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态的政策
Ⅰ 我国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政策有哪些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它包括:
一、宪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宪法依据。
二、环境保护法。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试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十年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后正式施行,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向的基本法,对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都发挥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三、针对特定的污染防治领域而制定的单项法律。包括:
1.水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法作了修改,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自修改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法作了第二次比较全面的修改,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96年10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5.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法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此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国务院还制定了相当数量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或者与其他有关部委制定了大量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说,已经不是无法可依了。
Ⅱ 生态文明的政策解析
十八大报告的内容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理念、原则、目标、实施保障等重要内容,提出要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
方案分为十个部分,共56条,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课题研究分析
在遥远的欧洲,英国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任如此理解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明的概念关系到每一个人,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如何在地球上以一种新方式生活。”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主要依赖增加投资和物质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同时也让中国的生态环境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实际上,党和政府也意识到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矿业,推广绿色消费模式,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发展”被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并独立成篇,表明我国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十八大报告再次论及“生态文明”,并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
环保、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概念在十八大报告中被纳入“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不仅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一并成为五大建设主题,而且在整个报告中被列为第八部分单独进行阐述。这在过去的报告中是从来没有过的。细节上,“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两条首次出现在报告中,凸显出政府对这两部分的重视。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是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点提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后,中央全面专题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个文件,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凸显。
Ⅲ 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请分析作答:(1)我国政府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
(复1)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制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限制塑料袋使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减少环境污染.
(2)草原植物贴地生长,能够很好地覆盖地面.由于草原上的植物根系发达,因而对保持水土有重要作用,还可防止土壤沙化,树木的叶子和草原还能截留降水,涵养水源;植物的蒸腾作用能够增加大气的湿度,可以调节气候.这些都是草原对生态环境的意义,因而退耕还林还草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最佳做法.
(3)绿色奥运是指:要用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奥运建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使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能与人类社会协调发展.
故答案为:
(1)(3分)减少环境污染(白色污染);
(2)(3分)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壤沙化;改善生态环境;
(3)(4分)绿色奥运的内涵是要用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来指导奥运会的申办、组织和举办工作,使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能与人类社会协调发展.
Ⅳ 我国有哪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我国现行主要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
1、《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2、《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5、《.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十四条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并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Ⅳ 我国土地生态政策有哪些
第一,我国土地分为两大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你乡下的建房使用的土地应为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故为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其性质类似为划拨,无使用年限的限制。
第二,我国人口多地少,按人口分滩要比美国少得多。另一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国策要求我们要保护耕地总量不减少,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这里可以看出,一方面保护耕地,一方面搞建设,是很矛盾的。因此,国家在对我国实施城市化进程中实施的政策是,以建设多层、高层商品房为主,严格控制别墅用地。同时还要求提高容积率,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这样也是为国保护国策的落实及减缓我国耕地总面积的减少。
Ⅵ 国家支持生态农业的政策
新西兰新西兰是世界上发展有机农业最好的国家之一,有机农业的发展水平位居世界有机农业发展的前列。现在,新西兰有机农业总产值,出口,有机土地在世界都占有一席之地。新西兰农场主的文化程度都较高,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很严格。在新西兰,无论是农业科研人员还是技术推广人员或者是普通劳动者,都需满足各自的市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有机农业在新西兰的发展,通过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利用等,除专业的农业咨询公司外,新西兰科研机构、私人等也从事部分的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咨询,生态农业在新西兰已是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望采纳。
Ⅶ 生态农业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生态农业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引导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政策
包括生态补偿、绿色补贴政策、项目基金扶持、减税、免税、贴息、政府补助等多种经济支撑手段。支持生态产业的发展,使其综合竞争能力增强。
绿色补贴
绿色补贴是政府给予经济主体以激励其进行环境保护或污染削减活动的某种形式的财政支付
绿色补贴的内涵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它是一种旨在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鼓励措施;
其次,它是通过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激励机制来实现政策目标的;
再次,既包括对环境保护投资的补贴,也包括对污染削减行为的补贴;
最后,补贴方式是多样的,不仅仅限于现金支付,还包括信贷优惠、税收减免方面的形式。
按补贴内容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生态服务类补贴和公共服务类补贴。
生态服务类补贴是指对生态环境直接服务行为的补贴,既包括森林保护、植被养育、水土保持方面的补贴,又包括环境友好型技术采纳补贴、化学农药减用补贴等等,对有机生态农业都着很好的补贴。
公共服务类补贴主要是指政府的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如环境科技研究、环保教育及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农田灌溉系统、乡村道路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政府支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间接的作用。
按补贴对象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环境改善类补贴和污染削减类补贴。
环境改善是相对于环境“自然状态”而言的,环境改善类补贴是对创造正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实现外部收益内部化。对植树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有害生物入侵的补贴均属此类,一般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这方面涉及比较多一些。
污染削减是相对于环境“污染状态”而言的,污染削减类补贴是对减少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激励生产者主动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对工业企业采用烟气脱硫设备的补贴、对畜禽养殖户采用沼气技术的补贴、对农户减量使用农药或化肥的补贴属于此类
按补贴方式不同,绿色补贴分为一次性补贴和连续性补贴。
通常,一次性补贴是分摊生产者采纳亲环境技术的经济成本,从而激励采纳技术或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比如对采纳沼气技术的补贴,补贴只发生在技术采纳当年,一旦技术设备投入使用,政府就不给予后续的补贴。
连续性补贴通常是连续数年对生产者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由于环保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而达到环境保护的激励效果。比如政府对农户减量使用化肥而造成作物减产的补贴,这种补贴每年都有,只要农户减少化肥用量就能获取补贴。
绿色补贴与生态补偿、环境赔偿
绿色补贴一般是政府对经济主体的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的环境经济关系,比如退耕还林补贴、休耕补贴等;
生态补偿是政府对政府、政府对经济主体在某一具体事务上的环境经济关系,比如,流域生态补偿是下游地方政府对上游地方政府在流域水质保护上的经济补偿,征地补偿是政府对土地产权人在征地事务上的经济补偿;
环境赔偿是经济主体对经济主体之间的围绕环境事故的权责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行为关系,如排污企业对受污染居民的经济赔偿。
关于具体的补贴数额,根据地方的不同,额度也各不相同,需要咨询当地的农业部。
Ⅷ 国家对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的相关政策规划有哪些
