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水庫水
① 居委禁止居民私放暖氣水通知怎麼寫
通知;本居民管委會為保護全委居民的暖氣供熱溫度,保護公眾利益特此公布凡私自偷放暖氣專水屬私用者一經發現屬實,公布於眾並罰款底價100元起,視情節程度至罰款1000元以上。望廣大住戶共同監督,有檢舉查實者予以獎勵100元。特此通知。
② 在供熱過程中,遇到大量用戶私放暖氣水,求好的治理辦法。
1.加臭味劑,多加點,臭臭的;2.每個獨立供熱單元加進出水流量表,發現差距太大,上門檢查拆除放水的水嘴,不同意可理直氣壯停供。3.如果業主是因不熱而放水,只能改進你們的工作了。
③ 集體供暖的水為什麼是白色的,裡面加了什麼
為了解決部分來居民私放熱水的問題源,集體供暖的暖氣裡面會添加臭味劑,這會使暖氣水帶有濃重的大蒜氣味。
這種臭味劑是一種中性無腐蝕的液體,與水混合產生大蒜氣味,該臭味劑符合國家安全、環保等各方面要求。在正常投放劑量下,人如果誤飲了混有這種臭味劑的暖氣水,不會對人體產生任何不適反應,這種暖氣水不會對居民家中的供熱系統、設備產生腐蝕。
(3)私放水庫水擴展閱讀:
私自放水是違反規定的行為,以西安為例,根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第四十七條用戶不得有下列影響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一)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熱管道中的熱水、蒸汽;
(二)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安裝管道泵等;
(三)擅自改動、破壞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或者開啟鎖閉閥;
(四)擅自改變用熱性質和方式;
(五)其他損壞供熱設施或者影響供熱與用熱的行為。
確需改動室內供熱設施的,用戶應當向供熱企業提出申請,按照供熱企業提出的技術要求改動。
④ 私自放暖氣水引來的麻煩事
走法律程序吧,這樣你以後會比較坦然,否則,以後也會不自在,因為對方不是能體諒別人或者大度氣量的人,對這種人,就不能私了,私不了。
1、你私了,就算你虧了,對方依然覺得他也沒有佔便宜,否則你為什麼不敢公了呢?
2、自己私了,對方得寸進尺,你永遠欠對方似的,心裡憋屈,何必呢。
3、私放暖氣,最多就是罰點款,公家還是比較能講理的。
4、公家解決的,虧還是不虧,都和對方沒關系了,因為是公家做的決斷,都認為比較合理嘛。
給你一個新聞看,和你的情況有些像。
暖氣停氣惹麻煩 水沖樓下近一年今日終解決
發布時間: 2009年10月20日 信息來源: 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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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粉街道永合社區明華新村一號樓六樓的孔師傅家有兩處住房。今年1月初,將其中一處明華新村六樓的住房停止了暖氣的供應。停止供熱後,自來水管被凍裂發生漏水。1月15日半夜1點,住在五樓的王師傅,發現家中牆壁往下流水,一不小心還跌了一跤,緊接著三樓的趙師傅家、四樓的關師傅家也都相繼漏水,他們又到七樓查看,七樓家沒漏水,可以確定是六樓家漏水。他們用電話與孔師傅聯系,未果。管片的社區幹部聽說此事後,立即到各家查看漏水情況,看見三樓、四樓、五樓還在流水,在勸說大家不要上火的同時,把漏水的情況做了影像記錄。5月份,四樓的關師傅找到社區,希望幫助調解,他家想要求10000元賠償金。社區幹部剛張口和孔師傅說,便被一口回絕。社區幹部又找到關師傅,勸說大家都是鄰居,漏水也不是有意的,再說他們自己的損失也很大,另外還有五樓、三樓,如果都要這么多的話,他們家得賠多少錢呀?經過和家人商量和咨詢律師,關師傅把賠償金額降到4000元。社區幹部又找孔師傅協商,孔師傅告訴社區幹部,在這過程中,他曾找裝修公司的人到關師傅家,給他家裝修,可是關師傅要求太高,關師傅的愛人還把裝修的工人罵走了,如果沒有這個事我可以給他賠4000元錢,現在一分錢也不賠,他們家愛上哪兒上哪兒找去。經過社區幹部做工作,孔師傅答應只能賠償2000元錢,多一分錢都不行。社區幹部把孔師傅只能賠償2000元的想法告訴了他,他一聽就來氣了說不用社區了,他過幾天就到法院起訴。由於六樓的孔師傅和四樓的關師傅都沒在這里居住,給他們兩家調解一直是通過電話,經過商量,認為不能只通過電話調解,必須進行面對面調解。於是社區分別找兩家進行面對面的調解,雙方一直在賠償金額上存在分歧,社區幹部只好叫雙方在冷靜一段時間之後再進行調解。一個月過去了,關師傅經過與家人商量,同意將賠償金降低到3000元錢。