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與文化的
❶ 景觀設計與文化的關系是什麼
園林景觀設計,是藝術設計學科、景觀設計專業的重點課程,通過學習本課程,使學員了解園林發展及造園歷史。大寫藝通過系統全面的學習,了解、掌握中國古典園林,西方古典園林,日本園林和現代園林,在城市景觀園林方面、居住區園林、如畫式園林、台地式園林、私家園林在經歷生成期,轉折期,全盛期等廣泛領域的系統知識。園林功能,園林的構成要素等,從基礎理論到設計思想的養成,以及各種植物栽培及施工管理。
❷ 城市文化景觀有哪些基本定義與分類
城市文化景觀有哪些基本定義與分類?
文化景觀是指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景觀,它反映出某一文化體系的文化特徵和某一地區的地理特徵。美國學者蘇爾在建立其文化地理學體系中就明確地提出了野文化景觀冶概念,其核心論點就在於強調景觀的文化屬性。①1992年12月,在美國聖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文化景觀概念納入到葉世界遺產名錄②中,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一般有三個類型:一是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園林和公園等設施,經常與宗教或其它紀念性建築物有聯系;二是有機進化的景觀,包括殘遺物(或化石)景觀和持續性景觀。三是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多列入葉世界遺產名錄曳。於城市文化景觀往往是人類精神對自然的加工,是人類社會組織制度、人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的載體,在公民社會中其主旨是追憶、展示和傳承本土文化,強調其公共性、藝術性與民主性。可以說,城市公共文化景觀不但是城市的內在基因,也是外在的文化名片與重要旅遊資源。
本文僅探討的第一類型的文化景觀,即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新文化景觀。而即便是該類型也包括相當多的內容,如城市雕塑、城市廣場、地標性建築、文化體育場所及設施等等。
❸ 文化景觀有幾個特點
功能性
文化景觀(不管是殘破的還是完好的)對人類社會都具有功能意義. 例
文化景觀
如:城市雕塑具有美學享受功能;烽火台可以傳遞信息;寺廟是宗教活動的場所. 許多文化景觀具有多種功能,如城市既是人們居住的聚落,也是人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場所.中國故宮既反映了當時封建等級,皇權,也反映了當時的建築,藝術,科學文化水平等.
空間性
具體表現在如下二個方面: (一)任何文化景觀都占據一定的空間. 1,不同文化景觀占據的空間大小不一,甚至相差很大.如城市與烽火台 2,同類文化景觀,彼此也可能相差很大.如同是雕塑景觀,美國拉什莫爾山的雕塑高約百米,是上海市雕塑之一"金鑰匙"的許多倍. (二)每個文化景觀所處的空間位置是相對固定的. 由於文化景觀具有這樣的特點,人們可以看出不同地區相對穩定的文化差異和自然環境差異.如"北方旱作與南方水田景觀" 。
時代性
每個文化景觀都是特定時代的產物,必然帶有創造或生產它的那個時代的特點.文化景觀就如同社會文化史的"化石" . 文化景觀的功能可能一直沒有變化,也可能發生了某些變化.文化景觀功能的變化,反映了所在地區文化的變遷. 例一: 唐詩《楓橋夜泊》中提到的蘇州城外寒山寺,該寺是宗教文化景觀.佛教文化在當地一直在延續. 如今寒山寺的功能更為豐富(佛教聖地,歷史文化旅遊資源) 例二: 北京的居庸關歷史上是長城沿線的重要關隘,即為軍事功能的文化景觀;是作為旅 游觀賞的對象.即軍事功能消失,而具有新的功能(旅遊景觀)。
物質性
物質文化景觀(物質性)是在大自然提供的物質基礎上,創造出來的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文化凝聚物,與人類的生
文化景觀
