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在泰国溺水
㈠ 7旬老人在泰国下海游泳溺亡责任在谁
事情发生在2017年1月底,年过七旬的张老先生和家人跟随旅行团赴泰旅游,老先生本人在海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其家属认为旅行社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6万余元。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旅行社承担两成责任。
2017年1月27日,张老先生与其老伴、女儿和外孙女一家四口由某旅行社带团出境赴泰国曼谷、芭提雅旅游。
2017年1月29日游程期间,旅行社领队在车上统计次日赴芭提雅金沙岛海滩的游客人数,张老先生夫妇考虑自身年龄大不适合岛上活动项目,提出不去金沙岛,对此旅行社领队未当场作具体安排。
第二天早晨,地接社导游迟到45分钟左右到场,旅行社领队未到,后领队通过电话表示,如果张老先生夫妇不去金沙岛则无法进行其他安排,于是张老先生夫妇跟随团队一起乘坐快艇到金沙岛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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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本案中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时指派的领队未陪同团队进行金沙岛游程,违反旅游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领队事发前一天在车上及次日行程开始前均未告知张老先生夫妇不去金沙岛可以留在酒店的安排,且被告地接社导游迟到45分钟,造成张老先生夫妇上岛前无法与被告方进行有效沟通,这些过错与张老先生最终下海游泳并且溺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被告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张老先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的风险防控义务,但他却没有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作出合理判断,最终选择下海游泳,这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可减轻被告方的赔偿责任。
再者,案件中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张老先生死亡存在救助不力的因素,因此被告方领队未陪同团队上岛与张老先生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及与张老先生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程度,酌定旅行社承担20%赔偿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㈡ 中国女游客泰国溺亡 1米深的水都能淹死人吗
一米深的水,可以淹死人;
赶上寸劲和水中有暗流,就可以死人;
有这样的例子:中国海口海边有个公园游泳场东侧,就有一米多深的海水,下面有暗流,每年都有人溺亡;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过此案例。
㈢ 4名中国女游客泰国溺水,疑无视警告,怎么看她们的行为
虽然说是自己的同胞,可是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就有一种不作不会死的感叹,其实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国家,抛开国籍来说,无视警告导致的溺水,都让我觉得不值得同情。
道理很简单嘛,人家不让你做的事情你非要去做,那么你不顾别人的警告去做了这件事情,引发的后果你就要自己承担,叫你不要去游泳,你非要去,结果溺水了,要怪谁?还不是怪自己。
说难听一点,我觉得这种行为真的蛮活该的,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呀,人家那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向你表达了,这件事情不能做,你非要去触犯这个底线,那最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能怪别人呀。
有些事情都不用别人警告,就应该知道,有些事情不该去做,就好像我们都知道过马路特别危险,过马路的时候要左看看右看看嘛,确定安全了才能过。这种是约定俗成的规则,也应该是一种自我形成的习惯,难道还要谁警告你过马路必须看路吗?没有人会一直盯着你过马路安全不安全的呀,生命是自己的,应该自己掌握,你自己不珍惜你自己的生命,那能怪谁?不可能说你往马路上冲的时候,别人有义务拦着你啊。
所以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自己要清楚。生命很宝贵的,只有一次,别做那些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出门在外旅游,也不要给旅游的国家带来麻烦,你在享受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出了国门之后,你代表的就不仅仅只是你自己,而是一个国家了,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别人对你的国家的评价。
㈣ 中国游客在泰国不穿救生衣冲浪溺水是怎么回事
中国游客在泰国来不穿救源生衣冲浪溺水是怎么回事?
