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掉水庫
1. 2019 5月20日,11名小學生去水庫游泳,三名女生被淹死
學校,家庭,社會,都有責任和義務教導孩子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去危險的地方玩耍,水庫這邊也應該設置安全警示牌
2. 小學生水庫溺亡案件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3. 請問/,有一個小學生,在星期一上了半天課後學校放假,和幾個同學就去抓魚,掉進水庫死了,誰會有責任
小學生放假一般般都是通過打電話給大人接,還有警告孩子不能在外面玩。除非是家裡在學校隔壁。這是大人與學校溝通好的。我們這里都是這樣。
4. 小學生溺水死亡案例
新華網四川頻道9月15日電(記者劉大江)4個年幼的小學生在幽深可怕的水庫里無助地掙扎。這時候,人性的丑與美體現得淋漓盡致:一個路過的村民最早目睹溺水悲劇的發生,但最終卻麻木不仁地一走了之。聞訊趕來的其他村民,不顧個人安危自發下水救人。但為時已晚,4朵鮮艷的生命之花悲愴凋零。
9月11日下午1時多,四川省簡陽市賈家鎮麥地村小學校和天宮村小學校5個學生結伴來到附近天宮水庫,其中4個孩子私自下水洗澡,發生溺水事件。8歲的王紅敏是唯一未下水者,也是唯一的倖存者。她回憶說,出事那天,她表姐付宇、表哥付永建以及表哥同班同學都雲傑、吳仁傑帶著她,來到離家約4里的天宮水庫。其中都雲傑提議下水洗澡,其他3個人表示同意。她聽說這水庫的水很深,不敢下水。王紅敏目睹他們越游離岸越遠,不一會兒,都雲傑的身體突然向下沉。糟了!他溺水了!其他3個孩子離都雲傑不遠,趕緊伸手去拉。結果,4個孩子相繼掉進深水區。頓時,哭聲和呼救聲在水庫上空回盪。
天宮水庫位置較偏遠,平時少有人跡。王紅敏說,那時正好有一個挑水桶的村民從旁邊路過,她如見救星,趕緊呼救。那名村民停下腳步,望瞭望正在水庫里拚命掙扎的孩子們,並沒有任何救人的意思,只是對王紅敏說了一句:「你還不趕緊跑,要不你也要被淹死。」說完就徑直走了。那一刻,王紅敏特別憎恨他。
王紅敏哭喊著「救人啊」,跌跌撞撞地往家的方向跑。天宮村村民李毅正在山坡上干農活,之前他曾受跌傷,身體嚴重不適。他聽見求救聲,趕緊扔下手裡的農具,邊喊「救人」邊奔向水庫。凄厲的呼救聲,像一隻無形的手,將成百上千的村民從附近地方聚集到天宮水庫出事地點。
賈家鎮麥地村5組村民曾興武告訴記者,盡管大家知道水庫很深,並且水情復雜,但還是有很多人不顧個人安危,自發地跳下水打撈溺水的孩子們。和曾興武同組的村民王家林,在這次事件中成為群眾心目中的英雄。在幽深得令人害怕的水庫里,他在後來趕到的119官兵的配合下,一個人從水庫底打撈出3具孩子的屍體。
群眾無不嘆息:我們從很遠的地方趕過來,時間上已經晚了。如果最早看到溺水悲劇的發生的那個人,及時援之以手,4個孩子可能就不會這樣全部夭折。(完)
新聞背景
9月11日,四川省簡陽市賈家鎮5名小學生結伴來到人跡罕至的天宮水庫,其中4人私自下水洗澡,結果溺水死亡。據了解,2004年迄今,該市已有23名中小學生溺水死亡。
據四川省簡陽市教育局副局長刁榮介紹,9月11日下午1時多,賈家鎮久隆中心校麥地村小4年級學生都雲傑、吳仁傑、付永建和天宮村小3年級學生付宇、2年級學生王紅敏,相約結伴來到離家約4里路的天宮水庫。除了8歲的王紅敏,其餘4名小學生相繼下水洗澡,不幸掉進深水區溺水死亡。這是一起重大意外事故。
刁榮說,在簡陽市近年來發生的中小學生意外死亡案例中,溺水死亡者佔了相當高的比例,其中絕大多數是農村孩子。2003年,全市中小學生意外死亡28人,溺水死亡者就有14人。2004年迄今,全市已有27名中小學生意外死亡,其中23名系溺水死亡。
據了解,簡陽市湖泊、河流、池塘眾多,僅各種水庫就達86個,至於大小池塘,更是星羅棋布。這些對中小學生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若缺乏得力措施,學生溺水悲劇在所難免。(完)
5. 宋化泉水庫哪年淹死14個學生
1974年6月11日, 周戈庄小學組織學生到宋化泉水庫對岸收割芥末,所有男生徒步沿內岸行走,22名師容生乘船,因載人過量,學生坐身不穩, 偏於一邊,船破進水,造成沉船, 致使翻船,14 名女生溺水遇難,其中有該村3人。
6. 突發!貴州一輛載有學生的公交車沖進水庫,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隨著社會的發達和科技的進步,我們出行時都不用雙腿走路了,而是坐公交車或者是開車了。對於很多人來說,在上班的路上或者是上學的路上,一般都是坐公交車的,因為坐公交車非常的方便,而且還很便宜。所以在城市裡,公交車是必不可少的一種出行工具。
而正是因為公交車的方便和便宜,所以有很多的人在外出的時候都會坐公交車,並且對於我們這些坐公交車的乘客來說,對於坐公交車是非常的放心的。
