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門票
㈠ 經濟學家為什麼認為倒賣奧運,博物館門票應該合法
為了有效地配置資源,一個經濟必須把物品——包括紅襪隊的門票——給於那些對這些物品評價最高的消費者。
無論你喜不喜歡,倒賣門票是自由市場的一種力量
ChipCase 每年都會講授一堂關於轉售體育門票的課。他的經濟學教科書中有一節是同樣的主題。
但是對威爾斯利經濟學院的經濟學教授 Case 來說,銷售和倒賣門票不僅僅是一種有趣的理論探索。和 MargaretMead 一樣,他對這種復雜的事情做了許多第一手的研究,而且他有親身經歷為證。
1984 年,為了買到每張 11 美元的凱爾特人—湖人隊經典系列比賽的門票,Case 在 Causeway 大街排了兩個晚上的隊。在那個賽季第七場比賽前的一天夜裡,他正在洗澡時,他女兒叫他:" 爸爸,有人打電話來,想買你的凱特爾人比賽的票。"Case 說他不想賣。" 但是,爸爸," 她女兒又說," 他願意一張最少出 1000 美元。"Case 想賣了。一個小時後,一輛豪華轎車開到他家取走了兩張票——一張是 Case 的,一張是他的朋友的,司機走時留下了 3000 美元。
對 Case 和其他經濟學家來說,門票是自由市場經濟如何發揮作用的一個生動的教科書案例。當供給有限而需求無限時,價格上升,那些願意出更高價格的人將最終得到門票。Case 說:" 只要人們可以交往,就會有交易。"
在互聯網時代,買者與賣者可以通過 eBay 或專門銷售門票的網站進行聯系。但是,即使在互聯網時代之前,這個過程已經在起作用,盡管慢一點。1984 年,買了 Case 門票的是紐約的一個有錢人,他的兒子在波士頓一家私立學校上學。這個人給這所學校的一個朋友打電話,這個朋友又給另一個人打電話,這個人最終找到了 Case。有志者事竟成。
無論球隊阻礙轉售門票的力度有多大,這類交易總會發生。全國橄欖球聯盟給各隊一些超級腕比賽門票,並禁止他們轉售。但其中許多同樣的票最終又回到二級市場上。上個賽季,聯盟抓住了明尼蘇達海盜隊的主教練 MikeTice,他把自己的票賣給了加州的一家票務公司。Tice 事後接受《體育畫報》采訪時說:" 我很遺憾。" 或者說至少他遺憾被抓住了。
與任何一個良好的市場一樣,門票市場對信息十分敏感。Case 也有一個與此相關的故事。在去年揚基隊和紅襪隊之間決賽系列的第四場比賽之前,他在 Kenmore 廣場。紅襪隊已經輸了前三場,在 Mudville 已經沒有歡樂。票販子正以略高於面值的價格出手第四場的門票。可能的第五場比賽門票的價格會更低。
但是,紅襪隊在加時賽中反敗為勝,贏了第四場比賽。Case 說,到第二天凌晨兩點,最好的第五場比賽門票已經在網上賣到了 1000 美元。熊市已經迅速轉變為牛市。
作為自由市場的捍衛者,經學家通常並不認為倒票有什麼問題。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剛剛卸任的布希總統顧問委員會大大曼昆說:" 應該允許成年人進行經濟交易,只要他們認為該交易會使雙方獲利 "。曼昆在其教科書的一節中討論了倒票問題。
球隊可以通過對熱門門票進行網上拍賣來完成消除倒票。Case 並不指望會發生這種事。他說:" 如果紅襪隊每張門票收取 2000 美元,人們就會把 Fenway 公園燒了。" 球隊會因價格欺詐而受到譴責。但如果你上周上網了,你就會發現,7 月 15 日對揚基對比賽的前排座位的門票價格超過了 2000 美元,並且這個數字還在上升。
Case 本周五將會去 Fenway 公園,他要帶他的岳父去看比賽。他花了一筆錢在網上買了票。但他對此並不抱怨,因為這就是自由市場在起作用。
㈡ 倒賣旅遊門票法律怎樣處理
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㈢ 倒賣門票存在法律和道德問題嗎
一方面倒賣門票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另一方面,多花的幾十塊錢省去了幾個小時的排隊時間,每個人的時間成本不一樣,這樣看來似乎又是合情合理的。
但毫無疑問,倒賣門票從法律和道德上是都存在問題的: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所以,倒賣門票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
2.都說「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那麼既然都觸碰了法律,是不是就觸碰到道德的底線了呢?
㈣ 倒賣景點門票是犯罪嗎
倒賣門票的行為,俗稱黃牛黨,在法律角度一般認為是非法經營行為。
違法分為兩種層次,一種是一般違法,主要指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第二種層次稱為犯罪,指的是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黃牛黨主要承擔的是行政責任,即公安等行政機關基於行政類法律法規,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如:罰款、拘留等。
倒賣門票的范圍一般不會很大,因此,一般情況下是不太可能上升到非法經營罪等犯罪行為,而且非法經營罪主要的類別中也沒有倒賣門票這樣的例舉,因此,一般不構成犯罪。
但是,如果倒賣大量奧運等重大賽事的門票的行為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嚴重的非法經營行為,而被上升的刑事處罰。
㈤ 倒賣門票1萬到十萬各有什麼法律處理。怎樣才判的更輕些
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倒賣門票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版有期徒刑或者權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應當從是否構成情節嚴重角度來辯護,如果情節不嚴重,則可以做無罪辯護。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㈥ 請問倒賣演唱會門票犯法嗎
你的這種行為不算犯法,是個人閑置物品出售,但如果你以營利為目的,即倒買倒賣,那就是違法行為了。
㈦ 倒賣門票會受到什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回日以下拘留,可答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㈧ 黃牛倒賣門票現象猖獗,該如何制止這種情況
黃牛這一詞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大家也都很痛恨黃牛,因為從黃牛手上倒賣的東西都會在價格上翻上數倍。這也是市場供不應求所產生的一種現象,消費者想要得到商品,但商品數量很少,想要得到就的話就得花更高的價錢,很多人看準了這樣的商機,所以才有了黃牛的產生。
其實想要制止這種現象還有很多的方法,不管是從根源上下手,還是在中間層阻斷,都是可行的。但是這只能在短時間內制止這種現象,要想根本制止,還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黃牛也遵紀守法,自然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現象,票價也不會如此之高,市場也不像這樣的黑暗。
㈨ 倒賣印假門票獲利5000元能判多久
所犯為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五千元算是數額較大,應該在兩年的量刑,具體看法官根據實際案情量刑判決。
依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款 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㈩ 倒賣門票是自由市場的一種力量嗎
不是,門票本身是一種商品,商品的定價由生產製造成本 供需關系決定 倒賣門票過度強調供需關系 人為早晨產品價格與價值不復 所以是一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