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国家级矿山地质公园
1. 唐山矿山地质公园地址是在哪呀
开滦国家矿山公园是2005年8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建设的首批国家矿山公园之一? 唐山矿院内.不允许。
2. 国家公园等同于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吗
就我国来说只有国家地质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分,在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划分,也就是说国家公园基本上范围更大一些
3. 我想知道 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名胜区的有关情况及审批单位
旅游区 ( 点 ) 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 国家旅游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 )
一、总则
•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区(点)质量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999 )进行。
二、等级评定的范围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区(点),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度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题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美术馆等,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 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
第四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国家旅游局设立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 AAAA 级和 AAA 级旅游区(点)。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立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 AA 级和 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和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评定需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 等级的评定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下列文件和国家旅游局据此制定的各项评分细则:
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999 )国家标准
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与评分细则
• 申请等级的旅游区(点),应按有关标准先进行自检自评,如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7775-11999 )国家标准规定的等级划分条件,或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应得分数,或达不到《旅游区(点)等级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要求,则在申报前搞好整改。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是旅游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景观质量的综合反映,因此,原则上只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区(点)进行等级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地,不进行单独评定,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后,如需关闭标准所规定的服务设施设备,取消或变更标准所规定的服务项目、规划内容、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经原等级评定机构批准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后,因发生重大建设项目而降低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必须向原等级评定机构申请重新评定等级。
第十一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 - 申报 - 初评 - 评定 - 审批 - 公告”的程序进行。各旅游区(点)根据国家标准及各项评定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局申报。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报上级具有评定权限的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负责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经国家旅游局质量评定机构评定,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初评合格的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组织评定、审批、公告,并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第十二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由具有权限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具备资格的检查员组成评定小组具体执行。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小组原则上由三至五人组成,评定组长由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小组的构成和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具体工作由检查员承担,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设国家级检查员,负责对全国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进行评定与复核过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设地方级检查员,负责对本地区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进行评定与复核过程的检查。
第十四条 旅游区(点)需接受质量等级检查员的检查,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对其工作进行干预,检查员要依据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 等级复核及处理