產、生活是密切相關的,如農田、道路、城市、鄉村、建築、園林等,其主要的特徵是可視性。它是是物質文化的外在表現,主要是指人造的實物景觀,跟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相關。一個地區人群的特徵可從其居民的衣著特點上判斷出來。中國西藏地區的居民穿的藏袍就與當地的氣候有很大的關系,這個已經成為西藏的一個標志。在受法國影響的達喀爾的建築中,從沃拉弗人修長、優雅、飄逸的長袍中可以確定這里是西非,而不是地中海地區。印度男子喜好穿短衣,而婦女喜歡長披肩(莎麗),穆斯林男女都穿一種能遮住褲子的白色長衫;西方人所穿的半正式服裝、褲子、裙子和上衣基本相同,領帶已變成西方文化的一種標志。服裝是物質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面。雖然它不是文化景觀的「固定」特徵,它卻是文化景觀的形成要素。建築方面的成就可以與文化中其它方面最輝煌的成就相媲美。在雲南西雙版納林海中的傣家村落,建築形式是當地典型的竹樓,竹樓的材料和結構既反映了當地的自然環境,也記錄了建築技術水平。古代埃及人建造巨大的金字塔來紀念死去的法老,時至今日,這些建築學上的奇跡仍是埃及文化的標志。以鋼材和玻璃為建築材料的摩天大樓,大型圓頂式的體育館都顯示了現代文化的技術力量。因此,建築是文化的特性與價值的反映,體現著文化的重點和追求,也是技術與經濟的反映。在美術家對文化景觀的影響中,雕塑是最強烈的。埃及的紀念性建築和雕塑一直是尼羅河兩岸的主要景緻。
非物質性
精神文化景觀(非物質性)是在客觀物質環境的作用下,人的文化行為所創造的那些雖看不見、卻可以感知
漢莫拉比法典—精神文化景觀
的文化創造物,如語言、法律、道德、宗教、價值觀、某些藝術如音樂等,它所形成的獨特的文化氛圍,如同文化區的個性一樣,是一種通過聯想實現的抽象而真切的感覺。其為幫助人們認識世界的語言、科學思想、哲學、教育等,約束人們社會行為的道德、法律、信仰等內容,體現人們美學感受的文學、美術、音樂、戲劇等,反映社會組織形式的制度、機構、風俗習慣等。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是連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分開。如法律制度屬精神文化,它的物質形式表現為法律文本、律師事務所和法院等。不能錯誤地認為精神文化是抽象的、沒有物質形態的。實際上,精神文化不一定沒有物質形態,如街頭雕塑。
❹ 北京當代城市景觀和文化特點
北京當代的城市景觀以北京CBD為代表,北京CBD不僅是一個商務中心,其外部景觀也是北京當代回城市景觀的體現答,有專門對其做過研究的,你可以搜索找找。文化自然以北京胡同文化為主,吳良鏞老先生提出的「有機更新」的「菊兒胡同」,你可以看看
❺ 泰山的景觀和文化是怎樣的
泰山東望黃海,西襟黃河,汶水環繞,前瞻聖城曲阜,背依泉城濟南,以拔地通天之勢雄峙於中國東方,以五嶽獨尊的盛名稱譽古今。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華夏歷史文化的縮影。泰山的風景名勝以主峰為中心,呈放射形分布,歷經幾千年的保護與建設,泰山拔起於齊魯丘陵之上,主峰突兀,山勢險峻,峰巒層疊,形成「一覽眾山小」和「群峰拱岱」的高曠氣勢。泰山多松柏,更顯其庄嚴、巍峨、蔥郁;又多溪泉,故而又不乏靈秀與纏綿。縹緲變幻的雲霧則使它平添了幾分神韻。
❻ 什麼是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
自然風光、田野、建築、村落、廠礦、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飾等所構成的文化現象的復合體。文化景觀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景觀,它反映文化體系的特徵和一個地區的地理特徵。"文化景觀"這一詞自20世紀20年代起即已普遍應用。索爾,C.O.在1925年發表的著作《景觀的形態》中,認為文化景觀是人類文化作用於自然景觀的結果,主張用實際觀察地面景色來研究地理特徵,通過文化景觀來研究文化地理。
文化景觀的形成是個長期過程,每一歷史時代人類都按照其文化標准對自然環境施加影響,並把它們改變成文化景觀。由於民族的遷移,一個地區的文化景觀往往不僅是一個民族形成的。因此,美國地理學者D.S.惠特爾西在 1929年提出了"相繼佔用"(sequent occupance)的概念,主張用一個地區在歷史上所遺留下來的不同文化特徵來說明地區文化景觀的歷史演變。
文化景觀的內容除一些具體事物外,還有一種可以感覺到而難以表達出來的"氣氛",它往往與宗教教義、社會觀念和政治制度等因素有關,是一種抽象的觀感。文化景觀的這種特性可以明顯反映在區域特徵上。法國地理學家戈特芒,J.也提出要通過一個區域的景象來辨識區域,而這種景象除去有形的文化景觀外,還應包括無形的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的形成因素很多,研究分析這些因素對區域研究十分重要。例如1963年英國地理學家J.E.斯潘塞和R.J.豪沃思比較了 3個近代農業區(美國玉米帶、菲律賓的椰棕區和馬來西亞的橡膠園)的農業和文化演變,得出了形成這些農業文化景觀的 6個要素:心理要素,對環境的感應和反映;政治要素,對土地的配置和區劃;歷史要素,民族、語言、宗教和習俗;技術要素,利用土地的工具和能力;農藝要素,品種和耕作方法的改良等;經濟要素,供求規律和利潤等。對這些要素進行綜合分析,來劃分出農業文化區域。
