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殴打导游
㈠ 关于桂林导游“殴打新疆女游客” 国家旅游局重罚是什么情况
针对月8日,媒体曝光两名游客在桂林被导游蛮横对待的一事,国家旅游局第一时间责成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桂林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案导游、旅行社和购物店
㈡ 乔家大院内男游客殴打女导游,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山西祁县乔家大院景区,一名男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与一名女导游发生冲突,男游客动手打了女导游,把对方打出的口鼻出血。
根据曝光的视频显示,手的男子在打人的过程中,现场好几名游客都上前进行阻止,但男子情绪仍然激动,你导游仍然被男子打出了鼻血,在男子想离开时,女导游拽住他,不让他离开,并选择拿出手机报警。然而,男子使劲睁开女导游的手,仍然坚持离开,并且他的家人也在帮忙,他们挡在男子身前,隔开阻止导游与男子,和其他正义同志。当地警方已经介入,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中。
出门旅游图的是高兴,没有人想因为一些纠纷而闹的心情不愉快。舆论一边倒的倾向对小姑娘的心理也是一种伤害。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愿所有出门旅游的人内心多一份平静,多一份安宁。
㈢ 自由行和跟团游哪个好
跟团和自由行,一般来说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但就旅游的舒适度来说,推荐自由行。经济越来越发达,人们也越来越热衷于旅游,许多的旅游社发起的跟团行方便了很多人的需求。但与此同时跟团行的一些弊端也暴露无遗。接下来我们就跟团行和自由行分别的优缺点做一个阐述,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
综上所诉,跟团游一般适合老年人旅游。因为老年人需要照顾,独自出行有一定的隐患,而且如果报名老年团,在时间的安排上也会宽松很多,老年人不至于太吃力。而年轻人我认为则更适合自由行,年轻人对周围的信息运用比较熟练,一般发生状况也能独自解决,不至于在外地发生尴尬状况,反正如何出游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
㈣ 丽江导游强迫购物殴打游客的对旅游业造成哪些恶劣影响
曝光了西安、来桂林等地十一自黄金周旅游乱象,节目播出后,我们也收到了这两个地方发来的整改意见,西安市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联合执法调查,集中力量打击非法从事旅行社“一日游”业务,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桂林市也紧急召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秩序大整治行动,并对曝光的涉事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处。
早在今年8月,国家旅游局就决定,从8月下旬至“十一”前,在全国组织开展针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宣传、购物点违法经营”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同时,派出多路工作组对各地进行明查暗访。9月29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在云南省昆明市通报了暗访情况。检查中发现,云南的不合理低价、强迫游客购物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而就在8月底,记者也在云南丽江经历了一个传说中的“强制购物团”。
㈤ 云南石林导游宰客不成殴打游客没有人八吗
前几天看了一则新闻,说的是一个深圳的旅游团到昆明旅游,报了云南**旅行社的石林一日游。价格嘛,大概也就一百左右吧,市场上石林一日游的价格基本都在100~200之间,有的更低只要几十块。但是我告诉你,石林的门票就要175了,在加上车费,一百多怎么操作的下来?为什么那么多旅行社都肯亏本操作?
不要和我说是因为旅行社拿到的门票便宜,其实石林的门票旅行社拿到的价格基本也是全价!
我就不卖关子了,直接告诉大家,石林这条线导游和旅行社都是从购物赚钱的。百分之百的导游都是带大家到一个叫七彩云南的店去购物的。七彩云南是个毛线东东?网络上是这样介绍的:七彩云南,位于昆明至石林公路旁,距昆明12公里。 它是诺仕达企业集团投资兴建的集旅游、休闲、观光、餐饮和购物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旅游企业。是云南唯一零售商场示范单位。
实际上就是一个高价的购物店,卖茶叶、银饰、玉器、土特产、中药材等。里面的环境和服务还是不错的,至于卖的东西值不值这个价钱,我就只能呵呵了....
下面还是来说说这个新闻,导游先是带游客到七彩云南购物。由于这个团的游客比较“精明”,只买了加起来1万7千左右的东西,很明显导游的提成会很少。所以导游在去往石林的大巴上就不爽不高兴不开心了,甩脸色给游客看,各种难听用语齐齐上阵。
这不是gc,gc是,游客到达石林后,导游说去买门票,让游客原地等一下。导游走后就冲出来几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对游客拳打脚踢.....情节激烈程度大家自行补脑。
事后游客向云南省旅游局投诉时,该导游说打人者和自己没有关系。你信吗?你们信吗?反正我是不信!
㈥ 3游客殴打女导游 3个人打一个小姑娘
没人会无缘无故的打人的,不能只看表面,要究其根本,不关年龄的事,要看这个导游有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说什么过分的话之类的,而且啊,导游的背后是有强大的背景的,特别是景区当地的导游,根本就不是你能够惹得。如果是真有这个事,就可以依据下面的法律来处理了。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㈦ 如何看待乔家大院男游客殴打女导游一事
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男游客的行为。从网友们曝光的图片来看,这位女导游非常的年轻,而这位男子明显是一位壮年男子,他们之间有着非常悬殊的体力差距。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男游客痛打女导游的,但是这种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行为非常不可取。
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出门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家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不文明的事情,一定要理智冷静的解决。千万不要和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如果遇到蛮不讲理的人,一定要尽快寻求景点工作人员的帮助,或者是马上报警。
㈧ 游客要看导游证怎么就会遭多人殴打
8月13日,武汉两女子在湖南凤凰旅游,因要求导游出示导游证被回绝后与导游发生冲突,被5名疑似导游人员在景区殴打。15日,凤凰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当地警方已控制打人者,正联系被打游客协调处理。
15日上午,湖南省凤凰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 @凤凰公安 转发当事人举报被打一事的微博,并称对于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件,将不遗余力打击到位。
15日下午,凤凰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当地公安已经将打游客的导游抓获。经查实,动手打人的男子为正规导游,持有导游证。目前,当地警方正在与被打游客联系协调处理此事。
严厉打击旅游景点打人凶手,杀杀他们的嚣张气焰,看看谁还敢为所欲为!
㈨ 山西一男游客景区内殴打女导游,女导游该如何维权
现如今,很多人出行都汇报各种旅行团。因为旅行团的门票相比较单人出行的话较便宜,而且还会有导游让大家了解文化知识,非常的方便。但是有的旅行团里面总是出现强制购买的行为,让大家觉得旅行团的名声现在变得越来越不好了。2020年10月23日,山西一名女导游遭到了一位男游客的打骂。这名男游客在进行游览的时候,与女导游发生了冲突,而且情绪非常的激动,甚至还进行殴打。
发生了这种情况,不少的游客都上前制止这位男游客的行为,但是都阻拦不住,这名女导游都被打出了血。之后这名男子在打完人之后就想要离开,随即这位女导游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让这名男子收到法律的制裁。男子看见女导游的这种行为,就立马想要挣脱逃离了现场,目前警方正在介入调查。经过知情人所说,这个男游客他不是旅行团队的人,是一名散客。
如果导游这个职业真的不适合人们工作的话,相信国家也不会存在导游这个职业了。女导游发生了这种事情,可以对这名男游客进行起诉。而且这名男游客涉嫌对女导游进行殴打,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