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客氣定義
1. 旅遊的定義是什麼
旅遊,來源於拉丁語的「tornare」和希臘語的「tornos」,其含義是「車床或圓圈;圍繞一個中心點或軸的運動。」這個含義在現代英語中演變為「順序」。後綴—ism被定義為「一個行動或過程;以及特定行為或特性」,而後綴—ist則意指「從事特定活動的人」。詞根tour與後綴—ism和—ist連在一起,指按照圓形軌跡的移動,所以旅遊指一種往復的行程,即指離開後再回到起點的活動;完成這個行程的人也就被稱為旅遊者(Tourist)。
「旅遊」從字意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游」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含義。
2. 「旅遊」定義
關於旅遊的不同定義
1、交往定義:1927年,德國的蒙根·羅德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從"狹義的理解是那些暫時離開自己的住地,為了滿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種各樣的願望,而作為經濟和文化商品的消費者逗留在異地的人的交往。"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是一種社會交往活動。
2、為國際上普遍接受的國際定義:1942年,瑞士學者漢沃克爾和克拉普夫對旅遊的定義:"旅遊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暫時居留而引起的一種現象及關系的總和。這些人不會因而永久居留,並且主要不從事賺錢的活動。" 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活動中必將產生經濟關系和社會關系,即強調了旅遊的綜合性內涵。 由於這個定義於70年代為"旅遊科學專家國際聯合會(AIEST)"所採用,因此稱為"艾斯特(AIEST)定義"。
3、目的定義:50年代,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旅遊研究所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理解為是暫時在異地的人的空餘時間的活動,主要是出於修養;其次是出於受教育、擴大知識和交際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參加這樣或那樣的組織活動,以及改變有關的關系和作用。"
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的基本目的是:消遣和增長知識。
4、流動定義:1974年,英國的伯卡特和梅特列克對旅遊的定義:"旅遊發生於人們前往和逗留在各種旅遊地的活動,是人們離開他平時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暫時前往一個旅遊目的地運動和逗留在該地的各種活動。"注意:這個定義強調了旅遊的本質特徵:異地性和暫時性。
5、時間定義:1979年,美國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馬丁·普雷博士在中國講學時,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為了消遣而進行旅行,在某一個國家逗留的時間至少超過24小時。" 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各個國家在進行國際旅遊者統計時的統計標准之一:逗留的時間。
6、相互關系定義:1980年,美國密執安大學的伯特·麥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定義為在吸引和接待旅遊及其訪問者的過程中,由於遊客、旅遊企業、東道政府及東道地區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 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引發的各種現象和關系,即旅遊的綜合性。
7、生活方式定義:我國經濟學家於光遠1985年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現代社會中居民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的特點是:異地性、業余性和享受性。"
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是一種生活方式,並且指出了旅遊的一些主要特點,即:異地性、業余性、享受性.
3. 旅遊的定義有哪些
