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溺亡圖片
『壹』 一遊客在三亞潛水的溺亡原因是什麼
這名遊客潛水溺亡的具體原因不詳,但是經警方調查,死者陳某某本身就內有PADI頒發的潛水證,一個會潛容水的人發生這樣的意外不外乎與潛水公司的專業性有關聯。
經初步調查,死者網上購買的戶外潛水活動項目來自於不含潛水培訓,未申辦高危性體育運動許可證,不具備從事經營性潛水活動資格,涉嫌非法經營的三亞中仁聯盟公司。
三亞市公安局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偵查,對公司負責人黃某和涉案潛水教練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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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潛水證並不是潛水的全部
考取潛水證只是潛水愛好者的開始,並不是全部。考取了潛水證以後,更重要的是經驗的積累。而且潛水是一個存在風險的運動項目,雖說危險系數不是很高,但是還是要學好最基本的潛水技術,保障自身與潛伴的安全。
說到積累經驗,就得提到潛水愛好者口中所說的「攢氣瓶」,每在一個潛水點用完多少個氣瓶後,在潛水日誌或潛水電腦表上就會有記錄,這也是看潛水者經驗豐富與否的一個標准,而且有些潛水點(尤其是船宿)會要求至少有30~50瓶紀錄,雖然每家潛店不一定都查得這么嚴格,但請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貳』 遊客在三亞潛水溺亡,遊客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嗎
沒有責任。
因為人已經死亡,去世的人不會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去世人的民事責任可以追究。該遊客自己擁有P A D I頒發的潛水證,不屬於盲目進行高危險活動,所以不用承擔責任。同行教練的責任要看當時救援行為和是否是專業潛水教練了。
原則上,只要同伴之間不是採取欺騙、威脅、恐嚇等不正當手段使不會游泳的同伴下水游泳,使不願到深水區的同伴到深水區游泳等,同伴在水裡是自願、自由活動而溺水死亡的,本人就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當然,兒童就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
『叄』 一遊客在三亞潛水溺亡,事情的原委是怎樣的
在這個忙碌的社會中,我們總是忙著去拼搏忙著去奮斗,這一切都是為了自己能有一個好的生活,也是為自己以後的家庭能夠過上好的日子做鋪墊,希望憑自己的努力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當然生活再忙碌也要停下來休息,也要去做自己想乾的事情,適當的休息也是一種享受,在空閑時候我們也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比如,旅遊或者是鍛煉身體等等,這些既可以緩解自己的壓力,又可以讓自己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外出旅遊時,我們也要注意安全,生命是最寶貴的,身體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這事是發生在三亞,當時一名遊客正在三亞百福灣海域進行戶外潛水活動,可是萬萬沒有想到會發生意外事故,經過搶救還是沒有能夠救回來,最後經過法醫的檢驗,這名遊客是因為溺水死亡的,經過警方的調查,三亞的中仁聯盟公司經營范圍不含潛水培訓,也沒有申請辦高危性體育運動許可證,所以不具備經營性潛水活動資格,隨後也展開一系列的調查,具體的事情也都在進一步的調查,有關進展情況也會及時的向大家公布,所以當我們外出遊玩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也希望這名遊客能夠在另一個世界一切安好。
當我們外出遊玩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尤其在玩這些有危險性項目的時候,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也要注意看這個公司是否有相關的證件,只有自己安全了家人才會放心,家庭才會更加幸福。
『肆』 遊客漂流時落水不幸溺亡,景區需要承擔責任嗎
我覺得遊客要是在景區裡面,漂流時不幸落水溺亡,景區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因為在這種具有危險性的娛樂項目上,想去,必須保證好每一位遊客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到在遊客們遇到危險的時候能夠及時的對遊客進行救援,這是每一個景區所都應該必須具備的一方面。然而在池州景區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
在溺水男子的父親將景區告上法庭之後也是判景區賠償21萬,理由就是景區的教員及時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此我也想告訴大家,雖然假期到了,許多人都會選擇出去郊遊,但是都應該盡量避免那些危險的項目,並且要遵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不能擅自行動,而那些具有危險性的項目要切實做好對遊客的人身安全的保護。
『伍』 一遊客三亞不幸溺亡,兩人被刑拘,此事是誰的責任
一遊客三亞不幸溺亡,兩人被刑拘,此事是誰的責任?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大家都越來越愛旅遊,而且喜歡探險和冒險,感覺可以實現生命的價值。而天空和海洋一直都是人類比較嚮往的地方,所以滑翔和潛水也是非常受歡迎的兩個極限項目。
一、事件梳理
三亞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一名旅客在三亞百福灣海域發生了溺水,警方趕緊派出警力,趕往現場,但是這名遊客溺水死亡。經過初步的調查,遊客具有PADI頒布的潛水證,然後他還在網路上購買了三亞中仁聯盟公司的戶外潛水項目,並且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來三亞百福灣海域參加這次潛水活動,但是在潛水的過程當中,卻發生了意外事故,最後搶救無效死亡。法醫的鑒定也是因為溺水死亡。
