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零购物遭侮辱
㈠ 辱骂游客的卖鼓店家被停业整顿,这个结果是不是很大快人心
店家被勒令停业整顿,确实让不少人觉得大快人心。
出现反转当店家受不住舆论压力发出道歉声明之后。事件出现了反转,又有新的视频被放出来。在店家辱骂游客之前,游客也用言语刺激了商家,这才导致了之后的矛盾爆发。不管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商家都不应该辱骂游客,这只能让自己陷入被动当中。毕竟自己在当地做生意,如果产生不良的影响之后,自己的收入绝对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想要消除影响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游客当然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毕竟大家出来玩,还是要保持好素质,不要成为反面教材才好。
㈡ 游客被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绝
游客在参加那些低于市场价太多的旅游团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为什么在旅游时间同等的情况下,别的团要收费5888元一人,而你参与的旅游团收费却只需要1888元一人。
如果不是在某些地方已经挖好了坑,这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吧?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难道不知道这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要想不被骗,就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这世上最昂贵的教训都是由贪小便宜引起的。
跟团的时候心里一定要有数,自己跟的团是几天几夜,来回路费大概要多少,旅游的地方是哪里需要多少钱,住宿的地方又是什么级别需要多少钱……这些都要在大脑里过一遍。
如果旅游团的价格明显低于你估算的价格,那千万别去,他们如果没有强制你消费,那根本挣不到钱,所以你去了肯定要被当肥猪宰一顿。
㈢ 为何说导游强迫消费被判刑是一堂教育课
报载,云南景洪市导游李云,在带团期间因强迫购物与游客发生冲突,称其“骗吃骗喝”并用言语辱骂。6月10日,景洪市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试想,游客的吃住由谁买单?导游的工资由谁来发?于是,当游客所交的费用不足以抵用基本费用(门票、食宿等)时,导游不是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就是选择低住宿、吃喝标准等,从中提取回扣作为补偿,实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造成这种现象,除了信息不对称,游客容易受骗以外,关键是旅游监管机制存在缺陷。旅游主管部门既是行业的代言人和推动者,也是监管者,像这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么能实行有效监管呢?虽然《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导游不得收受购物回扣,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导游成“导购”早已成了旅游业的“明规则”。
对于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不是没有好的监管办法。而今,导游强迫消费被判刑,从法律的角度对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导游说不,并给予严惩,为治理这种不法导游提供了治理样板,值得借鉴。因为不仅消法规定了消费者有购物或接受服务的选择权,而且《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10条也规定,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来源:东方网
㈣ 导游侮辱谩骂威胁游客购物的案例分析
没有。很少见。除非因为矛盾上新闻的。
差劲的。
会吵起来
㈤ 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屡禁不止 是法不责众还是另有隐情
“买不够万块弄死你”、“不支持我玩死你”、“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近年来导游辱骂游客的事件频频被曝光,不合理低价旅行团和强迫购物等问题依然突出。
东莞的一位网友前段时间在微博上发布视频,吐槽到云南丽江旅游的不愉快经历,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导游在旅游大巴上不断游说团友购物,甚至出言恐吓,“不支持我玩死你”,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经调查,“东莞游客小鹿”一行29人于11月5日参加由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香格里拉二日游,旅行社将该团游客委托给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接待,该线路诚信指导价为295元/人。该团队为散客拼团,价格在580—190元/人不等,其中有两人与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为190元/人,地接社实际从组团社收取上述两名游客费用100元/人,属“不合理低价游”。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使用“黑导游”尼玛次里在带团中强制游客消费,且安排该团队进入未经旅游主管部门等级评定的购物场所购物。
事后,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丽江市旅游委给予丽江古城国际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迪庆州旅游委给予迪庆州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给予桑达土司藏寨购物店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涉事“黑导游”尼玛次里移送公安机关。
由此看来,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类事件背后的起源还是“不合理低价游”。2015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将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并出台了《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但这种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呢?