旅遊是一種世界現象,也是許多國家社會經濟和政治文化發展的重要因素,是一種人與自然和歷史的交流,是一種享受人生的品嘗和體驗,又是一種健康、高尚和成熟的消費。一句話,旅遊既是一種經濟現象,又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
4. 旅遊的定義是什麼
旅遊(Tour)來源於拉丁語的「tornare」和希臘語的「tornos」,其含義是「車床或圓圈;回圍繞一個中答心點或軸的運動。」這個含義在現代英語中演變為「順序」。後綴-ism被定義為「一個行動或過程;以及特定行為或特性」,而後綴-ist則意指「從事特定活動的人」。詞根tour與後綴-ism和-ist連在一起,指按照圓形軌跡的移動,所以旅遊指一種往復的行程,即指離開後再回到起點的活動;完成這個行程的人也就被稱為旅遊者(Tourist)。
「旅遊」從字義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游」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做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的含義。因此,旅遊的定義可如下表述:旅遊是人們為尋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進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游覽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關系和現象的總和。
5. 旅遊的定義
是愉悅身心,開闊眼界,增長知識,增進交往,讓身體得到鍛煉的游覽過程
6. 什麼是旅遊,旅遊的定義
旅遊」從字意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游」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含義。 骨刻文中已有「旅遊」二字:「旅」和「游」二字在山東昌樂骨刻文中發現,是東夷平民旅遊娛樂活動最早的記錄,也是中國最早旅遊文化的體現。中國旅遊不僅歷史久遠,也是世界上唯一具有最早文字記載的國家。引(《大眾日報》2012年8月20日,丁再獻《骨刻文將「旅遊」記載前推兩千多年》,丁再獻著《東夷文化與山東·骨刻文釋讀》)。
7. 旅遊業的定義
旅遊業是以旅遊資源為憑借、以旅遊設施為條件,向旅遊者提供旅行游覽服務的行業。又稱無煙工業、無形貿易。
狹義的旅遊業,在中國主要指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車船公司以及專門從事旅遊商品買賣的旅遊商業等行業。廣義的旅遊業,除專門從事旅遊業務的部門以外,還包括與旅遊相關的各行各業。旅行游覽活動作為一種新型的高級的社會消費形式,往往是把物質生活消費和文化生活消費有機地結合起來的。 tourism一詞的來源
旅遊(Tour)這個詞來源於拉丁語的「tornare」和希臘語的「tornos」,其含義是「車床或圓圈;圍繞一個中心點或軸的運動。」這個 含義在現代英語中演變為「順序」。後綴—ism被定義為「一個行動或過程;以及特定行為或特性」,而後綴—ist則意指「從事特定活動的人」。詞根 tour與後綴—ism和—ist連在一起,指按照圓形軌跡的移動,所以旅遊指一種往復的行程,即指離開後再回到起點的活動;完成這個行程的人也就被稱為 旅遊者(Tourist)。
關於旅遊者的爭議
旅遊者(Tourist)一詞首次以文字形式出現時引發的爭議:
史密斯(Smith,1989)指出:「薩繆爾·派格曾報告說『旅遊者(Tourist)』用來作旅行者(Traveller)的新名詞是在1800年。
英格蘭的《體育雜志》則在1911年採用了旅遊(Tourism)這個字眼。
費福(Feifer,1905)認為,旅行者(Tourist)是斯坦德爾(Stendhel)在19世紀早期(1838)首先杜撰的。
米耶茨科烏斯基(Mieczkouski,1990)指出,有關旅遊者的第一個定義出現在1876年的《世紀大網路詞典》19卷中,它把旅遊者定義為因好奇和無聊而旅行的人。
科爾(Kaul,1985)認為,盡管旅遊者(Tourist)一詞的起源並非久遠,但是「入侵者』』(1nvader)則往往比做「旅遊者」 (Tourist),因為人們希望他們趕快離去。另外,科爾還指出:在17世紀和18世紀早期,英國人、德國和其他國家的人,在歐洲大陸進行「大巡遊」 (GrandTour),他們一回來,人們稱他們為「旅遊者」。
里玻(Leiper,1979)認為「旅遊」一詞大概首次出現在英國,它是被用來描述那些接受教育已從事政治、政府和外交生涯的英國年輕貴族。為完成學業,他們起程去歐洲大陸進行一般為期3年的「大巡遊」,直到文化教育完全結束後才返回家鄉。