我覺得這個事情的主要負責人就是這家公司,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證書不齊全,而且他們根本就沒有開辦潛水項目的資格,居然堂而皇之的在網上售賣他們的活動,讓很多人都上當受騙,但是不幸的是還有生命的結束。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肯定會徹查這件事情,然後打擊那些沒有資質的亂開辦的小公司,一方面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小編,今天就介紹到這里,歡迎大家評論點贊。如果大家有什麼不一樣的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讓我們共同進步。
『陸』 一遊客三亞不幸溺亡,兩人被刑拘,該遊客是怎麼溺亡的
這名遊客是去三亞潛水的,他在網上購買的三亞百福灣海域潛水項目,在潛水的過程中死了。經過警方的調查證明遊客是死於溺亡,這個潛水項目的公司並沒有相關的資質,它是屬於非法經營的。因此相關的負責人員中兩人被拘留,現在這件事情還在調查之中。這個溺亡的遊客自己是有潛水證的,基本的潛水能力還是有的。但是沒想到的是他遇到了一個非正規的公司,包括潛水的教練指導也是不規范的,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他的死亡。
雖然這件事情的具體調查還在進行之中,但是我們一定要從這件事情中學到教訓。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一定要非常的重視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在旅遊的過程中發現一些公司的行為不規范,及時的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才能避免自己發生危險。
『柒』 遊客在做游輪時溺水了怎麼辦
郵輪柵欄很高,首先絕不可能無故落水,除非自己跳船。這個時候迅速放救生艇打撈了只能。另外郵輪泳池都有工作人員時時在,人也多,溺水很快就會有人救起來的。
『捌』 一遊客在三亞潛水溺亡是怎麼回事
據三亞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消息,8月18日14時左右,三亞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一名遊客在三亞百福灣海域進行戶外潛水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溺亡。三亞公安部門迅速組織旅遊警察、刑事技術支隊和轄區派出所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勘查。
經初步調查,死者陳某某具有PADI頒發的潛水證,通過網上購買三亞中仁聯盟海洋運動推廣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仁聯盟公司)的戶外潛水活動項目,並於8月18日上午在三亞百福灣海域參加該公司的的戶外潛水活動,在潛水過程中發生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檢驗死者溺水死亡特徵明顯。
經查,中仁聯盟公司經營范圍不含潛水培訓,未申辦高危性體育運動許可證,不具備從事經營性潛水活動資格,涉嫌非法經營。三亞市公安局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偵查,對公司負責人黃某和涉案潛水教練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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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安全須知:
1、注意天候狀況,陰天、雨天或風較大的天氣都不適合浮潛,因為海浪主要來自風力,通常陰、雨天的風都會較強且氣溫較低。風強浪大時,不僅浮潛非常不適,亦會影響體能。此外,氣溫低也會造成身體之不適。
2、除非已經學會浮潛潛水的技術,否則應該全程穿著救生衣以策安全。
3、注意海流方向,下水時最好是逆流,如此回來時變順流,可節省體力;由於回來時通常體力已較差,若又遇到逆流勢必加速耗盡體力,徒增危險。
4、無論是否會游泳,請為自己准備具有浮力之輔助器具,如救生衣、浮筏或防寒衣。
5、請於水深較淺處先行檢查面鏡松緊度(不可過松或過緊)、面鏡是否容易進水(面鏡與臉間不能有任何東西,即使是頭發亦會導致面罩進水;臉部塗抹防曬油也會導致面鏡吸附力變差而進水)、呼吸管是否容易進水、腳蹼是否舒適,調整所有裝備至最佳狀態。
『玖』 一遊客三亞不幸溺亡,兩人被刑拘,此事具體是什麼情況
這名遊客正在三亞參與某機構舉辦的潛水比賽,不幸的是,他在潛水途中溺水而亡。而舉辦這個比賽的機構負有一定的責任,因為這個機構屬於非法經營,並沒有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明,如高危體育運動許可證,而且這個機構並不規范,在比賽前並沒有對參賽者進行潛水培訓,相關部門得知這件事情之後,就拘捕了兩名相關負責人。
最後再來說說虛假企業,有些企業會在未獲得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出售一些“三無”產品。
總而言之,這種虛假機構還是有很多的,國家也曾多次報道過,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視,不要上當受騙。
『拾』 遊客在三亞潛水溺亡,這起悲劇警示我們什麼
遊客在三亞潛水溺亡,這起悲劇警示我們,在進行高危風險的運動時一定要提前預估風險。不要以為有證書就安全無憂了,很多證書的發放機構並不具備權威性,在培訓的時候,所學到的,想要真正的去潛水也是遠遠不夠的。此次在三亞潛水溺亡的遊客,本身也是有著潛水證的,但其依舊發生了意外,遊客在進行潛水,高空跳傘,翼裝飛行這些項目的時候,一定要謹慎再謹慎,生命有且只有一次,切不可大意冒險。
潛水的確可以看看海洋深處的大千世界,但是也是具有高危險性的。不要以為有了潛水證就可以在海底暢遊了,這是非常危險的概念。海底無論是水流還是暗溝都是非常多非常復雜的,想真真正正的安全潛水一定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操之過急。在潛水的時候,盡量不要單獨行動,身上的設施也要齊全才行,不冒險才不會把自己置於險境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