第十五条 对已经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每年采取部分复核与重点抽查相组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至少每三年完成一次全面复核,
第十六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和实施。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 复核工作结束后,应由检查员写出复核报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复核报告需抄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第十八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按以下方法做出处理:
• 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方式进行处理。
• 旅游区(点)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处理意见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所属等级评定机构。
• 凡被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自降低或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等级。
第十九条 反旅游区(点)发生重大事故或极其恶劣的情况者,一次性直接取消质量等级。
第二十条 各级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须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备案,
•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如认为应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判。
• 对需要一次性直接取消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对需要一次性直接取消 AAAA 级、 AAA 级质量等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提出意见,国家旅游局审批。
• 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有权对各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级旅游局负责将以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及时向海内外公告,并纳入各级旅游促销活动安排。
第二十二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标准标志由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授权或认可,不得擅用。
第二十三条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标志须置于旅游区(点)主要入口最明显位置,并应在其宣传广告等资料中标明其等级。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评定程序
旅游区 ( 点 ) 质量等级的评定程序
为了保障 < 旅游区 ( 点 ) 质量登记的划分与评定 > 国家标准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使该项工作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提高旅游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特制定该项标准的评定程序。
• 等级的申报和评定
• 等级的申报
申请等级的旅游区(点)在对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完成了自检、自评和各项整改工作后,认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以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所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即可向所在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初评。
等级申报工作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初评合格的 AAAA 级、 AA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国家旅游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评定,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初评合格的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审批、公告,并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 国家 AAAA 、 AAA 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 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 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定
• 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
• 国家 AA 级、 A 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如下:
•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 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
• 级评定程序
等级评定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组成评定小组
• 拟订评定计划
• 现场评定
• 完成评定报告、作出推荐结论
• 由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 颁布等级证书
• 组成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受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派具体承担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
• 评定小组的组成
•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所评定旅游区(点)的等级、规模、特点等因素委派合适的人选组成评定小组。
• 评定小组人数可根据所评定旅游区(点)的规模、等级、评定时间长短等条件进行相应调整。一般情况下,评定小组成员不少于 3 名。
• 评定国家 AAA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应由全国旅游区(点)质量评定委员会委派的国家级等级评定检查员组成,评定国家 AAA 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应由国家级和地方级等级评定检查员共同组成;评定国家 AA 、 A 级旅游区(点)可由地方级等级评定检查员组成。
