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购物
⑴ 中国赴日本游客近10年的购物状况及变化
中国赴日本游客近十年的购物状况是一年不如一年人去的多购物的人越来越少原野就是日本的政策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所以她的旅游人数和购物情况日见下降一天不如一天。
⑵ 游客被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绝
游客在参加那些低于市场价太多的旅游团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为什么在旅游时间同等的情况下,别的团要收费5888元一人,而你参与的旅游团收费却只需要1888元一人。
如果不是在某些地方已经挖好了坑,这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吧?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难道不知道这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要想不被骗,就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这世上最昂贵的教训都是由贪小便宜引起的。
跟团的时候心里一定要有数,自己跟的团是几天几夜,来回路费大概要多少,旅游的地方是哪里需要多少钱,住宿的地方又是什么级别需要多少钱……这些都要在大脑里过一遍。
如果旅游团的价格明显低于你估算的价格,那千万别去,他们如果没有强制你消费,那根本挣不到钱,所以你去了肯定要被当肥猪宰一顿。
⑶ 游客在购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伦理问题有哪些
游客在购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伦理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有意思,怎么会在购物时产生伦理问题。
⑷ 导游如何引导游客购物
这里边的水很深的,不同的导游会有不同的办法,基本上都是先讲故事,慢慢给你们挖坑,然后就是打感情牌,博得大家的同情,然后就是进购物店,但是你记住导游上车就会观察那些是有消费能力和意向的他会重点去关注,任何时候都是红花配绿叶,买东西的就是红花,不购物的就是绿叶,所以也不必太担心导游强制购物,还有提醒你不懂得话千万别报低价团。希望你玩的开心。
⑸ 请问导游带游客去购物店买东西 游客不买东西可以吗
导游带游客购物,游客可以不买东西。
有的导游会将游客带到商店强迫购物,以赚取提成。这种陈规陋习,在低团费旅游团中比较常见。
强制购物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受到威胁,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因此,参团前应该查看旅游合同中有无购物项目,防止落入低价揽客的陷阱,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失。
⑹ 旅游法有没有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去购物
您好!祝您成功!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购物有哪些影响:
1.于整个旅游行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旅行社的指定购物点。
依附于景区的购物点影响小,完全依附于旅游团的购物点影响很大。此种购物点往往分布在两个景区中间,地处偏僻,完全靠旅游团拉动。新旅游法的出台必然导致他们中的大多数生存艰难转移阵地。
2.于许多导游(非景区导游和海外领队)而言,新旅游法的出台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3.于旅行社而言,影响最大的有两个方面:
一、挂靠的时代过去了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挂靠问题是旅行社行业最畸形最严重的问题,看来这次真动刀子了,挂靠一直走在规则的边缘,但是此次新旅游法的出台,行业内已经形成共识:挂靠已死。
如果不清楚挂靠是什么的请自行搜索,挂靠现象的存在是旅行社准入门槛的问题,挂靠的费用一年才几万,而注册旅行社则要几十万。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挂靠的方式虽然死了,但是饭还要吃,站着吃和跪着吃的问题而已,旅行社为了扩大市场追逐利益,一定会把他们其中许多招入麾下,设立分部门。虽然独立发团的资格被剥夺,但是那些生意人一定会把规则玩好,让野战军升级到正规军。毕竟波及面太广,全盘整顿挂靠现象是不现实的。
二、纯玩的时代到来了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纯玩是个很简单的概念,很早被提出,但是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真正的纯玩时代才迟迟到来。
当然也许会换成其他叫法我也不大确定,但是低价团已死,团费增长已经是共识了。打着不购物,不进店的旅游团会越来越多。先拼质后拼价的时代到来。
三、《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今年“十一”还是《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首次检验。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
十一重点查处“零负团费”等