首先,频频发生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辱骂殴打游客事件,暴露出了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问题。从某个视角看,导游也是弱势群体,无底薪、无保障、无身份是目前大多数导游的生存现状,一句话,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90%以上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少部分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可以说,导游基本上成了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为了能养家糊口,导游们大都宁愿冒着被吊销导游证、被砸“饭碗”的风险,也要唱“黑脸”。
为此,云南省日前出台了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旅行社导游公司聘用导游时,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及绩效奖励构成,按月发放。对严重违规的导游将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任何旅行社导游公司不许聘用。
其次,部分消费者存在捡便宜心理,的确也是低价团能够钻空子的原因之一。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低价游的主要表现是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上门,采取压低旅游产品报价的手段,以旅游活动的形式,大量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其实质是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和实质环节中,弥补成本并赚取游客参与购物的“回扣”。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以及以保险公司等名义,提供所谓的“免费旅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买贵重物品更要慎重。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国家旅游局提示消费者: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因为消费者如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2016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市场上低价游等消费陷阱又“张开大口”。奉劝消费者们,对于此类名为旅游团、实为购物团的欺骗性宣传,一定要擦亮眼睛,克服捡便宜的心理,坚决不受诱惑。( 文来自网络)
㈥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如何正确的处理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这样正确处理,首先保护好自己,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如果导游依旧不依不饶,不妨先花钱“免灾”,留好证据,在旅行结束后,三十天内凭借证据和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若是旅行社拒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监管旅游的相关部门投诉。在投诉后事情依旧得不到解决,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权。我国是有《旅游法》的,该法律当做的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关于强制购物维权的问题。因此,游客不必怕在旅游的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物,只要留有证据,维权会非常顺利。现在,越来越多的旅行团,无论是正价还是低价,都会加入购物这一项目。只不过有的团强制购买,有的团买不买随意罢了。因此,熟知法律,懂得维权非常重要。在和导游发生购物纠纷的时候,不必怕也不必硬刚,只要留有充分的证据便可以维权。
唯有以游客为本,照顾游客在旅行当中的感受,才能让旅游这个行业蓬勃发展,更上一层楼。若非如此,旅游和购物在纠缠下去,旅行社就是在自取灭亡。
㈦ 为什么现在的的导游强制游客购物,游客们不知道反抗呢,还骂人呢,不知道报警啊
那整个行程怎么办,要求旅行社更换导游,,报警的话 警察会免费送你回家?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向旅行社投述,如果旅行社不处理,可以向旅游局投述,报警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相信我~
㈧ 怎样看待云南导游嫌购物少辱骂游客一事
个人觉得主要责任不在导游,一个是制度问题,另外也有游客自身原因。发生这样事情的基本是团费很低,甚至是零团费的旅行团。比如大理丽江香格里拉6天游,团费800元,而旅行主要的费用包括吃住,交通,景点门票。六天这其中任何一项的开支都要超过这个数,旅行社又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亏钱带游客玩,所以就发生了许多报道中的事情。
个人觉得,作为游客,首先就不要参加这样低团费甚至零团费的旅行,现在大多旅行社也都在推出团费很高的纯玩团。不止是旅游行业,其实任何行业都如此,贪小便宜最终会吃大亏。
作为旅游局以及当地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希望他们能完善管理,发生宰客的店应坚决取缔。