社區幹部找到孔師傅,把關師傅同意降低賠償金的事情告訴孔師傅,孔師傅也同意了,說叫他愛人過去關師傅家去一次,如果可以就把賠償金支付了。本以為此事就此了結了,過了幾天,孔師傅的愛人找到社區,說她本打算把賠償金支付了,再把話說開,大家還是鄰居,可以象以前一樣相處,可沒想到的是幾句話沒說,關師傅的愛人就罵她,根本不讓她講話,最後把她罵走了,現在社區調解也不行了,老孔說了無論如何這錢是不能給了,願意怎樣就怎樣吧,但也謝謝社區,沒少費心,今天特意過來告訴社區一聲。意外的發生使以前所有的努力都付之東流,社區幹部再找關師傅了解情況,關師傅承認他愛人的確是罵了人,說這事是他們家不對,並主動要求降低賠償金,由原定的3000元降到2000元,希望社區能再找老孔夫妻二人商量。社區幹部找孔師傅把關師傅主動降低賠償金的情況講給孔師傅,也把關師傅向孔師傅二人賠理道歉的話轉達給了孔師傅。幾天後,孔師傅給社區回信,這件事情社區沒少費心,同意支付2000元錢賠償金。10月16日,孔師傅和愛人帶著2000元錢來到了社區,請社區把2000元錢轉交給關師傅。社區幹部將2000元錢交到關師傅手上時。關師傅非常感動,對社區為他們所做的工作非常滿意。
發生了快一年的矛盾今天終於解決了,社區幹部的臉上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艷粉街道
2009年10月19日
⑤ 私放消防栓水什麼罪名
違反下面第二款規定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內令改正,處五千元容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⑥ 水許傳宋明公私放晁蓋100字!!!不要原著
當時,劉唐來投晁蓋,要說一套富貴給他。劉唐是這樣說的:「小弟打聽得北京大名府梁中書收買十萬貫金珠寶貝玩器等物送上東京與他丈人蔡太師慶生辰。取年也曾送十萬貫金珠寶貝,來到半路里,不知被誰人打劫了,至今也無捉處。今又收買十萬金珠寶貝,早晚安排起程,要趕這六月十五日生辰。小弟想此一套是不義之財,取之何礙?便可商議個道理,去半路上取了。天理知之,也不為罪。
劉唐所用來打動晁蓋的理由就是生辰綱是梁中書搜刮而來的民脂民膏,是不義之財。劫持不義之財,當然就是正義之舉。這在一般人的道德觀念上是站得住腳的。所以,晁蓋才會動心,舍棄了東溪村保正這個還算體面的正當職業,和弟兄們幹上一場。晁蓋掌權之後,在外部的業務拓展和內部的組織建設上兩個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首先,作為得力干將的頭領人數大大增加,從王倫時期的五人增加到了十二人。而且頭領中除了武藝出眾者外,還有足智多謀的吳用,擅長水戰的阮氏三雄,人才品類大為豐富。這樣,在應對外部挑戰時,立即取得了一個重大勝利,將濟州知府派來的官兵打得大敗。
當時,濟州團練使黃安率領兩千人馬,前來征剿。而梁山的人馬不過只有七八百人。但梁山人馬卻將黃安打得大敗。黃安自己被生擒,被擒的士兵有一二百人,奪得良馬有六百多匹。這些人馬極大地增強了梁山的實力。
其次,晁蓋為梁山組織定下來不得濫殺無辜的硬規矩。
作為一個山寨組織,不對過往客商實施搶劫是不可能的。山寨上人馬眾多,沒有財物是不可能維持基本的生存的。但一般的山寨不但搶劫財物,往往還將過往客商一殺了之。但晁蓋卻改變了這種做法。
梁山初次抵抗官軍圍剿勝利後不久,小嘍羅來報:「朱頭領探聽得一起客商,有數十人結聯一處,今晚必從旱路經過,特來報知。」晁蓋道:「正沒金帛使用。」當下派遣頭領下山。晁蓋特意分付道:「只可善取金帛財物,切不可傷害客商性命。
搶得了二十餘輛車子金銀財帛及四五十匹驢騾頭口後,晁蓋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不曾殺人么?」小嘍羅答道:"那許多客人見我們來得頭勢猛了,都撇下車子、頭口、行李,逃命去了,並不曾傷害他一個。"晁蓋見說大喜,立下規矩:「我等自今以後,不可傷害於人。
「打家劫舍」必然會濫殺無辜,誤殺好人。「劫富濟貧」則進了一大步。在當時的社會狀況下,富者要麼財富來源不正,要麼為富不仁。所以,把打劫的目標對象限定在「富人」,就能夠很大程度上避免濫殺無辜。
⑦ 樓上在樓道主管道私放暖氣水結果水從樓道進家泡了一樓地板責任該找誰
首先找物業,物業就會根據實際情況,找到私自放暖氣水的業主,進行責任追究,並按照要專求給予屬1樓被泡業主進行賠償。因為按照相關管理條例,業主是不能私自放暖氣管道內的水,如果私自放水,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那麼是要按要求進行賠償的。
⑧ 私放供暖水應該罰多少錢
一般的供熱公司是500-1000元,第二次抓到無條件停止供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