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製度
Ⅰ 戶外拓展裝備管理制度,戶外項目設備管理制度。謝謝,很急。
在網上找了找,找到一個。
戶外拓展設施管理規定
一、未經批准,嚴禁使用拓展器械。
二、必須在專業訓導師的指導保護下使用器械。
三、在進行拓展訓練時,必須穿運動服及運動鞋。
四、嚴禁攜帶堅硬的物品及飾物進行拓展訓練。
五、愛護場地器械,對專用器械要按規定取放。
六、愛護拓展訓練場地環境,不亂丟垃圾。
七、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低血糖、癲癇及心腦血管等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拓展訓練。
八、如違反本規定,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Ⅱ 我們是戶外拓展公司,應該適用什麼財務會計制度
適用什麼財務制度,由企業選擇適用,可以是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准則等
Ⅲ 戶外大型相親活動組委會規章制度
公益性的還是盈利性的?公益性的活動需要政府牽頭比較好,如果是盈利性的,就要看人數,需要通報公安,消防和醫療。還要經過一系列的行政審批手續。
Ⅳ 本人應屆畢業生,按時到公司報到參加完公司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宣講和一天的戶外
合法。1、畢業復後,你已經去公司報道制,就不用交「三方協議」約定的違約金了。 2、培訓期的費用是公司出的,而你也確確實實參加了他們的培訓,當然要彌補公司的損失。3、你自己想想,每年違約的畢業生不在少數,如果公司沒有響應的處罰措施,那他們豈不是很虧本。畢竟現在的公司大多數都是私企,要為公司的生存負責的。
Ⅳ 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 何時廢止
這個是不大可能廢止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制度在控制,虛假廣告/誇大性宣傳對公眾的錯誤影響方面是有積極作用的,雖然作為廣告人,這個規定對業務有一些影響,但總體來說,我還是比較支持這個規定的。
Ⅵ 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的第三章 設置許可
第十八條 設置戶外廣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戶外廣告設置權通過招標、拍賣或者申請方式取得。
未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第十九條 利用政府投資、融資建設的道路、橋梁、隧道、廣場和公交場站、候車亭等設施及場地進行商業戶外廣告設置,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
第二十條 利用第十九條規定以外的載體設置戶外廣告,申請人應當向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戶外廣告設置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置戶外廣告的地點、位置、形式、材料、規格等;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證明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設計機構出具的戶外廣告全景電腦設計效果圖、設置地點實景圖、結構設計圖及設計使用年限說明、施工說明;
(四)設置戶外廣告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設施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五)戶外廣告設施安全證明材料、日常維護方案和安全責任承諾書;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一條 因舉辦大型文化、旅遊、體育、公益活動或者商品交易會、展銷會、開業慶典等需要設置臨時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於活動舉行前二十個工作日向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臨時戶外廣告設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證明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舉辦活動或者交易會、展銷會的批准文件;
(四)臨時戶外廣告設置形式、范圍和期限的書面說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二條 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戶外廣告設置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材料齊全的,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需要聯合規劃、城管執法、工商、公安、交通、市容園林、氣象等相關部門共同辦理的,不得超過四十五個工作日。
臨時戶外廣告設置申請,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 符合設置要求的,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核發《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不符合設置要求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應當載明戶外廣告設置的位置、形式、規格、期限等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出租、出借、塗改《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 戶外廣告設置期限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一)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的,按照招標、拍賣規定的期限核定,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二)通過申請方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的,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三)臨時戶外廣告,應當與經批準的活動或者展會的期限一致,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第二十六條 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後,設置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城市空間使用費,但臨時戶外廣告除外。
城市空間使用費全額上繳財政,專款用於城市建設。
第二十七條 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後,應當將許可信息予以公布,並書面告知城管執法、工商、公安、交通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 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發布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持《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發布登記。
第二十九條 轉讓依法取得的戶外廣告設置權,轉讓雙方應當持轉讓申請、《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轉讓協議、主體資格證明等資料,向戶外廣告設置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戶外廣告設置期限屆滿,需要繼續設置的,設置權人應當於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Ⅶ 跑步機能不能放在戶外
電子的東西很容易受潮的,即使是防潮的也一樣,如有有個棚可能好點,但是風吹日曬的也容易老化。
Ⅷ 一般的戶外製度牌 什麼材質的 能經得起風吹日曬 ,還要經濟
你要買什麼,主要是適中最好,不能太貴,也不能太便宜,我知道的品牌有,凱樂石,歌倫比亞,
Ⅸ 請問下大家,廣告公司的戶外廣告安裝的安全制度有些什麼啊
第一條為了規范戶外廣告管理秩序,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置和發布戶外廣告的有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布的廣告。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等設置的,向戶外空間發布廣告的霓虹燈、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實物造型等設施。
第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管理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精簡、高效、便民原則,指定三個以下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以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他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應當結合城鄉規劃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並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舉辦文化、旅遊、體育、會展、慶典、公益、促銷等活動臨時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利用交通工具、移動設施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不納入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
