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遺址文物保護規劃
① 文物保護規劃屬於法定規劃嗎
根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修訂稿)》第十三條:規劃的期內限一容般為15年。位於城鄉規劃區范圍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應與城鄉規劃期限相一致。規劃期內可根據要求分為近期、中期、遠期。近期規劃一般不超過5年,應優先解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安排亟待實施的保護項目。受不確定因素影響的規劃措施可列入不定期實施計劃,適時啟動。
② 井陘窯遺址的井陘窯 - 遭到破壞
井陘窯在2005年5月、2007年、2008年、2009年接連遭遇鏟車毀滅性的挖掘,至2011年,遺址的地形地貌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大部分遺跡、遺物已不復存在。
對遺址進行破壞的鑫源煤炭運銷有限公司的所在地處於河東坡窯區,這一區域跨度最長、內涵豐富,是井陘窯遺存的豐富區與極豐富區,出露有古瓷作坊、古窯爐及厚達1到3米的窯址堆積,是唯一一處不需要動土發掘即可直接觀察井陘窯的地點。
《文物法》明確規定:在國家級文保單位進行施工,必須經國家文物部門的批准。井陘窯河東坡遺址的土地所有權曾經歸井陘二運公司,二運公司垮台之後通過法院拍賣,把這塊地賣給了一個姓貢的個體開發商。當時貢某就想在遺址上搞建設,結果審批報告還沒有送到國家文物局,就被省文物局否決了。省文物局的書面答復是,要在井陘窯遺址保護區內動工,必須等文物清理完畢、文物保護規劃確定後再做決定。
2005年,河東坡窯區的土地所有權被轉讓給了個體開發商魏某,魏某是鑫源煤炭運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魏某擅自在井陘窯河東坡遺址保護范圍內用挖掘機挖土,當時他打算建三層樓的汽貿公司。
伴隨著挖掘機的轟鳴作業,山坡很快被挖成90度直角,瓷片紛飛,坡壁上明顯的文物層已裸露在外、瓷片、瓷碗清晰可見——引起了眾多媒體關注。
杜某作為當時井陘縣文物保護管理所副所長,聞訊後僅到現場查看情況、口頭通知魏某停工,未果,未再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富某作為當時主管文物保護工作的文物局局長,在下屬杜某向其匯報後,也僅是讓杜到場制止,結果如何未再過問。
作為井陘縣文物局的官員,富某、杜某未按照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採取下達書面停工通知或通知當地公安機關介入等其他措施,致使魏某對古瓷窯遺址的破壞行為得以繼續,由此最終造成北面遺址內的窯爐、作坊等豐富的文化堆積層遭到嚴重破壞的後果,破壞面積達700平方米。
故宮博物院有關專家來考察後,暫時停工一天。
2007年7月6日,魏某未經批准,再次在公司駐地的河東坡井陘窯遺址保護范圍內動用挖掘機挖土,遺址東面從北往南均遭挖掘。挖掘過程中,遺址內的金代澄漿池、作坊、釉料瓮等豐富的文化堆積層再次遭到破壞,破壞面積達3000平方米。其間,股東黃某與前來勘查現場的井陘縣文物部門有關人員再次發生沖突。
當時井陘縣文物局局長已由武某擔任,武某以及負責分管井陘縣文物執法、安全工作的井陘縣文物局副局長李某,在接到群眾舉報後,除派人到場查看外,對魏某嚴重破壞國保單位的行為,既未按規定向上級業務部門報告,也未按照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立案或移交公安機關。
2008年9月30日,魏某第三次對該遺址進行破壞。魏動用挖掘機在已考古挖掘過的遺址的中、東、北部分台地發掘區Ⅰ區、Ⅱ區、IV區非法挖土,挖掘地層剖面暴露文化層厚度0.5—2.0米,破壞面積達1000—1500平方米。其間,股東黃某將該縣文物人員給其下達的停止侵害通知書撕碎,並進行惡意謾罵,拒不聽勸。