而這個公交車報復社會的行動,就是開著載著人的公交車,在經過虹山湖大壩的時候,把車開進湖裡,讓公交車里的這些人都陪他一起去死。對於這一切,公交車司機不僅對於自己的生命想不開,還葬送其他人無辜的生命,實在可惡。
7. 學生水庫溺亡家屬索賠為何被駁回
8月29日報道,2016年暑期,1名中學生和3 名小學生在金州北大河水庫野浴時發生意外,4 名學生全部溺亡。事發後,有遇難學生父母將學校、水庫管理部門起訴到法院索賠,一審法院駁回了家屬的訴訟請求。家屬提起上訴,但未在規定日期內繳納上訴費,法院依法裁定按撤訴處理。
水務局、自來水公司辯稱,已經盡到了管理和安全提示義務,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學校稱已盡到教育、管理和保護責任。
法院查明,案發時,小峰系九里小學五年級的學生,時值九里小學期末考試批卷,學生放假期間。放假前,學校通過主題班會、升旗儀式講話、班主任日常管理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
案發地點距九里小學約十餘公里,乘車無法直接抵達,需要步行500米,期間幾無道路可行,個別處需手足並用方能通過且有乾枯荊棘纏腿。兩旁均架設鐵絲護欄圍擋,鐵絲護欄上立有 " 水源重地禁止入內 "" 嚴禁在此垂釣玩水 " 的警示標牌。2016年7月,水務部門多次在媒體上刊登通告,提醒市民遠離河流、水庫等危險地帶。
法院認為監護人監護不力
法院審理認為,游泳是一項極具人身危險性的運動,不會游泳者下水游泳,其危險性更是不言而喻。游泳者出現危險不是游泳者以外人員所能控制,參與者有可能成為危險後果的實際承擔者,而水源的管理者不應為此付出代價。案涉水庫作為大連市市控飲用水水源之一,四周架設鐵絲護欄和警示標語,其作用不僅是起到阻擋的作用,更重要的還是提醒水庫管理者以外人員不準進入水庫的保護區,更不允許下水游泳。
小峰作為一名已滿13周歲的小學五年級學生,雖然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已具備一定分辨是非、保護自身安全的意識和能力,其受到的教育應該知道游泳具有危險性的常識,也應該知道水庫四周設有鐵絲護欄和警示標識的含義,應當預見到進入水庫游泳可能導致的後果。小峰在不會游泳或者不熟練游泳的情況下,無視水庫管理者設置的鐵絲網的阻攔和警示標識,私自進入水庫保護區下水游泳導致溺水死亡,由此造成的後果應由其自行承擔。父母作為監護人,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保護和教育的監護職責。小峰的監護人,在學校放假期間放任小峰和夥伴們到較為偏僻的水庫玩耍,且沒有成年親屬的陪同,其行為本身即具有危險性,二原告應當預見到而沒有預見到,案涉的損害後果與二原告疏於安全教育、管理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其應該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
8. 貴州安順一災學生車碰壞護欄掉進水庫沒有人員傷亡嗎
安順7月7日墜湖公交事故原因以成立專案組調查,目前共打撈37人,一人搶救無效死亡,無生命體征20人,一人出院,
9. 學生返校上課被老師帶到水庫玩水溺亡,老師該承擔什麼責任
無可厚非的說,這名老師肯定是有相應的責任,這是逃脫不了的!畢竟事情的起因就是因為這名老師叫學生到水庫旁的泄洪溝裡面去玩水,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或多或少進行賠償,應該還是非常合理。
事件梳理8月19日,江蘇盱眙縣泄洪溝內發生一起溺亡事件,溺亡人員是在南京一所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黃某,原因竟是當天被自己學校老師叫到泄洪溝裡面玩水而發生意外。
但是根據家屬所說,黃某當天凌晨還跟家人說白天要去上課,所以讓他們感到詫異的就是明明是正常上學的時間,怎麼還在水庫遊玩呢?
對於黃某來說,其作為一名23歲的成年人,其對自己下河游泳的行為可能會產生的風險應有一定的風險預知。終究還是不懂得如何拒絕,引發的悲劇!
10. 貴州安順一載有學生大巴車沖進水庫,其中高考生該怎麼辦
發生這樣的事是誰也意料不到,因為這部大巴車中有很多高考的學生,他們滿專懷信心坐在大屬巴車中去趕考,可是誰又能知道下一秒就發生了悲劇,從水庫車中救出來是萬幸,但在水庫中死傷的學生,真的要怎樣去安撫,還有生存者的高考又要怎樣去解決,因為他們錯過了考試,就算感到了考試他們也無能為力了,因為在水庫大巴車中肯定嚇得不輕,可以說是從鬼門關走回來了,但他們的心可能還不能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