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水庫范圍
Ⅰ 國家中小型水庫的判斷標準是多少
大、中、小型水庫的等級是按照庫容大小來劃分的。 大(一)型水庫庫容大於10億立方米; 大(二)型水庫庫容大於1億立方米而小於10億立方米; 中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0.1億立方米而小於1億立方米; 小(一)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100萬立方
Ⅱ 水庫庫容的大中小型是怎樣劃分的
大(1)型:≥10(億立方米)
大(2)型:10~1.0(億立方米)
中 型:1.0~0.1(億立方米)
小(1)型:0.10~0.01(億立方米)
小(2)型:0.01~0.001(億立方米)
總庫容:指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庫靜庫容容積。
防洪庫容: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用以滿足水庫下游防護對象的防洪要求。
調洪庫容:指設計洪水位(或校核洪水位)至汛限水位之間的庫容。正常庫容:指正常高水位以下的水庫庫容,即興利庫容加死庫容。
(2)中型水庫范圍擴展閱讀
水庫的防洪作用
水庫是我國防洪廣泛採用的工程措施之一。在防洪區上遊河道適當位置興建能調蓄洪水的綜合利用水庫,利用水庫庫容攔蓄洪水,削減進入下遊河道的洪峰流量,達到減免洪水災害的目的。水庫對洪水的調節作用有兩種不同方式,一種起滯洪作用,另一種起蓄洪作用。
1、滯洪作用
滯洪就是使洪水在水庫中暫時停留。當水庫的溢洪道上無閘門控制,水庫蓄水位與溢洪道堰頂高程平齊時,則水庫只能起到暫時滯留洪水的作用。
2、蓄洪作用
在溢洪道未設閘門情況下,在水庫管理運用階段,如果能在汛期前用水,將水庫水位降到水庫限制水位,且水庫限制水位低於溢洪道堰頂高程,則限制水位至溢洪道堰頂高程之間的庫容,就能起到蓄洪作用。蓄在水庫的一部分洪水可在枯水期有計劃地用於興利需要。
當溢洪道設有閘門時,水庫就能在更大程度上起到蓄洪作用,水庫可以通過改變閘門開啟度來調節下泄流量的大小。由於有閘門控制,所以這類水庫防洪限制水位可以高出溢洪道堰頂,並在泄洪過程中隨時調節閘門開啟度來控制下泄流量,具有滯洪和蓄洪雙重作用。
Ⅲ 大中型水庫建設的影響區范圍那個知道的說下,謝謝!
工程佔地和淹沒區以及淹沒線以上因水庫蓄水會造成的居民生產、生活困難問題的,都是受影響范圍內。
Ⅳ 我國水法關於中型水庫管理范圍土地權屬的法律規定水庫管理范圍、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可否轉讓
不可以轉讓。
《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規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水域、土地依法歸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其他單位和個人利用水利工程的水土資源開展經營活動,經水利管理單位同意,實行有償使用,並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Ⅳ 水庫的大小規模如何劃分的
水庫的按規模大小來(庫容大小源)可將水庫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小型水庫:
小(二)型 10-100萬立米
小(一)型 100-1000萬立米
重慶市涪陵區青羊鎮的雙石橋水庫總庫容568萬立方米為小(一)型 水庫
2.中型水庫 :1000萬立米-1億立米
例如北京的半城子水庫總庫容1020萬立方米,為中型水庫
3.大型水庫:
大(二)型 1—10億立米
大(一)型 大於10億立米
例如: 湖北的三峽水庫庫容393.0億立方米,為大(一)水庫;
廣東的錦江水庫總庫容4.91億立方米,為大(二)型水庫。
Ⅵ 中型水庫下游多少范圍可以得到移民
①因修建水庫初期工程而批准動遷的移民,包括後靠、鄉(鎮)內、縣內集中安置專、分散插遷、投親屬靠友等目前仍為農業戶口的移民納入登記;經國家批准建設的縣外其它大中型水庫零星遷入我縣的農村移民也納入本次登記。
②嫁入或入贅到農業戶口移民家庭並入戶的,本人及所生子女予以登記。
③農業戶口移民,出嫁或入贅到非移民戶或非農業戶口家庭,身份仍為農業戶口的,本人予以登記,其配偶和子女不予登記。
④戶口臨時遷出的大中專在校學生、現役士兵及其他符合扶持政策的,予以登記。
⑤因南水北調工程今後需要動遷的農村居民,待搬遷安置定居後再行登記,本次不予登記,老移民除外。
⑥1960年丹江口水庫圍堰工程建設時,124m以下經政府動員,以戶為單位遷出庫外,且後來兌現過房屋補助款的農村移民予以登記。
⑦戶口已遷出縣外的農村移民,在戶籍所在地申報登記。
⑧2006年6月30日前已死亡和2006年7月1日後出生、婚入等新增人口不予登記。
⑨原農業戶口移民轉為非農業戶口的人員娶入的農業戶口配偶及其所生子女不予登記
然後就不知道了
Ⅶ 大中小型水庫劃分標準是什麼
水庫等級劃分,是指中國水利工程中對水庫的級別劃分,共分大(一、二)、中、小(一、二)五個等級。
大(一)型水庫庫容大於10億立方米;
