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遊玩住處
發布時間: 2020-12-30 18:06:53
1. 本人住西湖區離婚起訴該去哪裡
向被告住所來地或經常居住自地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問題,無論原告(起訴人)住在哪裡,一般情況下都應該向被告(被起訴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兩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都在西湖區,可以直接向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並且在另一地方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就應該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法律對上述問題的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司法名詞解釋】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2. 西湖區雙浦鎮辦離婚在哪裡
這要要根據雙方選擇的離婚方式決定。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麼可以選專擇協議離婚根據屬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到哪個法院起訴是有管轄權的。離婚訴訟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 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由該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