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文物刻字
⑴ 對於在文物上刻字的行為,到底該如何處罰
刻字這種看似只和一個人的道德有關,但是現在法律已經把刻字列入到“毀壞文物罪”當中了。如果對於文物的損害較小,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罰款警告;如果損壞程度十分嚴重,那麼就屬於違反了“文物保護罪”,這個時候就不僅僅只是罰款這么簡單了,嚴重的還會被拘留甚至還有可能會違反刑法,最高可以處罰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殊不知這種行為不僅不會得到人們的祝福,還會得到人們的“咒罵”,這就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大家都是抱著“觀賞”的心態去旅遊的,如果每個人都這么不注重自己的素質,那麼景區也就不再有往日的“美好”,人們也就再也沒有辦法欣賞到那麼美麗的景色了。
⑵ 如何杜絕在文物建築上刻字的行為都是孫悟空惹的禍啊~@.@#
專門建立一個地方```
可以模仿本地建築的牆壁(這個為一勞永逸)```
供遊客簽名`以留作紀念```
其次`就是嚴厲打擊```
投入設備或者人力監察(這個耗財`不推薦)```
⑶ 在文物上亂刻字畫觸犯了哪條法律
如果隨便畫一下,能擦的掉就不犯罪。如果刻了字,弄不掉了就構成故意毀壞文物罪,判刑的
⑷ 有人在旅遊時很喜歡在名勝古跡上刻字,破壞了文物,請你設計一則廣告語,讓大家
刻在你手,歷史在哭.
小手聽話,美麗同行.
⑸ 中國人在文物上面刻字,觀眾對此有什麼看法
評論:文物上刻字,該當何罪?
「丁錦昊」成了近日的網路熱詞,這位名叫丁錦昊的南京初中生,因為將「到此一游」寫到了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成為了旅遊陋習的反面教材,網友們甚至採取了人肉搜索等極端手法,對其進行強烈譴責。一直以來,「×××到此一游」是少數遊客在旅遊目的地的「簽名」,難以杜絕。隨著社會對旅遊文明的呼聲越來越高,對這種行為的譴責也越來越強烈。但實際上道德的譴責無法構成更有效的作用,業界人士呼籲,是時候該反思「如何做一名合格旅遊者」的問題了。然而事實上,剛出台不久的《旅遊法》對旅遊者行為規范作出了相應要求,但如何提高法律的操作性,如何運用法律手段遏制此類現象的發生,將是下一步面臨的挑戰。
「到此一游」惹空前關注
最近,南京一中學生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刻下「丁錦昊到此一游」的事件經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大呼,到處亂刻「到此一游」的「中國式陋習」,破壞了埃及文明古國的千年文物,也讓國人蒙羞。隨後,還有一些網友對此不依不饒,繼續窮追猛打,對丁錦昊的個人信息進行人肉搜索,並將搜索信息公開發布。在景區的公共物品上,甚至文物上胡亂塗鴉、亂寫亂畫的現象在國內並不鮮見,自該事件被曝光後,網上繼續曝出敦煌壁畫上「香港文匯報高級記者宋寅到此參觀考察」的塗鴉,故宮博物院一口缸上「梁齊齊到此一游」的刻印等。
「這種行為似乎在國內已經司空見慣了,可現在卻丟臉丟出國門了。」導游李明麗(化名)表示,在自己十多年的帶團經歷中,也曾見過遊客在景區的石頭或其他物品上塗鴉,但並非每次都來得及提醒。她解釋道,團友眾多,導游一個人的確很難顧得過來,因此會在事前對遊客進行說明,並且發放《遊客手冊》,上面寫明了當地的習俗和禁忌。「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手冊里一般都有提及,但是像不要破壞公物這種常識,不用提醒遊客也應該知道。」
然而這次事件並未像過去那樣逃過了公眾的強烈關注和譴責。業界人士分析,一方面是由於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境外,而且發生在古老的文明古國埃及,並且埃及也是個消費較高的旅遊目的地,諸多因素的疊加就讓整個事件具有轟動效應。同時有外媒就此事引發空前關注發表評論,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發文章稱:對於不文明行為,適當的輿論關注是有必要的,但要切忌窮追猛打,矯枉過正,對於一個未成年孩子所犯的錯誤用人肉搜索和惡意入侵學校網站的「批評」方式未免太過了。
中國遊客「袋鼓內空」形象遭詬病
有錢不代表素質高,這是李明麗多年來帶團的一大感觸。在她看來,口袋鼓鼓的遊客,也有可能胸中無物,素質不高。近年來遊客和導游之間所發生的諸多矛盾,並不是只有導游單方面的過失,遊客自身的行為也應該引起反思。
南方日報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中國遊客在境外的形象常被戲稱為「金主」,然而荷包鼓鼓的金主們並非想像中的討人喜歡。2012年3月,研究機構Mandala
Research發布的調查表明,美國遊客和中國遊客是世界上最糟糕的遊客;2008年1月,全球最大的在線旅遊公司Expedia的年度調查顯示,中國遊客繼續位列最差勁遊客排名第二位;2007年,Expedia對1.5萬名歐洲旅館老闆的調查顯示,印度人和中國人被認為是最差勁的遊客。
