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古跡遺址日
Ⅰ 國際古跡遺址日的重要意義
人類文化是多元的,只有保留文化的多樣性,人類社會才能不斷前進。無論在歷史上還是在今天,宗教文化都是人類社會多元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宗教本身就是多元的,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佛教等世界性宗教,也有錫克教、印度教、猶太教等眾多民族宗教,更有不可勝數的民間宗教,它們本身就構成了一個多元的格局;另一方面,由這些宗教延伸出來的建築、繪畫、雕塑等宗教文化,同樣是多姿多彩的,它們同樣構成了文化的多樣性。再者,憑借宗教和宗教文化的影響,它們在社會生活和文化的各個方面都留下了自己的因子,施加了自己的影響,可以說它們在人類社會的各個方面都有所體現與反應。因此,保護它們就等於在保護人類的文化,在保護人類社會。因此,保護宗教遺產與場所,對於保護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具有促進作用。這些遺產和場所的保留,為人們了解祖先的信仰與社會提供了實物證據;同時也讓人們認識到宗教從來就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在不斷發展的。
保護宗教遺產,就是在保護宗教文化的多樣性,也就是在保護文化的多樣性。「比如哈爾濱,如果東正教堂全部消失了,那麼哈爾濱的城市風貌就至少損失了30%,因為哈爾濱曾經是沙俄的殖民地,而東正教是沙俄的國教。東正教堂的存在,就告訴了人們這一歷史」。
雖然宗教遺產的重要性得到了一些人的認識,然而,對其保護仍顯不足,宗教遺產仍然在不斷地損失。「流失、人為破壞、自然衰退、資金短缺以及保護意識的薄弱等都是導致現在宗教遺產逐漸消失和破壞的重要因素」。因此,她認為,將宗教遺產列為古跡遺址日主題非常必要。在2015年裡,由於全球文化的差異、經濟實力的不同和政治利益不同等原因,有些宗教遺產遭到了破壞,比如說巴米揚大佛。因此,要通過古跡遺址日喚醒大家,喚醒大家的保護意識,包括喚醒普通民眾與政府的保護意識。中國在保護宗教遺產方面已經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保護得還不夠。尤其在市場經濟大潮下,有些地方和團體一切向錢看,為了發展旅遊、經濟,忽視了宗教遺產的保護;而中國有形的宗教遺產所採用的建築材料不一樣,有些很容易風化;再加上空氣污染、水體污染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我國有些宗教遺產退化加快。因此,「喚醒國民的保護意識勢在必行」。
Ⅱ 國際古跡遺址日的節日由來
1982年4月18日,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突尼西亞舉辦科學研討會,同期在哈馬馬特召開的執行局會議上,有代表首次提出建立國際古跡遺址日,並在每年的這一天舉辦全球性的慶祝活動。這一建議經執行委員會討論後通過,並於次年11月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2屆大會上得到批准。大會在一項決議中號召各成員國倡導並推行「4・18國際古跡遺址日」。此後不久,在歐洲委員會的組織下,許多國家開始在每年的9月份慶祝「歐洲遺產日」。可以說,「歐洲遺產日」從某種程度上弱化了「世界遺產日」的影響。不過,依然有越來越多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會員國在4月18日這一天舉辦各種與遺產有關的慶祝活動。
從2001年開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每年都要為4月18日確定一個活動主題,各會員國根據這一主題自行選擇活動內容與形式,如舉行圓桌會議、科學研討會,開辦展覽、講座,向公眾免費開放博物館和遺產地等。之後各國會將有關報告、論文、海報、新聞報道等文字和圖片資料送交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秘書處備案。
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簡稱為ICOMOS,1965年成立於波蘭華沙,由世界各國文化遺產保護專業人士組成,是古跡遺址保護和修復領域唯一的國際非政府組織。ICOMOS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認可的一個官方咨詢機構,積極服務於世界遺產委員會,通過派遣世界遺產專員並輔以國際秘書處的工作,對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跡遺址進行專業評估,並參與世界遺產公約的貫徹落實。到2015年,該組織已在世界各地擁有110多個國家委員會,並組織建立了20多個與文化遺產相關的各種主題的國際科學委員會。中國於1993年加入該組織,並成立了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委員會,即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
Ⅲ 國際古跡遺址日的主題回顧
城鎮風貌和自然景觀變化下的文化遺產保護這也是2015十月即將在西安召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第十五屆大會暨科學研討會的主題。
1964年通過的《威尼斯章程》首次提到古跡遺址的環境這一概念。古跡遺址的周圍環境對於文化遺產價值的體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而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關注。但是,現實表明,對遺產周圍環境治理遠遠落後於對古跡遺址本身的維護。無論在鑒定、記錄、保護還是可持續性發展方面,古跡遺址的環境在觀念、技術、立法和資金投入等各領域都需要更加有力的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壓力使得遺產的文化環境和建築環境不堪重負。對古跡遺址環境的綜合改善要觸及不同群體的利益與習慣,如何順利開展此項工作是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當前的研究任務之一。
