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工濕地公園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條例可以建濕地公園不需要具備什麼特徵
國家林業局頒布實施的《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第二條明確,本規定所稱濕版地,是指常年或者季節性權積水地帶、水域和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包括沼澤濕地、湖泊濕地、河流濕地、濱海濕地等自然濕地,以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或者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濕地。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以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合理利用濕地資源、開展濕地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為目的,並可供開展生態旅遊等活動的濕地,可以設立濕地公園。第二十一條中規定,國家濕地公園實行晉升制。
因此,建設濕地公園首先需要具備濕地的基本特徵。如果申請晉升為國家濕地公園,還必須符合相應的晉升條件。
2. 某城市在建設過程中,更加註重生態文明的建設。如利用人工建立的濕地公園對生活污水進行凈化處理,形成藻
【答案】
(1)光能和污水有機物中的化學能;
(2)垂直物質循環再生原理、協調內與平衡原理;
(3)細容菌、真菌等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為植物生長提供了充足的氮、磷等礦質養料和光合作用所需的CO2;
(4)向水體中適當通入空氣;
(5)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
3. (2012湖南模擬)建立人工濕地公園是解決城市水污染的新思路,根據如圖回答相關問題.(1)人工濕地是一
(1)生態系統的生產者一般包括能進行光合作用的綠色植物、藍藻、低等植物等,能進行化能合成作用的硝化細菌.因此該生態系統中生產者包括有蘆葦、綠藻、黑藻.
(2)輸入該生態系統的能量有生產者固定的太陽能和污水中有機物中的化學能.
(3)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要對污水排放量還要加以控制.
(4)人工濕地還具有蓄洪防旱的功能屬於生態功能,生態功能都屬於間接利用價值.直接價值包括食用、葯用、工業原料、科研、美學價值等.
(5)次生演替是指在原有植被雖已不存在,但原有土壤條件基本保留,甚至還保留了植物的種子或其它繁殖體的地方發生的演替.因此該群落演替類型是次生演替.
(6)人類建立新型人工生態系統的主要目的就是設法調整能量流動關系,使能量持續高效地流向對人類最有益的部分.
故答案為:(1)生產者 垂直分層
(2)生產者固定的太陽能 污水中有機物中的化學能
(3)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是有限的
(4)直接價值和間接(答全才給分>
(5)次生演替
(6)設法調整能量流動關系,使能量持續高效地流向對人類最有益的部分
4. 在居住區附近修建城市生態濕地公園會不會顯得太唐突 是人工生態濕地而且是模仿自然濕地的那種設計
具體你說的濕地用途是什麼?如果是污水處理有可能有一定的影響。一般來說人工濕地對城市是有積極的影響,有人做過調查,結果顯示人們更傾向於停留在有水的地方。唐突倒是不至於,現在濕地與景觀是一個結合體,是第在擁有凈化環境的功能基礎上還起到美化的效果,可以說一舉兩得。現在濕地公園在城市中越發凸顯的視功能價值,例如蓄洪,提供生態棲息地,凈化地表徑流等等。你的問題彷彿對人工濕地有些沒有信心,實際上人工濕地凈化效果往往更強,因為他是強化後的。有一些成功的濕地公園的案例是得過國際大獎的例如上海的濱江森林公園 得過IFLA的大獎。如果你是擔心視覺效果可以考慮柔化一下景色。
5. 濕地公園是人工濕地還是自然濕地
濕地公園一般是自然和人工雙重作用的結果,大多是在原來水體的基礎上進行改造回形成,答極少數純天然或者純人工景區。
濕地公園(Wetland Park)是指以水為主體的公園。以濕地良好生態環境和多樣化濕地景觀資源為基礎,以濕地的科普宣教、濕地功能利用、弘揚濕地文化等為主題,並建有一定規模的旅遊休閑設施,可供人們旅遊觀光、休閑娛樂的生態型主題公園。濕地公園是具有濕地保護與利用、科普教育、濕地研究、生態觀光、休閑娛樂等多種功能的社會公益性生態公園。
6. 濕地是人工建設形成的都有哪些
伊犁天鵝泉濕地公園,位於英塔木鄉夏合勒克村伊犁河北岸,佔地50畝,屬地下溫泉,冬季不結冰,是河谷僅有的疣鼻天鵝越冬棲息地。原來這里本沒有這個小湖,只是陡坡下有幾個泉眼,長流不息,形成一條溪水。上世紀80年代,村民們在伊犁河畔發展水產養殖業,建了許多魚池,於是在泉眼附近推出這片水域,儲存泉水,用於為魚池補水。十幾年來,小湖裡生長了茂密的水草,泉水溫度較高,即使在最寒冷的季節也不會封凍,這些都給龐鼻天鵝越冬創造了條件。
南沙人工濕地游覽區,地處出海口珠江西岸。圍墾公司經過20多年的圍墾和經營中,保持了農耕水養的產業結構,土地原始狀態良好,生態環境得到妥善保護。放養魚蝦蟹,種植蓮藕、香蕉、甘蔗,碧水藍天,滿目青翠。在19東圍約200公頃的游覽核心區,種植有成片的10多個品種的紅樹林、蘆葦,吸引各種鳥類在這方樂土繁衍生息, 形成珠江三角州難得一見的鳥類天堂。
7. 國家規定濕地公園可以開發嗎
不可以,具體可跟據以下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國家濕地公園健康發展,規范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國家濕地公園的建立、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條 濕地公園是指以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合理利用濕地資源為目的,可供開展濕地保護、恢復、宣傳、教育、科研、監測、生態旅遊等活動的特定區域。