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必须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扩大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社区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社区党组织必须进一步明确自身的任务、职责和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为做好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遍重视不够。一些部门的党组织对基层社会结构面临的改革和调整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来,工作中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抓手。有的虽然有安排、有部署,但在抓落实方面做得不够。
(二)任务不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对于当前社区党建有哪些主要任务,从哪些方面去抓,一些社区党组织对此不明确,或者是找不准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效果不明显。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切实有效的措施、载体和机制不多。
(三)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比较薄弱。表现为:一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困难较大。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无业人员和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愿加入党组织,真正能让社区党支部发展的党员后备人选少而又少。加上一些地方党支部的工作力度较弱,党员发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上比较薄弱。流动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类:(1)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往往不能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有的即使领取了流动党员活动证,也不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不愿暴露党员身份;(2)迁居党员。这部分人员迁移到新居后,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或者把组织关系放在口袋里,成为“口袋党员”;(3)退休后二次就业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因嫌转移组织关系麻烦,往往不转移,声称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下岗后返回街道社区,但多数人的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原企业党组织;(5)毕业后、就业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退伍兵党员。这部分人员中有的待分配时间长达一年,在“找工作”期间,多数不能及时递转组织关系,即使转移了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也比较困难,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6)流动人才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多为科技人才,流动性大,有的党员政治意识不强,长期脱离组织。
(四)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目前,许多社区虽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工作机制,但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共建意识不强,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有不少单位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
(五)社区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针对性。目前,一些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方法单一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他们找不到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把党支部开展活动仅仅理解为传达文件和组织学习,缺乏创新和针对性。一项调查表明,一些社区党支部书记把“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规定”作为社区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很难对党员产生吸引力,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也就难以有好的发挥。
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街道、社区党组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开展社区党建“三级四方共建”工作部署,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不断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广大居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明确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要把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作为社区党建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要在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要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兴办文化事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共创文明社区。三要积极维护社区稳定。社区党组织要把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动员辖区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为居民创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要依靠党员、干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城市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四要扩大党在社区的工作覆盖面。要通过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依托社区党组织管好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党的工作网络,帮助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明确社区党组织的职责地位,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当前,要进一步明确规定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担负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负有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要理顺社区中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共建协调关系。一是社区党组织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和部署,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社区党组织要主动搞好与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工作,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接受社区党组织的协调。三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内群团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群团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和指导社区内的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保证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内的群团组织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另外,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对其实行政治领导。在理顺上述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切实有效协调机制,形成社区党建的合力。
(三)要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与载体。要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强化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考核评比,并积极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
创新活动载体,从辖区各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出发,结合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大力开展“结对共建”、“志愿者服务”、“党群共建文明社区”等活动,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领域。创新物质载体,如建立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服务设施,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充分开发社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自然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四)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社区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场所。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书记。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社区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选聘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任职,并从中选优秀党员担任支部书记。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社区的党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常识等,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逐步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改善党员结构,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在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使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
要认真抓好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社区党组织应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有效措施,克服困难,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下大力摸清辖区内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流动党员对外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流动党员管理的原则、方法、措施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并认识到,党员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要积极同党员流出单位联系,商洽解决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四是给流动党员展示先进性的机会,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五)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服务水平。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把工作重心从管理上转到服务上来,搞好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调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社区服务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网络,如医疗服务网络、治安防范网络、结对帮扶网络、自愿者服务网络等,切实为社区居民搞好服务,让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六)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经济实力,增加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改善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条件。
实践证明,社区的经济实力增强了,活动经费少、干部报酬低等困扰社区党建的问题就好解决。而这些问题解决了,就有利于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奠定物质基础,就能够有效地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因而社区党组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收渠道,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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