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纪律规定
①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了哪些地方犯法了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这地方在10天内被两次点名
扬子医药西侧填埋区已用防尘网隔离,地面铺设了防雨膜。
江苏泰州的泰兴市滨江镇天星村头圩组,距长江不足百米的江堤东侧,三个数十米见方的污泥池从南向北一字排开。池内堆放的污泥来自3公里外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滨江污水厂”),干涸发黑,发出阵阵恶臭。
6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通报指出,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滨江污水厂在长江内侧芦坝港(即天星村头圩组)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两年后,问题没有整改,污泥数量从2.3万吨增加到近4万吨。
仅9天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辖的另一问题也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开发区长江岸堤内侧填埋了3万多立方米化工废料和其他固废。两年来这一问题也未整改,给周边及长江水的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据澎湃新闻报道,为此,泰兴市委副书记、泰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坤等5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张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新宇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们不回避,不辩解,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王新宇说,目前,滨江污水厂的污泥正在等待鉴定、评审,之后会按科学方式处置;填埋垃圾废料的场地也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预计2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
曾经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在天星村头圩组西侧的空地上,三个污泥池中最大的为南池,长宽均为70米。看到南池池壁由水泥砌成,黑色的污泥上覆盖着黄色的稻草和白色的塑料薄膜。与南池相比,北侧两个污泥池略小,长宽约40米,池底和四壁铺设了黑色防渗膜。
早在2016年7月第一轮环保督察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就接到了群众对污泥池的举报,并将其作为重点案件转办地方整改。
当年8月21日,泰兴市政府官网发布《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泰州办理情况》(下称《办理情况》)称,泰兴市环保局于7月底对此问题立案查处,三个污泥池已停止使用,11月底前将启动污泥规范化处置。
但三个污泥池并未真的停止使用。据滨江污水厂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介绍,所谓停止使用是针对南池,“就是不再往里倒新的污泥”;而北侧两池内,污泥倾倒始终未停。如今,违规倾倒的污泥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近一倍,达到近4万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通报中写道,泰兴“信访查处反馈报告中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督察人员现场简单测试显示,北池中污水pH值11左右。污泥渗滤液从北池流入东侧的水塘,塘边积水pH值约9。这说明,污泥渗滤液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滨江污水厂常务副总经理曹国家表示,这可能是因为在池壁上打加固钢筋时刺穿了防渗膜。
对此,泰兴经济开发区分管环保的副主任王新宇称,之所以继续往北边两个池子倒污泥,是因为没有污泥池污水厂就不能正常运行。“滨江污水厂处理着泰兴城区近40万人的生活污水。”王新宇说,如果污水厂无法开工,不到3天,城区地下水管就会发生倒流。“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也处于两难境地,只能让企业更好地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但防护并未做好。“当时承诺的规范化处置,其中一项是指做好防雨淋、防扬散措施。”王新宇说,当时现场检查发现,滨江污水厂已经铺设了防护栏、防渗膜等装置,在安全管理和防渗效果上可以达标。只要再搭个防雨棚并对污泥表面进行覆盖,就能弥补防雨淋、防扬散方面的不足。但经过第三方鉴定,污泥池附近不适合建雨棚,所以就只在污泥表面加盖了稻草、薄膜和泥土。
了解到,滨江污水厂曾委托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苏创分公司设计三个污泥池的钢结构雨棚。后者于2016年9月24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污泥池因跨度大、地质条件复杂、靠近江边风大等原因,不宜设计钢筋结构雨棚。
此外,《办理情况》还提到了污泥淋雨后发酵产生异味的问题。对此,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滨江污水厂在污泥中添加抑味剂。2018年6月24日,在现场发现,污泥产生的异味,在相距500米左右的村子里已不明显。
过多算了经济账,忽视了生态账
违规堆放的污泥,生成于污水处理的过程。
据王新宇介绍,目前,滨江污水厂每天处理6万吨生活污水、2万吨工业废水,产生2吨多物化污泥、17吨左右的生化污泥。而污泥池中堆放的,均为生化污泥。
曹国家告诉,生化污泥是利用生活污水中的微生物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污泥,含有微生物;物化污泥是指工业废水絮凝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其中含有有机物、胶体等不溶于水的物质。