二、评定小组组长的职责
• 负责组成评定小组
• 指导编制评定计划
• 负责组织对有关材料和文件的审核
• 负责现场检查
• 负责组织现场抽样调查工作
• 提交评定报告
三、评定小组成员的职责
( 1 )服从评定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支持评定小组组长开展工作
( 2 )在评定小组组长指导下编制工作计划
( 3 )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各项指定任务,包括实地检查、核对资料、编制报告、小组内部交流、向组长报告检查结果等
( 4 )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收集、整理各项评定情况、协助编写评定报告等
( 5 )负责验证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拟订评定计划
• 评定计划的内容
• 评定目的
主要明确所评定的旅游区(点)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和所申请的等级。
• 评定范围
明确被评定旅游区(点)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旅游区(点)类型、规模等。
• 评定依据
包括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和三项评分细则以及细则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标准等。
•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包括评定小组组长、各执行小组成员名单和小组成员工作分工、合作的安排。
• 起止日期
• 详细工作日程安排
• 评定工作安排
在现场评定的计划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及相应的时间安排:
• 首次会议
• 现场抽样
• 资料审核
• 抽样调查
• 末次会议
• 准备评定文件
• 国家标准及三项评定细则
• 现场检查表
• 资料审核表
• 游客意见表
• 其他材料
包括首、末次会签到表,所评定单位自检和推荐部门初评、检查报告,现场检查笔记本等。
第四章 首次会议
• 首次会议的目的
• 向受评定方介绍小组成员
• 确定评定范围、目的和工作计划
• 介绍所采用的评定方法和程序
• 评定小组与受评定方建立正式的联络渠道
• 确认评定小组所需的资料和条件
• 确认末次会议的时间
• 首次会议的程序
•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开会,并介绍评定组成员
• 受评定方代表介绍参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 受评定方介绍情况
•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此次评定活动的评定范围、目的、评定依据和评定计划
• 由评定组长介绍评定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的原则方式等
• 由受评定方代表介绍每个评定小组的配合人员
• 评定小组组长确认末次会议时间,并宣布首次会议结束
第五章 现场评定
为了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能够做到高效、有序,现场评定组可根据所评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执行小组,及现场检查组、资料审核组、抽样调查组。现场评定小组可根据检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灵活调配各执行小组成员。
现场评定工作按各评定小组分工,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资料审核组
查阅文件和记录资料是审核组在现场评定中必须采用的方法,在审核中要查阅的记录有:各项管理规章、日常工作记录、培训记录、奖惩登记、投诉及重大事故处理等。
2 、现场抽查组
• 提问和交谈
提问和交谈是现场检查中用的最普遍的方法。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交谈可以判断他们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情况的了解程度和执行情况,从而判断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 2 ) 现场观察
做好现场观察需要检查员事先熟悉标准文本及三项评分细则中对现场检查部分各项目的要求。
现场检查员在现场观察中,一定要作好记录。尤其对所申报材料中把握不准的部分,在检查中更要作较详细的记录。对于可能与推荐报告不一致的内容更应该在现场把问题查清楚。
3 、抽样调查
在样本选择中一般注意以下两点:
• 要做到随机抽样
• 样本要合理策划,尽量分布均匀
第六章 评分方式
1 、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在现场评定中,客观证据主要来自以下途径:
• 在文件、记录审阅以及在现场观察中发现的客观事实
• 在现场检查中,受检查人员或游客对检查员所提问题的回答,也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内容。
2 、必须以评定标准为依据
判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一定要以等级标准和三项评分细则为依据。不能以检查员个人的好恶为主导。
3 、确定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时,评定小组要充分讨论,互通情况,统一意见。
第七章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评定小组向受评定方通报评定结果和评定结论的会议,也是现场评定工作结束的标志。
末次会议有评定组长主持,参加人应为受评定方的管理者和各部门负责人。末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如下:
• 评定组长宣布末次会议开始
• 评定组长介绍评定工作情况
• 评定小组提出需要补充和改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 受评定方就提出的符合项及整改意见表明意见
• 现场评定不形成最终结论。由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报全国或省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
评定小组组长宣布末次会议结束
相关公文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
网上申报
步骤一:企业用加密狗软件登录到企业端网上办公系统(或者直接在网上办公登录)。
步骤二:选择“ A级景区景点评定 “ 栏目
步骤三:按提示内容填写报告书
步骤四: 30 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到企业端系统,查看报批情况。
4. 国家级矿山公园开园条件
您好。
国土资源部06年关于国家矿山公园的开园要求:国家矿山公园揭碑开园的具体要求是:按照《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南》设计和建立国家矿山公园标志碑;在公园标志碑处或公园门口建立公园简介和景点导游指南;在公园内重要的矿业遗迹和地质遗迹景点建立相关知识介绍碑;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建立科学知识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矿山公园博物馆,普及地学以及矿业开发的相关知识;编辑出版高质量的导游宣传手册,并抓紧培训矿山公园导游队伍;各矿山公园应建立独立网站;揭碑前经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