27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全国旅游部门将派出4000多人对《旅游法》实施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导游领队未告知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十大问题。重点对北京、重庆、上海等地监督检查。据其介绍,国庆假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推出一系列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旅游法对行业监管的作用。
组团报价普涨两三成
团队游“十一”后价格普遍上涨。记者多日来走访多家旅行社门店,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调整最大。调整幅度最大的涨幅超过100%,平均涨幅大约在20%到30%之间。
以台湾8日游为例,一家民营旅行社的报价从9月初的4000元调为7000多元。其他旅行社该线路的涨幅在600元到1500元不等。
“我们9月份这个团都爆满,10月初的团到现在收客还不到20个人。”门店业务员吕萧告诉记者,虽然报价明显涨了,但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到了境外一分钱也不用多交,也不用进店,景点观光多了。
众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介绍,韩国、泰国等线路要比以前贵一些。“涨价没有大家想象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3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卢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旅行社暂时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10月份的这种安排是保守做法,最终肯定还会靠市场调节。”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说。
影响旅行社:增加游客自由活动时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产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
⑺ 旅游时购物游客更爱什么商品
旅游购物是旅游者在旅游中购买商品的行为。旅游商品与一般商品的区别只在于由谁购买,旅游者购买的即是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更是如此,人们喜欢欣赏文化,更喜欢享受生活。对大众而言,无论平日多么讲文化,旅游购物时对生活用品的关注通常都排在前面。出现了在旅游中看文化、听文化、讲文化,购物时买生活用品的现象。国内很重视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而境外却以生活旅游商品为着眼点。这造成了国内旅游商品中文化旅游商品多,但人均购物少;境外旅游商品中生活商品多,但人均购物多的现象。相比之下,国内一提特色就奔向文化,而境外的特色则内涵丰富,包括品牌、质量、价格、文化、物产等。
人们需要文化旅游商品、需要生活旅游商品、需要文化生活旅游商品,更需要各类高质量、价格合适的旅游商品。文化的、生活的、文化生活的旅游商品都有人需要,只是人群不同、受众数量不同。旅游商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经营者需要在大众、小众、高端、低端的不同的市场空间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当然,旅游商品也是商品,当下,商品的购买者包括:本地居民、外地人(很多是旅游者)和网民。旅游商品的开发要以特色吸引旅游者购买,同时不能忘了居民需求和网民需求。企业开发的商品,可以卖给旅游者,也可以卖给本地居民和网民,商品还可以卖出国门。旅游商品企业要面对大市场,做出自己的特色,满足包括旅游购物在内的市场需求,引导包括旅游购物在内的市场需求,才是发展旅游商品的目的。
⑻ 游客的六种购物心里哪些是最重要的
旅游购物心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文化传统,购物者的兴趣、爱好、情绪,商品本身,购物环境,购物服务,社会群体等。
(1)文化传统
社会文化传统是一个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长期演进而约定俗成的,对该社会的全体成员的心理和社会活动影响巨大。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其生活方式、心理活动、兴趣爱好、行为模式、审美观念都有极大差异,从而决定了其消费和购物心理的差异性。例如,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回大陆旅游时,大多数人都希望买到发菜,因为发菜不仅是一种营养丰富的中国特产,而且发音近似“发财”,因此是一种大吉大利之物,久而久之就成为馈赠亲友的佳品。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体现,对于西方文化传统的旅游者来说,发菜就不会如此珍贵。
(2)兴趣、爱好与情绪
兴趣、爱好号隋绪对旅游者的购物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兴趣爱好促使人积极主动地认识某种商品,想方设法地寻找某个商品。兴趣爱好往往导致人对某种商品的肯定态度,形成购买动机。比如,某西方旅游者对绘画感兴趣,他来到中国旅游,就会把购物的重点放在中国画上,每到一地,就要求导游介绍当地的有名的画廊和市场,前去参观和选择。而不喜欢绘画者,则不可能有此热情,这就是兴趣使然。游客到异地旅游,常常产生好奇、紧张、不安、愉悦或气愤等复杂情绪,而他们的这些情绪自然会影响到他们的购物需求和动机,并带入到购物活动中。如果游客情绪高涨,心情愉快,就会对所提供的商品表现出较大的兴趣,购物时自然会很慷慨。而如果游客因为其他事情遭遇冷遇,丢失财物或者欺诈,想起悲伤的事情等情况,游客心不平,气不和,购物需求和动机自然会被削弱。因此,在带领游客购物时,导游人员必须事先了解游客的情绪状况,切不能太主观,以免遭到游客猜忌,阻碍行程。
