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紅線
㈠ 生態環境部採取哪些行動保護生態紅線
自2017年2月中辦、國辦《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發布以來,國家層面出台了劃定指南等一系列技術規范,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行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主體責任,生態保護紅線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近日,就山西等16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生態環境部指出,按照2018年生態保護紅線工作進度安排,今年將重點開展加快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啟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加快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鼓勵地方立法;全面啟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建設等四項工作。
生態環境部要求,山西等16省區和兵團生態在劃定過程中,要按照時間要求,倒排工期,有計劃推進各項工作;要精益求精,始終做到科學評估、依法劃定,始終做到精準落圖;要做好部門銜接、規劃銜接、上下銜接、跨區域銜接和陸海銜接五個方面的銜接工作,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准確落地。來源:法制日報
㈡ 環境部徵集生態保護紅線標識有何要求
生態保護紅線(英文全稱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簡寫為Eco-redline,縮寫為ECR)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為進一步宣傳生態保護紅線的重要意義,擴大生態保護紅線宣傳和認知面,增強全社會紅線意識,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生態保護紅線標識。具體要求如下:
二、徵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任何個人和社會組織均可參加。
㈢ 水源保護區劃分范圍怎麼分
以取水點來劃分。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
一級保護區:以取水點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二級保護區:從一級保護區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準保護區:從二級保護區上界起止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為單一功能的飲用水功能區,將飲用水功能區全部水域劃為水源保護區;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是以飲用為主導功能的多功能型水功能區,將取水口上游2~3k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劃為水源保護區,但不超過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的上邊界;
河網地區和感潮河段的水源地,其下游保護區范圍可根據水流狀況適當擴大;
有堤防河道保護區寬度為河道堤防之間的區域;
無堤防河道保護區寬度為河道設防洪水位所能淹沒的陸域,未定設防洪水位的河道可按河流5年或10年一遇洪水位劃定;
如水功能區未劃及對岸,則保護區水域寬度以水功能區在河流中的邊界為准。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 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包括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對水源保護區要實行特別的管理措施,以使保護區內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劃分方法
我國水源保護區等級的劃分依據為對取水水源水質影響程度大小,將水源保護區劃分為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
結合當地水質、污染物排放情況將位於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圍直接影響取水水質(保證病原菌、硝酸鹽達標)的地區可劃分為水源一級保護區。
將一級水源保護區意外的影響補給水源水質,保證其他地下水水質指標的一定區域劃分為二級保護區。
地下水與地表水
地下水——有機物和微生物污染較少,而離子則溶解較多,通常硬度較高,蒸餾燒水時易結水垢;有時錳氟離子超標,不能滿足生產生活用水需求。
地表水——較地下水有機物和微生物污染較多,如果該地屬石灰岩地區,其地表水往往也有較大的硬度,如四川的德陽、綿陽、廣元、阿壩等地區。
原水與凈水
原水——通常是指水處理設備的進水,如常用的城市自來水、城郊地下水、野外地表水等,常以TDS值(水中溶解性總固體含量)檢測其水質,中國城市自來水TDS值通常為100~400ppm。
凈水——原水經過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即稱之為凈水。
純凈水與蒸餾水
純凈水——原水經過反滲透和殺菌裝置等成套水處理設施後,除去了原水中絕大部分無機鹽離子、微生物和有機物雜質,可以直接生飲的純水。
蒸餾水——以蒸餾方式制備的純水,通常不用於飲用。
純化水和注射用水
純化水——醫葯行業用純水,電導率要求<2μs/cm。
注射用水——純化水經多效蒸餾、超濾法再次提純去除熱原後可以配製注射劑的水。
自由水和結合水
自由水——又稱體相水,滯留水。指在生物體內或細胞內可以自由流動的水,是良好的溶劑和運輸工具。水在細胞中以自由水與束縛水(結合水)兩種狀態存在,由於存在狀態不同,其特性也不同。自由水占總含水量的比例越大,使原生質的粘度越小,且呈溶膠狀態,代謝也愈旺盛。
結合水——是水在生物體和細胞內的存在狀態之一,是吸附和結合在有機固體物質上的水,主要是依靠氫鍵與蛋白質的極性基(羧基和氨基)相結合形成的水膠體。
參考資料:網路-水源保護區
㈣ 生態保護區具體是哪個部門管理的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自然保護區內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義務,並有權對破壞、侵佔自然保護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控告。
第八條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實行綜合管理與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
國務院林業、農業、地質礦產、水利、海洋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主管有關的自然保護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自然保護區管理的部門的設置和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一條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在國內外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重大國際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除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外,其他具有典型意義或者重要科學研究價值的自然保護區列為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可以分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國務院批准。
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縣、自治縣、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跨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有關行政區域的人民政府協商一致後提出申請,並按照前兩款規定的程序審批。
第十九條全國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技術規范和標准,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有關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技術規范,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其主管的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者應當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