❼ 自然景觀與文化景觀的關系
自然景觀和人為景觀的自然方面的總稱。自然景觀是只受到人類間接、輕微或偶爾影響而原有自然面貌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景觀,如極地、高山、大荒漠、大沼澤、熱帶雨林以及某些自然保護區等。人為景觀是指受到人類直接影響和長期作用使自然面貌發生明顯變化的景觀,如鄉村、工礦、城鎮等地區。人為景觀又稱為文化景觀,它雖然是人類作用和影響的產物,但發展規律卻服從於自然規律,必須按自然規律去建設和管理,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自然景觀涵義中的人為景觀不包括其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特徵。
❽ 如何區分物質文化景觀和精神文化景觀
在地理學中的景觀一般指地球表面各種地理現象的綜合體。景觀可以分為自版然景觀和文權化景觀兩大類。自然景觀指完全未受直接的人類活動影響或受這種影響的程度很小的自然綜合體。文化景觀則是指居住在其土地上的人的集團,為滿足某種需要,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材料,有意識地在自然景觀之上疊加了自己所創造的景觀。由於不同的集團的人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其創造的文化景觀也各有明顯的特徵。通過對某地的景觀的仔細觀察和研究,我們可以了解許多關於該文化集團過去活動的重要知識,這是因為文化景觀比較形象地反映了人類最基本的要求:衣、食、住、行和娛樂。景觀中除了一些形象、看得見的物體之外,還包括許多看不見的、但又非常有價值的東西。例如景觀中往往包含著文化的起源、擴散和發展等方面許多有價值的證據。文化景觀既有空間上的變化,也有時間上的變化。空間上的差異反映的是各集團景觀塑造上的各自文化特點,時間上的判別則反映過去居住在該地區的文化集團的變遷和發展。
❾ 文化景觀遺產與文化遺產的區別
文化景觀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國召開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年會提出,並納入世界遺產名錄。這樣世界遺產糾紛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混合體(雙重遺產)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與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觀的選擇應基於它本身的突出,普遍價值,其明確的地理-文化區域的代表性。以及此類區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獨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我國廬山是唯一被選入文化景觀遺產地區。
文化遺產:
一類是歷史紀念物,第二類是考古遺址,第三類是建築群。
那麼當然這個概念在確定下來以後,寫入公約以後,本身它也在不斷地發展,不斷地變,那麼怎麼樣能夠讓這樣的一個我們盡可能的屬於我們人類共同的更多的文化遺產得到保護,也是人類在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不是這幾個概念就能夠完全涵蓋我們對於文化遺產保護的這樣的一個基本的需求。
❿ 文化景觀的介紹
文化景觀一詞,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起已普遍應用。它是人類在地表活動的產物,是自然風光、田野、建築、村落、廠礦、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飾等所構成的文化現象的復合體,反映文化體系的特徵和一個地區的地理特徵。美國地理學家索爾,C·O·在一九二五年發表的專著《景觀的形態》中主張用實際觀察地面景色來研究地理特徵,通過文化景觀來研究文化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