古跡遺址的環境通常無法人為控制,社會生活、經濟和文化一直處於動態發展過程中,妥善處理各種矛盾需要綜合考慮整個生態體系,需要經濟的支持和公眾的參與,同時還需要擺脫嚴格遵守美學定律的束縛,因為它經常導致對古跡遺址的長期保護和短期流行風尚之間的矛盾。必須採取更主動的策略,深刻理解和正確對待古跡遺址環境的外觀效果,特別是它的歷史、文化和環境方面的內涵。因此,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倡導跨學科的廣泛研究,建立更完善的實施准則。 這一主題的確定是緣於2003年12月26日清晨伊朗東南部古城巴姆市?Bam?發生的六點三級地震。災難造成四千多人死亡,其中包括一些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成員。文化遺產損失慘重,城中三十處歷史遺跡中絕大多數,如古集市,已然坍塌,磚土結構的古城堡破損嚴重,但依然矗立未倒。從中人們認識到土建築作為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見證了古代社會生活,傳遞著諸多的歷史信息,但在當前重建擴建工程日漸膨脹,自然環境日益惡化的形勢下,古老的土建築遺產正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為此,2004年「4·18國際古跡遺產日」的主題被確定為土建築遺產。祖先使用泥土這種最為樸素的材料,藉助智慧的頭腦和靈巧的雙手,創造了形式多樣、風格迥異的建築和景觀。在世界的各個角落幾乎都可以捕捉到土建遺產的痕跡。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鼓勵人們在這一天把目光投向土建遺產,了解它的過去,關注它的未來,從而使這一古老的建築形式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愛護。 水下文化遺產同其他類型的文化遺產一樣,至2003年都正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威脅。高額的利潤和水下行動的隱密性誘惑著眾多的入侵者。他們使用高科技手段對水下文化遺產進行不合理開發,極大地破壞了遺產主體及其環境。許多地方缺少相應的法律手段來阻止這類侵擾,還有些地方雖然有較為健全的法律條文,但卻未能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通常情況下,公眾對水下文化遺產的價值認識不足,更缺乏對其所有權的主動掌控,使得水下文化遺產長期處於一種無人看管的危險境地。那些被海水淹沒的城市、曾經繁榮一時的水上貿易航線遺跡、各個時期的沉船,一旦遭到破壞,他們所承載的歷史信息將再也無處追尋。
1996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通過了一部關於水下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的國際憲章,由此促成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1年11月通過的水下遺產公約的誕生。
2003年「4·18國際古跡遺址日」主題定為「水下文化遺產」,旨在推動上述憲章和公約在全球范圍內的廣泛執行,號召人們共同保護這些散布在江河湖海中的歷史遺存。 近代遺產,特別是同古典現代風格相聯系的各類古跡遺址,是人類共同遺產中不容忽視的部分,因為他們直觀反映了建築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過程。20世紀遺產相對與更古老或更傳統的遺產而言,較少得到人們的認同和保護。同時,精緻的設計和某些新技術的嘗試應用也使得他們更為脆弱,易於受損。為滿足當前需要而對其稍加變動,就會更改整體建築風格和質量。此外,面對數量龐大的該類建築物或建築群,如何加以選擇,建立和運行保護和修復體系也是一個難題。
1999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墨西哥召開大會,會議期間收到一些關於保護「現代」遺產的提案(主要針對東歐和以色列地區)。2000年瀕危遺產報告中也表達了對19、20世紀各類遺產命運的憂慮,例如一些體育場、飛機場、水下設施和大型市區公園到2003時都處於被廢棄或被改造的境地。2001年至2002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舉辦了一系列科學研討會,以便使20世紀遺產能夠在世界遺產名錄上佔有一席之地。同時,理事會還會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如國際工業遺產保護協會(ITCCIH)、國際現代建築文獻組織(DOCOMOMO)等,積極開展該領域內的合作。2001年9月底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了有多國參加的工作會議,一項國際行動計劃和科學合作綱領出台,並在10月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顧問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並採用。
2002年「4·18國際古跡遺址日」強調二十世紀遺產的重要性,藉以引發相關的學術討論,為共同保護人類近現代遺產提供真實可行的理論、技術依據。 如今,世界各國的歷史村鎮及當地建築傳統正在被迅猛發展的城市化進程所吞沒。這一嚴峻形勢早已在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的瀕危世界遺產報告中反復強調。在2001年4月18日,「拯救我們的歷史村鎮」被再一次重申,旨在敦促國際社會各方力量攜手遏制新興建築潮流對歷史村鎮的威脅。另一方面,由於年輕人嚮往大城市的現代化生活方式,許多歷史村鎮居民數量在逐年遞減,人口老齡化。如果沒有相應的政策引導和措施協調,地處偏遠地帶的古村落極有可能在未來數年內自然廢棄消失。同時,各國對歷史村鎮及其地方傳統的文獻記載遠未及完善,這意味這類遺產一旦失落將無處追尋。
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鼓勵各國政府和人們對此給予一定的關注,探求有效的方式保證歷史村鎮物質本體和社會功能的雙重延續,同時運用音像和文字等多種手段全面記錄歷史村鎮的各方面特徵風貌,這對人文藝術科學的研究發展無疑是意義重大的。
Ⅳ 國際古跡遺址日的歷屆主題
2001年:拯救我們的歷史村鎮
2002年:20世紀遺產2003年:水下文化遺產
2004年:土建築遺產
2005年:背景環境中的古跡遺址
2006年:工業遺產
2007年:文化景觀和自然紀念物
2008年:宗教遺產和聖地
2009年:遺產與科學
2010年:考古遺產
2011年:水文化遺產
2012年:世界遺產
2013年:教育的遺產
2014年:紀念性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