濕地公園建設是國家生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屬社會公益事業。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資或者志願參與濕地公園保護工作。
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建立國家濕地公園,並對其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國家濕地公園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建設國家濕地公園,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 國家濕地公園邊界四至與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不得重疊或者交叉。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可建立國家濕地公園:
(一)濕地生態系統在全國或者區域范圍內具有典型性;或者區域地位重要,濕地主體功能具有示範性;或者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或者生物物種獨特。
(二)自然景觀優美和(或者)具有較高歷史文化價值。
(三)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價值。
第七條 申請建立國家濕地公園的,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國家濕地公園的文件;跨行政區域的,需提交其同屬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國家濕地公園的文件。
(二)擬建國家濕地公園的總體規劃及其電子文本。
(三)擬建國家濕地公園管理機構的證明文件或者承諾建立機構的文件。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擬建國家濕地公園土地權屬清晰、無爭議,以及相關權利人同意納入濕地公園管理的證明文件。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擬建國家濕地公園相關利益主體無爭議的證明材料。
(六)反映擬建國家濕地公園現狀的圖片資料和影像資料。
(七)所在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申請文件、申報書,以及對總體規劃的專家評審意見。
第八條 建立國家濕地公園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申請。國家林業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並提交考察報告。
申報單位應根據專家實地考察報告組織對濕地公園總體規劃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報國家林業局審查備案。
對通過專家實地考察論證和國家林業局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國家林業局在擬建國家濕地公園所在地進行公示。
第九條 對完成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的,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家林業局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授予國家濕地公園稱號;對驗收不合格的,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試點資格。
第十條 國家濕地公園採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濕地名 國家濕地公園。
第十一條 國家濕地公園應當按照總體規劃確定的范圍進行標樁定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和挪動界標。
第十二條 國家濕地公園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統一負責國家濕地公園的保護管理工作。
國家濕地公園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技術人員應當經過必要的崗位培訓。
第十三條 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參照有關規定編制。國家濕地公園的撤銷、范圍的變更,須經國家林業局審批。
第十四條 國家濕地公園可分為濕地保育區、恢復重建區、宣教展示區、合理利用區和管理服務區等,實行分區管理。
濕地保育區除開展保護、監測等必需的保護管理活動外,不得進行任何與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和管理無關的其他活動。恢復重建區僅能開展培育和恢復濕地的相關活動。宣教展示區可開展以生態展示、科普教育為主的活動。合理利用區可開展不損害濕地生態系統功能的生態旅遊等活動。管理服務區可開展管理、接待和服務等活動。
第十五條 國家濕地公園應當設置宣教設施,建立和完善解說系統,宣傳濕地功能和價值,提高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鼓勵國家濕地公園定期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
第十六條 國家濕地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定期組織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建立檔案,並根據監測情況採取相應的保護管理措施。
第十七條 禁止擅自佔用、徵用國家濕地公園的土地。確需佔用、徵用的,用地單位應當徵求國家林業局意見後,方可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家濕地公園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開(圍)墾濕地、開礦、採石、取土、修墳以及生產性放牧等。
