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寧戶外
『壹』 野外求生怎麼辨別植物是否可生吃
植物是很重要的食物來源,盡管它們可能無法提供均衡的飲食結構,但是卻可以維持你的體力,即使是在北極地區——正常來講,在那裡生活,提供熱量的肉類食品是必需的。很多植物類食物例如堅果、種子等,能夠提供足夠的蛋白質以保證你正常的工作效率。植物的根部,綠色部分等都含有天然的糖分,能供應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提供身體必需的能量。
● 你可以用風、空氣、陽光、或者火使食物變干,延長它的保質期,這樣你可以儲存並隨身攜帶,需要時就可以食用。
● 獲得植物類食物要比獲得動物類食物容易,也安靜得多。
植物的可食性
在生存困境中,無論是栽種的還是野生的植物,能夠辨別出哪些是可食用的很重要。
在收集可食植物時,必須牢記以下幾點:
● 栽種植物,或者長在栽種植物地里或附近的野生植物很有可能被噴了殺蟲劑,所以不管你收集到的是哪種植物,都要徹底沖洗干凈。
● 如果植物生長的水源或者你用來清洗植物的水源是被污染的,那麼植物表面也受了污染,所以如果你要吃生的植物,一定要用可飲用的水沖洗干凈。
● 有些植物可能含有黴菌,那是很危險的。為減少這種危險,要盡量收集新鮮的種子、果實、或者葉子,不要揀那些已經落在地上的。
● 同種類的植物可能因為生長環境及基因的因素而毒性不同。普通花椒果的葉子就是一個例子。有些花椒果的氰化物含量很高,有些則含量很低。
● 對植物類食品的反應因人而異,有些人容易產生胃部不適。如果你在這方面敏感,應盡量避免食用不認識的野生植物。如果你對毒葉藤極為敏感,那就應該避免食用同一屬科植物製成的食品,如漆樹、芒果、以及腰果製成的飲料。
● 有些可食野生植物,如橡樹果、睡蓮等,味道很苦,這些苦味物質(通常是丹寧酸化合物)使得這些植物非常難吃。用水多煮幾遍可以幫助去除苦味。
● 很多重要野生植物的草酸鹽含量很高,草酸鹽通常會使你的嘴裡產生強烈的灼燒感,而且對腎有不好的影響,煮一煮通常會破壞植物中的草酸鹽。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種植物,有些植物即使只吃了一點點也能使你極為不舒服,或者生理功能嚴重失調,甚至死亡。所以只要你對植物的可食性有一點點懷疑,吃之前都要先用可食性通用檢驗法檢驗一下。
檢驗一株植物能不能吃時,要保證足夠的植物量和時間,使你的時間和努力不致白費。植物的可食性檢驗至少需要24小時。
記住,植物類食物吃得太多可能會引起腹瀉或腹部絞痛。例如,青蘋果和大量新鮮漿果就很容易導致這種問題。即使你已經檢驗了食物是安全的,也要適量地吃,並且和其他食物一起吃。
從檢驗食物所需要的時間和步驟,你可以看出能夠分辨植物是否可食是多麼重要。
不要吃具有以下特徵的不明植物——
● 汁液呈奶白色,或者暴露於空氣之後,汁液會變成黑色。
● 長得像蘑菇。
● 長得像洋蔥或大蒜。
● 長得像芫荽、歐防風根或蒔蘿。
● 有類似胡蘿卜的葉子、根或者莖塊。
『貳』 牛仔服裝的歷史
「時尚將隨時間而逝,但風格是永存的。」
——夏奈爾
牛仔風塵——歷史
時尚來來去去,猶如大浪淘沙,去蕪存精。
有什麼時尚產物能夠屹立於150年變幻的流行中,跨越每一種我們所能想像到的社會分類:年齡、性別、階級、宗教、國籍等等,依然受到人們的鍾愛?它默默無聞,出身於平民,充滿著親和力;在貴族名流的衣櫥里,也能看到它們的身影;它從不高高在上,卻掀起了全世界的時裝熱潮。它,就是以牛仔布或稱作丹寧(Denim)為面料的牛仔服裝,最早出現且最具典型特徵的當然是牛仔褲(Jeans)。
1.細說從頭
1.1Demin和Jeans
