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孝義水庫淹死人
Ⅰ 法律 律師 水庫淹死人賠償問題
作為對水庫有管理職責的承包方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孩子的家長沒有盡到管理保護義務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你親戚責任的大小取決於其對水庫是否盡到管理義務以及其程度
Ⅱ 2018年鎮子梁水庫最近是否有人被淹死
萬年很多河流都是沒有名字的 很苦惱,說萬年河,天大的名字
Ⅲ 今天水庫淹死一個人
每年因為意外
死亡的人都挺多的
因此出門在外
不該跨越的,不該下去的,不該做的
最好都不好做,這樣就可以
健康百歲了
Ⅳ 在水庫淹死的人,會不會給賠償
原則上都不會給賠償,很簡單就是水庫都是國家修的(到目前為止,尚無集體或個人修建專的水庫),而國家屬建造水庫都是公益性的,與經營目的而成立的公司或經商的個人不同,是不會為此事買單的,如果是集體開挖的水塘、水井、魚池,若沒有在醒目處樹立警示牌,發生溺水事故就是要賠償的。
Ⅳ 請問兩個人去水庫洗澡,其中一個淹死了(16歲),另一個(21歲)有責任嗎
要看你是否有動機謀殺他沒有 如果單純去游泳發生意外 沒有刑事責任 但是從倫理道德上來說 你可能會被譴責 以及要求賠償
Ⅵ 水庫淹死人怎麼撈上來
------------卧槽---------------
Ⅶ 水庫放水淹死人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這須看具體情況,並不是所有造成的損害均需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專法》規定, 行為人屬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只有水庫方沒有盡到相關的義務,給特任造成損害的才承擔賠償責任。而且,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如果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Ⅷ 陡河水庫淹死的人39歲那女的是干什麼的
陡河水庫位於唐山市西北部,有公交車到達。水庫形狀近似三角形,北面和東南方向為燕山余脈,西南方為人工修築的大壩,大壩長約2390米,大壩一邊有鎮水鐵牛和泄洪口,另一端遙望唐山發電廠,電廠用水和唐山市居民用水皆出自於陡河水庫,是唐山的水罐,水庫水清魚勝,相傳庫內有百年老龜,水庫有淡水養殖業。水庫南端近鄰鳳山,鳳山直徑約為870米,從山頂至水庫淺灘處有一條「小長城」,為人造景觀,山腰處有一座寶塔,山頂有一座仿古建築,相傳為康王爺之冢,現鳳山封山育林,已不對遊客開放。水庫地區傳說眾多,據當地居民口述,古時一位「康王爺」有一子,不孝,每每逆其父之言而行,康王爺臨終時,想葬在山腳(「康」和「糠」同音,葬在山頂會被「吹走」),用石棺殮之。為達此目的,故意對兒子說:「死後把我葬在山頂,用鐵棺。」不料這是兒子唯一一次聽話,將他葬在了山頂,用鐵棺(會生銹毀壞)。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陡河大壩出現險情,唐山震後即面臨大水災,解放軍官兵及時救援,修復了大壩,避免了更大的悲劇發生。
Ⅸ 水庫游泳被淹死誰負責
承包人一點責任都沒有 因為有提示 最多象徵性的給點補償
據個例子 「高壓電下請勿行走」 電死白電的
我們的素質還有待提高 不要總抱著僥幸心理
可游泳劃船的地方很多 但是記住 生命只有一條
Ⅹ 幾年前為取水方便在水庫挖了一個坑,平時沒人去,都長了一人高的柴棚,昨晚有人電魚穿雨褲淹死了
平時都不熟悉,晚上更不方便了,失足落水的可能是有的。
謝謝你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