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標志
❶ 誰有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從內容上分為幾類?分別是什麼?
答:分為4類。警告標志、禁止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
❷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某水庫違犯安全生產法第28條規定未設任何警示標志致使我弟弟坐車落水身亡
就我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內理職責的,容責令限期改正;····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處分或者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本人認為此案不應以《安全生產法》量刑
❸ 我有一個朋友在水庫溺水死亡,水庫方面沒有相應的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網,請問水庫方時候有責任
有責任 也有相關的成功案例 不成功的案例就更多 像水庫供電場所等危險區域 必須要有警示標志和防護措施 如沒有的話 水庫方面有管理不當的過失 但民訴是誰主張誰舉證 我想你的取證會有些困難 譬如 如何證明水庫沒有警示牌
至於案例說一下 我國同歐美法律體制不同 案例並不能直接作為定案依據
賠償標准這個不好說 因為按你朋友的這個情況 他自己本身肯定也是有過失的 即便官司能贏 具體賠償金額也沒有一個肯定的標准
❹ 水庫不允許船隻進入應該放置什麼標志
一、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懸掛國旗,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我們國家尊嚴的象徵,但部分船員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對此認識不足,維護國家尊嚴的意識不強,致使出現船舶不懸掛和不按規定懸掛國旗及懸掛的國旗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等現象。不僅中國籍民用船舶應按規定懸掛國旗,進入我國內河通航水域的外國籍船舶也應按規定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船舶懸掛國旗應當在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但遇有惡劣天氣時,可以不升掛國旗。船舶懸掛的國旗應當整潔,不得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並應在規定的船舶部位懸掛,且不得倒掛。 船舶在內河航行應按要求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即在船首兩舷和船尾標明船名;船尾船名下方標明船籍港;船名、船籍港下方標明漢語拼音;船舶中部兩舷標明載重線。另外,還應當在船首和船尾兩舷標明吃水標尺。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規定的位置標明標志的船舶,應當在船上顯著位置標明船名和船籍港。船舶未按規定標明船名、船籍港、載重線的,海事管理不得為其辦理船舶登記。未經登記的船舶,不得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航行。 二、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保持瞭望,注意觀察,並採用安全航速航行。 船舶的安全航行及會讓,取決於正確的避讓行為,正確的避讓行動來源於及時正確的判斷,而及時正確的判斷則要求船舶保持瞭望,注意觀察,並採用安全航速航行。保持瞭望是船舶安全航行和會讓全過程中的首要環節和關鍵程序。瞭望應是全面的和盡可能的,包括視覺瞭望、聽覺瞭望,以及盡可能採用適合當時環境和情況的一切有效手段,如使用望遠鏡、探照燈、甚至高頻中國、雷達、測深儀等;保持瞭望即意味著瞭望必須連續、不間斷地進行。 隨著內河航運事業的發展,船舶通航密度增加,船舶類型及船舶尺度多樣化等多種原因,使得內河船舶交通越來越復雜,為了航行安全,船舶必須以安全航速航行。 在一般情況下,往往由於船舶航速過高導致碰撞和浪損事故。但是航速過慢,船舶失去舵效或舵效遲緩,甚至失控而無法採取有效的避讓行動,同樣也會造成事故。 那麼船舶以什麼樣的速度航行才是安全航速呢?安全航速應當根據能見度的好壞、周圍船舶數量、船舶操縱性能、風、浪和水流對船舶航行的影響等因素來確定。 另外,在限制航速的區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間,船舶應當按照海事管理規定的航速航行。 三、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小心駕駛,注意避讓。 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認真瞭望,謹慎駕駛,發現來船後,應當仔細觀察其動態,正確判斷與來船是否存在碰撞危險。當對兩船是否存在碰撞危險有懷疑時,應當認為存在這種危險,繼而正確判斷與相遇船舶的避讓關系,明確本船在避讓中的義務。當發現來船的動態不明,相互之間的會讓聲號不統一,或者遇有存在碰撞危險的緊迫情況時,均應當立即減速、停車或者倒車;防止發生碰撞。也就是說,只要對來船動態不明、聲號不同意或者遇有中國迫情況這三種情況中的某一種情況出現,就應當採取減速、停車或者倒車的避讓行動,而不是同時出現這三種情況時,才採取減速、停車或者倒車的避讓措施。至於具體的措施是減速,還是停車或者倒車,則要視當時的航道、水流、周圍環境、雙方接近的速度以及本船性能等情況確定。在情況需要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該停則停,該倒則倒,不能猶豫觀望、遲疑不決,以致延誤時機,且所採取防止碰撞的行動應是明確和有效的,並應及早進行。 船舶避讓時,各方避讓意圖經聲號或通過甚高頻無線中國等方式統一後,應按統一後的避讓意圖採取相應的避讓行動。如果一方臨近時擅自改變避讓行動,會使對方措手不及而發生事故。 四、 船舶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向海事管理辦理船舶進出港簽證手續。 五、下列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向引航申請引航: (一)外國籍船舶; (二)一000總噸以上的海上機動船舶,但船長駕駛同一類型的海上機動船舶在同一內河通航水域航行與上一航次間隔二個月以內的除外; (三)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船舶; (四)交通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引航的客船、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 六、船舶進出港口、通過交通管制區、通航密集區或者航行條件受限制的區域,應當遵守海事管理發布的有關通航規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進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公布的禁航區。 七、 從事貨物或者旅客運輸的船舶,應當符合船舶強度、穩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術要求和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載貨或者載客條件。 任何船舶不得超載運輸貨物或者旅客。 八、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或者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的物體,必須在裝船或者拖帶前二四小時報海事管理核定擬航行的航路、時間,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載運或者拖帶安全。船舶需要護航的,應當向海事管理申請護航
❺ 安全標志學習
1:警告標志 2:禁令標志 3:指示標志 4:指路標志 5:旅遊區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7:輔助標志 8:禁止標線 9:指示標線 10:警告標線 11: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示例 交通警告標志 十字交叉禁止駛入 T形交叉T形交叉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還有部分變異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變形十字路口、變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對待。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右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左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Y形交叉 環形交叉向左急彎路向右急彎路 設在Y形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有的環形交叉路口,由於受線形限制或障礙物阻擋,此標志設在面對來車的路口的正面。表向左急彎路標志設在左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向右急彎路標志,設在右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反向彎路連續彎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標志設在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有連續三個以上彎路的道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兩側變窄右側變窄左側變窄窄橋車行道兩側變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線對城縮窄的道路;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表車行道右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車行道左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橋面寬度小於路面寬度的窄橋以前適當位置。