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遊客反轉
① 每年的冬半年瑞典的旅遊業特殊及原因是
A、遊客在這來里過夜為的是源觀看極夜現象,故不符合題意;
B、遊客在這里過夜不是為了森林晚會,為的觀看極夜現象,故不符合題意;
C、瑞典緯度高,在夜裡可以觀察這里的極夜現象,故正確;
D、冬半年時間不只是12月25日,遊客在這里過夜為的是觀看極夜現象,而不是參加聖誕節活動故不符合題意.
故選:C.
② 每年的冬半年,瑞典的旅遊業有點特殊,遊客在這里過夜的人數占總旅遊人數的90%以上,而且往往第二天一早
A、遊客在這里過夜為的是觀看極夜現象,故不符合題意;
B、遊客在這里過夜不是為回了森林晚會,為的觀看答極夜現象,故不符合題意;
C、瑞典緯度高,在夜裡可以觀察這里的極夜現象,故正確;
D、冬半年時間不只是12月25日,遊客在這里過夜為的是觀看極夜現象,而不是參加聖誕節活動故不符合題意.
故選:C.
③ 「中國遊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事件真相如何該事件中,中國遊客真的值得同情嗎
真相就是出國旅遊住酒店,結果訂錯時間,酒店沒空房不能辦理提前入住,一家三口打算在酒店大堂對付一宿,然後早上直接開拔,酒店也不住了就是在大堂蹭一宿。一開始,酒店人也沒什麼意見,畢竟預訂房間了提前到總不能攆出去吧。結果沒成想,這小子出去轉了一圈,不知道從哪裡帶回來個女的,酒店人發現後就覺得不妥了,怎麼能什麼人都往回領?這是要干什麼?一頓嘰歪,酒店就不讓他們在大堂待著了。
酒店不讓待著了,這女的是個老油條,直接溜了。這一家三口深得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精髓,而且顧客即上帝的心態爆表,就和酒店的人大吵大鬧起來。這嗷嗷一喊的,當時就把酒店的人給嚇蒙了,而且無法勸離,酒店就報警了。
警察接警來到現場,發現無法和一家三口有效溝通,都歇斯底里了,也無法勸離,於是就採取了適當的手段,把他們給抬到大街上了,還好一家三口知道輕重沒反抗,否則一頓警棍在所難免。這下捅了馬蜂窩了,這一家三口的中國傳統耍潑精髓發揮到極致,爸爸躺地上裝死人,媽媽拿個紅布條子哭喪喊救命,兒子自己搶地喊警察殺人啦。
一開始那兩個瑞典警察是婦女,瑞典婦女彪悍但畢竟還是女人,當時的情況有點懵逼了,什麼警察殺人了救命的,哪裡殺人了?女警有點處理不了了,就呼叫增援了。然後又來了一批警察,這批警察到了以後還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荷槍實彈的,結果一看是中國的老漢老太和巨嬰在鬧情緒。鬧情緒也不違法犯罪,自然不能逮到局子里去,否則還不成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了。瑞典是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警察也不能亂來。對付這種鬧情緒的人只能拉倒偏僻點的地方讓他們冷靜一下。就把他們拉倒8公里開外的墳場,那裡晚上人少寂靜,是叫是喊是哭是鬧不影響別人,等情緒發泄完了自然就好了。
結果就是到了墳場,老頭也活蹦亂跳了不裝死了,老太太也不哭喪了怕招來鬼,巨嬰也精神了。過了一會,自己坐車回火車站繼續第二天的旅遊。客觀的說,瑞典警察在處理這件事上非常完美,對於情緒激動的人來說,他需要的是冷靜,而瑞典警察從實際出發完美解決了這個事情。
但是事還沒完,這一家三口回國後就開始使出了豬八戒的絕招--倒打一耙。弄得好像多大冤屈似的,煽動情緒挑逗是非,令人不齒。
至於是否值得同情,我還是很同情他們的,當然不是同情他們的遭遇,而是同情他們的智商和道德水平。這種事警察來了,就要聽警察的,不要耍潑展現不要臉的威風,和警察對抗本身就是可能違法的行為,最好笑的是外交部還出頭說理,人家瑞典根本就不愛搭理這茬,很沒面子。
正確的做法是警察來了不讓在酒店大堂呆著,那就主動離開唄,警察還能咋地呀。而且正好警察來了,讓他們幫忙找個可以入住的酒店,我想瑞典警察會很樂意幫這個忙的。
④ 中國人在瑞典三位遊客事件最新動態,這件事就這結束了,給中國人一個交代。
瑞典答復:警方做法合法合理不會再給最新回復。中國外交部問詢瑞典的人權哪去了?後面沒有最新消息。當時瑞典方面引述了這樣的一段話:酒店臨時借宿大廳合中國的社會的人情但不符合瑞典的法
⑤ 瑞典事件疑點重重,大家覺得背後推手是誰對此應該如何看
背後沒有推手。歸根結底是雙方都有錯一個是瑞典警察的暴力行動,一個是素質不高的曾先生做錯了事情。各打三十大板
⑥ 瑞典遊客發現一隻「四不像」,本以為是只山羊,專家:趕緊封村,這是什麼
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閑暇時,出去走一走也不再是什麼難事了。現如今,可供旅遊的地方層出不窮、不計其數,你可以選擇留在國內欣賞祖國的大好河山,也可以走向國外,去領略不一樣的風情。無論去到哪裡,都將是個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在這世上,有許許多多神奇的物種,等待我們去探索、了解。很多生物專家為了了解它們,也是窮盡了一生,去游歷世界,尋找這些美麗的身影。
小夥伴兒們,你對這些奇特的生物,感興趣嗎?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⑦ 中國遊客瑞典被抬出去事件就這么結束了。感覺瑞典好像並不把中國交涉當一回事。
當回事啊。瑞典的檢察官都回復了瑞典警察沒毛病,做得對。
至於尊嚴,滿地撒潑打滾嚎叫,誣陷警察殺人,本就沒有尊嚴,何談別人尊重他的尊嚴?給扔到沒人的地方讓他們冷靜是最合理的。
至於人權,也沒打也沒罵也沒關局子,哪來的侵犯人權?如果粗暴代表不尊重人權,那麼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都不能動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