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零購物遭侮辱
㈠ 辱罵遊客的賣鼓店家被停業整頓,這個結果是不是很大快人心
店家被勒令停業整頓,確實讓不少人覺得大快人心。
出現反轉當店家受不住輿論壓力發出道歉聲明之後。事件出現了反轉,又有新的視頻被放出來。在店家辱罵遊客之前,遊客也用言語刺激了商家,這才導致了之後的矛盾爆發。不管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商家都不應該辱罵遊客,這只能讓自己陷入被動當中。畢竟自己在當地做生意,如果產生不良的影響之後,自己的收入絕對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想要消除影響是極為困難的一件事。遊客當然也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畢竟大家出來玩,還是要保持好素質,不要成為反面教材才好。
㈡ 遊客被強制購物為何屢禁不絕
遊客在參加那些低於市場價太多的旅遊團的時候,難道就沒有想過?為什麼在旅遊時間同等的情況下,別的團要收費5888元一人,而你參與的旅遊團收費卻只需要1888元一人。
如果不是在某些地方已經挖好了坑,這怎麼解釋也解釋不通吧?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難道不知道這天上不會掉餡餅,只會掉陷阱?
要想不被騙,就不要有貪小便宜的心理,這世上最昂貴的教訓都是由貪小便宜引起的。
跟團的時候心裡一定要有數,自己跟的團是幾天幾夜,來迴路費大概要多少,旅遊的地方是哪裡需要多少錢,住宿的地方又是什麼級別需要多少錢……這些都要在大腦里過一遍。
如果旅遊團的價格明顯低於你估算的價格,那千萬別去,他們如果沒有強制你消費,那根本掙不到錢,所以你去了肯定要被當肥豬宰一頓。
㈢ 為何說導游強迫消費被判刑是一堂教育課
報載,雲南景洪市導游李雲,在帶團期間因強迫購物與遊客發生沖突,稱其「騙吃騙喝」並用言語辱罵。6月10日,景洪市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試想,遊客的吃住由誰買單?導游的工資由誰來發?於是,當遊客所交的費用不足以抵用基本費用(門票、食宿等)時,導游不是強迫遊客購物消費,就是選擇低住宿、吃喝標准等,從中提取回扣作為補償,實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造成這種現象,除了信息不對稱,遊客容易受騙以外,關鍵是旅遊監管機制存在缺陷。旅遊主管部門既是行業的代言人和推動者,也是監管者,像這樣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怎麼能實行有效監管呢?雖然《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規明確規定,導游不得收受購物回扣,但由於監管不到位,導致導游成「導購」早已成了旅遊業的「明規則」。
對於導游強迫遊客購物消費,不是沒有好的監管辦法。而今,導游強迫消費被判刑,從法律的角度對強迫遊客購物消費的導游說不,並給予嚴懲,為治理這種不法導游提供了治理樣板,值得借鑒。因為不僅消法規定了消費者有購物或接受服務的選擇權,而且《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第10條也規定,導游違反旅行社與旅遊者的合同約定,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每次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來源:東方網
㈣ 導游侮辱謾罵威脅遊客購物的案例分析
沒有。很少見。除非因為矛盾上新聞的。
差勁的。
會吵起來
㈤ 導游辱罵遊客事件屢禁不止 是法不責眾還是另有隱情
「買不夠萬塊弄死你」、「不支持我玩死你」、「一路下來,一分錢沒有消費的話,比賣淫更可恥……」近年來導游辱罵遊客的事件頻頻被曝光,不合理低價旅行團和強迫購物等問題依然突出。
東莞的一位網友前段時間在微博上發布視頻,吐槽到雲南麗江旅遊的不愉快經歷,該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導游在旅遊大巴上不斷游說團友購物,甚至出言恐嚇,「不支持我玩死你」,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經調查,「東莞遊客小鹿」一行29人於11月5日參加由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組織的香格里拉二日游,旅行社將該團遊客委託給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該線路誠信指導價為295元/人。該團隊為散客拼團,價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兩人與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為190元/人,地接社實際從組團社收取上述兩名遊客費用100元/人,屬「不合理低價游」。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導游」尼瑪次里在帶團中強制遊客消費,且安排該團隊進入未經旅遊主管部門等級評定的購物場所購物。
事後,相關部門對該事件進行調查,麗江市旅遊委給予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同時,迪慶州旅遊委給予迪慶州香格里拉暢行假期旅行社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給予桑達土司藏寨購物店處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將涉事「黑導游」尼瑪次里移送公安機關。
由此看來,涉事旅行社和導游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此類事件背後的起源還是「不合理低價游」。2015年以來,國家旅遊局將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強迫遊客購物消費等問題作為工作重點,並出台了《關於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和《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但這種亂象為何屢禁不止呢?