提到牛仔服飾的起源,自然要說到牛仔布的起源。牛仔布,即英文里的Denim。這個名稱的由來據說有些陰錯陽差。五百年前,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這種堅韌、實用的粗糙布料就已出現,當時主要用來製作船帆。因為此布原產於法國一個小鎮Nimes,因此以法文取名為「Serge De Nimes」。這種斜紋嗶嘰布料首次傳到英國時,英國商人很難發出法文「Serge De Nimes」這個音,因此就簡稱為Denim,即牛仔布,有時也音譯成丹寧。究竟這個由來是否真實可信,彼時的Denim是否就是此時的牛仔布,現在已經很難去證實了。但有一點應該可以肯定,十六、七世紀的歐洲,已經出現了斜紋組織的面料。而現代的牛仔布正是斜紋的面料。
在牛仔服飾中,首先出現的當然是牛仔褲(Jeans)了。誰是第一個把斜紋的Denim做成牛仔褲的剪刀手?有關「Jeans」 最早的記載是在1567年。義大利北部有個港口叫Genoa,當時的外來商旅叫港口工作的水手為 「Genoese」。這些水手們喜歡穿著用當地出產的一種粗糙而結實的布料做成的工作褲子,稱之為 「Genoese」或「Genes」,與「Jeans」有著相似的發音。
「Jeans」這個響亮的名字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才被LEVI公司正式採用,稱呼這種在樣式上源於熱那亞水手褲的斜紋褲子。在此之前,人們稱之為「齊腰工裝褲」(Waist High Overall)或稱「褲子」(Pantaloons)。自1873年Levi Strauss注冊第一條釘口袋的褲子以來,「牛仔褲」( Jeans)這個名詞才開始被用做稱呼各種斜紋布制的長褲。這種褲子首先是一種勞動服、工作服,即生產第一線的「藍領」階層勞作時穿的作業服,因此一直到1930年為止,牛仔裝還有一種稱呼Overall,即「工裝褲」(早期的牛仔褲沒有褲袢,是用背帶吊在肩上的。到1922年才開始去掉背帶,裝上褲袢)。1950年中期,LEVI公司開始為她的產品做廣告,牛仔褲才在美國流行起來。
1.2第一條牛仔褲
1873年,可以稱作第一條真正意義上的牛仔褲的誕生。有一個人功不可沒——他就是李維·斯特勞斯(Levi Strauss),大名鼎鼎的LEVI公司的創始人。人們甚至尊稱他為美國牛仔褲之父、牛仔褲的鼻祖。只要提到牛仔褲的歷史,就不能不提這個人的名字。當時他的靈機一動,居然掀起世界性的服裝熱潮,受到不同時代年青人的擁戴、成為個性和青春的象徵,並且延綿了一個半世紀。雖然曾經歷過滄海桑田,但至今長盛不衰。這一點,恐怕連李維自己都沒有想到。
李維·斯特勞斯,1829年出生於德國巴伐利亞(Buttenheim)。十八歲的時候,他懷揣著美國夢,和他的母親和兩個姐妹飄洋過海,遠赴美國紐約和他的兩個兄弟約納斯和路易斯團聚。隨後,李維加入了他們兩人的干貨生意。1848年,詹姆士·馬歇爾在美國西部加利福亞發現了金礦。無數做著發財夢的人們開始如潮水般湧向荒涼蕭條的西部,引發美國歷史上著名的「淘金熱」。曾經聽到過一個啟發創造性思維的故事,似乎就發生在這個時期。很遠的地方發現了金礦,為了得到黃金,人們蜂擁而去,卻被一條大江擋住了去路。為了過江,人們各顯神通:有的游泳過去、有的繞遠路過去……其中有一個人突發奇想:「為什麼非要去淘金?為什麼不可以買一條船搞營運,去接送那些淘金的人?這樣比淘金更能發財致富!」結果自然可想而知。
20歲出頭的小伙李維,也是這樣一個聰明的「淘金」人。他沒有直接去從沙土裡淘金,而是改從淘金者身上「淘金」。1853年,已經成為美國公民的李維出洋到三藩市開辦干貨批發生意,並且售賣成衣、床上用品和亞麻布料給加利福尼亞州和西部的小型商店,生意十分興旺。但他所采購的大批搭帳篷、馬車篷用的帆布卻無人問津。為處理積壓的帆布,李維試著把帆布裁成低腰、直腿、臀圍緊小的褲子,兜售給淘金工。由於帆布比棉布更耐磨,這種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於是,李維開辦了專門生產帆布工裝褲的公司,專門為淘金工、伐木工以及其他藍領工人生產廉價、樸素、耐磨和功能性強的可充當工作服的褲子。「李維的褲子」不脛而走。為了實用及美觀,他改用靛藍色粗斜紋布,並以自己的名字「Levi』S」作為品牌。