㈨ 中国游客在泰遭强迫购物真相是什么
出国旅游,不料却遭遇“泰囧”。近日,10名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遭遇导游强制消费并辱骂一事引发众多关注。5月12日下午,泰国国家旅游局曼谷总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泰国警方已逮捕涉事男“导游”,该男子为中国籍,且并没有导游证,属于在泰非法从事旅游工作的外籍黑导游,一同逮捕的还有其供职旅行社的两位泰籍负责人。
赴泰旅游遭遇强制消费
名游客深夜“出逃”
近日,10名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实在无法忍受导游强制消费并辱骂“出逃”,泰国警方已经逮捕涉事黑导游。昨天,旅客马女士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所在的旅游团一共十个人,导游初次见面时就说“第一次带人这么少的团”,并暗示大家,“如果要好玩,就要走他介绍的自费项目的行程。”
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晚上,由于实在无法忍受导游的谩骂和威胁,也担心自身人身安全,10名游客决定私自“脱团”逃回曼谷。马女士说,之所以在距离预定返程时间仅32小时的时候还要脱团,是因为“真的不能再忍了”。
据马女士介绍,此次泰国之旅是自己和丈夫的蜜月之行,也是他们第一次出国旅行。旅游合同中明确写明,旅行费用为2180元每人,成团最低人数30人。出境社为重庆一家旅行社,采用拼团方式拼至一旅行社成都分公司履行合同。合同规定,旅客在泰国当地将入住当地四星或五星级宾馆,且注明“自愿购物”。但在马女士看来,自己在泰国当地的食宿与旅行社的宣传描述完全不同,“好几个晚上住的连招待所还不如”。
马女士说,对于这样的落差,团里的游客曾询问过当地随团导游,但对方回应:“你们不要管,公司就是这么安排的。”之后的行程中,导游更是将每天将近一半的时间安排在了商店里。游客将其投诉到国内旅行社后,得到回复称“要体谅导游的辛苦”。
最严重的一次冲突发生在5月7日,行程的第五天。当天的行程中包含一个购物点“乳胶中心”,由于大家消费金额较少,当地导游吼道:“我不信你们不用逼(迫)的”、“一句话,逼到你们做出来为止”。
这番言论随即也引发了中国领队的不满,领队说了一句“谁让你这样讲话”,不料当地导游变本加厉。在游客拍摄的事发视频中,导游用手指向车门方向吼道:“要不然你就直接下车!”接着又说:“明天早上你不要上车!自己打的回曼谷!”得知领队要向组团旅行社反映后,男子称“你投一百个诉都没用”。
马女士的丈夫梁先生称,其实行程安排就是9号凌晨3点回国的飞机,但是我们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决定提前“逃”。当天大家假装外出散步,一路靠着手机翻译软件和拉客的司机沟通,花了两个小时才联系到了一辆面包车。
此外,据马女士回忆,5月7日晚间,10名中国游客“自私脱团”后,来自中国的领队希望他们不要脱团。有游客提出,第二天直接在曼谷机场汇合,“但是不能再见到那个曼谷导游”。于是,8日下午5点左右,10名游客与领队在机场附近的免税中心汇合。11人按照先前的计划,乘坐9日凌晨3点10分的飞机回国。
飞机起飞前,中国领队要求10名游客签署协议调解单,称是为了“维护大家和公司双方的利益”。这一要求被游客拒绝,当时已有游客将自己在泰国遭受导游辱骂的视频传上网,并迅速引发关注。
日上午,旅游团另一名成员荣女士刚刚回到成都,就拨打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投诉,并上传了资料。随后,成都市旅游局以及事发旅行社所属辖区的青羊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迅速介入调查。
但据马女士丈夫梁先生介绍,5月10日下午,自己报名的旅行社同意补偿自己夫妻二人共计800元人民币,但拒绝了其要求退还报团费用的要求。
另一家旅行社只同意每人补偿200元。当天晚上,本次旅行最后的发团旅行社联系大家称,同意补偿10名游客每人1000元,但谈判再次以失败告终。
直到11日下午,发团的国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前往成都,退还旅行团10名团员全部报名费,并承诺后期还会跟进一些补偿措施,双方才最终达成共识。马女士说,“希望类似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
提醒
在泰国遇宰客可打报警电话求助
日,泰国国家旅游局成都办事处发布提醒称,近年随着赴泰旅行人数不断攀升,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国内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揽客”,在行程安排、接待水平和安全系数等方面大打折扣,直接威胁到了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为此,中泰两国旅游局将联手推广品质旅游。针对“零负团费”制定出相应措施,正确引导消费者,并对旅游从业者进行行业管理,以高品质的泰国游产品真切回馈中国游客。
泰国国家旅游局称,为了给旅客能有更多元化的选择,目前许多旅游行程都会加入自费行程的内容。“所以,在详细了解行程表时,更要了解哪些是要额外自费的项目,价格是多少等,这些都必须要求旅行社载明,甚至以书面告知。尤其是自费项目,更须明确列出项目名称及价格”。
如遇紧急情况,游客可拨打下列电话寻求帮助:泰国国家旅游局客服中心1672,旅游警察热线1155(有中文服务),泰国报警电话191,急救电话1669。
㈩ 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导游都强迫游客购物,嫌少就辱骂游客
导游就靠着来钱的,游客消费导游能拿提成的,就想苏州的丝绸,导游提成是60%,你敢信,你说他让不让游客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