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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骂游客视频

发布时间: 2020-12-30 23:51:30

1. 导游不满意游客消费低,大发雷霆,大骂游客的行为,侵犯了游客的什么权利

女导游骂游客 不满游客消费低导游大发雷霆
不满意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导游大发雷霆,大骂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昨日这一视频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随后记者从旅游部门了解到,旅游部门已经安排人手调查处理,将严肃查处导游及所涉旅行社的行为。
不满游客消费低
导游大发雷霆
昨日是五一黄金假期的第一天,但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强行要求消费满3000-4000元。爆料视频昨日上午在微信朋友圈内被广泛转发,该起事件涉及的一批游客正乘坐大巴到西双版纳州旅游。
视频中,一名中年妇女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然后,该名女性导游称:“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
随后,该名女导游又说:“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还不如其它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有的一个人买镯子就花四五万。”
她接着说,在此次出行的50多辆旅行大巴中,消费最少的就是她所在的这辆大巴。这也是她很生气的原因。她进而发出威胁的话语:“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4000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视频显示,大巴正在驶向西双版纳的路上。在一顿怒火之后,该名导游点出了到达下一站(版纳),游客需要为家人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直到买满指定的数额。
从整个视频看,该名导游并未提及其所属哪家旅行社。同时视频中也并未交代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

2. 如何界定导游辱骂游客的行为

辱骂是指用粗野或带恶意的话谩骂侮辱他人。只要导游存在这样的言语,被游客拿到证据便可以成立导游辱骂游客的事实。
辱骂游客违反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第三条-第二点指出侮辱、殴打、胁迫游客。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游在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游客友善是最为基本的出发点。导游辱骂游客,不论游客行为是否有过错,导游这样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无需做更多的论证。

3. 热点:导游辱骂游客购买物品,你怎么看

从两个角度分析看。
第一客户角度。怎么讲导游辱骂客人都应该是不对的,出来旅游肯定是为了开心,不是出来受屈辱的。买不买东西是客户自身的需求,不应该不买就改辱骂。
第二导游角度。辱骂客人会给客人一定压力迫使购买物品。但是辱骂客人也是对客人的不尊重,毕竟旅游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客人有自主选择购物权利。但是导游带团如果团费,够不上成本,就必须要靠购物来弥补。所以导游自身压力也很大的。
总结。辱骂客人一定是不对的,不管客人买不买东西。建议找正规旅行社提前看好合同,以免出现类似问题如何去投诉。而且参团的时候要计算成本,团费和成本差距很多,当然导游肯定会在购物找回弥补,所以客户也尽量找个适当的团费团进行旅游,以免低价团费导游难免会出现辱骂客人的。当然导游每个人素质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导游也只是打工的,所以没有能力处理更多的问题,市场是这样子的,客户总是想找低价团来旅游,旅游也是产品,一分价一分货。希望大家都互相理解了。
相信高团费的团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该投诉绝对管用。低价团就不太清楚了。

4. 对导游骂游客有何看法

有些团,团费很低,有些游客贪图便宜,你也不想想团费都没有飞机票贵,旅游公司难道会自己往里贴钱?天上会掉大饼?

5. 骂游客“是不是想死” 导游证件被吊销

转摘:
北京一导游骂游客“是不是想死” 证件被吊销

正月初三骂游客“你是不是想死”的导游王某被吊销导游证,三年内不能再考,同时还被罚1万元。昨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近期被查处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王某骂人事件就在其中。
今年正月初三,导游王某带着一队南方游客“长城一日游”,在游览的途中,游客因为没有在十三陵停车游览和王某争论起来,你来我去几句,王某就冲着游客指着鼻子骂“你是不是想死”、“你就花这点钱以为怎么着”……这段导游骂游客的视频一经网络曝光之后,引起了北京市旅游委的关注。
新京报对此事件持续关注,北京市旅游委委员赵广朝说,别看曝光的视频里只是爆粗口,但导游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北京旅游形象,要依法严肃查处。国家旅游局同期也将该案件列入督办案件。
昨天,国家旅游局通报,王某虽然是旅行社的职员,但没有经过旅行社委派,在春节期间私自揽活,组织起一队游客参加十三陵至八达岭水关长城“一日游”。在行程中,王某不仅辱骂游客,还胁迫游客消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委给予王某1万元罚款、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6. 女导游大骂游客没良心戳中谁的良心

