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质公园管理
⑴ 国家地质公园可以被授权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吗,用于商业用途
当然不可以,任何地区都不可以,国家保护动物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允许任何人在国家范围内违反法律。
⑵ 国家地质公园策划与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有何不同
国家地质公园策划与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具体也不是用一两句话就专可以说清楚的,但是有属一点我必须要说的是,国家地质公园策划与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所以这种质量要求高的项目来说最好是找有经验的公司合作,我之前的时候与一家旅游策划设计公司合作过,叫做绿维创景,他们的设计确实非常的专业,所以您不妨也去网上看看,网络一下就能找到这家公司。
⑶ 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地质公园作为一类特殊的旅游区,更强调科学性,严格要求,为达成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有关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国家地质公园的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质公园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办法。
地质公园是由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区构成。地质公园管理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当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申报、审批、规划等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地质公园建设应当编制总体规划,报批后,由地质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并实施。规划的修改应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规划内容应包括:地质公园概况、规划原则与目标、资源保护和管理、科学研究与普及、宣传推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行政管理、投资概算、效益评价等。应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应该按照地质遗迹的价值与重要性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域,并按照不同区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照建设规划进行建设,达到相应要求,在被批准后2年内举行揭碑开园仪式。
对于不能按期举行揭碑开园仪式的,可以给予警告,限其在3到6个月内完成。警告期结束后仍然不能举行揭碑开园仪式的,经审议,批准,取消其资格。
地质公园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一定比例的地质专业人员,在公园规划编制、园区建设、科学普及与研究、宣传等工作发挥作用。
国家地质公园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应将上一季度情况列表上报国土资源部,季度报告内容包括:游客数量,经济收入,管理人员情况,博物馆、说明牌建立情况,导游员培训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每年元月5日前把上年度情况作出详细的年终报告,除以上要求的统计数据外,还要有相关的文字说明。世界地质公园每年元月5日前应把相关情况用英文向UNESCO GGN Bureau报送。
地质公园范围内,禁止可能损害地质地貌、破坏地质遗迹完整性的行为。禁止与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和建设方向与要求不协调的工程建设活动,确实不能避开地质公园园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地质遗迹保护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动工。
地质公园应编制科学研究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可以从地质公园门票收入、社会各界捐款以及政府部门划拨的保护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科学研究基金,鼓励支持科学研究。
地质公园须建立地质博物馆和室外标示系统,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地质公园的导游人员,应经过地学知识的专门培训。
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实行督察员制度。国土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国家地质公园派出督察员,对国家地质公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世界地质公园由UNESCO派国际有关专家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根据各国家地质公园的年度报告、督察员报告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结果,每3年对国家地质公园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地质公园,予以奖励。对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国家地质公园,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有严重问题的国家地质公园闭园整顿,直至达标。对于整改不力、已经不能满足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地质遗迹要求的国家地质公园,经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审议,报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国家地质公园”称号。
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专家组根据UNESCOGGN Bureau所颁布的再评估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其中特别强调了对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贡献,参加或组织国际性的地质公园会议,会上的活动和论文发表情况,与其他公园的联系和合作关系的建立;管理机构和财务情况,各类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财政状况的稳定性(Komoo,2003)。新的政策的制定;地质遗迹保护措施、办法、成绩,各种遗产地(含地质和文化、生物等)保护地的变化路线的开发等;地学旅游市场营销中应用平面媒体、出版物和电子传媒、会议展览及文化艺术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公园进行推介宣传,增加其知名度,完善接待设施,扩大科普范围,提高质量,特别是要广泛征求游客意见,不断改进公园服务工作;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地学旅游带动农林畜牧业、手工业、餐饮服务业、商业等全面发展。拓展市场,增加居民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优化其生活质量和环境(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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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国家地质公园的标准
