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樓頂上建花園
❶ 市民樓頂上建花園合法嗎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海子的詩曾引起多少人的嚮往。在鄭州中原區棉紡路一處6米高的防空洞排氣塔上,有一個「空中花園」,不足6平方米,此時黃色的小花盛開,一片明艷,路過的行人紛紛駐足欣賞。這片「空中花園」是旁邊居民樓的一對夫妻建成的,目的只是為了在都市中感受田園生活。
此外,如果樓頂業主效仿的人太多,在樓頂上加蓋更多的違建,勢必會造成樓頂的重量加大,影響整個樓體的承重力,久而久之,將會影響樓體的使用壽命。
❷ 我們這棟樓頂樓這家非要在樓頂上搭建花園浴池,找物管說建花園算是美
首先你得確復定那個樓頂制是全部業主的,樓頂露台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說明的話,是可以屬於頂樓業主個人的。如果產權明確是全體業主的情況下那他肯定是侵犯了你們的全法權益,有兩種處理方法:1、到當地住建委房管科投訴。2、向法院起訴。最好做一些書面證據:1、商品房買賣合同,讓他停止施工的函知書貼在他的門上拍照,樓頂原狀圖及現狀圖
❸ 私人建房的樓頂花園歸屬問題
一般情況,屋頂屬於共有的,實際由個別住戶佔有不能抹殺共有的性質。
這個是私人建版房呀權,樓頂使用權又沒有說是大家的.我和老闆是有協議明確屋頂使用權歸我的.法院也該尊重歷史和習慣的呀
房屋的性質是決定房屋權利的關鍵。你講的私人建房是否合法是個問題。你需要弄清楚,開發商是否取得全部建房手續,最終產證是否辦的出。如果是合法建房,屋頂產權肯定政府有說法,如果是非法建房,那什麼都談不上。習慣不等於法律。
❹ 在五樓頂自己建花園合法嗎會不會有人反對
是違法的,你可以看看這個http://news.sohu.com/20070131/n247944044.shtml
❺ 鄭州夫妻樓頂上建"空中花園"有花有菜有魚塘具體情況如何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海子的詩曾引起多少人的嚮往。在鄭州中原區棉紡路一處6米高的防空洞排氣塔上,有一個「空中花園」,不足6平方米,此時黃色的小花盛開,一片明艷,路過的行人紛紛駐足欣賞。這片「空中花園」是旁邊居民樓的一對夫妻建成的,目的只是為了在都市中感受田園生活。
❻ 業主可以在樓頂建花園嗎
業主不可以在樓頂建花園
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內分享有佔有、容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❼ 請問修建在樓頂的花園或者房屋在佔地拆遷時能獲得賠償嗎
違法建築,又稱違章建築,指未經批准擅自建設的。違章建築,拆遷時不予補版償。權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❽ 樓頂上做花園有什麼好處
很多人都喜歡在自己家弄個小花園,現在很多樓頂花園設計,但是 並不是所有的屋頂都可以建設花園,如若設計超過建築頂部設計荷載,將會導致屋頂結構處於隨時危險的狀態,此為屋頂花園設計之大忌。那需要特定的屋頂和特定的條件,那麼屋頂花園設計需要哪些注意事項呢? 1、花園設計的的前提是載荷問題。進行屋頂花園設計的屋頂應採用整體澆築或預制裝配的鋼筋混凝土屋面板作結構層,並且要求提供350千克/平方米以上的外加荷載能力。了減輕荷載,應將亭、廊、花壇、水池、假山等重量較大的景點設計在承重結構或跨度較小的位置上,同時盡量選擇人造土、泥炭土、腐殖土等輕型材料。 2、屋頂花園設計的關鍵是防水排水。屋頂防水處理採用的是1:2.5水泥砂漿鋪好厚度為20毫米~30毫米的找平層;用3毫米厚的APP聚酯卷材和3毫米厚的抗根卷材做好防水層,用1:3水泥砂漿做好厚30毫米的保護層;用10厘米~15厘米厚的卵石做好排水層 3、屋頂花園設計的重點是種植土。屋頂承重所限,要求所選用的種植介質應具有自重輕、不板結、保水保肥、適宜植物培育生長、施工簡便和經濟環保等性能。一般可選用種植土、草炭、膨脹蛭石、膨脹珍珠岩、細砂和經過發酵處理的動物糞便等材料,按一定比例混合配製而成。屋頂花園設計中的植物可以使用無土栽培的草坪,帶芳香和彩色的植物應用這樣我們不需要出門也一樣能聞到花香。草地與灌木之間以斜坡過度。 以上是我對樓頂花園裝修注意事項的一些建議,最後我們還應該注意屋頂的喬木較少灌木和草本花卉較多,所以我們設計時特別要做到樹木花草高矮疏密錯落有致、色彩搭配和諧合理。一般根據上面幾點就可以設計出美麗大方的樓頂花園了,希望我的回答你會滿意。
❾ 自建樓頂花園是否違法或者違規
沒有關系的,但是不能堵塞上樓頂的通道,高層失火露台是可以提供逃生避火的場所,也要為大家著想一下比較好。
❿ 怎樣使小區樓頂私建花園合法化
如果你僅僅是個人需要不對外收費不是盈利性質的花園,你可以不把樓頂出回賣出去,在與業主答簽訂買賣房屋的合同時就說明樓頂歸你個人使用,就可以了,不用找綠化委員會還是城建局審批的;但是你不讓其他業主安裝太陽能這個就有點不合理了,你可以指定一個位置讓其他業主在這里安裝。建造一個8層高的居民樓(無電梯),這個不符合法規的規定吧,國家規定6層以上的住宅都得有電梯,估計你審批時不會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