官方回应称已立案调查
“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来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吗?一车人没人家一个人买的多,你们对得起谁……”日前,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2日回应称,目前已就此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理。
女导游大骂游客没良心
5月1日,有游客发布视频显示,在云南旅游过程中,一名导游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视频中,一名导游直言不满自己所带团游客购物消费过低,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游客。
在这段时长2分31秒的视频里,一名女性导游手拿话筒,向游客大发怒火:“这辆旅游大巴是给有德行、有道德、有良心的游客坐的,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来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吗?一车人没人家一个人买的多,你们对得起谁……”
视频最后,该名导游还点出了到达下一站,游客需要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
官方回应将严肃处理
对此,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负责人刘昆峰表示,该事并非发生在“五一”假期,在“五一”假期前夕旅游执法部门就已有所了解并立案调查。根据视频,确实存在强迫购物、使用侮辱性语言、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但由于视频信息有限,具体是哪个旅游团、出游时间,涉及哪个旅行社和导游尚无法确定。
刘昆峰说,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已联合西双版纳和昆明两地的旅游执法部门加快事件调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和单位,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也欢迎游客为旅游执法部门调查补充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游客,如发现旅行社和导游存在欺骗游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拨打各地96927投诉电话和省总队0871—64608315进行投诉,省旅发委将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反馈给消费者。

7. 导游骂游客会怎么处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8. 谁上传的云南导游辱骂游客视屏她叫郭丽,求曝光她的照片和身份信息。

这个已经属于个人复隐私,不能再制搞人肉搜索了,要给做错事的人一个改正的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而且作为旅游这个行业,虽然这个导游的行为偏激,但我们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她的这种行为,极可能与公司的考核制度有关,公司下达任务重,她又无法完成,久而久之,就会让她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9. 导游骂游客不消费游客反驳会有什么后果

亲,其实是国内畸形的旅游结构导致了游客与导游的矛盾,导游没有工资,全靠游客消费提成版生活,再说了,游权客享受了低价团费,出门旅游,还要享受导游服务,当然还是需要消费一些才能达到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平衡的。只要心态摆正了,矛盾才能减小甚至消除,而不是回骂能够解决问题的

10. 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屡禁不止 是法不责众还是另有隐情

“买不够万块弄死你”、“不支持我玩死你”、“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近年来导游辱骂游客的事件频频被曝光,不合理低价旅行团和强迫购物等问题依然突出。
东莞的一位网友前段时间在微博上发布视频,吐槽到云南丽江旅游的不愉快经历,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导游在旅游大巴上不断游说团友购物,甚至出言恐吓,“不支持我玩死你”,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经调查,“东莞游客小鹿”一行29人于11月5日参加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香格里拉二日游,旅行社将该团游客委托给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该线路诚信指导价为295元/人。该团队为散客拼团,价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两人与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为190元/人,地接社实际从组团社收取上述两名游客费用100元/人,属“不合理低价游”。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导游”尼玛次里在带团中强制游客消费,且安排该团队进入未经旅游主管部门等级评定的购物场所购物。
事后,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丽江市旅游委给予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迪庆州旅游委给予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给予桑达土司藏寨购物店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涉事“黑导游”尼玛次里移送公安机关。
由此看来,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类事件背后的起源还是“不合理低价游”。2015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将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并出台了《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但这种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呢?

首先,频频发生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辱骂殴打游客事件,暴露出了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问题。从某个视角看,导游也是弱势群体,无底薪、无保障、无身份是目前大多数导游的生存现状,一句话,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90%以上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少部分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可以说,导游基本上成了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为了能养家糊口,导游们大都宁愿冒着被吊销导游证、被砸“饭碗”的风险,也要唱“黑脸”。
为此,云南省日前出台了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旅行社导游公司聘用导游时,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及绩效奖励构成,按月发放。对严重违规的导游将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任何旅行社导游公司不许聘用。

其次,部分消费者存在捡便宜心理,的确也是低价团能够钻空子的原因之一。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低价游的主要表现是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上门,采取压低旅游产品报价的手段,以旅游活动的形式,大量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其实质是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和实质环节中,弥补成本并赚取游客参与购物的“回扣”。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以及以保险公司等名义,提供所谓的“免费旅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买贵重物品更要慎重。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国家旅游局提示消费者: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因为消费者如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2016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市场上低价游等消费陷阱又“张开大口”。奉劝消费者们,对于此类名为旅游团、实为购物团的欺骗性宣传,一定要擦亮眼睛,克服捡便宜的心理,坚决不受诱惑。( 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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