(二)從事房地產、度假村、高爾夫球場等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和開發活動。
(三)商品性採伐林木。
(四)獵捕鳥類和撿拾鳥卵等行為。
第十九條 國家林業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國家濕地公園的檢查評估工作。對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國家濕地公園」稱號。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8. 急需要<<濕地公園規劃設計方案》範文一篇
以生態為主規劃城市濕地公園
城市濕地公園建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建立濕地保護政策。城市濕地公園既不能狹隘地理解為種植濕地植物,營造「自然」濕地景觀;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城市濕地+城市公園」;更不應利用寶貴的天然濕地資源,開辟成人工氣息濃厚的水上樂園。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應基於濕地的「傳統」特性,即地表水的凈化和調節之上。同時,也要使濕地環境能夠兼具野生的和園林的自然特徵。它應以保護或恢復濕地的生態功能為前提,以充分發揮其環境效益為目標,以其充滿野趣的領土景觀為特色,吸引公眾的到來,並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普活動,達到保護濕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宣傳作用。
根據原有的場地狀況,城市濕地公園大致可以分為天然濕地公園和人工濕地公園兩類。前者是指利用原有的天然濕地所開辟的城市濕地公園,如榮成桑溝灣國家濕地公園;後者是指利用人工濕地或人工開挖興建的城市濕地公園,如北京的翠湖國家濕地公園。無論何種類型,都應以形成「自然」濕地生態系統、充分發揮環境效益為主要目標。
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方法
1.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理念
城市濕地公園規劃應以濕地的自然復興、恢復濕地的領土特徵為指導思想,以形成開敞的自然空間和濕地公園的定義與概念地帶、接納大量的動植物種類、形成新的群落生境為主要目的,同時為遊人提供生機盎然的、多樣性的遊憩空間。因此,規劃應加強整個濕地水域及其周邊用地的綜合治理。其重點內容在於恢復濕地的自然生態系統並促進濕地的生態系統發育,提高其生物多樣性水平,實現濕地景觀的自然化。規劃的核心任務在於提高濕地環境中土壤與水體的質量,協調水與植物的關系。
2.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目標
城市濕地公園規劃的總目標在於減少城市發展對濕地環境的干擾和破壞、提高濕地及其周圍環境的自然生產力,通過恢復濕地原有的自然能力,使其具備自我更新的能力,並使周圍用地的土壤狀況得到改善,為植被的恢復創造條件,從而使城市濕地更加富有生命力。同時,還應在城市的各種用地需求之間建立一種平衡,並尋求建立更好的新型共存方式,實現城市濕地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在此基礎上營造新的城市公園類型,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接近自然的需求。
此外,隨著濕地自然生態環境的改善,將為周邊的城市、鄉村、農業、旅遊等行業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再自然化的城市濕地公園景觀,將成為市民遊憩娛樂的新熱點。
3.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方法
為了實現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目標,必須將濕地的整治與景觀規劃結合起來。首先應開展深入細致的調研工作,從不同層面、不同元素著手,如地下水位、不同層次的土壤結構、不同層面的構成材料等地下狀況,及其動植物在地面上形成的痕跡、動物的活動習性、景觀要素的變化規律等外貌特徵,達到由表及裡的規劃深度。規劃應緊緊圍繞「水」的主題,將濕地公園作為生物與能量交換的生態廊道,聯系周邊的綠地、林地、農田、城市、鄉村等各類生態系統,共同形成新的景觀整體。
因此,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要將構成濕地整個物質循環圈中的各種要素,如水體、農田、土壤、植被、動物、自然狀況、生態系統等等,作為規劃的基本要素,融入形成整體性的領土景觀規劃要求之中。尤其是濕地環境中的各種自然元素,無論其狀態如何,自然的或經過人工處理的,都應作為規劃中的最重要元素,以構成城市濕地公園景觀類型及景觀特色的框架。
4.城市濕地公園的規劃措施
第一,城市濕地公園規劃最重要環節之一,在於實現水的自然循環。首先,要改善濕地地表水與地下水之間的聯系,使地表水與地下水能夠相互補充。其次,應採取必要的措施,改善作為濕地水源的河流的活力。
第二,城市濕地公園規劃的另一最重要環節,是採取適當的方式形成地表水對地下水的有利補充,使濕地周圍的土壤結構發生變化,土壤的孔隙度和含水量增加,從而形成多樣性的土壤類型。
第三,城市濕地公園規劃還應從整體的角度出發,對周邊地區的排水及引水系統進行調整,確保濕地水資源的合理與高效利用。在可能的情況下,應適當開挖新的水系並採取可滲透的水底處理方式,以利於整個園區地下水位的平衡。
第四,土壤作為景觀規劃的要素之一,在土層剖面上是由不同材料疊加而成的。不同的土壤類型產生了不同的地表痕跡和景觀類型。城市濕地公園規劃必須在科學的分析與評價方法基礎上,利用成熟的經驗、材料和技術,發現場地自身所具有的自然演進能力。
9. 某市在建設過程中,利用人工建立的濕地公園
(1)在一定的地域內,生物與環境構成的統一的整體,叫做生態系統.由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組成,非生物成分包括陽光、空氣、水分、土壤等;生物成分包括生產者、消費者和分解者.