「是時候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旅遊者』做一次認真的反思了。」廣東決策研究院旅遊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勞毅波表示,盡管旅遊已經漸漸成為更多人能消費得起的產品,遊客自身的素質也應該逐步步入一個質的飛躍。作為旅遊者,秉持「尊重」,才能讓自己保持一定清醒和理智的心態對待眼前的美景,不是占為己有,亦不是將自己不當的行為強施於它,學會尊重別人同樣也是一種文明的進步。
《旅遊法》未明確對違規旅遊者的處罰細則
對於旅遊者素質,《旅遊法》做出了怎樣的要求?記者發現,《旅遊法》第二章第十三條提出,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范。盡管有業界人士認為,這已經明確了旅遊者的行為准則,但實際上,對於違反該條款的旅遊者應該受到怎樣處罰的內容尚未提及。知名專家、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要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僅要明確旅遊者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要就不遵守該條款的旅遊者進行針對性的處罰,並且出台相應的處罰細則,予以實施。
文物破壞行為的處罰細則應細化
劉思敏表示,在文物上胡亂塗鴉實際上已經觸犯了法律法規,但不少遊客這一點的認識並不足。再者,由於對什麼樣的文物上塗鴉,應該定怎樣的罪,這一點法律上尚無詳細規定。正因為如此,有的遊客才會肆意大膽地在文物古跡上亂寫亂畫,炫耀自己「到此一游」。
在劉思敏看來,對於文物的破壞行為,應該按等級進行明確劃分。文物本身就分等級,比如文物有國家一級保護文物和地方保護文物之分,對不同等級文物,進行不同程度破壞,應該予以相對應的懲罰。
至於如何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劉思敏表示,有效利用法律手段,才能從根本上保護被遊人胡亂塗鴉的古文物。他直言,根據文化價值的大小,破壞程度來進行量罪,這可以通過明確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法律條文和實施細則來實現,而只有當相對應的處罰措施得到進一步細化,才能有效彌補目前文物保護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過於粗泛的局限性。
他提到,盡管近期出台的《旅遊法》也對遊客的行為准則作出了要求,但對於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未明確相關的處罰細則,因而操作性有所欠缺。盡管在境外,國內文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不適用,但遊客也要入鄉問俗,入鄉隨俗。更何況破壞文物是世界公認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為,只不過各國相關的法律細則有所不同,量罪不同,處罰程度不同而已。
讓「到此一游」有合理抒發的渠道
「受中國文化的深遠影響,『到此一游』曾經是從前的文人墨客在游覽名山大川時留下的墨跡,而今也成為中國遊客表達到過某處情感抒發的一種紀念和表達。」勞毅波分析道。所以在他看來,在譴責這些不道德不文明行為的同時,更有必要對遊客進行引導,讓他們通過正確合法的渠道來表達「到此一游」的心情。比如,搭建「留言牆」,並將其放在顯眼的位置,讓遊客可以在上面留言、簽名或是書寫到此一游的心情等等。現在在國內一些知名旅遊地的客棧中常常見到,但是在大型景區中尚未普及。勞毅波說,這樣的做法在日本、澳洲等國家已經漸漸流行,景區內設有「留言牆」、「寫字版」等,讓遊客自己在上面抒發情感,還可以發揮創意。而且這個服務甚至可以採取收費的形式。總而言之,就是要在警示遊客不要隨處胡亂塗鴉的同時,也提供一個合適的渠道讓遊客可以抒發和表達。
⑹ 在文物上刻字觸犯什麼法
1.《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5條第3項的規定,對故意污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損版毀公共雕塑、權尚不夠刑事處分的行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2.故意損毀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損毀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⑺ 發現遊客在景區文物上刻字留言,你該如何勸阻
告訴他規定,然後跟他說保護文物是一種道德。
⑻ 在國外旅遊時,在文物上刻字涉及的涉外禮儀知識
這有損國家形象
⑼ 在文物上刻字對大家有何危害
在文物上刻字損壞了文物,使得文物的完整性變差,也使得對文物的研究、欣賞帶來不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