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玩溺水
Ⅰ 某同学外出游玩溺水 随即路人救起后立即为小王做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请分析以
胸外按压是要先判断呼吸心跳还有没有,是不是停止了。如果没有停止强行进行胸外按内压的话容,有可能会把人的肋骨给按断。呼吸心跳骤停的情况下,进行心肺复苏是非常必要的,也称为黄金四分钟。在这个期间,如果能成功的使心脏复跳。基本上没有对身体没有太大的损伤。四分钟以后大脑会产生不可逆性的损伤。
Ⅱ 大学生游玩的时候被舍友推下水里,导致溺水身亡,该由谁负责,推他的人、景点还是学校怎么赔偿
1、推人的同学推人动作导致后果的产生,是直接原因,应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景内点的安全措施容不足,可以要求承担部分责任;
3、赔偿金额为:二十年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Ⅲ 三个十五岁的孩子去河游玩,一方溺水死掉了,两方需要负责赔偿多少钱
依据侵权责任法,侵权损害赔偿需要有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承担过错责任。一方溺水死亡,如果其他两个孩子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望采纳谢谢
Ⅳ 大连金石滩游玩有人溺水身亡海边没有急救人员没有相关急救措施 海滩有什么责任应该如何解决
海滩没有责任啊,你是在想投诉,顶多把金石滩海水浴场公园包含在内吧,但是人家又不收门票,你想投诉估计也难啊,
Ⅳ 求一篇挺古老的恐怖故事 小学时看到的 就是三个小孩在河边游玩其中一个溺水了,其余两个束手无策,这是
死亡之夜
本片以一个抄鬼怪故事为骨架,叙述了五个鬼故事。建筑师沃尔特·格兰杰到郊外一个农庄去洽谈业务。他感到农庄像旧地重游,原来他做过一个可怕的怪梦,屋里所有的人都在梦里出现过的。当他向客人谈及这怪事时,范医生发表自然怀疑论的看法,从而引出每个客人叙述了—段自己亲身经历的鬼故事。
Ⅵ 到水边游玩的危害和防溺水措施
小孩到水边玩有危害,大人没什么危害吧.最好不到深水区,要是不小心掉水里了,一定要憋住气,憋气的同时要往岸上游或拽住水里的东西,往前使劲,就会到岸边了
Ⅶ 六名不满11周岁的孩子一起游玩,其中一名失足落水并溺水死亡,其它的孩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不满11周岁,则均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Ⅷ 他人带我亲人去海边游玩,我的亲人溺水而亡,带他们去的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他人带楼主亲人去游泳,因此而溺水死亡。如果你的亲人是成年人,那么就有独立思考能力,对方也就无责任。如果你的亲人是未成年人,那还是具有一定责任的。
Ⅸ 结伴岀去海边游玩,其中一人不幸溺水身亡,其他人需要负责任吗
结伴游泳,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一概而论,但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同伴之间有互相照顾的义务。即与其年龄和智力相符合的及时发现的义务;出事后及时采取与其年龄和智力相符合的积极救援义务。注意一点:同伴之间没有必须自己亲自去救援的义务,除非是救生员。如果同伴能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救援行为的,原则上,同伴没有过错。如果确实有必要的,可以采取公平的原则,适应予以补偿。
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第一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结伴游泳,实际情形千变万化,十分复杂,只能作一简单探讨。
1、如果是成年人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生疏的海水中游泳,应该预见到有一定的危险性,轻易下水是导致其溺亡的主要原因。
2、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监护不力是原因之一;同行人明知未成年人的,特别是组织者,有临时监护的责任。但都是未成年人的,互相之间均无此责任。
3、任何时候,同伴之间有互相照顾的义务。即与其年龄和智力相符合的及时发现的义务;出事后及时采取与其年龄和智力相符合积极救援义务。
没有及时发现的,有过错;发现后,没有及时打电话报警,没有及时采取正确方式呼救的,争取最有利的救援时间的,有过错;但没有必须自己亲自去救的义务,除非是救生员。如果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救援行为的,原则上,同伴没有过错。如果确实有必要的,可以采取公平的原则,适应予以补偿。
原则上,只要同伴之间不是采取欺骗、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使不会游泳的同伴下水游泳,使不愿到深水区的同伴到深水区游泳等,同伴在水里是自愿、自由活动而溺水死亡的,本人就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当然,儿童就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Ⅹ 五人出去游玩有一人溺水身亡这四人有法律责任么
你这个提问太简单“五人出去游玩有一人溺水身亡”,一共13个文字,只专有后果没有前因,所以只属能告诉一个法律的基本常识:
有过错就有责任。一起游玩的其它四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溺水身亡有没有主观上的过错,这是确定有没有法律责任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