井陘縣文物局的武某、李某,對魏的第三次嚴重破壞行為,仍然未作任何處理。事發前沒有按照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具體保護措施,並嚴格加以落實。事發後既不立案、不向上級業務部門報告,也不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007年、2008年兩次破壞,造成該處遺址文化遺跡、遺存、遺物被嚴重損毀,後果極為嚴重。
2009年3月以後,魏某未經批准,第四次對公司駐地井陘窯河東坡遺址進行破壞。其將遺址南區南端的三間小平房鏟平,將小平房東側80多平方米、厚達6米的文化層徹底破壞。對此次破壞,井陘縣文物局的武某和李某均不知曉。
2011年夏天,河北省文物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的三位專家,到河東坡遺址時發現,南區南端原有小房以東的第二、三級階地以前尚存有6米厚的瓷片堆積層,作為一個很好的展示斷面,2009年春天時還完好地存在,2011年夏天卻看不到一點痕跡了。
受河北省文物局、文物研究所派遣,考古專家一行3人於2011年7月9日對井陘縣鑫源公司場院佔地范圍的古瓷窯遺址現狀進行了現場勘查,查閱了有關材料,做出如下鑒定:鑫源公司所在的河東坡窯址,位於綿河東岸,其地貌形態主要是岸邊階地。這里是惟一一處不需要動土發掘即可直接觀察井陘窯的地點。
2005年5月前,此處尚可明顯分為三級階地,從調查勘探和了解的情況看,古窯文化遺存分布在向河的三級階地上,局部出露的文化堆積層厚達3米,其中第一級的主要遺跡有窯爐和作坊,二級上現有桿子泥層、釉料瓮、澄漿池等遺跡,第三級階地上有窯爐、作坊、烘坯炕等遺跡,遺物中有大量的瓷片和窯具。
在河東坡窯址遭到破壞後,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井陘考古隊在2007年和2008年分兩次對井陘窯遺址進行了全面勘探,搶救發掘出土窯爐9座,轆轤車基坑2座,矸子井1口,窯藏1座,灶7座,灰坑43座,較多的完整和可復原瓷器、典型標本以及大量的瓷片、窯具等。
兩次勘探發掘揭示,鑫源公司場院范圍內都包含有比較豐富的遺跡遺物,但受施工影響,北區的遺跡遺物皆已被施工破除,窯址內出現了車庫和二層樓房等違章建築;南區尚存東西兩部分遺存,包括窯爐6座和連窯房4座,東面坡頂上出土還有烘坯炕1座和窯爐3座,其中2座三彩窯爐。按照國家文物局專家組意見,在2008年對該區東西兩部分進行了回填保護。
到2011年夏天,東西兩部分遺存之間的二三級階地已經成為平地,遺跡、遺物已不復存在。
南區尚存有6米厚的瓷片堆積層,作為一個很好的展示斷面,2009年春天時還完好地存在,2011年已看不到一點痕跡了。
鑒定結論:鑫源公司場院內地形地貌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古瓷窯址被破壞程度是十分嚴重的,北區所有遺址遺物皆被施工破除,南區二三級階地的遺跡遺物也不復存在。
受省、市兩級檢察院的指定,2011年9月1日,橋西區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認為,根據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專家鑒定,被告人武某、富某、李某、杜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井陘窯遺址被嚴重損毀,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魏某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定,造成文物嚴重損毀,情節嚴重;被告人黃某身為鑫源公司股東,明知魏某多次嚴重破壞文物的行為卻不予阻止,對前來制止的有關文物保護人員予以阻撓、謾罵,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四之規定,均應當以故意損毀文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③ 長沙銅官窯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保護范圍