第五條編制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應當徵求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意見,並採取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徵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草案應當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0日。
第六條經批準的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應當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或者專門場所公告,並在政府網站長期公布,便於公眾查詢和監督。
經公布的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應當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七條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應當明確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地點、位置、形式、規格等具體要求。
第八條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符合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的范圍和要求。
(二)使用安全、環保、清潔材料;符合國家建築物和構築物結構荷載、防雷、防風、抗震、消防、電氣安全以及環境保護的要求;使用光源性裝置的,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光污染。
(三)符合其他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一)利用或者遮擋指路牌、交通信號燈、電子監控等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及其支架的;
(二)霓虹燈、LED等光源性廣告設施與交通信號燈、電子監控設施距離過近,戶外廣告設施的形式與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相近,影響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正常使用的;
(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區域;
(四)破壞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安全,影響市政公共設施、無障礙設施使用的;
(五)影響消防安全設施使用,妨礙消防車通行以及影響逃生、滅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撲救的;
(六)利用立交、高架道路橋梁、危房、違章建築的;
(七)利用行道樹、綠化帶,侵佔、損毀綠地,佔用機動車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礙機動車、行人通行的;
(八)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名勝風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控制地帶,但自設性戶外廣告除外;
(九)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涉及兩個以上主管部門實施許可或者審批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一個主管部門受理申請並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後統一辦理。
第十一條設置非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許可或者審批機關在作出許可或者審批決定前,應當在政府網站和專門場所公示15日,或者通過書面徵求意見等方式徵求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對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許可或者審批機關應當及時處理,並回復處理結果。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會或者論證會等方式聽取各方意見。
第十二條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定期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保障戶外廣告設施安全;對檢查不合格的,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或者拆除。
遇到台風、暴雨等自然災害,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三條戶外廣告發布者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加強日常維護管理,保證戶外廣告及其設施整潔、完好、美觀。
對畫面污損、嚴重褪色、字體殘缺、照明或者電子顯示出現斷亮或者殘損的,應當及時更新維護。
第十四條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在戶外廣告設施上公示戶外廣告設施日常維護責任人及其聯系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五條戶外廣告設施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予以拆除或者更新。
第十六條舉辦文化、旅遊、體育、會展、慶典、公益、促銷等活動臨時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日內予以拆除。
第十七條利用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等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當通過招投標、拍賣或者其他公平競爭方式出讓其使用權。招標或者拍賣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拍賣機構進行。因使用權出讓而取得的收益,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利用私人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等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其所有權人或者用益物權人可以自由選擇其使用權的出讓方式,並依法享有因使用權出讓而取得的收益。
第十九條發布戶外廣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戶外廣告登記。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戶外廣告登記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戶外廣告發布者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或者戶外廣告發布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限期拆除或者更新;逾期未拆除或者更新的,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戶外廣告。
第二十六條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拆除合法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的,作出拆除決定的主管部門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限期拆除,對其經濟損失予以補償,並將拆除決定抄送有關部門。
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無正當理由強制拆除合法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因戶外廣告設施倒塌、墜落而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按照本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指定三個以下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以及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公布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實施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或者審批的統一辦理的。
有關部門未按照規定組織編制、修改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九條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許可或者批准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或者在戶外廣告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Ⅹ 如何查找與已有制度牌一樣的戶外寫真背景
原來在哪兒做的,還去哪兒找吧,這種背景太多了,一模一樣的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