(3)商品本身
商品本身包括商品的价值、价格、品种、质量、包装等。游客购物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商品有无价值。旅游商品的价值,既包含艺术价值、欣赏价值,也包含使用价值。价值大小,往往与购物欲望成正比。价值大,容易激发购买欲;价值小,则不容易激发购买欲。旅游购物对价格很敏感,旅游者每走进一家商店一接触商品,都想知道它的价格。价格适中,会坚定购买信心;反之信心动摇。商品的品种、质量同样影响购物心理。品种多,质量高,旅游购物心理容易得到满足;相反则不满足。而商品的包装看来是商品的附属,但在心理上的作用远非物理保护那么简单。一种精美的商品若无相得益彰的包装,在人的心理上会降低商品的美感和价值;相反,精美的包装却可以弥补商品的平凡,它往往会吸引游客情绪性的购买。因而旅游商品的包装,如何考虑到它的纪念意义和作为礼品的需求,以及携带的方便,特别是增加旅游乐趣上,显得尤为重要。
(4)购物环境
购物环境包括购物场所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例如,位置、分布、设施、安全、气氛等。旅游购物心理总是依赖一定的情境,容易受时间、地点和客观环境的影响。好的购物环境不仅让顾客心情舒畅,还能增进顾客的购买欲望;糟糕的购物环境只能令顾客心情沮丧,空手而归。有的游客本来购买态度积极,如果购物时商店内人员太多,拥挤不堪,或人员太少,冷冷清清,或商品陈列不合理,店内布局零乱无序,就很可能改变其购物态度。目前我国的旅游商店大多设在旅游景点附近,不仅缺乏规模,也缺乏档次,布局乱,安全感差,服务欠佳,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问。处在这样的购物环境,还有几人能继续保持购物雅兴?中国的香港、欧洲的安道尔被称为“购物天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购物环境优良。
(5)购物服务
购物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它是影响购物心理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服务上乘,旅游者如坐春风,甘愿解囊;服务低劣,旅游者如遇冰霜,购买欲望全无。购买商品不能包退包换,不能送货上门,又不帮助邮寄托运,服务人员一问三不知,视顾客如仇人,旅游者哪还敢在你这里购物,避之犹不及呢!
(6)社会群体
几乎所有的人都需要与别人进行交流,因而每个人的消费心理也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他人的影响。4种与游客相关的群体对游客购物心理具有特殊的影响作用,它们是家庭、朋友、正式社会群体和游客所处的旅游团体。家庭成员由于交往频繁,彼此在价值观、态度和行为模式上广泛相互作用,因而游客购物时总是会以家庭的价值观或需求为出发点。朋友是仅次于家庭的典型非正式群体,朋友的观点和好恶是游客选择旅游商品的重要参考,朋友的一句赞成或者反对的话,可能比导游或者商家的很多宣传都有分量。朋友的意见与自己的意见越相似越容易做出决策。加入正式社会群体一般是为了发展个人的事业、开拓眼界、满足特殊兴趣或完成特殊使命等。如果游客作为正式群体的一分子随团购物,那么就会受团体氛围的影响,不会做出较另类的购物活动。旅游团体是与旅行社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群体形式,虽然表面看来游客之间并没有太多的联系,然而他们同作为到异地旅游的客人,因而具有共同的心理感受,例如,新奇、紧张和不安、焦虑等。他们所持的购物需求和动机也容易互相影响,即使导游人员给予他们再热情的信息帮助,他们也更倾向于游客之间的信息沟通,以强化或弱化这种需求或动机,而且这时候会显现出较强的从众心理。另外,社会阶层也是社会群体的类型之一,对购物心理有重要影响。在购物时,游客总是趋向于选择能被自己所属社会阶层或更高的社会阶层所接受的商品,而对那些属于被视为更低阶层的人享用的商品则从心理上有一种抵触感。
⑼ 为什么旅游一定要游客购物
旅游一定要游客购物不是绝对的,如以个人组织去旅游时,可以根据自己喜好是否要购买;而跟旅游团旅游时,建议去之前协议好规则即可。
法规: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
在《旅游法》颁布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推荐《旅游合同文本》中,对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具体表现在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以另纸合同(或叫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而不是被直接纳入旅游行程中。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杜绝“买团”“卖团”“赌团”和“人头费”等违法违规现象。
⑽ 旅游现象导游强制游客购物屡禁不止,谈谈你的观点
导游强制游来客购物,有自导游方面的原因,需要加强政策、法规方面的约束,提高导游素质,规范导游带团行为,强化导游服务。也有旅游市场不规范的原因,现在旅行社组团存在零负团费,旅游本身是亏本的,只能从购物上弥补,这种情况不让购物不强迫购物是不可能的,旅行社要赚钱,导游要生存。要想根除强制购物,需要从制度上限制杜绝零负团费,建立导游工资保障体系,让导游有固定的收入、固定的工资,提高导游素质,双管齐下,才能治理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