“物化污泥属于危险废弃物,要直接送到园区内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焚烧处理。”王新宇说,生化污泥可能属于危废,也可能属于一般固废,要鉴定后再做处置。从2010年起,未经鉴定的生化污泥就被堆放到了天星村的污泥池。
2008年5月,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做出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指出,滨江污水厂的污泥中含有金属亚铁离子、钙离子以及大量细菌等,属于危险固废,应全部按照危废标准处理。
“但一般固废的处理费用每吨大概四五百元,危险固废至少需要四五千元。”曹国家告诉,之所以没把生化污泥直接按照危废处理,是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先暂存,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做完鉴定再决定。”
曹国家所说的“环保部的要求”,是指该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函件要求,应对含有工业废水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王新宇说,鉴别后才能按照一般固废或危险固废的不同标准处置污泥。
事实上,2013年泰兴市环保局也要求滨江污水厂先对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再做处置。
“当年污水处理量还不到现在的一半,池子里的污泥也就不多,我们觉得堆放在这里只是暂时的。”曹国家说,直到2015年8月,滨江污水厂才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生化污泥进行了危险特性预评估。《办理情况》显示,预评估结论为“该生化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
为确保结果准确,2016年8月、2018年3月,滨江污水厂又分别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南大高新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堆积的生化污泥、刚出厂的新鲜生化污泥。两次鉴定结果均显示,该厂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
有了一般固废的鉴定结果,滨江污水厂本想将生化污泥卖给当地的一家企业制砖。但那家砖厂没有处理污泥的资质,开发区管委会没有同意。
“其实我们也想尽快把污泥处理掉,但是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总想在泰州附近找,就近处理,但一直没找到能够接收污泥的单位。”曹国家说。
对此,王新宇承认,开发区内工业废弃物处理能力非常有限,设施跟不上。《泰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提到,泰兴“本地或周边的废物处置能力不能满足经济开发区对固废处置的要求”。
“尽管有客观上的条件限制,但总体还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王新宇认为,滨江污水厂过于纠结按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固废处理污泥,“过多算了经济账,忽视了生态账。”
今年5月21日,滨江污水厂向泰兴环保局再次申请,希望将生化污泥作一般固废处置。但泰兴环保局认为开发区产业机构复杂,污水存在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所以生化污泥要按“危险废物”高标准处置。泰兴市环境执法局局长郭建说,“生态环境部(2018年3月机构改革后设立)华东督察中心也要求按危废管理。”
污泥池启动未经环评
从一开始,滨江污水厂的污泥池就不该存在。郭建告诉,上述三个污泥池均未经过环评,也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据曹国家介绍,2001年滨江污水厂一期工程由泰兴市政府投资建成。早期,每天产生的污泥量不足4吨。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污水厂的二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相继建成。
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做出的《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显示,滨江污水厂一期改造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此后所有污泥统一送往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
但曹国家说,2010年以前,厂里的生化污泥被当作一般固废,直接送到附近的一家砖厂拌在煤里烧掉。对此,郭建和王新宇均表示不知情。“如果砖厂没有烧一般固废的资质,污水处理厂这么做也是不符合要求的。”王新宇说。
据曹国家介绍,2010年启用三个污泥池中的南池,可能与砖厂被拆迁关停有关。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获取的文件显示,2008年7月、2013年7月,江苏省环保厅、泰兴市环保局分别对滨江污水厂二期工程、滨江污水厂总厂扩建工程进行了环评。但环评报告均只限于厂区范围,未涉及距离厂区约3公里左右的三个污泥池。
“三个坑(污泥池)是企业自己启用的,没有经过批准。”郭建告诉,环保部门不会批准异地建设污泥堆放场。
曹国家则表示,他不清楚2010年启用南池、2016年启用北侧两池时为何没审批,“公司之前的负责人已经过世了。”
据郭建回忆,三四年前有群众举报天星村的污泥池,泰兴市环保局这才知道池子的存在。不过,环保局当时并未要求关闭污泥池,只让滨江污水厂尽快作污泥危险性鉴定,暂存期间要做好防雨淋、防渗透、防扬散等防护措施。
后来,泰兴市环保局多次督促滨江污水厂整改,仅2016年以来就检查了10次。郭建说,10次检查中5次涉及污泥处置,“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处置方式之前,我们只能让企业尽快做好防护,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注意到,今年6月6日,滨江污水厂曾因约3000吨污泥表面未做好遮挡,被泰兴市环保局罚款10万元。
3万立方米的填埋区里藏了什么?
