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殺遊客
1. 麗江導游殺人事件
砍人的那個是吉林導游,而非麗江導游!
澄清一下哈``
並且砍人是在結束一天的行程之後,自由活動的時間,吉林全陪因為和麗江導游在路線上的分歧而導致心情郁悶,就跑到街上亂砍人!
2. 法官強行判殺死強迫遊客購物的導游的遊客無罪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旅遊業積極性降低
3. 旅遊時,導游在打我的時候,我錯手把他殺死了怎麼辦
親 自首吧 能輕判 別想太多了 心態放好點 望採納
4. 如果在香港把強迫遊客購物的導游殺死,那麼事情就圓滿解決了嗎
應該把搞這些低價購物團的旅行社的老總,全部殺死,那就真的解決問題,導游不過個小兵小卒。
5. 香港導游打死內地遊客後續報道怎麼沒有後續報道了
兇案的司法訴訟
10月22日,胡彥南和劉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香港律政司以誤殺罪起訴,首被告律師提出以10萬元港幣保釋,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出,因該案件嚴重,可能還有其他人士牽涉其中,需要等候警方調查法官,故兩人拒絕保釋。由於警方需繼續調查案件,例如進行毒理及鑒證化驗,因此兩被告還柙監房,押後至12月22日再審[20][21]。
2016年2月3日,原告在法院再審期間時透露苗春起死於心肌栓塞,故法院改控領隊犯4項普通襲擊罪,並當庭表示認罪,同時批評「律政司一早知唔系誤殺」,亦拒絕將案發監控錄像交予辯方[22]。排期在6月7日結案陳詞。
旅行社的經營手段被查
事發後,香港旅遊業議會調查發現,天馬國際旅行社涉嫌與中國大陸無牌旅行社交易並提交虛假文件,前往香港北角警署報案。經初步調查後,於10月23日晚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名拘捕天馬國際(香港)旅遊董事林端虹,並在行動中帶走一台電腦及一批文件做進一步調查[9]。在此之後的11月5日,2名天馬國際旅行社女員工亦因捲入該案被捕。這兩名員工分別為48歲黃姓女子和38歲郭姓女子[23]。
珠寶店的銷售手段被查
11月5日,涉事的D2珠寶店被香港海關以涉嫌「具威脅性行為或不當手段銷售」拘捕。根據香港法例《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若涉及具威嚇性行為或不當手段銷售,最高罰款可達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6. 導游罵遊客說明什麼
一分價錢一來分貨,源1元能坐飛機?一元能坐旅遊大巴車?一元能住酒店?一元能吃團餐?一元能玩景點?知道自己的旅遊費用是一元,難道真是天上掉餡餅?大家只看到導游的素質低下,但有沒有想過報名這樣的旅遊的遊客素質也好不到哪裡,本來就沖著佔便宜去的人其實沒資格說導游不好。其實就一句話:旅遊還是高收入人群在解決生存需求後的精神需求,還沒達到就那種程度的人去旅遊,被罵也是正常。
7. 殺了用武力威脅遊客的給導游,犯法嗎
首先復殺人是犯法的 但是其中可以制分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 前提是導游有危及客人的生命時候才能用 直接拿刀架在脖子上 拿著 如果只是口頭威脅(說不買東西要怎麼樣怎麼樣)這種不算是武力威脅
原創手打 打字辛苦 如果滿意請採納 謝謝
8. 導游罵遊客會怎麼處罰
根據《導遊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導遊人員計分辦法實行年度10分制。
導遊人員在導游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
(2)誘導或安排旅遊者參加黃、賭、毒活動項目的;
(3)有毆打或謾罵旅遊者行為的;
(4)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的;
(5)未通過年審繼續從事導游業務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遊團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9. 把強迫遊客購物的導游殺死後,遊客就安心了嗎
無論處於什麼原因殺人都是違法行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導游強迫購物雖然違法,但是罪不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