根據因斯吉普(1nskeep,1991)的觀點,關於這類旅行的第一本指南是托馬斯·紐金特在1778年出版的《大巡遊》。與1778年的旅行者大相徑庭的是,現代的旅遊者則完全意味著是個反面形象,他們成群結隊,四處尋找便宜貨。
根據艾利特(E1iot,1974)的觀點,旅遊者被看中的是他們的錢,而被鄙視的是他們對文化的茫然無知。
《韋伯斯特大學詞典》
旅遊的定義是:「以娛樂為目的的旅行;為旅遊者提供旅程和服務的行業」,
旅遊者的定義「以娛樂為目的而旅行的人」。
現代社會對旅遊業定義
政府部門和學術機構:為了使旅遊與其他學科,包括經濟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和地理學等學科相對應,也對旅遊作各種各樣的限定和提煉。
經濟學家:主要關心旅遊對國民經濟和目的地經濟發展的貢獻,重視供求關系、外匯收入和國際收支平衡、就業和其他貨幣性因素;
社會學家和文化人類學家:主要研究個人和團體的旅行行為,則更關注賓主雙方的風俗習慣、傳統文化以及生活方式;
地理學家:關心旅遊的空間因素,研究旅行流向和地點、開發的范圍、土地利用以及實體環境的變化。 總體概括對 「旅遊」有兩種不同角度的定義:
概念定義(ConceptualDefinition):旨在提供一個理論框架,用以確定旅遊的基本特點以及將它與其他類似的、有時是相關的,但是又不相同的活動區別開來。
技術定義(Techn010gicaIDefinitjon):用它來為統計和立法提供旅遊信息。各種旅遊技術定義所提供的含義或限定在國內和國際范疇上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後一種方法,即技術定義的採用有助於實現可比性國際旅遊數據收集工作的標准化。
里玻(Leiper,1979)認為定義旅遊有三種途徑:經濟法、技術法和整體法。
經濟定義:把旅遊既看做是經營活動,又是一種產業。
技術定義:是為收集數據提供一個統一的基礎對旅遊者進行限定;
整體定義:則試圖涵蓋這個命題的所有精華。 定義旅遊業的意義
對旅遊業進行定義有學術和實踐兩個方面的需要:
研究的需要:一個學科的研究首先要求對這一個學科的研究內容有一個標準的定義,在定義的限制下建立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
實踐的需要:度量旅遊經濟活動對地方、國家和全球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影響要求有統一的口徑。因此建立地區之間統計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而得到這些數據必須要有統一的標准。 范圍的模糊性
與其他產業不同,旅遊產業不是一個單一產業,而是一個產業群,由多種產業組成,具有多樣性和分散性,旅遊業包括景點經營、旅行社和旅館服務業、餐 飲服務業、交通業、娛樂業和其他許許多多的經營行業。這些行業同時也為當地居民提供服務,因此旅遊業的概念和范圍存在模糊性和不確定性。
統計上的困難性
旅遊業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為旅遊分析和決策帶來一定的困難。在所有國家中,建立可靠的產業信息庫,評估旅遊業對地方、全國和世界經濟的貢獻都十分困難。
由於定義的模糊性導致統計測量的困難,因此至今仍然沒有給出旅遊業對世界經濟的貢獻和經濟影響程度的准確數據。同時旅遊統計也成為旅遊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並且日益受到關注。 定義旅遊業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旅遊業的精準定義對旅遊統計量度的准確性是十分重要的,准確性直接關繫到評估旅遊業和旅遊活動直接、間接和誘發性的經濟影響,關繫到旅遊設施和資源的規劃與開發,關繫到如何確定旅遊者結構並制訂營銷和促銷策略,以及識別遊客的流向、方式和偏好等。
聯合國十分關心對國際旅遊相關資料的統計工作,在1971召開了的 「貿易與發展會議」,制定了旅遊統計的准則。指出,國家旅遊統計的綜合系統在功能上應滿足以下要求:
——在需求方面,能夠度量在該國的國外(和國內)旅遊(和出國旅遊)的數量和方式;
——能夠提供有關旅遊者使用的住宿和其他設施供給方面的信息;
——有助於評估旅遊對國際收支和總體經濟狀況的影響。
8. 旅遊態度的定義
旅遊消費
態度是指人們針對某一特定
旅遊活動
的對象,用贊成或不贊成的方式連續地表現出來的旅遊消費心理傾向。
9. 旅遊活動的定義
世界旅遊組織定義旅遊活動包括「人們離開慣常環境並停留在一個地方,連續不超過1年,以休閑、商務和其他目的為目的的活動」 。
這個定義可以細分出4個限制性因素:首先,旅遊被定義為一種活動,不是一個產業,這是因為旅遊是從需求的角度來定義的;其次,旅遊活動需要離開其慣常環境並停留在目的地;再次,旅遊活動有個時間限制,連續不超過1年;最後,旅遊不僅僅以休閑為目的,以商務為目的的活動也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