(2)生態系統中的能量是從生產者固定太陽能開始的,因此該生態系統中生物所需能量的根本來源是太陽能;細菌和真菌會分解動植物遺體或動物的排泄物中取得有機物來生成無機物,供給植物進行光合作用.進入生態循環,真菌和細菌是在生態系統中扮演分解者.
(3)食物鏈反映的是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吃與被吃這種關系的,該生態系統中的一條食物鏈:藻類→螺蚌→小龍蝦.
(4)流入污水如果含有不易分解的有毒物質,氧化塘內含有毒物質最多的生物是小龍蝦.
故答案為:(1)生物;環境
(2)光能;分解者
(3)藻類→螺蚌→小龍蝦
(4)小龍蝦
10. 人工濕地的技術要求
隨著環境保護的迅速發展,人們對濕地功能也有了廣泛的認識。濕地作為地球之腎,擔負著對地球自然水體的凈化和處理功能。由於城市中天然濕地的逐漸減少和消亡,因此人工濕地以其獨到的優越性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發展。
人工濕地系統水質凈化技術作為一種新型生態污水凈化處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在人工濕地填料上種植特定的濕地植物,從而建立起一個人工濕地生態系統。當污水通過濕地系統時,其中的污染物質和營養物質被系統吸收或分解,而使水質得到凈化。
人工濕地系統水質凈化的關鍵在於工藝的選擇和對植物的選擇及應用配置。如何選擇和搭配適宜的濕地植物,並且將其應用於不同類型的濕地系統中成了我們在營建人工濕地前必須思考的問題。
1.人工濕地污水處理系統植物的選用原則(1)(2)
1.1 植物在具有良好的生態適應能力和生態營建功能;
管理簡單、方便是人工濕地生態污水處理工程的主要特點之一。若能篩選出凈化能力強、抗逆性相仿,而生長量較小的植物,將會減少管理上尤其是對植物體後處理上的許多麻煩。一般應選用當地或本地區天然濕地中存在的植物。
1.2 植物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和旺盛的生長勢;
① 抗凍、抗熱能力
由於污水處理系統是全年連續運行的,故要求水生植物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下也能基本正常生長,而那些對自然條件適應性較差或不能適應的植物都將直接影響凈化效果。
② 抗病蟲害能力
污水生態處理系統中的植物易滋生病蟲害,抗病蟲害能力直接關繫到植物自身的生長與生存,也直接影響其在處理系統中的凈化效果。
③ 對周圍環境的適應能力
由於人工濕地中的植物根系要長期浸泡在水中和接觸濃度較高且變化較大的污染物,因此所選用的水生植物除了耐污能力要強外,對當地的氣候條件、土壤條件和周圍的動植物環境都要有很好的適應能力。
1.3 所引種的植物必須具有較強的耐污染能力;
水生植物對污水中的BOD5、COD、TN、TP主要是靠附著生長在根區表面及附近的微生物去除的,因此應選擇根系比較發達,對污水承受能力強的水生植物。
1.4 植物的年生長期長,最好是冬季半枯萎或常綠植物;
人工濕地處理系統中常會出現因冬季植物枯萎死亡或生長休眠而導致功能下降的現象,因此,應著重選用常綠冬季生長旺盛的水生植物類型。
1.5 所選擇的植物將不對當地的生態環境構成隱患或威脅,具有生態安全性;
1.6 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文化價值、景觀效益和綜合利用價值。
若所處理的污水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其綜合利用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①作飼料,一般選擇粗蛋白的含量>20%(乾重)的水生植物;②作肥料,應考慮植物體含肥料有效成分較高,易分解;③生產沼氣,應考慮發酵、產氣植物的碳氮比,一般選用植物體的碳氮比為25~30.5/1;④工業或手工業原料,如蘆葦可以用來造紙,水蔥、燈心草、香蒲、莞草等都是編制草席的原料。
