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對燒烤
A. 燒烤油煙擾民城管執法部門有權取締嗎
以城管現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來說是無權取締的!油煙擾民是環保管理的,而且國家有法律支持。但現在地方政府對執法這塊很混亂,比如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的噪音擾民 應該由公安部門來管理 但有些地方政府出個地方法規推翻國家法律 把油煙擾民,噪音擾民 水務的溝渠污染 等大部分出力不討好,得罪人的都交給城管。也是現在城管人見人罵的原因之一。補充一下有些地方政府還會把城管和環保合成一個局,或者會成立十幾部門的綜合執法局。反正我們國家要成為法制社會還任重而道遠,現在的執法部門不是法律說了算而是地方政府他們的規章條列凌駕於國家法律。
B. 晚上在街上擺燒烤攤城管會管嗎
晚上在街上露天擺燒烤攤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城管在晚上執法的時候是會進行處理的,屬於核發擺攤的地方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2)城管對燒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
應急響應結束後,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開展應急預案實施情況的評估,適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C. 什麼樣的燒烤符合城管規定
城管管的是擺攤設點的,影響市容的,現在很多燒烤都在屋裡了,他們就不管了!
D. 城管讓商家在廣場擺燒烤是違法行為嗎
如果擺燒烤的攤子亂放,會造成市容混亂。
如果讓商家在廣場集中擺燒烤,反而有利於集中管理城管,這樣的做法不屬於違法。當然,前提是獲得上級部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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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請問行家,路邊搞燒烤城管會吵事嗎
如果是在馬路邊上那種走鬼檔的話一定會啊,除非是在自家門口,沒應付的辦法一是閃,二是乖交出的東西或罰款。
F. 燒烤了燒烤了,城管會來抓嗎
看你在什麼位置
最好是那種移動擺攤的比較好
三輪是那種
小縣城燒烤是沒什麼問題
大城市別去想了 百分之百不行
G. 城管對小區內的燒烤就可以置之不理嘛
城管可壞了,它們只管要錢別的不管。
H. 擺地攤燒烤遇到城管怎麼辦
我所在地方(四川一市級市),其它攤販幾乎被消滅,唯燒烤可行(城管為其定地方,需交專費,但終屬默認歸原攤位繼續),由於其團結對抗,(方法不便明談),城管才為這些下崗 無業 殘疾 靠低保的燒烤攤主解決生存來源。(實際是為自己解決"困難").您們——團結(數十戶)一致(選單人),幫助城管(既輪流觀察)避免正面沖突(它出發,就撤攤。)我地區開始便如此周旋(一條街二十多燒烤每夜習慣一攤主去城管隊「工作」),才有最後「商量」的機會!
I. 在路邊燒烤被城管抓到會怎樣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1、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2、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3、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