早期,顧客常常反映口袋因縫線磨損而脫落。一位來自內華達州的裁縫雅克·戴維斯(Jacob Davis)就發明了以金屬鉚釘來加固男裝工作褲後袋的方法。他去信李維,建議聯手申請專利,一起生產這一富有創意的新工裝。1873年,李維和雅克一起為牛仔褲上所用的「撞釘」申請了專利,並且開始在三藩市生產釘上銅鉚釘的工作褲。第一條真正意義上的牛仔褲誕生了。以工廠編號501命名的Levi』S 501,一時成為家喻戶曉的標牌。501縮水後依然十分合身,極受當時工人們的歡迎。因此,也有人把Levi』S牛仔褲看作是有助於建設美國夢的產物。
2.牛仔褲與牛仔(Cowboy)
牛仔褲誕生之初無疑與繁重的戶外體力勞動者聯系在一起。殖民地初期時代,移民們的衣料主要仰賴英國及歐洲諸國輸入,寸絲寸縷都非常珍貴。在不斷向美國西部邊疆開拓的進程中,農業的飛速發展伴隨著工業的日漸繁榮,因此城市人口迅猛增長,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據說尚有六分之五的人口居住在農村,生活用品極度匱乏,衣著方面常常因陋就簡較為隨便。鑒於本身的優越品質,淘金潮時代出現的牛仔褲越來越博得礦工、牛仔(Cowboy)、鐵路工、伐木工和拓荒者等體力勞動者的青睞,甚至完全變成了他們的工作裝,成為比金礦更具價值的「制服」。
一夜驟富的「黃金夢」與好萊塢西部電影所描繪的鋤暴安良的英雄牛仔形象,都使牛仔褲充滿了濃郁的傳奇色彩。在人們的記憶中,牛仔褲總是帶著一股剽悍的男人味,總是與礦山車、鐵杴、黃金、野牛、槍支等諸如此類的道具聯系在一起。尤其是美國西部片里那些剽悍的牛仔,他們戴著寬邊的帽子、臉色滄桑、窄窄的牛仔褲包住了他們健壯結實的雙腿,配著長統靴和左輪手槍,一陣風似地騎馬從草原上掠過。塵煙散處,留下一串串清脆急促的馬蹄聲……這真是理想中酷男人的經典。那麼,真正的美國西部牛仔到底是什麼樣子?
「Cowboy」這個詞實際上來源於西班牙語,是西班牙語「Vaquero」直譯而來。「Vaquero」發展於詞根「vaca」,意思是「牛」,因此「Vaquero」(Cowman)翻譯成英語就是「Cowboy」。 最早的牛仔是那些來美洲居住的歐洲人後裔。登陸到美國東海岸的英國和法國殖民者根本不熟悉西班牙人的畜牧方式,他們開始只會採用圈養的方式養牛。當圍欄里的草被牛吃完後,牛群就被趕到一個新的有草的地方繼續放養。這樣的牧牛人在英語稱為「Driver」。而西班牙人不像其他殖民地的殖民者一樣因躲避政治、宗教迫害而來,他們是貴族、冒險家,他們嚴謹、聰明、有紳士風度、有膽識、富於野心、愛冒險、喜歡表現自己……他們把「I Can」的精髓融入到「America Can」中。他們養牛的方式是真正的放牧,把牛放到沒有邊際的草原中,牛仔們騎馬隨牛群馳騁。這些西班牙人的精神代表了傳統的牛仔精神。在新墨西哥州的鄉下居住著這樣一些頑固的傳統牛仔,他們就是遍布美國的西班牙人後裔,他們的血統和文化一直很好地保存了下來。
1846年,美國與墨西哥開戰。戰爭中美國人打敗了墨西哥人,建立了新墨西哥州。但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墨西哥州的牛仔文化卻徹底地征服了美國。沒有任何區域能像新墨西哥州那樣對美國牛仔文化的發展產生如此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事實上,牛仔們並不像電影中反映的那樣帶有強烈的英雄主義色彩。據一位牛仔專家勞恩·泰勒說,現實中的牛仔就是騎在馬背上的農場工人,負責看管奶牛。他們在戶外的時間一天長達12到14個小時,工作既沉重又危險,報酬又低。一到冬天,大多數的牛仔都不得不再找其他的工作。1865年到1895年是牛仔的鼎盛時代,新的肉類保鮮辦法的出現、市場對牛肉的需求急劇增長,同時鐵路延伸到大多數村落,使得牧場經營業在美國西南部非常興盛。放牧業、牧場經營業主們用較低的成本在西部飼養大批的牛群,然後通過鐵路把它們運到東部的市場。而牛仔們就在戶外放養牛群,然後把他們運到最近的鐵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