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溫泉鎮政府
❶ 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
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溫泉鎮為海淀區轄鎮。1997年5月成立,位於海淀區西北部,鎮政府駐地距區政府12.8公里,佛香閣西北9.5公里。鎮域面積33.19平方公里,設有高里掌村、白家疃村、東埠頭村、楊家莊村、太舟塢村、溫泉村和辛庄村7個村民委員會和10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31899人,其中農業人口9159人,城鎮居民22740人,農業勞動力5176人,另有暫住人口約27220人。
溫泉鎮因鎮內溫泉而得名。鎮域地勢南高北低,西高東低。大部分為褐色土壤。鎮內西山北麓曾被描述為「靈淵神瀵(地下噴出的水),隨在涌現,不可枚舉也」(《日下舊聞考》)。溫泉村堂子山(又名顯龍山)北的溫泉,水溫常年保持在36度左右,明代以前就開始用於沐浴。本世紀20年代曾建立「天然療養院」。壽安山北的黑龍潭,「有泉從石縫間出,源源不竭,瀦而為潭泓如也……四時不枯。若遇乾旱以及漲溢,他山之泉亦或盈縮,而此泉自如,人尤異之。相傳以為有龍居焉,號曰龍湫,又廟於旁亦曰龍王廟。」因此成為百姓求雨聖地。溫泉村東有1936年馮玉祥等建的「辛亥灤州革命先列紀念碑」。附近有據傳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前後曹雪芹居處旁的石橋。溫泉村南堂子山頂有摩崖石刻。
溫泉鎮2001年被市政府確定為重點建設的33個中心鎮之一,2002年被市水利局確定為第一個現代水利項目示範鎮,並被列為2002年市政府重點推進建設的6個小城鎮之一。
本地區共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二處:(1)黑龍潭及龍王廟:北京市第三批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位於畫眉山北的黑龍潭,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在潭旁敕建此廟,後屢次重修,現存為清代建築,建築坐西朝東,依山而上,因潭水遇天旱之年亦不幹枯,故成為帝王百姓求雨勝地。現為北京市衛生局培訓中心所在地。(2) 灤州起義紀念塔:辛亥革命灤州起義烈士的衣冠冢。位於溫泉村東的小山上,1912年1月2日,馮玉祥、王金銘等在灤州、唐山一帶率部起義,1936年馮玉祥在此築塔、樹碑、辟陵園,1937年落成,同年在此舉行國葬典禮。並手書「精神不死」「浩氣長存」等字。現為北京胸科醫院所在地。
❷ 北京海淀區溫泉鎮是最不發達區域
那裡只是城鄉結合部,相對於市區不發達,但比農村還是好多了,談不上最不發達地區。
❸ 海淀區溫泉鎮去哪換駕照
距離你最近的就是海淀駕校啊。裡面有車管所啊。北京市車輛管理所京海分所。你就導航海淀駕校就行。就在駕校裡面。
❹ 海淀區溫泉鎮 有溫泉嗎 還是就是個地名
海淀區溫泉鎮有溫泉,不出名!附近有陽台山風景區、香山公園、北京植物園,乘坐公交車可以到達!見圖!
❺ 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勞動局你好,請問下,在休假期被單位開除,怎麼辦,沒有勞務合同
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是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也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經濟補償一般是按N+1的原則,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補償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補償,還要賠償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許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❻ 北京海淀的溫泉鎮真的有溫泉嗎
北京市以前是水資源豐富,地下水充沛的地方。聽聽地名:葦子坑(306醫院),南沙回灘,北沙灘,窪答里,窪邊,清河,沙河,小湯山。現在的北京打井打淺了沒有水,必須打深井,都是地殼下的深層地下水。這種地下水和石油一樣是不可再生的。說遠了,總之北京的溫泉以前是真的,現在都是假的。
北京有兩座黑龍潭,一座在密雲縣西北部的群山峻嶺中,從公路邊步行一小時方可見廬山真面目。另一座黑龍潭在海淀區西北部溫泉鎮的畫眉山下,潭在高不過百米的山岡上,坐西朝東。當年此潭約五十米直徑,看不見水從何處溢出,但見潭內浪花翻卷,碧波晶瑩,因潭水較深不見潭底,便有了幽深的感覺,黑龍潭便由此而得名。
❼ 溫泉鎮新任鎮長電話
新任鎮長的電話不是誰都可以拿到的。
❽ 海淀區溫泉鎮屬於哪個街道
海淀區溫泉鎮不是屬於哪個街道,而就是屬於海淀區溫泉鎮(市轄區的鎮與街道是同一個級別)。
❾ 海淀區溫泉鎮辛庄村屬於哪個街道辦事處
應該是溫泉街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