首先,頻頻發生的導游強迫遊客購物、辱罵毆打遊客事件,暴露出了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范,薪酬體制缺少保障等問題。從某個視角看,導游也是弱勢群體,無底薪、無保障、無身份是目前大多數導游的生存現狀,一句話,帶不到團就吃不上飯。90%以上的導游沒有基本工資,只有少部分有帶團補貼,絕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費」。可以說,導游基本上成了一份沒有安全感的「高危」職業。為了能養家糊口,導游們大都寧願冒著被吊銷導游證、被砸「飯碗」的風險,也要唱「黑臉」。
為此,雲南省日前出台了導游歸屬管理及導游公司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要求,旅行社導游公司聘用導游時,必須簽定勞務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導游薪酬由基本工資、帶團補貼及績效獎勵構成,按月發放。對嚴重違規的導游將納入黑名單,在一定期限內任何旅行社導游公司不許聘用。
其次,部分消費者存在撿便宜心理,的確也是低價團能夠鑽空子的原因之一。經營者利用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而後通過欺騙、強制遊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低價游的主要表現是旅行社為了吸引遊客上門,採取壓低旅遊產品報價的手段,以旅遊活動的形式,大量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其實質是從旅遊質量打折、頻繁安排購物和實質環節中,彌補成本並賺取遊客參與購物的「回扣」。
旅遊者在選擇旅遊產品時,切不可貪圖便宜參加低價旅遊團。謹防網路欺詐,切勿相信街頭旅遊小廣告及「旅遊貴賓券」、「旅遊贈券」以及以保險公司等名義,提供所謂的「免費旅遊」等消費陷阱,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消費者在參加合同中約定的購物活動時,應慎重鑒別質量和價格,購買貴重物品更要慎重。發票應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並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以備退貨、投訴之用。
國家旅遊局提示消費者:遊客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因為消費者如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
2016春節黃金周即將到來,旅遊市場上低價游等消費陷阱又「張開大口」。奉勸消費者們,對於此類名為旅遊團、實為購物團的欺騙性宣傳,一定要擦亮眼睛,克服撿便宜的心理,堅決不受誘惑。( 文來自網路)
㈥ 導游和遊客發生購物糾紛,應如何正確的處理
導游和遊客發生購物糾紛,應這樣正確處理,首先保護好自己,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如果導游依舊不依不饒,不妨先花錢“免災”,留好證據,在旅行結束後,三十天內憑借證據和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賠。若是旅行社拒絕,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監管旅遊的相關部門投訴。在投訴後事情依舊得不到解決,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用法律手段維權。我國是有《旅遊法》的,該法律當做的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了關於強制購物維權的問題。因此,遊客不必怕在旅遊的過程中,被導游強制購物,只要留有證據,維權會非常順利。現在,越來越多的旅行團,無論是正價還是低價,都會加入購物這一項目。只不過有的團強制購買,有的團買不買隨意罷了。因此,熟知法律,懂得維權非常重要。在和導游發生購物糾紛的時候,不必怕也不必硬剛,只要留有充分的證據便可以維權。
唯有以遊客為本,照顧遊客在旅行當中的感受,才能讓旅遊這個行業蓬勃發展,更上一層樓。若非如此,旅遊和購物在糾纏下去,旅行社就是在自取滅亡。
㈦ 為什麼現在的的導游強制遊客購物,遊客們不知道反抗呢,還罵人呢,不知道報警啊
那整個行程怎麼辦,要求旅行社更換導游,,報警的話 警察會免費送你回家?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如果你不滿意,可以向旅行社投述,如果旅行社不處理,可以向旅遊局投述,報警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相信我~
㈧ 怎樣看待雲南導游嫌購物少辱罵遊客一事
個人覺得主要責任不在導游,一個是制度問題,另外也有遊客自身原因。發生這樣事情的基本是團費很低,甚至是零團費的旅行團。比如大理麗江香格里拉6天游,團費800元,而旅行主要的費用包括吃住,交通,景點門票。六天這其中任何一項的開支都要超過這個數,旅行社又不是慈善機構,不可能虧錢帶遊客玩,所以就發生了許多報道中的事情。
個人覺得,作為遊客,首先就不要參加這樣低團費甚至零團費的旅行,現在大多旅行社也都在推出團費很高的純玩團。不止是旅遊行業,其實任何行業都如此,貪小便宜最終會吃大虧。