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条件为:
1、可开发利用为公园幅员面积应为150亩以上;
2公园建设能提升城市建设形象,拉动周边土地开发利用;
3、具备典型、稀有和内容丰富的矿业遗迹;
4、以矿业为主体背景,能充分融合入自然与人文景观;
5、能通过土地生态修复等方式修复废弃矿山或部分废弃矿段;
6、土地权属清楚,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吸引大量市民及游客的能力;
7、通过公园建设能盘活或整合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个人认为,矿山公园要开园,必须首先符合建设规范的各项要求,待相关人员检查公园建设等其他工作达标后,国家矿山公园才能够正式开园。
希望能够帮到您,地质公园之家为您解答。
5. 国家地质公园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国家袭地质公园,由中国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授牌的地质公园。中国国家地质公园是以具有国家级特殊地质科学意义,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截止至2014年1月,国土资源部一共公布七批共240家国家地质公园。
6. 谁有《中国国际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南》电子版的发我一份!
我这有一个,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 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2.体现地质公园宗旨,突出地质公园特色。
3.统筹兼顾,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二)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类: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2002-11)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2008-06)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国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国家环保局,1996)
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0号)
(三)地质公园所在地的相关规划: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
三、规划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一)合理划定、明确界定地质公园范围
1.范围划定的原则
地质公园的范围划定要以能够包含构成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并能实施有效保护为基本原则,方便管理,避免公园规划面积过大,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避免公园内设置矿业权,要注意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
2.范围的表述
地质公园的范围除文字描述外,同时要用边界控制点(拐点)坐标标注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公园范围如有变动必须标明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的理由和原因。
3.土地权属及使用
地质公园的土地权属应清晰。公园内的土地权利人应服从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要求,其土地用途应符合地质公园规划,必要时以“契约”“协议”等形式约定。
4.勘界
地质公园边界及地质公园内的功能区界线,必须使用测绘仪器或GPS定位仪(注明误差)进行准确勘界,测定边界的重要拐点坐标,并标注在以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的《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上(根据规模按规划图件要求确定比例尺)。根据实际管理的需要,应依照边界类型,设立明确的界线标示碑或标示牌。地质公园勘界的图形与实测数据应建库存档。
为便于管理,在保证地质遗迹的完整性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边界划定可充分利用山脊线、山谷线、河流中线、水岸、陡崖边线、道路、行政区边界、土地权属边界等具有明显分界特征的地形、地物界线。
(二)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区
1.园区、景区
在公园范围内,按地质遗迹景观和其它景观类型的空间分布与组合特征、地貌的自然分区、交通连通状况,特别是行政辖区的因素,可将地质公园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园区和园区之下的景区。为便于公园统一管理,一个公园的园区应相对集中,数目不宜过多。
2.功能区划分
功能区的划分应依据土地使用功能的差别、地质遗迹保护的要求并结合旅游活动的要求,在公园或独立的园区范围内,可酌情划分出如下功能区:门区、游客服务区、科普教育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自然生态区、游览区(包括地质、人文、生态、特别景观游览区)、公园管理区、居民点保留区等。
其中:
地质遗迹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可划分为特级保护区(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必须准确划定(要有重要拐点坐标)。各级保护区要有明确的保护要求:特级保护区是地质公园内的核心保护区域,不允许观光游客进入,只允许经过批准的科研、管理人员进入开展保护和科研活动,区内不得设立任何建筑设施;一级保护区可以安置必要的游赏步道和相关设施,但必须与景观环境协调,要控制游客数量,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二级、三级保护区属一般保护区,允许设立少量地学旅游服务设施,但必须限制与地学景观游赏无关的建筑,各项建设与设施应与景观环境协调。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不得设立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大型服务设施。
在公园园区范围内,依据地质公园设立前批准的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等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补充地质遗迹保护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单位应确保其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公园内的地质遗迹。
地质公园内禁止开山、开荒等破坏地貌景观和植被的活动,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工业开发区。