窯區原貌猶在,窯包依舊林立,文化堆積層沉靜地躺在地下。千年的文化之根版之源靜默在湘江之濱的一個小權鎮上,孤獨清靜。昨日,記者在長沙銅官窯遺址管理處看到,這里始終未曾進行過大規模的開發建設。為免破壞舊貌,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這個千年古窯的核心保護區。
如何保護好這個千年古窯,讓更多人能一睹芳容,這是長沙銅官窯在新歷史下的課題。《長沙銅官窯遺址總體保護規劃》從規劃背景價值評、規劃原則、保護區劃、保護措施、環境規劃、展示規劃、管理措施、基礎設施規劃要求、投資估算等方面進行規劃。 依據有關規定,結合長沙銅官窯遺址的性質、分布和環境特點,確定遺址的保護區范圍為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同屬文物保護范圍。
重點保護區范圍中核心區具體范圍為:沿國家已徵用的保護圍牆外擴大約60米的區域,東到堆子山山腳(包括都司坡),南至新河北岸,西沿胡家壠小路,北沿長坡自然小路為邊界,具體界線以保護區劃圖為准。整個保護范圍面積約為800畝。
④ 磁州窯遺址的保護措施
磁州窯為宋代北方民間著名瓷窯之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窯址位有兩處,一是分布磁縣的觀台鎮一帶,另一處就是風景區內南響堂寺下的彭城鎮到臨水鎮,其面積約十平方華里。
1.繼承傳統工藝
以峰峰礦區彭城為中心的磁州窯系,有生產廠家十幾家,生產的產品質高物美,能生產日用陶瓷、美術陶瓷、園林陶瓷、仿宋陶瓷等八大類,上千個品種,年生產能力一億件以上,成為全國八大瓷都之一,產品遠銷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並且運用現代工藝和現代科技不斷開發新品種,人們所熟知的首都機場陶瓷壁畫《科學的春天》便是現今磁州窯的傑作,為古老的磁州窯增添了新的光輝。
2.建立遺址博物館
1999年由邯鄲市峰峰礦區籌建了磁州窯(鹽店)遺址博物館。經過改造、完善,使之變成集保護文物、演示製作、展示陶瓷作品為一體的綜合性博物館。成為邯鄲市一處知名的旅遊品牌。
坐落在千年制陶古鎮彭城的磁州窯遺址博物館佔地約3000平方米,館內保存元代窯址一處、明末清初期窯爐遺址一處、民國時期窯爐一座,窯洞式古作坊五條。
1999年建館後把傳統的制陶工藝流程與遺址展示相結合,使之更具有觀賞性,工房內有中國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磁州窯傳統制陶工藝全流程的演示,另有所仿歷代磁州窯陶瓷藝術精品展示。博物館建成後接待各級領導、各國專家、國內外遊客近百萬人次並向遊客進行免費開放、免費講解、免費展示服務。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巨大的社會效益。特別在與國內、外專家學者的學術交流中廣交朋友促進了友誼。
該博物館還成為了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燕山大學、邯鄲學院、邯鄲大學、邯鄲各中、小學等學校的實習創作基地。最大限度的傳授和弘揚了磁州窯文化。是了解磁州窯民間窯悠久的陶瓷歷史與學習陶瓷文化的優秀場所。
⑤ 大窯遺址的文物保護
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在2004年,經版中國文物研究所有關專家考察權鑒定,大窯遺址四道溝遺存密集區和發掘地點處於瀕危狀態,需要立即開展相關搶救保護工作;遺址的保護標志和展示警示說明系統損毀嚴重,需要在搶救保護工作中完善相關內容。需要修正原來不合理的保護與利用措施,減緩和消除人為與自然對遺址表面破壞的問題,同時解決文化層保護、展示與利用的問題。由中國文物研究所和內蒙古博物館共同制定的《大窯遺址文物保護規劃》已進入實施階段。據內蒙古博物館原始文化分館負責人介紹,大窯遺址專項文物保護規劃區的規劃保護范圍為343.7公頃,規劃實施時間從2004年到2020年,歷時17年,將分近、中、遠期3個階段進行,每期一個中心任務,目前已進入全面保護期。