6月26日,一对中国情侣在泰国普吉岛海滩冲浪不幸溺水,紧张之际,有现场澳洲游客立即脱衣裤跳水,顶着大浪冒险相救。2名中国游客脱离危险。据泰媒报道,这对溺水的中国游客在普吉卡隆海滩冲浪时并没有穿救生衣。
㈤ 一个泰国歌曲MV,男主角是海军,救了溺水的女主角,纱巾是证明,后来在
歌曲是คุณและคุณเท่านั้น - แกงส้ม ธนทัต
㈥ 今年有30名中国游客在泰溺亡,为什么泰国这么频繁发生溺亡事件
今年有30名中国游客在泰溺亡的事件,还真不是早前咱们在网上经常看到的灵异事件,而是说因为不听导游劝阻,在恶略的天气下非要下海游泳最终造成的悲剧。
至于说,为什么泰国这么频繁发生溺亡事件?咱们首先要知道的是,去泰国旅游的话在泰国太多的旅游项目当中,有关于水类的项目特别的多。而这其中溺亡的人死因也是各种各样的,有的人就像前面提到的不听劝阻在恶略的天气下去游泳,而后因为风云突变被大浪拍晕的最终送了命。有的人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盲目的想要跟风儿去游泳,结果造成了肌肉痉挛甚至是换气时候呛水,最终造成了溺水而亡。还有的人是因为盲目的认为自己水性很好,看着水浅就下水了结果脚下却比预想的要深,而且情况也比预想的复杂,就此引发的一系列溺水现象,等等。
由此可见,出门在外如果不乖乖的听从专业导游的指挥,亦或者是在下水之前不认认真真的对自己的水性做评估,也不在下水前做适度的热身运动的话,我想这溺水的风险真的是随时都可能发生。所以,在最后奉劝有去泰国旅行准备的各位一句,选择酒店不要选有过久历史的酒店,酒店房间也不要选最靠边上的那间,吃住最好有人同行,不要轻易的亵渎神佛,不要口无遮拦,不要轻易地接纳别人赠与的佛牌,还有就是一定要听从专业导游的指挥,尽量少下水。
㈦ 亲人在泰国旅游时溺水身亡应该怎样办
联系当地大使馆 ····
㈧ 旅游途中参与泰国摩托艇滑行伞活动溺水十几分钟才被救,生死交互的救精神损失由谁赔偿(参团旅游)
事故发生了,要看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是设备问题还是没有按照要求操作还是天气版原因。在旅游过程中出权现这样的事故是很闹心,受到惊吓也是必然的,所以出游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当然谁也不愿出现这样的事情,但是该理解的还要理解。
参团旅游,一般正规旅行社都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在客人出团之前也会告知客人或者代客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该旅行社赔偿的旅行社会赔偿,该保险公司赔偿的,旅行社也会协助的,但是事故发生了必须得及时报案,超过时限就比较麻烦了。最好跟领队和当地导游沟通好,并且相关的医疗票据要保留好。
㈨ 中国女游客在泰国潜水溺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中国女游客在泰国潜水溺亡 警方称或因抽筋致溺水
素帕万警少将透露,死者溺水后由旅游警方和当地救援人员将其遗体捞上岸,初步分析是溺水死亡。家属表示,对此次意外事故及死因没有可疑之处。
据了解,死者与两名同籍女性好友于1月21日入住当地酒店,计划26日返回中国,但是却在返回的前日发生意外。
㈩ 一名中国游客在泰国体验海底漫步溺亡是真的吗
11月7日据泰国报道,当地时间4日,一名中国籍江姓女游客(52岁)在泰国春武里府芭堤雅格兰岛参加海底漫步旅游项目期间,下到4米深的水中时,疑因惊慌过度,从海底漫步氧气玻璃头盔中挣脱出来,不幸溺亡。
芭堤雅警署长阿堤猜当地时间5日,传唤事故项目业主帕沙功去聆听控诉,初步控告其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罪名,当时受害者家属也在一旁聆听。
据海底漫步项目的工作人员透露,死者在参加活动前,脸露惊慌之色。当潜到水深约4米处时,死者疑似受到惊吓或是惊慌过度,用力挣扎出海底漫步设备,海水很快灌进氧气玻璃头盔中,其被水呛到失去意识。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将她救起并且送往医院抢救,结果她在医院不治身亡。
芭堤雅警署长阿堤猜表示,事故业主及与海底漫步旅游项目签订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游客体验各种水中项目前,已为每位游客购买了保险,以确保游客安全,为游客增加体验水中项目的信心。就如何赔偿死者一事,目前还无法下定论,需要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