科普教育区:公园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地质科普广场一般设于此区。要考虑景区已有的建设,有条件的公园可以建立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培训基地,开辟专项科普旅游路线等。
游客服务区:服务区内可发展与旅游产业相关的服务业,控制其他产业,不允许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产业。服务区的面积可控制在地质公园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以内。
(三)地质遗迹的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
应开展对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地质遗迹类型划分可参照附表1)。规划应说明公园内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登录和保护工作现状,并确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1.地质遗迹的调查
地质遗迹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明公园内应当予以保护的地质遗迹的类型与空间分布;地质遗迹的地质地貌背景,例如构成地质遗迹的岩石、地层,控制地质遗迹形成的构造与外营力作用,地质遗迹所处的地貌类型单元等;能描述和分析地质遗迹形态和性状特征的各种参数;地质遗迹受到破坏与保护的现状;对地质遗迹产生破坏或威胁的自然与人为的影响因素。
地质遗迹野外调查的信息与数据采集,应能满足地质遗迹评价和建立地质公园地质遗迹数据库的要求。
地质遗迹调查应以已完成的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实测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为载体,以提高调查的精度和控制程度。
2.地质遗迹的评价与登录
按科学价值、美学价值、科普教育价值及旅游开发价值为主并参考有关因素对地质遗迹进行综合评价,将地质遗迹划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及省以下级四个等级。按类按级编列公园全部地质遗迹名录,并按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档案登录和数据库录入,为有效保护与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地质遗迹数据库办法另订)。
3.地质遗迹的保护
将公园内地质遗迹分别划入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中,并有针对性地分别列出其主要影响因素及保护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案与保护措施,使园中地质遗迹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特级、一级地质遗迹的保护责任要落实到人。
(四)地质公园的科学解说系统
科学解说系统是地质公园的主要特色,其内容包括:户内外解说设施(地质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公园与园区主副碑,解说碑、牌、栏,交通指示牌等),解说员与解说设备的配备,解说出版物(公园科学导游图、地质公园丛书、地质公园解说词及主要地质科普路线解说词,科普音像出版物等)。
要求:
地质博物馆:各地质公园都要建立以普及本园区地质景物知识为主,面积相应的博物馆。独立的园区应当建立相应的展室。
科普电影馆(影视厅):是以科普电影方式向游客介绍公园科学、历史文化知识的最佳途径。各公园都要建立适当规模及技术等级的科普电影馆。
解说牌:主要地质遗迹景物(点)都要设立科学、通俗、直观的中英文对照(或因地增加其它语种)解说牌。每个国家地质公园应不少于50块;有多个独立园区的地质公园,其每个独立园区应不少于30块。
导游词:要将编写导游员专用的公园、园区、景区、特设旅游路线的解说词,地质博物馆讲解词列入规划(针对不同讲解对象应当编写不同的版本)。
导游员配备:每个独立园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导游员,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订出定期地学知识培训计划及要求(每年不少于一周,世界地质公园还要增设外语培训)。要编制导游员配备计划和近期实施方案。
地质公园丛书:是一套具有地质公园自助导游性质的丛书,要求每个地质公园编制一套,公开出版发行。
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是计划公开出版发行的一套以数字地图为底图、直观显示地质地貌特色的游客用导游图。要求每个地质公园编制一张(要求另订)。
(五)地质公园的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提升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强化。各地质公园必须按要求制定科学研究计划。
1.科学研究的原则
以提高园区地质、人文、生物资源研究水平,提高地质公园的管理及政策水平,更好地实现地质公园“三大任务”为基本原则。
2.科学研究选题的依据
紧密围绕资源、保护、科学解说、打造有科学含量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效益、保障游客安全以及公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设立科研课题。
主要针对以下领域提出研究课题:
*园区主要地质遗迹形成原因及在全球或全国范围内地质演化中的代表性
*园区主要地质地貌形成演化规律、美学特色、分类及评价准则及国内外对比研究等
*园区主要人文、生物景观资源研究
*科学解说研究(包括解说员培训,地质博物馆,科普电影馆(影视厅),解说碑牌,导游词编写、科学导游图的编制、科普音像读物编制等)
*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法与措施
*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
*数字地质公园建设
*其它
3.计划编制要求
按规划年限要求编制远期、中期及近期计划,近期(3-5年)计划要编列研究课题名录并提出实施行动方案(包括人员、经费投入等)。
4.科学研究的人力资源配备
整合现有各方面的研究资源,制定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专家的合作计划,以及地质公园自身科技人才的配置计划。
5.科学研究的经费保障
计划要提出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渠道、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筹措方式。提出保障研究经费的措施和方案。如以不低于地质公园门票收入的百分之二作为科研基金,并争取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同时争取进入国家科研计划或国际地质研究合作项目以获得资助。
6.科研成果的出版、交流与转化
要提出主要科研成果的出版途径与方式,提出研究成果转化为本公园建设与管理服务的要求,制定出利用成果参与或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建立姊妹公园的计划等。
(六)科学普及工作
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是地质公园设立的三大任务之一。应以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基本原则。各地质公园应制订科学普及工作方案。
1.乡土科普活动