作為旅遊局以及當地的相關主管部門,也希望他們能完善管理,發生宰客的店應堅決取締。
㈨ 中國遊客在泰遭強迫購物真相是什麼
出國旅遊,不料卻遭遇「泰囧」。近日,10名中國遊客在泰國旅遊,遭遇導游強制消費並辱罵一事引發眾多關注。5月12日下午,泰國國家旅遊局曼谷總部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泰國警方已逮捕涉事男「導游」,該男子為中國籍,且並沒有導游證,屬於在泰非法從事旅遊工作的外籍黑導游,一同逮捕的還有其供職旅行社的兩位泰籍負責人。
赴泰旅遊遭遇強制消費
名遊客深夜「出逃」
近日,10名中國遊客在泰國旅遊,實在無法忍受導游強制消費並辱罵「出逃」,泰國警方已經逮捕涉事黑導游。昨天,旅客馬女士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稱,自己所在的旅遊團一共十個人,導游初次見面時就說「第一次帶人這么少的團」,並暗示大家,「如果要好玩,就要走他介紹的自費項目的行程。」
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晚上,由於實在無法忍受導游的謾罵和威脅,也擔心自身人身安全,10名遊客決定私自「脫團」逃回曼谷。馬女士說,之所以在距離預定返程時間僅32小時的時候還要脫團,是因為「真的不能再忍了」。
據馬女士介紹,此次泰國之旅是自己和丈夫的蜜月之行,也是他們第一次出國旅行。旅遊合同中明確寫明,旅行費用為2180元每人,成團最低人數30人。出境社為重慶一家旅行社,採用拼團方式拼至一旅行社成都分公司履行合同。合同規定,旅客在泰國當地將入住當地四星或五星級賓館,且註明「自願購物」。但在馬女士看來,自己在泰國當地的食宿與旅行社的宣傳描述完全不同,「好幾個晚上住的連招待所還不如」。
馬女士說,對於這樣的落差,團里的遊客曾詢問過當地隨團導游,但對方回應:「你們不要管,公司就是這么安排的。」之後的行程中,導游更是將每天將近一半的時間安排在了商店裡。遊客將其投訴到國內旅行社後,得到回復稱「要體諒導游的辛苦」。
最嚴重的一次沖突發生在5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當天的行程中包含一個購物點「乳膠中心」,由於大家消費金額較少,當地導游吼道:「我不信你們不用逼(迫)的」、「一句話,逼到你們做出來為止」。
這番言論隨即也引發了中國領隊的不滿,領隊說了一句「誰讓你這樣講話」,不料當地導游變本加厲。在遊客拍攝的事發視頻中,導游用手指向車門方向吼道:「要不然你就直接下車!」接著又說:「明天早上你不要上車!自己打的回曼谷!」得知領隊要向組團旅行社反映後,男子稱「你投一百個訴都沒用」。
馬女士的丈夫梁先生稱,其實行程安排就是9號凌晨3點回國的飛機,但是我們實在受不了了,所以決定提前「逃」。當天大家假裝外出散步,一路靠著手機翻譯軟體和拉客的司機溝通,花了兩個小時才聯繫到了一輛麵包車。
此外,據馬女士回憶,5月7日晚間,10名中國遊客「自私脫團」後,來自中國的領隊希望他們不要脫團。有遊客提出,第二天直接在曼谷機場匯合,「但是不能再見到那個曼谷導游」。於是,8日下午5點左右,10名遊客與領隊在機場附近的免稅中心匯合。11人按照先前的計劃,乘坐9日凌晨3點10分的飛機回國。
飛機起飛前,中國領隊要求10名遊客簽署協議調解單,稱是為了「維護大家和公司雙方的利益」。這一要求被遊客拒絕,當時已有遊客將自己在泰國遭受導游辱罵的視頻傳上網,並迅速引發關注。
日上午,旅遊團另一名成員榮女士剛剛回到成都,就撥打12301國家旅遊服務熱線投訴,並上傳了資料。隨後,成都市旅遊局以及事發旅行社所屬轄區的青羊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迅速介入調查。
但據馬女士丈夫梁先生介紹,5月10日下午,自己報名的旅行社同意補償自己夫妻二人共計800元人民幣,但拒絕了其要求退還報團費用的要求。
另一家旅行社只同意每人補償200元。當天晚上,本次旅行最後的發團旅行社聯系大家稱,同意補償10名遊客每人1000元,但談判再次以失敗告終。
直到11日下午,發團的國內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前往成都,退還旅行團10名團員全部報名費,並承諾後期還會跟進一些補償措施,雙方才最終達成共識。馬女士說,「希望類似的事情再也不要發生。」
提醒
在泰國遇宰客可打報警電話求助
日,泰國國家旅遊局成都辦事處發布提醒稱,近年隨著赴泰旅行人數不斷攀升,一些問題也隨之而來。國內部分旅行社以「低價攬客」,在行程安排、接待水平和安全系數等方面大打折扣,直接威脅到了旅遊消費者的權益。為此,中泰兩國旅遊局將聯手推廣品質旅遊。針對「零負團費」制定出相應措施,正確引導消費者,並對旅遊從業者進行行業管理,以高品質的泰國游產品真切回饋中國遊客。
泰國國家旅遊局稱,為了給旅客能有更多元化的選擇,目前許多旅遊行程都會加入自費行程的內容。「所以,在詳細了解行程表時,更要了解哪些是要額外自費的項目,價格是多少等,這些都必須要求旅行社載明,甚至以書面告知。尤其是自費項目,更須明確列出項目名稱及價格」。
如遇緊急情況,遊客可撥打下列電話尋求幫助:泰國國家旅遊局客服中心1672,旅遊警察熱線1155(有中文服務),泰國報警電話191,急救電話1669。
㈩ 為什麼現在這么多導游都強迫遊客購物,嫌少就辱罵遊客
導游就靠著來錢的,遊客消費導游能拿提成的,就想蘇州的絲綢,導游提成是60%,你敢信,你說他讓不讓遊客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