此次“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还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发现了一处固废填埋区未整改。填埋区位于泰兴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扬子医药”)西侧,距离长江仅60米。其内部填埋物中不仅有一般固废,还有化工废料等危险废物。填埋区体积约3万多立方米,约合15个标准泳池大小。
6月15日,督察组调来挖掘机,仅下挖半米左右,沙土层下就现出了黑色的化工废料,刺激性气味强烈。
据中央环保督察组6月20日通报,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复举报此填埋区。信访转办后,泰兴市仅对地表垃圾进行了简单清理,之后便反馈完成了整改任务。
郭建对此解释称,当年从接到信访督办函到上报调查结果仅有24小时,开发区工作人员不清楚填埋区范围,也没有仔细核查填埋区的历史垃圾,只看到了表面。而地表裸露的垃圾主要是一些木薯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据王新宇介绍,这处填埋区原为早年修建江堤时留下的大沟塘,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填埋固废。“那时候这边还比较荒凉,只有几家工厂和一些居民。大家都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往里倒,不排除有些企业也在此偷倒工业废料。”
填埋了20多年垃圾后,地下有哪些污染物、是否会产生有害气体等情况并不明确。王新宇表示,要先把这些问题调查清楚,才能确定处置方案。
为查清问题,2016年九十月间,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中环昌泰(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环昌泰”)对填埋区附近14平方公里区域展开调查。
2018年1月,中环昌泰做出初步报告,确认垃圾填埋量约3.195万立方米,且表层已被建筑物、水泥地面、填土覆盖。
2月,中环昌泰又对污染物进行了详细化验,发现填埋区土壤中锌、铅、镉等9种金属元素超标。此外,土壤中共检出有机污染物72种,污染较为严重。
中环昌泰的报告还显示,填埋区内大部分地下水取样点颜色发黑、且伴有刺激气味,污染明显。其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铅等19项无机指标超标;萘、甲苯等15项有机污染物指标超标。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这里填埋的是混合垃圾。但还不能判断具体是化工垃圾多,还是生活垃圾多。”参与调查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原副总工程师孙继朝告诉,如果要确定是否含有危险工业垃圾,以及污染源溯源,还需进一步详细调查。
好在填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不利于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所以迄今为止扩散并不明显。报告显示,填埋区域下游5米处,地下水污染状况明显好转。“目前还是可控状态,赶快采取措施处置,以减少产生的危害。”孙继朝说。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泰兴市环保局就曾考虑调查那些历史上可能存在污染的场地,主要就是指这块填埋区。当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两个月过后,泰兴市环保局就规划出了治理思路。之所以拖到现在,是因为一直在等最终的场地调查结果。而中环昌泰的最终调查结果,于今年6月17日才完成。
“这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前要求没那么规范,在农村地区垃圾都往沟塘倒,全国各地都如此。”郭建说,现在就是要揭开历史的盖子。
违法企业或将被追责
6月27日下午,在天星村的污泥池看到,10台压滤机和一套污泥固化设备正对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固化处理。压滤机安置在刚修建的水泥槽里,以确保滤液不会外渗。
处理过的污泥被装进一个个白色袋子,即将运往有资质的危废仓库暂存。王新宇表示,8月15日前将完成全部污泥转运工作。
“我们已经委托了江苏省环保厅下属的江苏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污泥做进一步检测和鉴定,看是一般固废还是危废。最终污泥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王新宇告诉,预计8月25日可以做出鉴定报告。
据王新宇估计,处理近4万吨污泥以及后期的场地生态修复,费用不会低于3亿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该承担主体责任。”王新宇表示,考虑到滨江污水厂75%的污水都是生活污水,具有一定公益属性,政府也会承担相应费用。
对于扬子医药西侧垃圾填埋区的追责相对困难。目前,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场地调查,编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与鉴定、行政比对、生态修复方案等,都将包括在内。
,所谓行政比对,就是要将检测出的污染物与园区内企业的产品、原料进行比对,排查可能的涉事企业;之后再根据生态损害评估进行追偿。
“南京环科所的检测结果估计与中环昌泰差不多。但前者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后期追责或者起诉的证据。”王新宇说,这块场地的修复同样需要至少3亿元,管委会希望找到违法企业。
由于填埋行为年代久远,许多早期企业或搬离或关停。要想找到责任主体,难度很大。
6月27日,在垃圾填埋区看到,场地四周已用绿色防尘网隔离,地面也铺上了黑色防雨膜,斜坡上正在修建明沟,防止雨水渗漏。西侧道路已经封锁,禁止通行。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将在场地北侧和靠近江边的西侧打12米的防渗钢板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最新的处理方案出来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强对现场的保护措施。”王新宇说。