国家地质公园验收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验收专家组按照地质公园建设实际情况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地质公园规划与地质遗迹保护(30分)
1.地质公园规划(10分)
地质公园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依据,已按照国土资源
部发布的《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并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初审通过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2.地质遗迹保护(10分)
地质遗迹是是地质公园建立的依据和主要的保护对象。地质公园应在调查清楚园区内地质遗迹的类型、分布、数量、等级的基础上,建立地质遗迹名录及资料档案,制定并实施了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3.地质公园勘界(10分)
地质公园边界清楚,测定拐点坐标,设有界碑,无土地及林权纠纷,没有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等。
二、地质公园解说与标识系统(40分)
地质公园解说标识系统建设是实现地质公园任务的主要举措,
是地质公园特殊性的体现,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地质公园主、副碑(5分)
在代表性园区设立公园主碑(包括公园总体分布图及简介说明栏),各独立的园区原则上要设立地质公园副碑(包括分园区分布图及简介说明栏)。
2.地质公园博物馆(10分)
是融知识性、观赏性、娱乐性于一体,能集中向游人展示地质遗迹,宣传普及地质科学知识,并可进行休息娱乐。公园主馆展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0m2)、展出内容和形式要与地质公园主题相匹配,并符合游客要求。要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开馆要求。博物馆解说员的讲解要针对普通游客,既有科学内涵又通俗易懂。
3.地质公园科普影视馆(厅)(5分)
应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向游客充分展现公园地质特点,可以融进博物馆内,也可以单独建设,要保证一定座位(原则不少于80个),达到接待游客要求。
4.景点(景物)解说牌(10分)
应在有代表性和典型的地质遗迹景点(景物)旁设立科学解说牌,位置设置合理,帮助游人实地了解地学科普知识;内容上要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数量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数量不少于50块,有多个独立园区的每个独立园区不少于30块;解说牌图片和字迹应保持清晰完整。
5.导引标志(5分)
是引导游人进入公园的重要设置,在通向公园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一定数量(多于3块)的,能清楚准确引导游人进入公园的引导牌。引导牌应标明地质公园位置和内容,风格和式样应统一。
6.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和科考、科普旅行路线。(5分)
要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编制出简明清晰、直观且符合出版要求的科学导游图,列入出版计划;选择园区内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景观和人文景观设置科考、科普旅行路线。
三、地质公园科学研究与科普活动(15分)
1.科学研究工作(7分)
地质公园要制订公园内地学研究计划和近期(3—5年)行动计划,落实研究经费,并已开展了1项以上的研究项目。
2.科学普及活动(8分)地质公园已制订有地学科学普及活动规划及近期(3-5年)活动方案,并已经开展了相关科普活动;已结核本公园地质遗迹特色编制了“地质公园丛书”等地学科普读物(图、书、电子光盘),并出版发行;制作了用于科普的地质标本和地质公园纪念品。
四、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15分)
1.组织机构(5分)
应当建立完善的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由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具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部门设置分工科学合理。
2.人员配置(5分)
地质公园要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并配备或长期聘用地学专业人员(3—5人),应配备地学专职导游员。
3.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5分)
初步建立地质公园数据库和监控系统;已建立了独立的地质公园网站,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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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 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2.体现地质公园宗旨,突出地质公园特色。
3.统筹兼顾,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二)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类: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2002-11)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2008-06)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国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国家环保局,1996)
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0号)
(三)地质公园所在地的相关规划: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
三、规划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一)合理划定、明确界定地质公园范围
1.范围划定的原则
地质公园的范围划定要以能够包含构成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并能实施有效保护为基本原则,方便管理,避免公园规划面积过大,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避免公园内设置矿业权,要注意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
2.范围的表述
地质公园的范围除文字描述外,同时要用边界控制点(拐点)坐标标注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公园范围如有变动必须标明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的理由和原因。
3.土地权属及使用
地质公园的土地权属应清晰。公园内的土地权利人应服从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要求,其土地用途应符合地质公园规划,必要时以“契约”“协议”等形式约定。
4.勘界