由於城鎮污水的處理系統一般都靠近城郊,同時面積較大,故美化景觀也是必須考慮的。
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人工濕地的工藝設計者和建設者考慮得最多的是植物的獨有性和觀賞價值等表在因素,沒有考慮到栽種該植物後的植株生長效果、濕地的運行效果、生長表現以及對生態的安全性等,導致人工濕地在運行一段時間後功能驟降或運行費用劇增,最後導致系統癱費或閑置。
2.人工濕地植物特性的研究及植物配置分析
2.1 根據植物類型分析
2.1.1 漂浮植物
漂浮植物中常用作人工濕地系統處理的有水葫蘆、大薸、水芹菜、李氏禾、浮萍、水蕹菜、豆瓣菜等。
根據對這些植物的植物學特性進行分析,發現它們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生命力強,對環境適應性好,根系發達;②生物量大,生長迅速;③具有季節性休眠現象,如冬季休眠或死亡的水葫蘆、大薸、水蕹菜,夏季休眠的水芹菜、豆瓣菜等。生長的旺盛季節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10月或9月-次年5月;④生育周期短,主要以營養生長為主,對N的需求量最高。
由於漂浮植物具有上述的植物學特性,因此,在進行人工濕地植物配置的時候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它們各自的優點:①由於這類植物的環境適應能力強,因此在進行植物配置時應當作地方優勢品種予以優先考慮;②人工濕地系統中,水體中養分的去除主要依靠植物的吸收利用,因此,生物量大、根系發達、年生育周期多和吸收能力好的植物成為我們選擇的目標;③利用植物季節性休眠特性,我們可以給予正確的植物搭配,如冬季低溫時配置水芹菜而夏季高溫時則配置水葫蘆、大薸等適宜高溫生長的植物,以避免因植物品種選擇搭配單一而出現季節性的功能失調現象;④由於這類植物以營養生長為主,對N的吸收利用率要高,因此,在進行植物配置時應重視其對N的吸收利用效果,可作為N去除的優勢植物而加以利用,從而提高系統對N的去除效果。
2.1.2 根莖、球莖及種子植物
這類植物主要包括睡蓮、荷花、馬蹄蓮、慈姑、荸薺、芋、澤瀉、菱角、薏米、芡實等。它們或具有發達的地下根莖或塊根,或能產生大量的種子果實,多為季節性休眠植物類型,一般是冬季枯萎春季萌發,生長季節主要集中在4-9月。
根莖、球莖、種子類植物具有以下特點:①耐淤能力較好,適宜生長在淤土層深厚肥沃的地方,生長離不開土壤;②適宜生長環境的水深一般為40-100CM左右;③具有發達的地下塊根或塊莖,其根莖的形成對P元素的需求較多,因此,對P的吸收量較大;④種子果實類植物,其種子和果實的形成需要大量的P和K元素。(3)
由於這類植物具有以下特點,因此在進行人工濕地植物應用配置時應予以充分考慮:①基於這些植物的特性,其應用一般為表面流人工濕地系統和濕地的穩定系統;②利用這些植物的生長(主要是塊根、球莖和果實的生長)需要大量的P、K元素的特性,將其作為P去除的優勢植物應用,以提高系統對P的去除效果。
2.1.3 挺水草本植物類型
這類植物包括蘆葦、茭草、香蒲、旱傘竹、皇竹草、藨草、水蔥、水莎草、紙莎草等,為人工濕地系統主要的植物選配品種。這些植物的共同特性在於:①適應能力強,或為本土優勢品種;②根系發達,生長量大,營養生長與生殖生長並存,對N和P、K的吸收都比較豐富;③能於無土環境生長。
根據這類植物的生長特性,它們可以搭配種植於潛流式人工濕地,也可以種植於表流式人工濕地系統中。
根據植物的根系分布深淺及分布范圍,可以將這類植物分成四種生長類型,即深根叢生型、深根散生型、淺根叢生型和淺根散生型。
