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报建
❶ 绿化报建相关问题
我记得有一个概念是绿化覆盖率,就是指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树冠在地面所形成的阴影,算这个面积,但是具体的到底怎么计算,我建议你还是去规划局问下。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
❷ 景观工程不做设计对报建有什么影响吗
对一般建设项目的报建没有影响。
❸ 公园景观项目需要报建吗
在中国,所有室外项目都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才可以做。
❹ 园林景观需要报建吗那么报建需提供哪些资料
我说室内装修装潢就多,园林没做过,不好意思@
❺ 景观园林配合报建的图纸怎么收费
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各个地方不同的单价也不同这个好像没有的吧,一般设计费都是自己算自己专业的,然后再汇总签合同的吧!
❻ 园林景观设计需要经过审图吗
有些需要政府的审批,园林局,规划局的审批
❼ 园林规划报建
单位名称:
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项目名称:
申请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审批
项目类型:
承诺件
申报回条件:
市发改部门答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
申报材料:
(一)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报建申请书。(二)填写三亚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三)海南省三亚市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四)建设项目已批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五)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项目城市建筑设计条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意见书(复印件)及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六)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七)建设项目整套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图纸2套(包括电子文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❽ 农业观光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农业观光项目首先属于建筑立面、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审批 。
具体流程如下回:
1. 事项概述:
1.1 承办单位:规划和答国土资源局。
2. 前置条件: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
3. 申请材料:
3.1 申请表;
3.2 建筑周边建筑环境9寸照片;
3.3 各方面建筑立面彩色效果图、街景效果图;
3.4 环境设计彩色总平面图、规划位置图;
3.5 建筑立面构成要素材料、色彩一表;
3.6 方案说明书、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等;
3.7 设计方案效果图刻录光盘。
4. 工作时限 :
7个工作日。
5. 注意事项 :
5.1 住宅三万平方米以上,公建1万平以上,需由设计院做出三个以上方案,沿城市主要街路需提供夜景亮化效果图。需装订成册;
5.2 方案图及材料表装订成一册,需三份;建筑图(平面、立面、剖面)及设计说明装订成一册,需一份;
5.3 效果图展板标准为A1。
6. 后续事项:
建筑扩初设计审定。
❾ 关于绿化工程报建问题!
这个问题在广州说很难搞也可以说很简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面只会对你的构筑物进行批准,不会对你的绿化进行规划审批的,这不是他的职能范围,他最多会要求一下你的天面要做绿化。
这个和市政园林局的职能有关,他们的行政审批职能里面确实有绿化设计、规划审批的。但是实际上有哪些项目要这么搞啊?这不搞死人嘛?所以大部分项目是看规模大小来决定是否要进行绿化报建的。如果你项目有一定规模,我还是建议你在设计阶段就赶快向市政园林局申报绿化规划设计审批,如果你不去报的话,你后面如果要申报接驳施工用水或者是永久用水的时候就会很可能有机会给卡住。还有你施工的时候如果要迁移绿化、树木,必须进行申报时,你也一定要先报这个绿化规划设计审批,有了这个你才可以去进行绿化迁移。
我经常觉得市政园林局这个审批职能其实很麻烦而且烦琐,是给建设过程很多关键环节增加无谓的前置条件,同时他这个审批标准有部分是和规划局审批标准有冲突的,例如绿化率和绿地率的解释,有时是根本不可能达到市政园林局的要求的。
象你说的这个情况,按市政园林局的要求来说,肯定想你去报。但实际上,如果真的只有那么几棵树的话,报什么?做完再算。你绿化工程金额如果不大的话,搞什么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或者邀请招标就行了!或者把他给拆分标段嘛。总之,规划局是肯定没有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个职能的,做修建性详规的时候才要绿化规划的,你如果有做修建性详规的拿那个给那个收案的就行了。我跟你说,他们交易中心收案的这种情况多着呢,收案的有些根本不懂建设程序的,就知道按资料清单收案,死板的要命,你赶快叫招标代理和他们负责人沟通协调一下吧,这么小的一个问题就给卡住了?
❿ 景观大门报建需要什么经济指标表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惠东县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2份);
4、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1份);
5、绿化恢复、补偿实施方案或设计图(1份);
6、因建设工程原因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需提供的资料:
(1)必备资料:
1)县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至)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1份);
2)砍伐、迁移或修剪城市树木施工计划(1份,包括砍伐、迁移或修剪时间安排、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
(2)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资料:
1)基建工程、道路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县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县国土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附图;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1份);
2)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县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1份);
3)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县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县国土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和附图;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1份);
4)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1份);
5)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份);
6)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份);
7)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供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份);
8)移动、改建、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需提供排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份);
7、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等)申请砍伐、迁移、修剪非公共绿地内树木(如单位、私人宅院内)的,应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1份);
8、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1份)。
注:送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县园林管理局
◆审批决定机关
县园林管理局
◆审批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县园林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收费及依据
1、该许可项目不收费。
2、涉及迁移及绿化补偿费则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关于调整我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惠价[2005]17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