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游客消费暴打导游
① 如何看待乔家大院男游客殴打女导游一事
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男游客的行为。从网友们曝光的图片来看,这位女导游非常的年轻,而这位男子明显是一位壮年男子,他们之间有着非常悬殊的体力差距。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男游客痛打女导游的,但是这种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行为非常不可取。
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出门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家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不文明的事情,一定要理智冷静的解决。千万不要和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如果遇到蛮不讲理的人,一定要尽快寻求景点工作人员的帮助,或者是马上报警。
② 桂林导游强制游客消费为什么如此猖狂
要我说导游敢这么猖狂,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旅客惯得。不是说这位与导游动手的旅客,而是我们广大太过听话的旅客,被强制购物了还安慰自己来了买点纪念品也正常,被宰了不吭声还自认倒霉。这完全纵容了那些利欲熏心的旅行社和当地商场,加上有关部门反应迟钝,说不定还与他们勾勾搭搭,所以这种现象如此猖獗就不难理解了。
有关部门呢,即使是子啊清廉高效的部门,面对已经习成产业链的强卖市场,也是有心无力,只要旅客不报案,谁知道这个旅行社是不是存在强制购物,只能不断出规章条例,提高处罚力度,但是于事无补,要想彻底逆转这个趋势,可是要把这个巨大的产业连根拔起呢。根在哪,我认为就是旅客们薄弱的维权意识和懦弱心理了。
③ 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3)强制游客消费暴打导游扩展阅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
④ 地接社司机强制游客消费未遂,将游客丢弃在草原,游客如何进行维权
去年在互联网上引发激烈争论的雪乡事件,使雪乡一夜之间成为旅游地英门的目标,这与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形成了巨大的对比。视频中,一名女导游在公交车上直言不讳地对游客说,她们都是任人宰割的羊。这不是雪乡第一次宰客人。在2017年中央电视台(CCTV)的一篇新闻报道中,一名游客因拒绝导游提供的消费而遭到导游的侮辱和殴打。想要旅游不被宰选择好的旅游团是很重要的。
一般来说,导游希望消费者消费强迫消费,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如果对方采取各种威胁和胁迫手段要求消费,那么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保留有关证据,并在行程结束后向旅游署提出投诉。他说:"旅行社须受旅游发展局监管,并可向旅游发展局投诉,该局可调查此事,恢复真相,以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⑤ 新的旅游法禁止导游强制消费 游客怎么办
新的旅游法出来了,明文规定不能强制消费,所以现在一般也不敢让游客强制回消费的答,有些导游可能会拐弯抹角的说难听的话让游客消费,游客完全可以直接去投诉导游的。
导游强制消费,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维权期限。
⑥ 游客遭遇导游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怎么办
当旅游者认为其复合法权益受制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⑦ 有些人打一顿也没什么,比如说强制消费的导游,暴打一顿大不了被捉进去关个两三天而已。
这个要看情况的,有些导游是抱团的,你打了一个是爽了,回头你里面出来就轮到版他们扁你了。强制消费这玩意权报警投诉旅行社都是解决方法,你可能觉得这样有点窝囊,但导游跟当地势力多少都有勾结,即使没有导游来个8 9个你还是要跪。去旅游到目的地你总不能先去超市搞点防身的东西吧?那不是去旅游你是纯粹除暴安良去了。有时候导游都不还手直接地上一躺边上一定有人会报警,导游等警察来就要去医院验伤,明明屁事没有就要让你钱包大出血,你还没辙警察来了。我就遇到过,贼tm恶心人。
⑧ 消费暴打导游,日本高手导游洗脑,什么是黑导游
近日,日本一电视节目全程跟拍,揭露日本黑导游如何洗脑中国游客。他们骗顾客住在偏僻地版区,在特定免税店买权高价商品,还说出惊人谎言:“某化妆品获得过诺贝尔奖”,“吃某食物不得癌”……假期出行的小伙伴多留点心眼!
详细情况:
到日本旅行购物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但因为不懂日语,很多人被华人黑导游坑骗掉入陷阱。在日本的〝购物陷阱〞主要有两个:
一是导游在车上兜售所谓的〝健康食品〞、〝新科技产品〞。从业内人士提供的一份商品介绍及价目表上可看出,商品种类繁多,既有化妆品、小电器,也有保健用品、营养品等,售价少则高出进货价好几倍,多则近10倍。
二是游客购买日本市场上可见的商品,但导游想方设法不让游客在一般商店购买,而是带游客去位置偏僻、鲜有人知的〝免税店〞购买。这些所谓的免税店的商品价格往往是同类商品市价的5倍以上。
⑨ 导游宰客游客如何维权,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怎么处罚
10月3日,有媒体曝光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在带团时多次辱骂游客并胁迫购物,如果购物太内少就不容让吃饭。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6日在官网发布通报: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旅行社罚款10万元。
通报称,10月3日,央视播出“人在囧途之遭遇黑嘴导游”的事件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质监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体验者李小姐于8月27日由昆明假日风光旅行社组织前来丽江旅游,丽江段行程由丽江青龙山旅行社接待安排玉龙雪山一日游的行程,青龙山旅行社委派导游刘某(化名阿龙、导游证号:tdy20120297)陪同李小姐一行44人前往玉龙雪山一日游,导游刘某上车后多次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游客,并有胁迫游客购物的行为。
通报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导游刘俊作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⑩ 导游强行让游客消费怎么办
2013年新的旅游法出来了,明文规定不能强制消费,所以现在一般也不敢让游客强制消费的。有些导游可能会拐弯抹角的说难听的话让游客消费,游客完全可以直接去投诉导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