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保方案
⑴ 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措施及其作用
主要措施及作用:
2013年,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保工作,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在創造亮點、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應對熱點上狠下功夫,較好地完成了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的對生態環保工作的部署。
第一,制定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9月國務院正式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有關部門制定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與31個省(區、市)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完善監測預警應急體系,組織實施《空氣質量新標准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推進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PM2.5監測點建設。加強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僅去年11月份全國就出動執法人員7.14萬人次,檢查企業2.9萬余家、施工場地近9200個;發現涉及環境違法的企業9377家、環保不達標施工場地719個,取締關閉小作坊890家。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的19個市開展兩次督查行動,檢查企業403家,對199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環保主管部門牽頭組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已經成立。為了保障「大氣十條」的落實,中央財政新增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首批安排50億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五省(區、市)大氣污染治理。繼續安排6.4億元支持12個重點城市燃煤鍋爐煙塵治理。啟動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劃」。全國各省(區、市)十分重視,迅速行動。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例,北京市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動員大會,出台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天津市印發清新空氣行動方案,與各區縣和有關單位簽訂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目標責任書;河北省委省政府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會,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及任務分工;山西、內蒙、山東也都採取了有力舉措。
第二,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為了落實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十二五」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有關部門積極落實,嚴格問責。對未通過減排年度考核或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未落實的3省(區)、3個企業集團和6個城市實行環評限批,對43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強力推進工程減排,全年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超過1400萬噸;1.9億千瓦燃煤機組建成脫硝設施,脫硝機組比例超過50%;500萬千瓦燃煤機組脫硫設施實施增容改造,燃煤電廠脫硫機組比例超過90%;1.5億千瓦現役機組拆除煙氣旁路,取消煙氣旁路火電機組比例達37%;新型干法水泥脫硝比例達60%。2013年年度減排任務可以全面完成,尤其是氮氧化物下降3.5%以上,排放量首次降至2010年減排基數以下。
第三,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有關部門完成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啟動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一年中環保主管部門共批復項目環評文件241件,涉及總投資1.9萬億元。對不符合要求的32個項目退回報告書、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涉及總投資1184億元。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對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25項建設項目,下放環評文件審批許可權。強化全過程監管,深化事業單位環評機構改革,103家改革試點單位中47家完成改制,16家退出環評市場。完善環境標准體系,發布國家環保標准135項,現行有效國家環保標准達1499項。對重點控制區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第四,突出源頭預防和生態保護。(1)積極推進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在內蒙古、江西、廣西和湖北4省區開展生態紅線劃定技術試點。啟動第二批10個省(區)環境功能區劃編制試點。江蘇印發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在全國率先將全省國土面積的22.2%劃定為生態紅線區域。(2)加強水質良好湖泊保護。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中央投入資金16億元,新增試點湖泊27個。不斷強化生態環境保護。(3)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國務院印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1處。印發《關於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和管理的意見》,開展生態保護全過程管理試點。(4)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2013年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達423億元,范圍擴大到492個縣。對其中452個縣域的監測評價顯示,2010—2012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的31個,佔6.9%;保持基本穩定的412個,佔91.1%。繼續推進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環境補償試點,三年累計安排資金9億元。
第五,強化執法監管。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83萬餘人(次),檢查企業71萬余家(次),查處環境違法問題6499件,掛牌督辦1523件。開展華北地區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9萬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組織評估地級及以上328個城市84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2012年度環境狀況。經國務院同意印發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重金屬、固體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屬專項治理資金34億元。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在第一批74城市496個監測點位實時發布PM2.5等六項污染物監測數據,完成第二批116個城市開展PM2.5等污染物監測點位的建設任務。
⑵ 如何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
建立保護區
⑶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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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生態環境的保護措施
保護對象保護主要分為
1、人群健康保護
措施:遵守並執行國家或當地醫療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和要求,採取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預防傳染病,並定期進行滅蚊、滅鼠、滅蠅等工作。
2、綠色植被保護
措施:搞好生活營地的綠化、美化工作,臨時住房、倉庫、廠房等臨時施工設施,在設計及建造時,考慮美觀和與周圍環境協調的要求。
3、資源保護
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員工加強然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盡量減輕對現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創造一個新的良性循環的生態環境,不在施工區捕撈任何水生動物。
4、水源保護
措施:建設生活用水設施,生活供水系統按照衛生標准進行凈化,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的飲用水。
水池附近不準堆放垃圾等廢棄物,不準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準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人員等。
(4)生態環保方案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基本內容
環境保護措施是指在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部全面負責施工區及生活區的環境監測和保護工作,並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導,定期對本單位的環境事項及環境參數進行監測,同時積極配合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對施工區和生活營地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環境監督監測。
當前我國環境污染治理對環境政策的需求巨大和迫切,借鑒國際經驗是制定和完善環境政策成本低廉但富有成效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