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森林公園管理規定
Ⅰ 森林公園的職能是什麼
森林公園是經過修整可供短期自由休假的森林,或是經過逐漸改造使它形成一定版景觀系統的權森林。森林公園是一個綜合體,它具有建築、療養、求知和林木經營等多種職能,同時也是一種以保護為前提,利用森林的多種功能為人們提供各種形式的旅遊服務,並可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經營管理區域。在森林公園里可以自由休息——假日旅遊、游覽和散步,在水邊浴場和水上運動場休息、釣魚、滑雪、採集野果和蘑菇及森林浴等。所謂森林浴,就是人們在生機盎然的森林中進行合適自己的各種活動,如漫步、野營、游覽、娛樂等,直接接受綠色植物所散發的各種芳香物質和殺菌素以及大量的負離子,可以消除疲勞,促進新陳代謝,提高人體免疫力,舒松肌膚,清潔肺腑,其情景就如「沐浴」一般。
Ⅱ 國家對樹木保護有哪些管理規定和法規謝謝!
有如下幾種規定及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3、《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
4、《森林防火條例》;
5、《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6、《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
7、《動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
8、《林地管理暫行辦法》;
9、《森林公園管理辦法》;
10、《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11、《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12、《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
13、《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
14、《木材檢查站管理辦法》。
Ⅲ 森林公園是如何定義的
森林公園抄是經過修整可供短期襲自由休假的森林,或是經過逐漸改造使它形成一定景觀系統的森林。森林公園是一個綜合體,它具有建築、療養、求知和林木經營等多種職能,同時也是一種以保護為前提,利用森林的多種功能為人們提供各種形式的旅遊服務,並可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經營管理區域。在森林公園里可以自由休息——假日旅遊、游覽和散步,在水邊浴場和水上運動場休息、釣魚、滑雪、採集野果和蘑菇及森林浴等。所謂森林浴,就是人們在生機盎然的森林中進行合適自己的各種活動,如漫步、野營、游覽、娛樂等,直接接受綠色植物所散發的各種芳香物質和殺菌素以及大量的負離子,可以消除疲勞,促進新陳代謝,提高人體免疫力,舒松肌膚,清潔肺腑,其情景就如「沐浴」一般。
Ⅳ 森林公園的森林公園保護
一般規定
(1)森林公園工程建設,應將保護放在首位,堅持開發與保護相結合的出原則,確保自然生態環境的出良性循環。(2)森林公園保護工程應從實際出發,結合地區特點,選定建設方案。(3)保護工程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於施工;保護工程設施堅固、適用,並與周圍景觀相協調;保護工程設施宜進行藝術處理,起到點景、美景的作用。應根據保護對象的特性和科學管理的技術要求,確定適宜、有效的保護措施。對於危及物種生長、生存的病蟲害、地方性疾病和污染現象,必須提出積極的防治措施。保護工程設計內容,包括方案制定,保護對象分類,保護措施確定,保護設施設置等。
生物資源保護
(1)植物資源保護森林公園的植物資源,必須貫徹「保護、培育、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2)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森林公園的野生動物資源,必須貫徹「加強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在森林公園開發建設中,應監視、監測環境對野生動物的影響。森林公園建設項目,不得對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產生不利影響。森林公園除狩獵、垂釣等特定區域外,禁止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對保護對象有逃散可能和植被景觀易受破壞的地段,以及適宜圈養、半圈養的場所,應根據需要設置圍牆、隔網、柵欄等防護設施。引入野生動物必須慎重,以適合本區生長的種類為准。不得因物種引入而影響本區域生境和野生動物的生存。(3)景觀資源保護森林公園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環境,必須嚴格保護,不得損毀、破壞或隨意改變。景觀資源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地質遺址、遺跡、歷史古跡和珍稀、瀕危物種分布區域,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區域,採取特殊保護;中心景區採取重點保護;一般景區採取常規保護。在珍貴景物和重要景點上,應根據需要設置適宜的保護設施,但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設施。森林公園游覽區及遊人有效視野范圍內的林木,不得進行生產性的經營和採伐活動。採取的經營措施必須符合景觀要求。古樹名木嚴禁砍伐或移植,並應採取有效的技術措施為其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維護其正常生長。森林公園的古建築物保護,必須貫徹「修舊如舊」的方針,保持其原歷史風貌。禁止在森林公園內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破壞景觀的行為。森林公園必須根據環境容量確定合理的出遊覽接待規模,有計劃地組織游覽活動,不得無限制地超量接納游覽者。(4)生態環境保護森林公園建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生態環境,防治下列危害: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森林公園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其他設施建設的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森林公園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不得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備。森林公園的居民生活區,宜建在山區空曠地帶。生活鍋爐、取暖鍋爐以及其他用途的煙囪,必須安裝消煙除塵設備,且煙囪高度應符合環境保護的規定要求。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森林公園內裸地應全面綠化,減少粉塵對環境的危害。在森林公園境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的廣播喇叭和廣播宣傳車。駛入森林公園的機動車輛,應安裝廢氣凈化裝置、消聲器和符合規定的喇叭。森林公園的出游樂場所,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消除雜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海濱型森林公園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防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安全、衛生工程