太可恶了。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② 中央环保督察由查企变为什么了
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
中央环保督察的主要目标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通过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中央环保督察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这样的力度,直接促使地方领导干部提高对环保的重视程度。
(2)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纪律规定扩展阅读:
中央环保督察的成就:
1、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在接受督察组问询及调阅资料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督察组调阅时当场发现。经查,静海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擅自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将编造的文档归入迎检材料。作为行政主要负责人,静海区水务局局长被免职。
2、老干妈公司是贵阳的名片,也是当地财税部门的“心头肉”,但其油烟问题影响周边环境,百姓屡次投诉不见整改。“老厂区是我们的发家之地,下定决心搬迁真的不容易,投入也会很大。中央环保督察组一到,明确指出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指导下,我们相信通过技术改造和厂区搬迁,企业的发展前景会更好。”老干妈公司有关负责人李贵山坦言。
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自建厂以来被不断投诉,异味扰民问题突出,仅中央督察期间就收到群众举报80余次。督察组专门赴现场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在督察组督办下,企业7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企业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③ 环境督察的定义是什么
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是“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重要内容。先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明确和强调了“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将被先期督察,党政领导有可能被同时追究责任”。
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高歌猛进,中央巡视组在各省市、中央单位、央企、高校一路打虎拍蝇。再看环保督查工作,早在2004年,国家就已开始在地方试点设立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开启了国家环境督政体制的改革。那么,“十三五”期间,环保督察巡视能否像纪检巡视那样给治污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震慑?
由于考核制度和地方利益的驱动,于公于私,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都不愿意下大力气抓环保,而且部门间各自为政。要加快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
应该通过环保督查巡视,督查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责任落实、任务完成、考核奖惩、政府整改情况,体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意志,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重大问题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移交移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情形,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用好环保督察巡视这把利剑,是严格环保执法的重要前提。首先,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把中央精神落实到操作层面,制定完善的环保督察巡视原则,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督察巡视范围和内容,规范工作方式和权限,严格工作程序,并有纪律和责任程序;其次,考虑在条件成熟时环保督察巡视机构应与组织、纪检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真正体现环保督察巡视的作用;再次,重视环保民间组织作用,发挥其监督功能,为环保督察巡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④ 环境保护督察巡视首次提出
“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是“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重要内容。先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明确和强调了“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将被先期督察,党政领导有可能被同时追究责任”。
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高歌猛进,中央巡视组在各省市、中央单位、央企、高校一路打虎拍蝇。再看环保督查工作,早在2004年,国家就已开始在地方试点设立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开启了国家环境督政体制的改革。那么,“十三五”期间,环保督察巡视能否像纪检巡视那样给治污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震慑?
