊客了。對此,雲南旅遊局也做出回應,表示會嚴查嚴懲這類現象。希望雲南旅遊局能夠真正的做到吧,畢竟旅遊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