制定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乡土科普教育、环境友好教育、组织青少年春、秋游园、夏令营、冬令营及其它专题性科学普及活动方案。提出建立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计划。
2.教学实习活动
制定面向大中专学生及科研机构在公园内科研教学实习编写论文等活动计划并提出近期(3-5年)的行动方案。提出与有关院校科研学术机构合作建立教学实习、科研基地计划。
3.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
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需求,对客源构成、活动条件进行可行性分析,编制活动计划。
(七)地质公园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用现代科技完善信息化建设是建设和管理地质公园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地质公园数据库、监测系统、网络系统的建设。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在公园各景点及重点位置安装监测仪器,建立监测中心,加强对园区的监控管理,确保游客安全,及时发现地质遗迹损毁事件以及地质灾害和火灾隐患等;
*建立全园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设立在信息中心的主机,设立于公园各处的终端机、信息自动服务台、触摸屏、电子导游系统、大屏幕、虚拟现实系统、面对面信息服务台等设施。实行信息互通,向游客及时提供游览信息、游览指南,引导游客游览、疏导客流等;
*建立地质公园网站,沟通与各个方面的信息联系,要具有公园及地质遗迹展示、科普教育和地质公园研究平台、远程票务住宿预订服务等功能;
通过WebGIS的技术手段将地质公园数据库、地质公园网站和地质公园展示系统、地质公园监测系统整合起来。实现远程科研数据获取,数据检索查询,公园网络营销与服务等功能。
(八)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与人才规划
健全的管理机构和有序的管理体制,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保障。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公园管理体制规划,应把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的名称、级别、二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职能等编列清楚,并以公园上一级政府正式批件为据。如公园管理机构与其他管理机构(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相互重叠时,必须设立专门管理地质公园日常业务的科室。
地质公园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特别是地学专业人才,要求世界地质公园5-8人,国家地质公园3-5人)是建设和管理好地质公园的重要保障,必须将公园的人才结构和配备途径、培训计划纳入地质公园的规划。
四、规划的成果要求
地质公园规划应提交以下成果:
(一)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实施地质公园规划的行动指南和规范,应以法规条文的方式、简明扼要地直接表述地质公园规划的结论,规定做什么和怎么做,体现规划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文本的编写要求见《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提纲》(附件1)。
(二)规划编制说明
地质公园规划编制说明是对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编制过程、初审情况等方面的简要说明,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着重说明规划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特点。
2. 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
3. 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
4.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5.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规划的审核情况。
6. 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等意见的情况以及协调、论证情况。
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规划图件及编制要求
1.主要附图
地质公园区位和交通图
地质公园地质图
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
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
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图
地质公园规划总图
地质公园园区(景区)功能分区图
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
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
2.相关图件比例尺原则按如下要求选择
小型地质公园:面积≤20km2,图纸比例为1/5000-1/10000
中型地质公园:20<面积≤100km2,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
大型地质公园:100<面积≤500km2,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特大型地质公园:面积>500km2,图纸比例为1/50000-1/100000
3.地质公园规划图件基本内容编制要求
(1)地质公园区位和交通图
用不同比例的几张图(如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组合起来,将本地质公园在全国、全省(区、市)、全市中的位置和大致范围表示清楚,并在公园所在市的道路交通图上,将距公园最近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以及市中心区到本地质公园大门的联接道路表示清楚。如果是世界地质公园还应用世界地图示意其位置。
(2)地质公园地质图
以地形图为底图,按相应比例尺地质图编制要求编制。
(3)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
根据面积的大小按规定选用相应比例的地形图,将公园全部范围边界和各园区的界线用测绘仪或GPS进行实测,重要拐点坐标进行编号并标注在图上。测点坐标资料造册存档。此图是政府批准公园面积的依据,也是用图纸计算公园和园区面积的依据。
(4)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
是资源现状图,用不同的图例将调查到的主要地质遗迹、地质景点、水域景点、生物景点、人文景点,分类、分等级标示在相应比例尺的底图上。
(5)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图
按地质遗迹保护区进行分级(如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并用不同的色彩区分表示,特级和一级保护区边界的重要拐点必须用GPS实测,并编号标注在图上,测点资料造册存档。
(6)地质公园规划总图