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古人類石器製造場,大窯文化遺址的重要程度非同一般。《大窯遺址文物保護規劃》的實施,為今後的保護和研究工作提供了指南。下一步對大窯文化遺址的保護將在不被破壞的前提下,進行發掘、年代測定、遺址保護、水土保持和環境治理等工作。
⑥ 大窯龍泉窯遺址的文物保護
為了做到有效保護,龍泉市專門成立大窯文保所,落實2名專職文保員。還成立龍泉市文物監察執法大隊,落實了4個編制,堅持不懈地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打擊盜掘遺址違法犯罪活動。對大窯龍泉窯遺址考古發掘現場的四周設置防護欄,清理排水溝,對重點部位還將護罩保護,同時落實專人24小時進行守護。大窯龍泉窯遺址的主要所在區域——小梅鎮在採取有效措施,在保護區范圍內沿線高際頭村、大窯村、洋嶴頭村、金村等村,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廣大村民提高保護意識。小梅派出所定期對保護區進行巡察,在重點區域,即這次考古發掘所在地安排了2個民警長駐現場,加大保護力度。鎮政府做好相關政策處理工作,對保護區波及影響到的20餘畝土地進行徵用。目前這20餘畝的土地徵用都已完成。對保護區范圍內的54省道大梅口村到大窯村沿線的6個村進行小流域綜合治理,一方面減少自然災害引起的對保護區的破壞,另一方面,也盡可能讓村民受益。
龍泉市還委託東南大學編制了《大窯龍泉窯遺址保護規劃》,並按程序規定上報國家文物局審批。《規劃》設立保護范圍及界樁及標志,嚴格控制建設、築造工程,清除對遺址本體有侵害作用的灌木、蕨類植物,嚴格控制農林業耕作和種植的入地深度,對可能遭遇洪水沖擊的窯址、設置引水、排水和防止滑波等措施等。此外,還規劃一系列保護工程,對大窯龍泉窯遺址進行隨形規整、歸安加固、防水溝渠、植物清理、回填保護、覆罩保護。龍泉市還根據大窯龍泉窯遺址的特性、內涵,最大限度保護好遺址的整體和歷史環境的真實性,保護與遺址相關的古村落,自然山水環境的自然風貌,真實完整保存並延續其歷史信息,避免生產性建設性破壞,為將來進一步考古發掘研究展示利用提供條件。
⑦ 如何進行大遺址保護的規劃
一是要突出保護為主,以「申遺」為目的,在維護遺址真實性、完整性的原則下,以系統考古、學術研究成果為依據,謀定而動,反復論證,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指導性;二是要處理好規劃編制與考古研究的關系,處理好投入與產出的關系,處理好與山水自然環境的關系,並與遺址保護總體規劃,與現有項目相協調,增強規劃實施的可操作性;三是在展示方法上要堅持特色,在不破壞遺址環境風貌,確保可逆性、可識別性的前提下,揭露展示、地面展示、模擬展示等多種形式應各有側重,搞好試點;四是在總體功能布局上,要與外部大配套相銜接,合理布局,留有餘地,要認真梳理交通關系,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的設計要以遺址為主角,新增建築的數量體量要嚴格控制,做好視線保護;五是在細節設計方面,要注重保留遺址文化元素符號,原生樹種、建築材料的選擇都要認真分析;六是要堅持文物保護與提高城市品位,帶動產業,改善民生相結合,積極開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遺址保護與利用共贏的新局面。(根據浙江省杭州良渚遺址管委會對大遺址保護規劃的思想)
⑧ 目前,餘杭區的文物保護規劃已經正在制定中,以後文物保護就有了更為有力的措施 修改病句
目前,餘杭區的文物保護規劃正在制定中,以後文物保護就有了更為有力的措施.
去掉「已經」,和「正在」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