地质公园边界及地质公园内的功能区界线,必须使用测绘仪器或GPS定位仪(注明误差)进行准确勘界,测定边界的重要拐点坐标,并标注在以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的《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上(根据规模按规划图件要求确定比例尺)。根据实际管理的需要,应依照边界类型,设立明确的界线标示碑或标示牌。地质公园勘界的图形与实测数据应建库存档。
为便于管理,在保证地质遗迹的完整性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边界划定可充分利用山脊线、山谷线、河流中线、水岸、陡崖边线、道路、行政区边界、土地权属边界等具有明显分界特征的地形、地物界线。
(二)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区
1.园区、景区
在公园范围内,按地质遗迹景观和其它景观类型的空间分布与组合特征、地貌的自然分区、交通连通状况,特别是行政辖区的因素,可将地质公园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园区和园区之下的景区。为便于公园统一管理,一个公园的园区应相对集中,数目不宜过多。
2.功能区划分
功能区的划分应依据土地使用功能的差别、地质遗迹保护的要求并结合旅游活动的要求,在公园或独立的园区范围内,可酌情划分出如下功能区:门区、游客服务区、科普教育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自然生态区、游览区(包括地质、人文、生态、特别景观游览区)、公园管理区、居民点保留区等。
其中:
地质遗迹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可划分为特级保护区(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必须准确划定(要有重要拐点坐标)。各级保护区要有明确的保护要求:特级保护区是地质公园内的核心保护区域,不允许观光游客进入,只允许经过批准的科研、管理人员进入开展保护和科研活动,区内不得设立任何建筑设施;一级保护区可以安置必要的游赏步道和相关设施,但必须与景观环境协调,要控制游客数量,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二级、三级保护区属一般保护区,允许设立少量地学旅游服务设施,但必须限制与地学景观游赏无关的建筑,各项建设与设施应与景观环境协调。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不得设立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大型服务设施。
在公园园区范围内,依据地质公园设立前批准的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等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补充地质遗迹保护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单位应确保其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公园内的地质遗迹。
地质公园内禁止开山、开荒等破坏地貌景观和植被的活动,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工业开发区。
科普教育区:公园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地质科普广场一般设于此区。要考虑景区已有的建设,有条件的公园可以建立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培训基地,开辟专项科普旅游路线等。
游客服务区:服务区内可发展与旅游产业相关的服务业,控制其他产业,不允许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服务区的面积可控制在地质公园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以内。
(三)地质遗迹的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
应开展对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地质遗迹类型划分可参照附表1)。规划应说明公园内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工作现状,并确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1.地质遗迹的调查
地质遗迹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明公园内应当予以保护的地质遗迹的类型与空间分布;地质遗迹的地质地貌背景,例如构成地质遗迹的岩石、地层,控制地质遗迹形成的构造与外营力作用,地质遗迹所处的地貌类型单元等;能描述和分析地质遗迹形态和性状特征的各种参数;地质遗迹受到破坏与保护的现状;对地质遗迹产生破坏或威胁的自然与人为的影响因素。
地质遗迹野外调查的信息与数据采集,应能满足地质遗迹评价和建立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数据库的要求。
地质遗迹调查应以已完成的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实测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为载体,以提高调查的精度和控制程度。
2.地质遗迹的评价与登录
按科学价值、美学价值、科普教育价值及旅游开发价值为主并参考有关因素对地质遗迹进行综合评价,将地质遗迹划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及省以下级四个等级。按类按级编列公园全部地质遗迹名录,并按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档案登录和数据库录入,为有效保护与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地质遗迹数据库办法另订)。
3.地质遗迹的保护
将公园内地质遗迹分别划入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中,并有针对性地分别列出其主要影响因素及保护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案与保护措施,使园中地质遗迹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特级、一级地质遗迹的保护责任要落实到人。
(四)地质公园的科学解说系统
科学解说系统是地质公园的主要特色,其内容包括:户内外解说设施(地质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公园与园区主副碑,解说碑、牌、栏,交通指示牌等),解说员与解说设备的配备,解说出版物(公园科学导游图、地质公园丛书、地质公园解说词及主要地质科普路线解说词,科普音像出版物等)。
要求:
地质博物馆:各地质公园都要建立以普及本园区地质景物知识为主,面积相应的博物馆。独立的园区应当建立相应的展室。
科普电影馆(影视厅):是以科普电影方式向游客介绍公园科学、历史文化知识的最佳途径。各公园都要建立适当规模及技术等级的科普电影馆。
解说牌:主要地质遗迹景物(点)都要设立科学、通俗、直观的中英文对照(或因地增加其它语种)解说牌。每个国家地质公园应不少于50块;有多个独立园区的地质公园,其每个独立园区应不少于30块。
导游词:要将编写导游员专用的公园、园区、景区、特设旅游路线的解说词,地质博物馆讲解词列入规划(针对不同讲解对象应当编写不同的版本)。
导游员配备:每个独立园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导游员,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订出定期地学知识培训计划及要求(每年不少于一周,世界地质公园还要增设外语培训)。要编制导游员配备计划和近期实施方案。
地质公园丛书:是一套具有地质公园自助导游性质的丛书,要求每个地质公园编制一套,公开出版发行。
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是计划公开出版发行的一套以数字地图为底图、直观显示地质地貌特色的游客用导游图。要求每个地质公园编制一张(要求另订)。
