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關於生態保護的規定
⑴ 黨的十八大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黨的十八大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是: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
1、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基礎,體現了新的價值取向。我們在經濟發展中,比較注重遵循經濟規律,但對自然規律尊重不夠,一些地區不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肆意開發,對自然造成傷害,削弱了可持續發展能力。人類不能凌駕於自然之上,人類的行為方式應該符合自然規律,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要求,在生產力布局、城鎮化發展、重大項目建設中都要充分考慮自然條件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
2、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質,也是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各層面,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領域進行全面轉變、深刻變革,把生態文明的理念、原則、目標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貫穿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各方面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3、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途徑和方式,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點任務和重要內涵。在經濟發展中,要盡可能減少單位產品的資源消耗強度和能源消耗強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減少廢棄物產生。努力形成同傳統工業文明那種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大量佔用自然空間不同的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發展方式。
拓展資料: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說到底就是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生態產品的需求。不能因為我們這一代中國人要過上好日子,就不顧及我們後代的生存和發展。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求,也不能影響後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這樣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全球生態系統是一個整體,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搞好生態文明建設,也是我國對地球生態安全的貢獻。
⑵ 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的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實現到2000年力爭使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區的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的環境保護目標,特作如下決定:
一、明確目標,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
要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抓緊建立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體系和定期公布的制度。
到2000年,全國所有工業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使本轄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直轄市及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城市、沿海開放城市和重點旅遊城市的環境空氣、地面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分區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准;淮河、太湖要實現水體變清;海河、遼河、滇池、巢湖的地面水水質應有明顯改善。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要根據上述目標,制訂本轄區切實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環境質量的具體目標和措施,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領導人要依法履行環境保護的職責,堅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將轄區環境質量作為考核政府主要領導人工作的重要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環境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及時解決環境保護問題,並形成制度。
二、突出重點,認真解決區域環境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用水安全。要重點保護好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飲用水源,依法劃定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並嚴格管理。要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對實現水污染物達標排放仍不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水環境質量標準的水體,應依法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制度和核定製度。要重點治理淮河、海河、遼河和太湖、巢湖、滇池的水污染。要加強其他河流、湖泊、水庫和近海海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防治燃煤產生的大氣污染,控制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加重的趨勢。國家環保局要盡快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提出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劃定意見和目標要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點防治廢水、廢氣、廢渣和雜訊污染。九五期間,設市城市,特別是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要多方籌措和集中建設資金,因地制宜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認真解決城市水環境污染問題。採暖地區城市要推行集中供熱等清潔供熱方式,不得再建分散的供熱鍋爐房。進一步提高城市燃氣化率,替代直接燃用原煤。到2000年,大、中城市要實現市區內民用爐灶燃用固硫型煤或其他清潔燃料。要優先發展各種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鼓勵採用機動車清潔燃料等措施,減輕車輛尾氣污染。大、中城市要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裝,實現分類收集、貯存、運輸和無害化處置。要採取積極措施控制環境雜訊污染,減少雜訊擾民。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鄉鎮企業環境管理。要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地發展少污染和無污染的產業,並與村鎮建設相結合,相對集中建設鄉鎮企業,大幅度提高鄉鎮企業處理污染能力,根本扭轉鄉鎮企業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狀況。責成國家環保局會同農業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等部門抓緊制訂有關加強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規定。
三、嚴格把關,堅決控制新污染
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要提高技術起點,採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嚴禁採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和工藝。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必須依法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在建設項目總投資中,必須確保有關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投資。建設項目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後,必須確保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要把環境容量,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在污染嚴重的地區,應實行「以新帶老」,確保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減少。
在建設項目審批和竣工驗收過程中,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標准和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其他各有關審批機關一律不得批准建設或投產使用;有關銀行不予貸款。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和日常監督監測工作,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的審查和驗收負全部責任。各級計劃、經貿、建設、工商、土地管理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把項目審批、登記、規劃、用地、設計、竣工驗收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幹部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法規,擅自批准建設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凡違反規定的,必須追究有關審批機關和審批人員的責任。