大(二)型水庫庫容大於1億立方米而小於10億立方米;
中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0.1億立方米而小於1億立方米;
小(一)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100萬立方米而小於1000萬立方米;
小(二)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10萬立方米而小於100萬立方米。
(7)中型水庫范圍擴展閱讀:
1、水庫的防洪作用
水庫是我國防洪廣泛採用的工程措施之一。在防洪區上遊河道適當位置興建能調蓄洪水的綜合利用水庫,利用水庫庫容攔蓄洪水,削減進入下遊河道的洪峰流量,達到減免洪水災害的目的。水庫對洪水的調節作用有兩種不同方式,一種起滯洪作用,另一種起蓄洪作用。
(1)滯洪作用
滯洪就是使洪水在水庫中暫時停留。當水庫的溢洪道上無閘門控制,水庫蓄水位與溢洪道堰頂高程平齊時,則水庫只能起到暫時滯留洪水的作用。
(2)蓄洪作用
在溢洪道未設閘門情況下,在水庫管理運用階段,如果能在汛期前用水,將水庫水位降到水庫限制水位,且水庫限制水位低於溢洪道堰頂高程,則限制水位至溢洪道堰頂高程之間的庫容,就能起到蓄洪作用。蓄在水庫的一部分洪水可在枯水期有計劃地用於興利需要。
當溢洪道設有閘門時,水庫就能在更大程度上起到蓄洪作用,水庫可以通過改變閘門開啟度來調節下泄流量的大小。由於有閘門控制,所以這類水庫防洪限制水位可以高出溢洪道堰頂,並在泄洪過程中隨時調節閘門開啟度來控制下泄流量,具有滯洪和蓄洪雙重作用。
2、水庫的興利作用
降落在流域地面上的降水(部分滲至地下),由地面及地下按不同途徑泄入河槽後的水流,稱為河川徑流。由於河川徑流具有多變性和不重復性,在年與年、季與季以及地區之間來水都不同,且變化很大。
大多數用水部門(例如灌溉、發電、供水、航運等)都要求比較固定的用水數量和時間,它們的要求經常不能與天然來水情況完全相適應。人們為了解決徑流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重新分配問題,充分開發利用水資源,使之適應用水部門的要求,往往在江河上修建一些水庫工程。
水庫的興利作用就是進行徑流調節,蓄洪補枯,使天然來水能在時間上和空間上較好地滿足用水部門的要求。
興建原因
1、為附近的地區提供自來水及灌溉用水;
2、利用水壩上的水力發電機來產生電力;
3、運河系統的一部份;
4、水庫的防洪效益;
5、對庫區和下游進行徑流調節;
6、其他的用處包括漁業。
Ⅷ 大中小型水庫劃分標準是什麼
大、中、小型水庫的等級是按照庫容大小來劃分的。
大(一)型水庫庫容大於10億立方米。
大(二)型水庫庫容大於1億立方米而小於10億立方米。
中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0.1億立方米而小於1億立方米。
小(一)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100萬立方米而小於1000萬立方米。
小(二)型水庫庫容大於或等於10萬立方米而小於100萬立方米。
根據原水利電力部頒發的《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等級劃分及設計標准》(山丘、丘陵區部分)(SDJ12-78)的試行規定,水利水電樞紐根據其工程規模、效益和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劃分為五等。
水庫等級劃分,是指中國水利工程中對水庫的級別劃分,共分大(一、二)、中、小(一、二)五個等級。
(8)中型水庫范圍擴展閱讀
小型水庫的組成部分
小型水庫工程,一般由大壩、溢洪道、放水建築物等幾部分組成。
(1)、大壩
大壩的作用是攔截河流,抬高水位,以形成水庫。相對同一個壩址的水庫,壩愈高,水庫的庫容愈大,可存蓄的水量愈多。壩是組成水庫的主體工程,不僅要求修築的質量要好,而且要求管理養護得好,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確保大壩安全,不允許發生垮壩事故。
(2)、溢洪道(包括泄洪洞)
溢洪道是用來排泄水庫在汛期難以攔蓄的多餘洪水,以免庫水位過高發生漫過壩頂溢流而垮壩。因此,它是確保水庫安全的「太平門」,是水庫工程的關鍵性工程。不論水庫大小,即使水庫的大壩很高,庫容很大,能夠攔截大量洪水,也都必須修建具有足夠泄洪能力的溢洪道,確保水庫安全。
(3)、放水建築物
放水建築物的作用是將庫內的蓄水按計劃下放出去,以供生活用水和灌溉、發電用水。放水設施必要時也可用作防洪預泄,降低庫水位。它是水庫工程的咽喉部分。只有修好、管好放水建築物,才能將庫水按時、按量地放出去,發揮水庫的效益。
小型水庫工程除了以上3部分主要建築外,還應有必要的降雨量、庫水位、滲水量等觀測設施和管理設施。具有發電功能的小型水庫還有水力發電的設備等。
Ⅸ 中型水庫有多少面積
水庫的類型不是由面積區分,而是由容積區分的:
小型水庫版 小(二)型 10—100萬立權米
小(一)型 100—1000萬立米
中 型 水 庫 1000萬立米-1億立米
大型水庫 大(二)型 1—10億立米
大(一)型 大於10億立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