(五)地质公园的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提升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强化。各地质公园必须按要求制定科学研究计划。
1.科学研究的原则
以提高园区地质、人文、生物资源研究水平,提高地质公园的管理及政策水平,更好地实现地质公园“三大任务”为基本原则。
2.科学研究选题的依据
紧密围绕资源、保护、科学解说、打造有科学含量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效益、保障游客安全以及公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设立科研课题。
主要针对以下领域提出研究课题:
*园区主要地质遗迹形成原因及在全球或全国范围内地质演化中的代表性
*园区主要地质地貌形成演化规律、美学特色、分类及评价准则及国内外对比研究等
*园区主要人文、生物景观资源研究
*科学解说研究(包括解说员培训,地质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解说碑牌,导游词编写、科学导游图的编制、科普音像读物编制等)
*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法与措施
*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
*数字地质公园建设
*其它
3.计划编制要求
按规划年限要求编制远期、中期及近期计划,近期(3-5年)计划要编列研究课题名录并提出实施行动方案(包括人员、经费投入等)。
4.科学研究的人力资源配备
整合现有各方面的研究资源,制定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专家的合作计划,以及地质公园自身科技人才的配置计划。
5.科学研究的经费保障
计划要提出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渠道、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筹措方式。提出保障研究经费的措施和方案。如以不低于地质公园门票收入的百分之二作为科研基金,并争取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同时争取进入国家科研计划或国际地质研究合作项目以获得资助。
6.科研成果的出版、交流与转化
要提出主要科研成果的出版途径与方式,提出研究成果转化为本公园建设与管理服务的要求,制定出利用成果参与或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建立姊妹公园的计划等。
(六)科学普及工作
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是地质公园设立的三大任务之一。应以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基本原则。各地质公园应制订科学普及工作方案。
1.乡土科普活动
制定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乡土科普教育、环境友好教育、组织青少年春、秋游园、夏令营、冬令营及其它专题性科学普及活动方案。提出建立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计划。
2.教学实习活动
制定面向大中专学生及科研机构在公园内科研教学实习编写论文等活动计划并提出近期(3-5年)的行动方案。提出与有关院校科研学术机构合作建立教学实习、科研基地计划。
3.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
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需求,对客源构成、活动条件进行可行性分析,编制活动计划。
(七)地质公园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用现代科技完善信息化建设是建设和管理地质公园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地质公园数据库、监测系统、网络系统的建设。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在公园各景点及重点位置安装监测仪器,建立监测中心,加强对园区的监控管理,确保游客安全,及时发现地质遗迹损毁事件以及地质灾害和火灾隐患等;
*建立全园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设立在信息中心的主机,设立于公园各处的终端机、信息自动服务台、触摸屏、电子导游系统、大屏幕、虚拟现实系统、面对面信息服务台等设施。实行信息互通,向游客及时提供游览信息、游览指南,引导游客游览、疏导客流等;
*建立地质公园网站,沟通与各个方面的信息联系,要具有公园及地质遗迹展示、科普教育和地质公园研究平台、远程票务住宿预订服务等功能;
通过WebGIS的技术手段将地质公园数据库、地质公园网站和地质公园展示系统、地质公园监测系统整合起来。实现远程科研数据获取,数据检索查询,公园网络营销与服务等功能。
(八)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与人才规划
健全的管理机构和有序的管理体制,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保障。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公园管理体制规划,应把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的名称、级别、二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职能等编列清楚,并以公园上一级政府正式批件为据。如公园管理机构与其他管理机构(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相互重叠时,必须设立专门管理地质公园日常业务的科室。
地质公园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特别是地学专业人才,要求世界地质公园5-8人,国家地质公园3-5人)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重要保障,必须将公园的人才结构和配备途径、培训计划纳入地质公园的规划。
四、规划的成果要求
地质公园规划应提交以下成果:
(一)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实施地质公园规划的行动指南和规范,应以法规条文的方式、简明扼要地直接表述地质公园规划的结论,规定做什么和怎么做,体现规划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文本的编写要求见《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提纲》(附件1)。
(二)规划编制说明
地质公园规划编制说明是对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编制过程、初审情况等方面的简要说明,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着重说明规划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特点。
2. 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
3. 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
4.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5.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规划的审核情况。
6. 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等意见的情况以及协调、论证情况。
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规划图件及编制要求
1.主要附图
地质公园区位和交通图
地质公园地质图