行政監察部門要依照本部門職責和有關規定,加強對政府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工作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並就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監察建議和處理意見。
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對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擅自建設或投產使用的新建項目,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建設或停止投產使用;對驗收時達標,但投入生產或使用後不能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新項目,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超標排放污染物,同時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其停產整頓。
四、限期達標,加快治理老污染
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現有排污單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託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視不同情況定為1至3年;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其關閉、停業或轉產。國家環保局、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要對重點限期治理項目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排污單位必須保證環境保護設施的正常運行。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隨意停止或閑置環境保護設施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恢復正常運行,並依法予以處罰。在1996年9月30日以前,對現有年產5000噸以下的造紙廠、年產折牛皮3萬張以下的製革廠、年產500噸以下的染料廠,以及採用坑式和萍鄉式、天地罐和敞開式等落後方式煉焦、煉硫的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取締;對土法煉砷、煉汞、煉鉛鋅、煉油、選金和農葯、漂染、電鍍以及生產石棉製品、放射性製品等企業,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其關閉或停產。對逾期未按規定取締、關閉或停產的,要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及有關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五、採取有效措施,禁止轉嫁廢物污染
依據《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的規定,我國禁止境外危險廢物向境內轉移。各級環境保護、外經貿、海關等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嚴格把住進口關,堅決禁止境外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向我國轉移;確需進口作為原料的其他廢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經審查許可,方可進口。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批准、驗放和未經批准擅自進口廢物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懲處。國內廢物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貯存和處置的,須經移出地和接收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放射性固體廢物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貯存和處置的,由國家環保局批准。
六、維護生態平衡,保護和合理開發自然資源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淡水、土地、森林、草原、礦產、海洋、動植物、氣候等自然資源和國土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維護生態平衡的前提下合理進行開發利用。要發展生態農業,控制農葯、化肥、農膜等對農田和水源的污染;加強礦區等廢棄土地的復墾和生態環境的治理;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努力提高森林覆蓋率,加快水土流失地區的綜合治理;恢復發展草原植被,防止過量放牧,禁止在草原和沙化地區砍挖灌木、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積極採用防沙、固沙技術,防治土地荒漠化。
積極保護生物多樣性。發展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及城市園林綠地並加強保護、建設和管理。堅決取締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內各種破壞自然資源和環境的非法開發建設活動。
要加強污染事故和災害的預警和應急工作,努力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和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七、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切實增加環境保護投入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在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綜合利用、財政稅收、金融信貸及引進外資等方面,抓緊制訂、完善促進環境保護、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經濟政策和措施。在制訂區域和資源開發、城市發展和行業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重大決策時,必須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進行環境影響論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遵循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切實增加環境保護投入,逐步提高環境污染防治投入占本地區同期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並建立相應的考核檢查制度。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盡快制訂限制氯氟化碳、哈龍、含鉛汽油生產、進口和使用的有關政策,建立並完善有償使用自然資源和恢復生態環境的經濟補償機制。要按照排污費高於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則,提高現行排污收費標准,促使排污單位積極治理污染。要加強排污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足額徵收排污費。對徵收的排污費、罰沒收入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按規定使用,不得挪用、截留。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收取污水處理費。
八、嚴格環保執法,強化環境監督管理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切實履行環境保護工作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加強環境監理執法隊伍建設,嚴格環保執法,規范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環境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地方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免,應徵求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實施對環境污染防治和資源保護的監督管理。
要進一步健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管理體系,開展經常性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活動,嚴肅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罰代刑等違法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積極開展環境科學研究,大力發展環境保護產業
國家、地方和有關部門的各項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應優先安排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及開發工作。要重點研究節能降耗、清潔生產、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和生態保護等重大環境科研課題,努力採用高新技術及實用技術。加強基礎環境科學和環境標准及監測技術的研究,大力推廣應用科技成果。
要繼續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關於積極發展環境保護產業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0〕64號),制訂鼓勵和優惠政策,大力發展環境保護產業。要提高環境保護產品和環境工程的質量和技術水平,對生產性能先進可靠、經濟高效的環境保護產品的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優先予以扶持,促進環境保護產業形成規模。
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環境意識
環境保護關繫到全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保護環境實質上就是保護生產力。各地區、各部門都要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和宣傳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切實增強全民族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
各地區、各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作為幹部和職工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人民群眾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大、中、小學要開展環境教育。建立公眾參與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檢舉和揭發各種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應當及時報道和表彰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公開揭露和批評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對嚴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各地區、各部門在參加有關國際活動時,應認真貫徹和積極宣傳我國政府關於全球性環境問題的原則立場,維護我國和發展中國家的權益。
