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能電魚
A. 請問水庫電魚是否和法
所有電魚均是違法行為
B. 水庫電魚
報警無用,警察忙著呢,好多事人家都顧不過來,哪有空餘時間和經費 .這些電魚的,這方面我們國家執法太小了,無語!
C. 電魚犯法嗎
犯法。
根據我國《漁業法》第38條規定: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水庫能電魚擴展閱讀
電魚的危害
一、電魚是毀滅漁業資源的生產方式。電捕魚不分種類大小,小魚一般當場會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幸活下來,其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
二、電魚是高危作業行為。電魚時的電流也會對從事電魚行為人,以及其他涉水活動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經改造的電魚工具有時達到瞬間幾千伏的高壓,其中多個省市發生過因電魚導致人傷亡的事故。
三、電魚直接對人類賴以生存的水資源產生威脅。電魚設備在升級,1到2萬伏的電量,並且范圍擴大到山塘、水庫等地。電流通入水體後,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造成水體真空,導致魚蝦、蝦類、貝殼類、藻類、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死亡。
D. 水庫電魚誰管
你們水庫有人電魚,連一個電話都沒有,還不管
E. 薊縣水庫有電魚的么
悠悠切克鬧鬧,偷偷摸摸的,南岸就有!
F. 十三陵水庫電魚事件何時能夠停止
電魚是違法的。國家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力法》規定,向水中施放電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用電行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這種「電魚」行為,還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後果的由公安機關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造成後果的,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4)現在很多執法部門加強了處罰力度,只要攜帶電魚器,不管是否電魚都直接沒收;有些地區會直接拘留;當然了,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直至死刑!
建議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後代有魚吃、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家庭幸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進行電魚行為。
任何公民都有權直接制止這種違法行為,且有責任和義務向漁業部門、電力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該違法行為,這些部門都有權利和義務處理這種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報警電話110。
G. 水庫電魚後,晚上釣魚可以嗎
應該可以。我們這里天天都有電魚的,但是釣魚人的還是那摩多,也能釣到魚。
H. 在水庫非法電魚法律怎麼定罪
這個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I. 濟南對水庫電魚有明確處罰標准嗎
這種設備是違法的,一般不會公開銷售,一些漁具專賣店可能私下有售。一般的維修電器門店都是可以維修的,只要技術還行,原理上並不特別。所謂的電捕魚器、電打魚器指的是電魚器。電魚器一般由蓄電池、逆變器、整流電路組成的,通過對水體釋放高壓大電流電能來將大魚電暈、小魚電死。一般這種設備在網上有售,有些漁具用品專賣店也私下有售。理論上任何功率大小任何電壓大小的都可以,只是作用范圍的問題。
友情提示一下:電魚是違法的。是不分品種和大小的滅絕性的撲殺行為,會對漁業造成毀滅性傷害而且也會誤傷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這是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幸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並且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此電魚作業被業內稱為「絕戶」捕撈。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漏網逃脫的魚類也難逃一死。被電捕器電擊過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也會對生長在水裡的、螺螄、貝類小蝌蚪等造成毀滅性破壞。尤其是在魚類繁殖的季節,電魚將使得魚類的繁殖生長受到很大影響。電魚設備在升級,其輸出電壓甚至可達上千伏,而在電流通入水體後,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造成水體真空,導致魚蝦、藻類、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實驗表明,220V電壓會導致半徑20米內的水體真空,因電擊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會沉積水底,腐爛變質。嚴重的會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鏈斷裂,嚴重破壞生態循環,造成「死水」現象。
古代帝王圍獵時也懂得將四面的圍獵網去掉一面,「網開一面」,為的就是動物的可持續發展和好生之德;漁民使用大網孔的漁網捕魚也就是可以讓小魚可以通過網孔逃走而繼續繁衍生息;廣大釣魚愛好者也明白抓大放小的道理,為的也是可以年年有魚。
而且國家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力法》規定,向水中施放電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用電行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這種「電魚」行為,還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後果的由公安機關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造成後果的,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建議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後代有魚吃、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家庭幸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進行電魚行為。
任何公民都有權直接制止這種違法行為,且有責任和義務向漁業部門、電力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該違法行為,這些部門都有權利和義務處理這種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報警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