雙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兒童注意牲畜表雙向行駛的道路上,採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於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此標志設在經常有牲畜活動的路段特別是視線不良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注意信號燈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橫風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位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左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右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經常有很強的側風並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適當位置。易滑傍山險路傍山險路堤壩路此標志設在路面的摩擦系數不能滿足相應行駛速度下要求緊急剎車距離的路段前適當位置。行駛至此路段必須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堤壩路村莊隧道渡口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有村莊或小城鎮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進入隧道前的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汽車渡口以前適當位置。特別是有的渡口地形較位復雜、道路條件較差,使用此標志能引起駕駛員的謹慎駕駛、注意安全。駝峰橋路面不平過水路面有人看守鐵路道口此標志設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較大,不易發現對方來車,應靠右側行駛並應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過水路面或漫水橋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的道口以前適當位置。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注意非機動車事故易發路段慢行此標志設在道口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交通事故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左右繞行左側繞行右側繞行施工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座 左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左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注意危險斜杠符號斜杠符號斜杠符號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50m。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100m。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150m。叉形符號表示多股鐵道與道路交叉設在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上端。
❻ 未成年人在設警示標志的水庫溺水而亡,政府是否有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什麼
我認為水庫方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對下水游泳沒有其他考慮後果或者說不可能考慮到。水庫方應該採取措施。當然監護方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
❼ 提醒行人注意安全的交通標志有哪些
1:警告標志
2:禁令標志
3:指示標志
4:指路標志
5:旅遊區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7:輔助標志
8:禁止標線
9:指示標線
10:警告標線
11: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示例
交通警告標志
十字交叉 禁止駛入 T形交叉 T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還有部分變異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變形十字路口、變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對待。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右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左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Y形交叉 環形交叉 向左急彎路 向右急彎路
設在Y形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有的環形交叉路口,由於受線形限制或障礙物阻擋,此標志設在面對來車的路口的正面。 表向左急彎路標志設在左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 向右急彎路標志,設在右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
反向彎路 連續彎路 上陡坡 下陡坡
此標志設在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有連續三個以上彎路的道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
兩側變窄 右側變窄 左側變窄 窄橋
車行道兩側變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線對城縮窄的道路;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表車行道右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車行道左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橋面寬度小於路面寬度的窄橋以前適當位置。
雙向交通 注意行人 注意兒童 注意牲畜
表雙向行駛的道路上,採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於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 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 此標志設在經常有牲畜活動的路段特別是視線不良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注意信號燈 注意落石 注意落石 注意橫風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位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左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右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經常有很強的側風並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適當位置。
易滑 傍山險路 傍山險路 堤壩路
此標志設在路面的摩擦系數不能滿足相應行駛速度下要求緊急剎車距離的路段前適當位置。行駛至此路段必須減速慢行。 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
堤壩路 村莊 隧道 渡口
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有村莊或小城鎮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進入隧道前的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汽車渡口以前適當位置。特別是有的渡口地形較位復雜、道路條件較差,使用此標志能引起駕駛員的謹慎駕駛、注意安全。
駝峰橋 路面不平 過水路面 有人看守鐵路道口
此標志設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較大,不易發現對方來車,應靠右側行駛並應減速慢行。 此標志設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過水路面或漫水橋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的道口以前適當位置。
無人看守鐵路道口 注意非機動車 事故易發路段 慢行
此標志設在道口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交通事故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左右繞行 左側繞行 右側繞行 施工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座 左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左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注意危險 斜杠符號 斜杠符號 斜杠符號