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
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
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图
地质公园规划总图
地质公园园区(景区)功能分区图
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
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
2.相关图件比例尺原则按如下要求选择
小型地质公园:面积≤20km2,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
中型地质公园:20<面积≤100km2,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
大型地质公园:100<面积≤500km2,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特大型地质公园:面积>500km2,图纸比例为1/50000-1/100000
3.地质公园规划图件基本内容编制要求
(1)地质公园区位和交通图
用不同比例的几张图(如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组合起来,将本地质公园在全国、全省(区、市)、全市中的位置和大致范围表示清楚,并在公园所在市的道路交通图上,将距公园最近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以及市中心区到本地质公园大门的联接道路表示清楚。如果是世界地质公园还应用世界地图示意其位置。
(2)地质公园地质图
以地形图为底图,按相应比例尺地质图编制要求编制。
(3)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
根据面积的大小按规定选用相应比例的地形图,将公园全部范围边界和各园区的界线用测绘仪或GPS进行实测,重要拐点坐标进行编号并标注在图上。测点坐标资料造册存档。此图是政府批准公园面积的依据,也是用图纸计算公园和园区面积的依据。
(4)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
是资源现状图,用不同的图例将调查到的主要地质遗迹、地质景点、水域景点、生物景点、人文景点,分类、分等级标示在相应比例尺的底图上。
(5)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图
按地质遗迹保护区进行分级(如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并用不同的色彩区分表示,特级和一级保护区边界的重要拐点必须用GPS实测,并编号标注在图上,测点资料造册存档。
(6)地质公园规划总图
包括所规划的地质公园各园区、主要景区、重要景点以及各园区内的主要旅游服务设施(大门、停车场、标志碑、游客中心、博物馆、重点公共卫生间、餐饮购物场所、观景台等)、主要游线道路或其它交通设施的位置、范围、走向等。
(7)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
对公园各园区的不同功能进行区划,各不同功能区(如游客服务区、科普教育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人文景观区、自然生态区、公园管理区、居民点保留区等)要有明确的范围和界线,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指导下一阶段的公园建设规划(详细规划)。
(8)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按附表3将地质公园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成图。
(9)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
按规划图件比例尺精度要求编制,图面上要有公园范围及有关地物内容的文字标示。
(10)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
是游客了解公园主要地质景物、安排食宿、交通等的自助导游图。科学导游图以遥感影像图为底图转换成地貌晕渲图,直观地将主要地质遗迹、地质地貌景观、重要人文景物的位置,观景点以及博物馆、食、宿、医疗、救护场所的位置表示出来,并将到达这些景点或观景点的交通线路和步行线路表示出来。图面应设计为折叠页形式,以便于游客携带。
4.编制规划图件注意事项
针对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中图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1)在图框内的右下角绘制图栏,图栏内要注明:规划名称、该图纸名称、比例尺、编制单位名称、图号和编制日期等信息,必要时要有规划项目负责人和制图人签字。
(2)规划正式图纸必须在图框内右上角标注指北针和比例尺。
(3)在目前没有统一图例的情况下,为方便使用,建议所有自然景点景物和天然地物均用小圆圈图例,所有人工设施和建筑物均用小方框图例。
(四)专项研究报告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是从研究角度为规划编写提供更加准确、详尽的理论和实际分析论证依据。
其编写要求见《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
(五)基础资料汇编
主要是规划编制中形成的基础调查资料、资料辑录、数据统计、重要的参考文献等。
五、本技术要求的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国家地质公园。原《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指南(试行)》停止执行。
六、附则
规划工作由地质公园属地地方政府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主持,以委托或招标方式进行。
由于地质公园规划是一项技术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承担规划工作的单位必须熟悉地质公园规划的技术要求、具有编制地质公园规划的实际经验,规划编制组成员必须由多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除地质专家外,还应包括相关规划专业(城市规划、风景区规划、工程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等)的技术人员,必要时可邀请生态学、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旅游规划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划单位应将相关工作经历与成果、人员的专业与职称构成、管理体系等材料,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由国家地质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并实施。
附件:1.《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纲要》
2.《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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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机构设置事宜的通知》(五编〔2012〕专21号)精神属,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为负责湖北五峰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保护和开发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实行双重管理的领导体制,以县委、县政府管理为主,日常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管理。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