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云南旅游被打
1. 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是怎么回事
出门旅游还是建议个人自助游吧。虽然多费点时间和路费。旅游本来就是为了开心,而不是来受气的。
2. 江西游客在云南旅游酒吧被打是怎么回事
在3月24日上午10时30分,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贴称:“江西游客云南旅游酒吧被打”,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发现该情况后,高度重视,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警方全力工作,现已将涉嫌殴打他人的付某灿(男,33岁,昆明人)、刘某武(男,33岁,云南禄劝人)、李某明(男,33岁,云南石屏人)三人抓获。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3. 云南一导游被指威胁游客人身安全视频引热议,涉事导游对此事作何解释
对于喜欢旅游的人来说,云南着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毕竟风景十分的秀美,是很值得去游玩的。在12月23日有网友爆料称云南昆明的一名导游对游客进行威胁,随后该事件在网络受到大家的关注。随后该导游也是给出了自己的解释称只是一时的心直口快,口不择言了。但这一解释网友表示并不接受。
一、云南美景众多,值得大家去旅游若是选择去旅游的话,云南绝对是一个选择的好去处。云南美景是有很多的,比如大理的洱海、丽江的玉龙雪山、云南民族村等地。不仅可以感受绝美的海上风光,还可以感受壮阔的雪山景象,以及各民族的习俗特点。不过去云南旅游的话,一定要记得做好防晒,紫外线实在是太强了。
4. 老爸云南旅游被导游强制消费打借条怎么办
老爸云南旅游被导游强制消费打借条,搜集证据,和旅行社投诉不成,到 消协投诉。如果解决不了,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借款合同。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第五条
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5. 过几天我要去云南旅游,听说那里的导游很凶,会打人,还强迫游客买东西,如果我真遇到这样的导游怎么办
见到这种导游后,把导游杀死就行了。
6. 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当地的导游为何敢如此嚣张
一、旅行社自身的问题
旅行社对导游加以诱导,对导游的行使方式只鼓励不制止,致使了这种结果。
我们可以国家也设立许多投诉举报的平台,也设立了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保护法等,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去举报,遇到威胁生命的时候,选择报警来保护我们自身。我们自己也要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旅游法里面第五条提到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第九条提到了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7. 被指威胁游客的导游自辩没有威胁,云南频频出现此类事件人们还敢去旅游吗
当然敢去旅游了,因为法治社会不会让这种不良个例泛滥。
旅游是大家的一种生活方式,更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产业链,从多个方面来看,这样的威胁行为不会阻止大家对于旅游的热爱,这样的事件相反的更加好的教会了大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大家对于法律的认知越来越清楚了,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现实中的大家都有着各自的生活压力,而选择长途旅游,即可以增加自己的见识,也同时的释放压力,更是和亲朋好友们增加感情的绝好机会。对于具有这样多维度意义的旅游市场来说,大家依旧会出行旅游,只是可能会在选择旅游团之前会多做了解,这样来说其实也是好事。
结束语:各行各业都有着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这些不能说明大的环境,我相信大家热爱旅游的热情不会因为这样的个例而减少。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大家还有其他什么想法,欢迎发表在评论区中。
8. 云南是如何整治"打骂游客"等痼疾的
终于出手彻底整治了!
旅行社低价揽团,拿高额购物回扣;购物店商品价格虚高,售价的50%-90%作回扣给旅行社;导游诱骗、欺诈游客消费,甚至辱骂或殴打游客……云南旅游乱象频发,“零负团费”“购物陷阱”“打骂游客”已成痼疾顽症。
近年来,云南导游打骂游客的事件时有发生。还有导游和司机因为游客购物“不达标”,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游客拍下导游打骂游客的视频发到网上,每每引起舆论轩然大波,云南旅游形象“轰然坍塌”。
【病根剖析】“恶导游”是旅游市场畸形竞争的产物。当前,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多数导游不仅拿不到固定工资,在带团前甚至还要交“份子钱”。导游只能依赖于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回扣。
于是,导游变成“导购”,游览景点走马观花,诱导消费不遗余力。如果游客购物达不到一定额度,导游可能要“贴钱”,强制购物、恶语伤人便频繁出现。陈舜表示:“在这个灰色利益链条上,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坏人。”
【对症下药】余繁介绍,针对导游服务质量问题,云南将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把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公开导游考核评价结果;强化签约导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针对地方政府对旅游乱象“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情况,云南省明确,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专家分析旅游市场乱象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坏的通常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不得不遵从的规则。女导游辱骂游客,貌似强势的张牙舞爪,实则是弱势自危的外强中干,建立在非诚信游戏规则上的旅游服务,归根结底没有赢家,都是受害者。把女导游的辱骂姑且放在一边,她的抱屈更有似曾相识的味道:这年头,消费者在叫屈、卖假货的商家也在叫屈,得病的患者在叫屈、诊病的医生也在叫屈,社会双边关系显得如此吊诡,甚至连银行业也堂而皇之声称自己也是“弱势群体”。
当诚信被短视的金元功利辗成粉尘,建立在非诚信法则基础上的价值杠杆与市场竞争,带来的远不止秩序的紊乱,更有社会心态的颠覆。社会得病,仅导游吃药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女导游的抱屈,不妨也听听,在愤怒与嘈杂无处不在的当下,或许更需要理性的反思。
9. 云南旅游有很多乱像,打游客,强制购物的新闻
管理太难。
哪里都有黑团、黑导、强制购物等 旅游乱象。
云南被抓了典型,
只希望每个出游的人擦亮双眼。
不要被低价团(伪纯玩团、购物团)所利诱。
大家都谨慎了旅游。这些乱七八糟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
------丽江金沙旅游 阿柱
10. 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他为何这么嚣张
我们的国家中国,地域广,人口多,山美水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在众多城市中,云南的美是大家一直认同的,要说国内旅游热门城市,云南一定是排名靠前的,也成为了著名的网红旅游打卡地。然而12月23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云南导游威胁游客的视频,导游看起来非常嚣张,口不择言,难道背后有什么势力吗。
拍视频的游客在下车后立马选择了报警,这个导游的言语行为已经是明显的人身攻击了,相信他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过他表现的如此嚣张,想必之前就经常这样威胁游客了。对此,云南旅游局也做出回应,表示会严查严惩这类现象。希望云南旅游局能够真正的做到吧,毕竟旅游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