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50m。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100m。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150m。
叉形符號
表示多股鐵道與道路交叉設在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上端。1:警告標志
2:禁令標志
3:指示標志
4:指路標志
5:旅遊區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7:輔助標志
8:禁止標線
9:指示標線
10:警告標線
11: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示例
交通警告標志
十字交叉 禁止駛入 T形交叉 T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還有部分變異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變形十字路口、變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對待。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右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左側丁字路口此標志設在進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丁字形標志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此標志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Y形交叉 環形交叉 向左急彎路 向右急彎路
設在Y形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有的環形交叉路口,由於受線形限制或障礙物阻擋,此標志設在面對來車的路口的正面。 表向左急彎路標志設在左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 向右急彎路標志,設在右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
反向彎路 連續彎路 上陡坡 下陡坡
此標志設在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有連續三個以上彎路的道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
兩側變窄 右側變窄 左側變窄 窄橋
車行道兩側變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線對城縮窄的道路;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表車行道右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車行道左側縮窄。此標志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橋面寬度小於路面寬度的窄橋以前適當位置。
雙向交通 注意行人 注意兒童 注意牲畜
表雙向行駛的道路上,採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於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 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 此標志設在經常有牲畜活動的路段特別是視線不良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注意信號燈 注意落石 注意落石 注意橫風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位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左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右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經常有很強的側風並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適當位置。
易滑 傍山險路 傍山險路 堤壩路
此標志設在路面的摩擦系數不能滿足相應行駛速度下要求緊急剎車距離的路段前適當位置。行駛至此路段必須減速慢行。 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
堤壩路 村莊 隧道 渡口
此標志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前方有村莊或小城鎮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進入隧道前的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汽車渡口以前適當位置。特別是有的渡口地形較位復雜、道路條件較差,使用此標志能引起駕駛員的謹慎駕駛、注意安全。
駝峰橋 路面不平 過水路面 有人看守鐵路道口
此標志設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較大,不易發現對方來車,應靠右側行駛並應減速慢行。 此標志設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過水路面或漫水橋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不易發現的道口以前適當位置。
無人看守鐵路道口 注意非機動車 事故易發路段 慢行
此標志設在道口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交通事故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左右繞行 左側繞行 右側繞行 施工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座 左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左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表示有障礙物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 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注意危險 斜杠符號 斜杠符號 斜杠符號
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50m。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100m。 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150m。
叉形符號
表示多股鐵道與道路交叉設在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志上端。
❽ 水庫邊上設安全標示是強制規定嗎
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但發生安全事故時,法律規定如果水庫管理者沒有履行安全標志警示設置的,將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責任追究原則,等於是變相地強制要求水庫管理設置安全標志。因為,法律同時也規定,如果設置了相應的警示標志的,可以免除責任!
四類重點地段要設安全警示牌:
一、水利建設工地:
1、施工道路。進入施工現場的交通道口等,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主要道口建議使用一類安全警示標志,次要道口建議使用二類安全警示標志;施工道路兩旁相隔一定距離(一般1000米內)應設置安全生產警示標志。
2、施工現場。施工現場規模較大的必須設置三塊以上二類安全警示標志,重要地段和現場要進行設安全置警示標志,嚴防高處墜落、施工車輛和機械傷害、起重機械與腳手架倒塌而引發的意外事故;深基坑、高邊坡等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二、水庫、海塘等:
1、水庫山塘。進壩公路和道路旁必須設置一類安全警示標志,碼頭和群眾釣魚場所等人員密集處必須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環庫道路旁重要地段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同時,供水水源地、水源水庫等應加設供水工程遭污染、破壞等引起的一類安全警示標志。
2、海塘。進入沿海海塘的道路叉口必須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重要叉口設置一類安全警示標志,沿海海塘沿途相隔一定距離必須塗寫或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3、水閘。進入大型水閘的公路、道路等叉口處必須設置一類安全警示標志,進入一般水閘的道路、公路等叉口處必須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水閘建築物外必須塗寫或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三、河道、池塘:
1、主幹河道(省級、市級)沿線在有村莊的,或群眾日常洗刷的河道道口處必須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
2、一般河道疏浚施工現場要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3、河道中因河道采砂引起的河道堆積或改變河道地形突變的地方,應在此處沿岸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池塘周邊應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
四、水電站工程:
1、進入水電站廠房的道路、公路等處必須設置一類安全警示標志。
2、電站取水口必須設置二類安全警示標志。
3、電站其他危險地段和部位要加設安全警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