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走道
⑴ 建築防火規范哪一條提及到室外走廊疏散
防火門向疏散方向抄開啟是常識性襲問題,很多規范里有規定,在此僅舉幾個條文說明:
高層防火規范 :
5.4.2 防火門應為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並在關閉後應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7.4.12 建築中的疏散用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民用建築和廠房的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除甲、乙類生產房間外,人數不超過60人的房間且每樘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時,其門的開啟方向不限;
住宅設計規范
6.2.5 樓梯間及前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⑵ 過道走廊寬度留多少合適
一般就是一米二到一米五之間最適宜。
最窄的走道應該是住宅中通往輔專助房間的過道,按《住屬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其凈寬不應小於0.8m,這是"單行線",一般只允許一個人通過。
規范規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過道凈寬不宜小於1.0m的寬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側身相讓的尺寸。
這個尺寸用"不宜小於"是考慮到磚混建築中,0.24m牆,1.2m中距的過道,凈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慮的。
(2)戶外走道擴展閱讀:
設計技巧
1、過道的設計根據情況不同,設計的重點和處理的技巧也不同。對於封閉式且很狹長的過道,可以在過道的末端做對景台,吸引人的視線,讓人感覺不到狹長。
2、在一個大空間內的開放式過道,這就需要我們從頂面和地面來區分它的空間,可以做頂面地面造型或材質的呼應,也可以在地面做地花引導,來凸顯過道的功能.開放式的過道要十分注意與周邊環境的融合和協調。
⑶ 請問,那種戶外的走廊,「走廊」用英語怎麼說,如果說是「溫馨走廊」用英語應該怎麼說。
corridor 是建築物裡面的長走廊沒錯,但也可以通用為走廊地帶,兩邊需有門連接
很多博物館的走廊會用 hallway
家裡的走廊可以用 passage 常用語狹長的,邊上有牆的,也可以用於室外的
aisle 常用於飛機上,狹長的,邊上有座位的公共建築,教堂也可使用
walkway 是類似於小路,在兩個建築物之間的走道
veranda 常用於家中,走廊陽台
你可以看看那個適合你的 溫馨走廊
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⑷ 室外過道能算是室外廣場嗎
這是什麼說法,室外過道與室外廣場沒什麼關聯的。過道應該比較窄,廣場是大范圍的地方。不明白你說什麼。
⑸ 室外走廊一般做多寬
走廊一般都是嗯,坐在五米寬左右,因為它們方便行人行走,嗯,不能變的太窄,太窄容易,嗯,擁擠我也顯得不那麼寬敞不雅觀。
⑹ 室外的走廊要算進總建築面積嗎
有蓋的算建築面積,沒蓋的不算建築面積。
⑺ 如果邊戶外走道是屬於自己的房產證會註明嗎
房產證上不會有註明。。私有過道屬於宅基地。宅基地證(面積)-房產證(面積)=現有宅基地(面積)
⑻ 什麼樣的走廊稱為室外走廊
不是筒子樓的那種,像學校教室的
⑼ 室外走廊中走廊跟挑廊是並列還是解釋的意思
根據建築面來積計算規范2014第二條房屋建築源的附屬部分 :
1、挑廊、走廊、檐廊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但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走廊是指建築物的水平交通空間;挑廊是指挑出建築物外牆的水平交通空間;檐廊是指設置在建築物底層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間。
2、架空走廊 建築物之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但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不計算面積。架空走廊是指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在二層或二層以上專門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
⑽ 高層建築多少層以上不可做室外走廊
前室有三類,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消防電梯間的前室、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間的合用前室。
為保證火災情況下高層建築上的人員迅速安全的逃生(下樓到達安全地帶),目前在建築物的樓、電梯等豎向交通設施部位採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這里所謂的防火前室就是在建築設計方面兌現這種安全措施設置的序列空間(人員工作房間---走廊---防火前室---樓、電梯---防火前室---安全層走廊或門廳---室外安全地帶)。
需設防煙樓梯間的條件規范上是這樣規定的:
一、《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5.3.12: 地下商店和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地下建築(室),當地下層數≥3層,或地下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時,應設置防煙樓梯間。 」
「 7.4.1 疏散用的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樓梯間應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並宜靠外牆設置;
7.4.2 封閉樓梯間除應符合本規范第7.4.1 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當不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的要求設置;」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版):
「6.2疏散樓梯間和樓梯
6.2.1一類建築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築以及塔式住宅,均應設防煙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1.1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前室、陽台或凹廊。
6.2.1.2前室的面積,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0m2。
6.2.1.3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6.2.2裙房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築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建築應設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2.1樓梯間應靠外牆,並應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當不能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規定設置。
6.2.2.2樓梯間應設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 6.2.3.1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可不設封閉樓梯間,但開向樓梯間的戶門應為乙級防火門,且樓梯間應靠外牆,並應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
6.2.3.2十二層及十八層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
6.2.3.3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6.2.4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通廊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超過十一層的通廊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中對一類和二類的建築劃分如下:
「3.0.1 高層建築應根據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進行分類。並應符合表3.0.1的規定。」
表3.0.1的規定如下:
「一類居住建築包括高級住宅和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的普通住宅。
一類公共建築包括:
;
2.高級旅館;
3.建築高度超過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樓層建築面積超過1000m2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電信樓、財貿金融樓;
4.建築高度超過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樓層建築面積超過1500m2的商住樓;
5.中央級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廣播電視樓;
6.網局級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電力調度樓;
7.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
8.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樓、書庫;
9.重要的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
10.建築高度超過50m的教學樓和普通的旅館、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等。
二類居住包括建築十層至十八層的普通住宅。
二類公共建築包括:
除一類建築以外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電信樓、財貿金融樓、商住樓、圖書館、書庫;
2.省級以下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電力調度樓;
3.建築高度不超過50m的教學樓和普通的旅館、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等。」
需設消防電梯的條件規范上是這樣規定的: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
「 6.3.1:下列高層建築應設消防電梯:
*6.3.1.1:一類公共建築。
*6.3.1.2:塔式住宅
*6.3.1.3: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高度超過32m的其它二類公共建築。 」
綜上所述:前室是防煙樓梯間及消防電梯所必須設置的一個序列空間。
對於一般的多層建築(住宅9層及以下,公共建築高度≤24m)而言,「地下商店和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地下建築(室),當地下層數≥3層,或地下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時,應設置防煙樓梯間」及「封閉樓梯間當不能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的要求設置」,防煙樓梯間需要設置前室。
2.對於高層建築(住宅10層及以上,公共建築高度>24m):
「一類建築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築以及塔式住宅」即
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塔式住宅、一類公共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公共建築需設置防煙樓梯間,需設置前室。
裙房、高度≤32m的二類公共建築、10層—18層的單元式住宅、10層—11層的通廊式住宅設置的樓梯間不能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規定設置,需設置前室。
另外一類公共建築、塔式住宅、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住宅和通廊式住宅、高度超過32m的其它二類公共建築需設置消防電梯,需設置前室。
綜上對於高層建築來說,需設置前室的為:「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塔式住宅、一類公共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公共建築」;「裙房、高度≤32m的二類公共建築、10層—12層的單元式住宅、10層—11層的通廊式住宅設置的樓梯間不能直接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