包括所规划的地质公园各园区、主要景区、重要景点以及各园区内的主要旅游服务设施(大门、停车场、标志碑、游客中心、博物馆、重点公共卫生间、餐饮购物场所、观景台等)、主要游线道路或其它交通设施的位置、范围、走向等。
(7)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
对公园各园区的不同功能进行区划,各不同功能区(如游客服务区、科普教育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人文景观区、自然生态区、公园管理区、居民点保留区等)要有明确的范围和界线,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指导下一阶段的公园建设规划(详细规划)。
(8)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按附表3将地质公园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成图。
(9)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
按规划图件比例尺精度要求编制,图面上要有公园范围及有关地物内容的文字标示。
(10)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
是游客了解公园主要地质景物、安排食宿、交通等的自助导游图。科学导游图以遥感影像图为底图转换成地貌晕渲图,直观地将主要地质遗迹、地质地貌景观、重要人文景物的位置,观景点以及博物馆、食、宿、医疗、救护场所的位置表示出来,并将到达这些景点或观景点的交通线路和步行线路表示出来。图面应设计为折叠页形式,以便于游客携带。
4.编制规划图件注意事项
针对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中图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1)在图框内的右下角绘制图栏,图栏内要注明:规划名称、该图纸名称、比例尺、编制单位名称、图号和编制日期等信息,必要时要有规划项目负责人和制图人签字。
(2)规划正式图纸必须在图框内右上角标注指北针和比例尺。
(3)在目前没有统一图例的情况下,为方便使用,建议所有自然景点景物和天然地物均用小圆圈图例,所有人工设施和建筑物均用小方框图例。
(四)专项研究报告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是从研究角度为规划编写提供更加准确、详尽的理论和实际分析论证依据。
其编写要求见《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
(五)基础资料汇编
主要是规划编制中形成的基础调查资料、资料辑录、数据统计、重要的参考文献等。
五、本技术要求的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国家地质公园。原《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指南(试行)》停止执行。
六、附则
规划工作由地质公园属地地方政府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主持,以委托或招标方式进行。
由于地质公园规划是一项技术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承担规划工作的单位必须熟悉地质公园规划的技术要求、具有编制地质公园规划的实际经验,规划编制组成员必须由多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除地质专家外,还应包括相关规划专业(城市规划、风景区规划、工程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等)的技术人员,必要时可邀请生态学、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旅游规划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划单位应将相关工作经历与成果、人员的专业与职称构成、管理体系等材料,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由国家地质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并实施。
附件:1.《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纲要》
2.《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专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7. 我国现已审批的国家级矿山公园是哪些
简史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的计划其实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机构推动的「全球地质景点计划」的试点计划。该计划是首先在1972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大会被提出的。1989年正式启动。中国大陆国务院的国土资源部在2000年8月正式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和评审机制。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已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85个。
一、什么是地质公园?
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
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二、建立地质公园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建立地质公园的主要目的有三个: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开展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地质公园按管理层次分为几个等级,它们的名称是什么?
分四级:县市级地质公园、省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
四、什么是世界地质公园?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地质公园,称世界地质公
园。
五、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的标徽含义?
标徽的主题图案由代表山石等奇特地貌的山峰和洞穴的古山字和代表水、地层、断层、褶皱构造的古水字、代表古生
物遗迹的恐龙等组成,表现了主要地质遗迹(地质景观)类型的特征,并体现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一个简洁醒目、
科学与文化内涵寓意深刻、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图徽。
六、世界国家地质公园的标徽含义?
该徽由约克 . 佩诺先生设计,图案上部的“UNESCO”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英文缩写,下部的“GEOPARK”是新创
造的英文名词,译为“地质公园”。中部的图案象征着地球,是一个由已形成我们环境的各种事件和作用构成的不断变化
着的系统。整个徽志的寓意是在UNESCO的保护伞之下,世界地质公园是地球上选定的,其所含地质遗产已受到保护,并为
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特别地区。图案抽象色彩浓厚。
七、为什么要设立地质遗迹景点?