森林公園的游覽內容及設施的設置,必須確保遊人安全。各種遊人集中場所容易發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園路在地形險要的地段,均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設計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通往孤島、山頂等卡口的路段,宜設通行復線;必須沿原路返回的,宜適當放寬路面。應根據路段行程及通行難易程度,適當設置遊人短暫休息的場所及護欄設施。建築內部和外緣,凡遊人正常活動范圍邊緣臨空高差大於1.0m處,均應設置護欄設施。護欄設施必須堅固耐久且採用不易攀登的構造。各種裝飾性、示意性和安全防護性護欄的構造作法,嚴禁採用銳角、利刺等形式。電力設施、猛獸類動物展區以及其他專用防範性設施,應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和製作。遊人進出的溶洞,其結構必須穩固,應有採光、通風、排水的措施,並應保證通行安全。森林公園內垃圾投放應有規定地點,並妥善處理。垃圾存放場及處理設施應設在隱蔽地帶。森林公園的廁所,應既隱蔽又方便使用。宜設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廁所。廁所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按日環境容量的2%設置廁所蹲位(包括小便斗位數),男女蹲位比例為1~1.5:1;廁所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500m。各廁所內的蹲位數應與公園內的遊人分布密度相適應。森林公園的生活污水,有條件者應與城市污水處理系統聯網。污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河湖水體或滲入地下。「三廢」處理必須與公園建設同時設計,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和自然景觀。
Ⅳ 國家森林公園管理條例允許進行旅遊開發嗎
國家級森林公園不屬於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指對一定面積的陸地或水體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進行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區內嚴禁任何直接利用自然資源,嚴禁一切生產性經營活動。保護的對象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瀕危動植物的主要分布區,水源涵養區,有特殊意義的地質構造、地質剖面和化石產地等。自然保護區不能有人為的直接干涉,任自然流程正常進行,包括特定時間內的-些自然作用,如自然火燒、群落自然演替、自然病蟲害、風暴、地震等。 國家級森林公園內可以進行適度的營利性旅遊開發,比如說收門票,另外不少森林公園內還有燒烤,發生火災也有人救火,所以不符合自然保護區的定義,因此國家級森林公園不屬於自然保護區。
Ⅵ 按照管理級別劃分森林公園級別 是如何劃分的
國家森林公園(National Forest Park),這一提法主要用於中國大陸地區,是各類別森林公園中的最高級。中國的森林公園分為國家森林公園、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級森林公園等三級,其中國家森林公園是指森林景觀特別優美,人文景物比較集中,觀賞、科學、文化價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區域代表性,旅遊服務設施齊全,有較高的知名度,可供人們游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教育活動的場所,由國家林業局作出准予設立的行政許可決定。
http://ke..com/view/472526.htm
Ⅶ 請問森林公園的所有權歸誰像一般的管委會或所謂的景區開發公司,只是負責經營管理嗎
林業部門簽協議
Ⅷ 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並、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審批管理辦法的簡介
《國家級森林公園來設立、撤自銷、合並、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審批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5月13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六日國家林業局令第16號公布,自2005年7月20日起施行。
Ⅸ 大運河通州森林公園的公園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通州區大運河森林公園(以下簡稱公園)管理,改善通州新城生態環境,塑造運河濱水景觀,大幅提高新城品質和價值,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閑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北京市公園條例》以及《北京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通州區大運河森林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公園管理處)負責公園的建設、保護和日常管理;區園林綠化局是公園管理處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區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公園工作進行管理。
第三條 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應積極配合區園林綠化局共同做好公園管理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公園的建設與保護