(1)深根叢生型的植物,其根系的分布深度一般在30CM以上,分布較深而分布面積不廣。植株的地上部分叢生,如皇竹草、蘆竹、旱傘竹、野茭草、薏米、紙莎草等。由於這類植物的根系入土深度較大,根系接觸面廣,配置栽種於潛流式人工濕地中更能顯示出它們的處理凈化性能。
(2)深根散生型植物根系一般分布於20-30CM之間,植株分散,這類植物有香蒲、菖蒲、水蔥、藨草、水莎草、野山姜等,這類植物的根系入土深度也較深,因此適宜配置栽種於潛流式人工濕地。
(3)淺根散生型的一些植物如美人蕉、蘆葦、荸薺、慈姑、蓮藕等,其根系分布一般都在5-20CM之間。由於這些植物的根系分布淺,而且一般原生於土壤環境,因此適宜配置於表流式人工濕地中。
(4)淺根叢生型的植物如燈心草、芋頭等叢生型植物,由於根系分布淺,且一般原生於土壤環境,因此僅適宜配置於表面流人工濕地系統中。
2.1.4 沉水植物類型
沉水植物一般原生於水質清潔的環境,其生長對水質要求比較高,因此,沉水植物只能用作人工濕地系統中最後的強化穩定植物加以應用,以提高出水水質。
2.1.5 其它類型的植物
一些如水生景觀植物之類的,由於長時間的人工選擇,使其對污染環境的適應能力比較弱,因此也只能作為最後的強化穩定植物或濕地系統的景觀植物而應用。
2.2 根據植物原生環境分析
根據植物的原生環境分析,原生於實土環境的一些植物如美人蕉、蘆葦、燈心草、旱傘竹、皇竹草、蘆竹、薏米等,其根系生長有一定的向土性,配置於表面流濕地系統中,生長會更旺盛。但由於它們的根系大都垂直向下生長,因此,凈化處理的效果不及應用於潛流式濕地中;對於一些原生於沼澤、腐殖層、草炭濕地、湖泊水面的植物如水蔥、野茭、山姜、藨草、香蒲、菖蒲等,由於其生長已經適應了無土環境,因此更適宜配置於潛流式人工濕地;而對於一些塊根塊莖類的水生植物如荷花、睡蓮、慈姑、芋頭等則只能配置於表面流濕地中。
2.3 根據植物對養分的需求類型分析
根據植物對養分的需求情況分析,由於潛流式人工濕地濕地系統填料之間的空隙大,植物根系與水體養分接觸的面積要較表流式人工濕地濕地廣,因此對於營養生長旺盛、植株生長迅速、植株生物量大、一年有數個萌發高峰的植物如香蒲、水蔥、苔草、水莎草等植物適宜栽種於潛流濕地;而對於營養生長與生殖生長並存,生長相對緩慢,一年只有一個萌發高峰期的一些植物如蘆葦、茭草、薏米等則配置於表面流濕地系統。
2.4 根據植物對污水的適應能力分析
不同植物對污水的適應能力不同。一般高濃度污水主要集中在濕地工藝的前端部分。因此,在人工濕地建設時,前端工藝部分如強氧化塘、潛流濕地等工藝一般選擇耐污染能力強的植物品種。末端工藝如穩定塘、景觀塘等處理段中,由於污水濃度降低,因此可以更多考慮植物的景觀效果。
3.小結
一個人工濕地系統的建立,植物的選擇和配置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在系統建立和植物栽種配置時要將系統的主要功能與植物的植物學特性充分結合起來考慮。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不同植物各自的優勢,達到更好的處理凈化效果。
濕地植物的栽種配置要根據具體的應用環境和系統工藝來確定,對於一些應用工藝范圍較廣的植物類型,要充分考慮其在該工藝中的優勢,能使其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而居於主導地位。
為達到全面的處理和利用效果,應進行有機的搭配,如深根系植物與淺根系植物搭配,叢生型植物與散生型植物搭配,吸收N多的植物與吸收P多的植物搭配,以及常綠植物與季節性植物的季相搭配等。在進行綜合處理的一些工藝或工藝段中,切忌配置單一品種,以避免出現季節性的功能下降或功能單一。作為濕地公園規劃建設的人工濕地還要考慮景觀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