设立地质遗迹景点是营造地质公园氛围、保护珍贵的地质遗迹、发挥地质公园科学普及功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地质公
园有别于其他公园的关键所在,它在提升地质公园科学内涵、增加游览项目、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综合的旅游收入等方
面都有重要的价值。
第一批国家地质公园
江西庐山世界地质公园
云南石林世界地质公园
湖南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
黑龙江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
河南嵩山世界地质公园
云南澄江国家地质公园
江西龙虎山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自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
陕西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漳州国家地质公园
第二批国家地质公园
安徽黄山世界地质公园
河南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
广东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
安徽齐云山国家地质公园
安徽淮南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
安徽浮山国家地质公园
甘肃敦煌雅丹国家地质公园
甘肃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内蒙古克什克藤国家地质公园
云南腾冲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海螺沟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安县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大金湖国家地质公园
河南内乡宝天幔国家地质公园
黑龙江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
浙江常山国家地质公园
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
河北涞源白石山国家地质公园
河北秦皇岛柳江国家地质公园
河北阜平天生桥国家地质公园
黄河壶口瀑布国家地质公园
山东枣庄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
山东山旺国家地质公园
陕西洛川黄土国家地质公园
西藏易贡国家地质公园
湖南郴州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
湖南莨山国家地质公园
广西资源国家地质公园
天津蓟县国家地质公园
广东湛江湖光岩国家地质公园
第三批国家地质公园
河南王屋山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九寨沟国家地质公园
浙江雁荡山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黄龙国家地质公园
辽宁朝阳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
广西百色乐业大石围天坑群国家地质公园
河南西峡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
贵州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
广西北海涠周岛火山国家地质公园
河南嵖岈山国家地质公园
浙江新昌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
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新疆布尔津喀纳斯湖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
云南玉龙黎明老君山国家地质公园
安徽祁门牯牛降国家地质公园
甘肃景泰黄河石石林国家地质公园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
贵州兴义国家地质公园
四川兴文石海国家地质公园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内蒙古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福鼎太姥山国家地质公园
青海尖扎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
河北赞皇嶂石岩国家地质公园
河北涞水野三坡国家地质公园
甘肃平凉崆峒山国家地质公园
新疆奇台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长江三峡(湖北、重庆)国家地质公园
海南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
江苏苏州太湖西山国家地质公园
宁夏西吉火石寨国家地质公园
吉林靖宇火山矿泉群国家地质公园
福建宁化天鹅洞群国家地质公园
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
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
广东佛山西樵山国家地质公园
贵州绥阳双河洞国家地质公园
黑龙江伊春花岗岩石林国家地质公园
重庆黔江小南海国家地质公园
广东阳春凌宵岩国家地质公园
8.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有几个处
地质环境司共设个处,分别是:
(一)综合处
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科研规划及计划;负责地质环境管理综合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地质环境保护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司内重要会议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司内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地质环境保护处
组织编制地质遗迹保护、地热和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产地、国家地质公园等地质遗迹保护地;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国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处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建设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指导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四)地质环境监测处
拟订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规划、技术规程和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全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的监测、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矿业遗迹保护、矿山公园的监督管理。
9. 国家国土资源部关于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规定吗
矿产资源法 第二十条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目前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分区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可划分为禁采区、开采区和限采区,三区之外的地域为其他地区。
(1)禁采区(含禁采地段)
禁采(保护)矿种分布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度假区、地质(矿业)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军事要地、城镇规划区以及水源地、公墓园区及其周边地区。禁采地段是指交通干线、通讯光缆、高压线路、河流(河砂开采除外)等线型分布的禁采范围。
禁采区内禁止设置露天开采的矿山,对于地下开采的矿山应从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对于液(流)体矿产开发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一般不受禁采区限制。
(2)开采区
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并有一定前景且开发的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矿产品有市场需求,有稳定的流向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具备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条件;资源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或虽有影响但采后易于治理。
(3)限采区
限采矿种资源集中分布区,区内有允许开采矿种和查明有一定的资源储量,但资源开发内外部条件不佳或者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方式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制约;区内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开发过程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治理。
(4)其他地区
上述三区以外的地区,即在规划期内,无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甲类)地;乙类矿产因布局或区位条件等因素尚不具备开采条件的地区
具体需参照当地矿产资源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