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氨氮超標
『壹』 水庫100畝養魚水質標準的pH值,亞硝酸鹽,氨氮,溶解氧
沒有標准,或者說不同的魚有不同的標准。
『貳』 水庫里水有氨氮超標,水還能吃嗎
這這個廣淡水當然還是能可以吃的,如果半氨氮和煎蛋的水裡面這個東西多少都是認真去做的話,我就覺得很好,還有其他各方面的話,我們就能知道很多東西都是這種
『叄』 某水庫庫容約5億立方米,報出氨氮0.6mg/L,總氮0.75mg/L,溶解氧5.6mg/L,分析這組數據的合理性,說明原因
你這個數據的合理性單靠這三個數據肯定是分析不出來的
氨氮如果是納氏試劑法,有效數字個數都不對
『肆』 我做一個水庫的富營養化水體分析,測DO,COD,BOD,TP,TN,氨氮。還要不要額外測一個葉綠素a的含量。
就我個人所理解的,不用測。富營養化主要是氮磷,加上已經測了溶解氧和需氧量,那就足夠判斷微生物的生存環境了
『伍』 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多少
1、我國的水質分類為:I,II,III,IV,V和劣V,共五類。
2、河流水質各項指標國家標準是Ⅲ類。
3、本標准將標准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4、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5、本標准項目共計109項,其中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24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5項,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80項。
6、與GHZB1-1999相比,本標准在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中增加總氮一項指標,刪除了基本要求和亞硝酸鹽、非離子氨和凱氏氮三項指標,將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調整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
修訂了p H、溶解氧、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鉛、糞大腸菌群7個項目的標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40項。本標准刪除了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准值。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本標准對地表水各類水域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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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歸類
飲用水類:
飲用水I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質未受污染。
飲用水II類:較清潔,過濾後可成為飲用水。
飲用水III類:過濾清潔後可用作普通工業用水
污水類
IV類:普通農業用水,灌溉用。
V類:普通景觀用水。
劣V類:無用臟水。
評價指標
天然水評價指標一般為色、嗅、味、透明度、水溫、礦化度、總硬度、氧化-還原電位、pH值、生化需氧量和化學需氧量等。天然水中的大氣降水水質與當地的氣象條件和降水淋溶的大氣顆粒物的化學成分有關;地表水水質與徑流流程中的岩石、土壤和植被有關;地下水水質主要與含水層岩石的化學成分和補給區的地質條件有關。
水質監測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准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准檢驗方法》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監測項目為:pH、COD、BOD、SS、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