國務院責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會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本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⑶ 十八大後國家對環境保護有哪些規定
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
(一)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國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載體,必須珍惜每一寸國土。要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控制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給農業留下更多良田,給子孫後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發展,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二)全面促進資源節約。節約資源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根本之策。要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強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節能降耗,支持節能低碳產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確保國家能源安全。加強水源地保護和用水總量管理,推進水循環利用,建設節水型社會。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合理開發。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生產、流通、消費過程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
(三)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良好生態環境是人和社會持續發展的根本基礎。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快水利建設,增強城鄉防洪抗旱排澇能力。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禦能力。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同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四)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積極開展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試點。加強環境監管,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
我們一定要更加自覺地珍愛自然,更加積極地保護生態,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
⑷ 近年來,關於生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環境保護法 1989.12.26
防沙治沙法 2001.8.31
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10.28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 2009.8.17
海洋環境保回護法 2013.12.28
大氣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水污染防治法 2008.2.28
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2000.3.20
野生動物保護法 2009.8.27
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1996.9.30
森林法 2009.8.27
森林法實施條例 2011.1.8
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 1982.2.27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1985.7.6
草原法 2013.6.29
城鄉規劃法 2007.10.28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 1988.12.20
城市綠化條例 2011.1.8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11.1.8
城市供水條例 1994.7.19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2013.10.2
僅供參考。
⑸ 十八大後國家對環境保護有哪些規定
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版染嚴重、生態系統權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
⑹ 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文件《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在哪下載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來於加快推自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全文)
2015年05月05日 20:13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文件共9個部分35條,包括總體要求;強化主體功能定位,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推動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使用,推動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統計監測和執法監督;加快形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社會風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下載地址: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505/05/t20150505_5285360.shtml
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的介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全文共9個部分35條,包括總體要求;專強化主屬體功能定位,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推動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使用,推動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統計監測和執法監督;加快形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社會風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1意見提出,到2020年,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主體功能區布局基本形成,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生態文明主流價值觀在全社會得到推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⑻ 中央有關環保的政策
解振華在第四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上表示,節能環保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前景廣闊。金融危機爆發後,全球許多國家都將節能環保、新能源產業作為解決經濟困境的新舉措和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解振華指出,隨著世界經濟結構的深刻轉型和國際產業分工的重新調整,各國的競爭優勢都將面臨新挑戰,加快培育節能環保產業,「比過去任何時候都顯得更加重要和緊迫」。他表示,中國政府已將節能環保產業作為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重要支撐。在「十一五」(二00六—二0一0年)規劃綱要中,中國提出了單位GDP能耗降低兩成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一成的約束性目標。為應對金融危機,在一攬子經濟刺激方案中,官方將節能環保領域作為擴大內需的重點投資方向。二00九年,中國中央政府安排資金五百八十一億元,用以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循環經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污水管網、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等節能環保和生態環境重點工程建設。官方還實施了「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節能空調五百萬台、高效照明產品一點二億只。政策利好和財政支持為節能環保產業帶來發展機遇。環保部副部長李干傑在同一論壇上透露,中國環保產業正以每年百分之十五的速度增長。解振華稱,未來官方將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進重點節能環保工程。這將對節能環保產業形成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動。為鼓勵這一新興產業的發展,官方還將完善已經出台的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環保設備政策。解振華表示,官方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鼓勵有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上市融資。二00六年至二00八年間,中國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了百分之十點一,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的排放總量分別下降了百分之八點九五和百分之六點六一。
⑼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指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主要有那幾條紅線
應該是不可再生資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