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雷蒙署长
『壹』 《局外人》——默尔索是个什么样的人
默尔索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大大小小的事:
一:参加母亲葬礼而没有流泪,因到达养老院时母亲已经装殓,嫌麻烦而拒绝了见母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二:游泳时邂逅曾经爱慕过的前女同事,两人顺理成章的一起过夜了。
三:邻居的一个老人与一条老狗相依为命,虽然“两人”经常“吵架”,但老人离不开狗,有一天狗丢了,默尔索主动询问老人,并提出建议。
四:另有一个风评不好的邻居雷蒙,雷蒙主动示好想和默尔索成为朋友,默尔索接受了。
五:雷蒙因遭受女友背叛,想惩罚她,询问默尔索的一件,默尔索不知道怎么做,只是理解雷蒙的心情。
六:雷蒙请求默尔索代笔写一封信,要狠狠的羞辱自己的前女友,默尔索同意了。
七:默尔索全程目睹了雷蒙暴打前女友的过程而保持沉默,谁也不帮。
八:雷蒙向默尔索提议去逛记院,默尔索因不喜欢而拒绝。
九:这一小段为原文: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是否愿意跟她结婚。我说结不结婚都行,如果她要,我们就结。她又问我是否爱她,我像上次那样回答了她,说这个问题毫无意义,但可以肯定我并不爱她。
十:默尔索去警察局,为雷蒙殴打女性提供“合理”证明。
看书的过程中,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大篇幅的写这么一个“无聊”的人,他完全不具备一般小说主角该有的气质。
书中的默尔索在我看来就是一个随性、好说话、不计较、温吞吞、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人。
但直到他“浑浑噩噩”的杀了一个人,我才明白作者想表达的东西,主角普通、温吞、好说话,最后怎么会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呢?
法官对默尔索的描述:
检察官说,“我给你们复述出全部事实的发展线索,说明此人完全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中杀了人。我要强调这一点。因为这不是一桩普通的杀人案,不是一个未经思考、不是一个当时的条件情有可原、不是一个值得诸位考虑不妨减刑的罪行。先生们,此人, 犯罪的此人是很聪明的 。你们听他说过话没有? 他善于应对 ,他很清楚每个字的分量。”
“难道此人表示过一次悔恨吗?从来没有,先生们,在整个预审过程中,此人从没有对他这桩可憎的罪行流露过一丝沉痛的感情。”
他(法官)说我(默尔索) 实际上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 ,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占神圣地位的道德原则,所有这些都与我格格不入。
他(法官)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 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 。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
结果:
将要 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 ,在一个广场上将我斩首示众。
看完以后觉得很压抑,尽管默尔索确实杀了人,但默尔索绝不是一个没有灵魂和人性的坏人。
所谓的“法律”却把默尔索妖魔化,过度解读他的日常行为,最终对默尔索做出不实的评判。
在这里有加缪对现代人权的深刻理解,也有他对现代人权的深情关怀。
希望这个故事只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