第四條 本公園作為大型公益生態森林公園,對美化通州和改善全區生態環境有著積極作用,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應對其給予保護。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園的功能,不得侵佔公園用地,不得擅自改變公園用地性質。
第六條 規劃確定的公園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確需調整時,應當制定調整方案,調整方案需經規劃、園林綠化等部門論證提出意見,報相關部門審批。
第七條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或者以捐贈、認養等方式參與公園建設。
第八條在公園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徵得公園管理處同意,按相關規定報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公園景觀及各類設施,不得影響遊人游覽安全。施工區域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並在工程險要處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結束後,應當恢復原貌。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公園場地舉辦各類商業、文化等活動,須向公園管理處申請,經區園林綠化局同意後,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待相關手續齊備後方可舉辦。公園舉辦大型文化、商業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區公安、文化、消防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待相關手續齊備後方可舉辦,必要時報市相關部門審批。
第十條經批准在公園內舉辦的大型活動,舉辦方在搭建舞台、展台等臨時設施時,不得影響公園景觀。活動期間,應及時清除垃圾等各類廢棄物,活動結束後,及時清理場地,拆除臨時設施,恢復公園景觀、綠地、設施原狀。對公園樹木、草坪、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在公園內拍攝電影、電視或使用專業攝影、攝像設備進行拍攝應當經公園管理處同意,並報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拍攝的單位和個人應保證公園財產安全和遊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條在公園內從事導游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
第三章 公園管理處職責
第十三條公園管理處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規劃進行建設。
(二)建立健全公園管理的各項制度。
(三)根據需要可以依法制定游園須知。
(四)保持園內設備、設施完好,加強安全管理,維護公園的正常游覽秩序。
(五)依法管理、保護公園的財產和景觀,對破壞公園財產及景觀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要求賠償或者補償。
(六)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標准收費。
(七)園林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公園管理處在公園開放時,遇有緊急情況或者突發事件,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採取臨時關閉公園、景區、展館,疏散遊人等措施,並及時向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第四章 遊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遊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受公園提供的各項服務;對認為不稱職的工作人員進行投訴;對公園發展與保護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二)自主選擇經相關部門批准依法經營的經營者提供的各項服務,按照約定獲得與價格相符的服務。
(三)享有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的權利。
(四)法律、法規規定遊人享有的其他合法權利。
第十六條遊人進入公園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園的相關規定,不得攜帶槍支、彈弓、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及任何動物入園。
第十七條在公園游覽區內禁止吸煙,遊客在規定區域內吸煙不得亂扔煙頭。
第十八條機動車輛、自行車應在規定區域內行駛,不得佔用其他車道。除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使用的手搖、手推輪椅車和兒童車外,其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園游覽區。進入公園內的車輛應聽從公園管理人員的指揮,文明停車。
第十九條不得在園內宗教活動區域外從事任何宗教活動。
第二十條遊人應當文明游園、愛護公物、保護環境,不得影響和妨礙他人游覽、休憩。禁止下列行為:
(一)翻越圍牆、欄桿、綠籬,在禁煙區吸煙,在非游泳區游泳,在非滑冰區滑冰,在非釣魚區釣魚,在非體育運動場所踢球、滑旱冰,隨地吐痰、便溺,亂丟果皮(核)、煙頭、口香糖等廢棄物。
(二)營火、燒烤,捕撈、捕捉動物,採挖植物,恐嚇、投打、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
(三)在建築物、構築物、設施、樹木上塗寫、刻劃,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
(四)搭建棚舍;隨意堆放物料、拉繩物。
(五)擅自擺攤設點;追逐遊客強行兜售物品,無證載客影響游覽秩序。
(六)其他影響園容和游覽秩序的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公園內各項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區園林綠化局和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和各自職責實施。
第二十三條對遊人在公園內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應當分清責任,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相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管理辦法由區園林綠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