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野炊安全責任書
㈠ 小飯桌與小學校簽署的安全責任書該怎麼寫呀 請大俠幫忙 !!謝謝 !!
可以從明確各方責任、采購食品原料、食品保存、從業人員資質、違約處理等等方面做出協商約定,結合你的具體情況來擬定。需要代為擬定可以和我聯絡。
㈡ 大學秋遊安全責任書
團日活動出遊安全責任書
為了全體教師學生的出遊安全,本次團日活動要求大家必須按版照學院的安排,一權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一切行動聽指揮,參加出遊的學生必須聽從小組長或導游、帶隊老師的安排;
2、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後不得亂跑;
3、一定要注意不要到深水地方去,不得游泳;
4、活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導游、帶隊老師聯系,請不要擅自作決定;
5、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6、定點返回,離開集合時,指導教師和班幹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數;
7、在海邊沙灘游戲時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險時及時向老師匯報;
8、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9、不得隨便亂扔垃圾破壞環境,把垃圾放到自己隨身攜帶的垃圾袋內。
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學生簽名:
㈢ 小學生野餐安全
看http://hi..com/yj/blog/item/6d2476ecaeca98df2f2e2103.html
㈣ 學校組織郊遊要簽責任書!
學校單方面的申明不負責是無效的。
你繳納了學費,就和校方形成了契約關系,回它有義務答保障你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在這一事件中,校方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如果起訴,可以到校方所在區域的人民法院,事前建議先咨詢律師或者到法律援助部門尋求法律援助。
㈤ 學校簽安全責任書是否就有法律效力
學校來簽安全責任書,如果有免除源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該條款無效。
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這種明顯免除自己責任或明顯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免責條款,造成了當事人事實上的訴訟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顯失去公正即顯失公平,必須確認其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