由于考核制度和地方利益的驱动,于公于私,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都不愿意下大力气抓环保,而且部门间各自为政。要加快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应该通过环保督查巡视,督查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规划编制、责任落实、任务完成、考核奖惩、政府整改情况,体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意志,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重大问题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移交移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于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情形,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用好环保督察巡视这把利剑,是严格环保执法的重要前提。首先,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把中央精神落实到操作层面,制定完善的环保督察巡视原则,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督察巡视范围和内容,规范工作方式和权限,严格工作程序,并有纪律和责任程序;其次,考虑在条件成熟时环保督察巡视机构应与组织、纪检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真正体现环保督察巡视的作用;再次,重视环保民间组织作用,发挥其监督功能,为环保督察巡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⑤ 2018年中央巡视组环境保护求助方式
进驻各个省的电话不一样的。
2018年6月1日,中央第一、第二、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河南、宁夏、江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
根据安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组每天8:00~20:00受理进驻省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举报,并专设举报信箱。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进驻河南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郑州市7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0044。
进驻宁夏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51—5986000,专门邮政信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进驻江西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12,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3622邮政专用信箱。
(5)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纪律规定扩展阅读:
2018年夏天,中央环保督察,风暴再起。
专注扬尘治理。
至6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进驻10省份,除了广西,还有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云南。“回头看”为期一个月,这也是自2015年开始中央环保督察之后,首次启动“回头看”。
“回头看”十余天以来,至昨日已曝出14起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涉及此次“回头看”的全部省份。
生态环境部多次在通报中使用“督察现场令人震惊”“真相变本加厉”等措辞,语气严厉。
针对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这次督察实际上是“回头看”加专项督察,两件事一起干,既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中央巡视“回头看”是看巡视发现的问题有没有整改,当时的承诺有没有落实,督察“回头看”也要这么干,就是把原来问题的整改情况盯住了。
督察组“回头看”进驻后,跟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一样,督察组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接收社会各界举报。
据悉,针对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一批“回头看”结束后,今年还将按照中央部署,启动第二批“回头看”。“我们不会覆盖所有省份,而是聚焦再聚焦,盯着你,把问题解决。”国家环保督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⑥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看到了督察取得的明显成效,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企业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严肃问责,不搞“下不为例”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不少问题背后,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的现象。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情况。作为“关键少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彻底扭转GDP至上的政绩观,在千头万绪的各项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源:人民日报
⑦ 环保督察如何督促领导干部
环保督察绝不是一阵风,不仅是生态环境的保卫战,也是一场转型升级的持久战
环保部最近公布,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吉林、浙江、山东等8个省(区)的督察进驻工作。至此,自2015年底从河北试点开始的中央环保督察巡视,两年内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范围不可谓不广;超过1.5万人被问责,问责力度不可谓不大。就像一家企业负责人所说,“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这次感觉手术刀真的架在了病灶上”,环保督察被视为“刮骨疗毒”,其催生的“化学反应”有目共睹。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环保督察绝不是一阵风,也不是最终目的,问责是为了督促各地根治环境污染的民生之患,回应绿水青山的民心之盼。人人都做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践行者,才能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
保护环境,是每个人都要做出的努力。
⑧ 为什么要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执法
我来回答为什么要加强生态环保监察执法,这也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是还世界一片绿洲。
⑨ 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将从何时开始
5月15日,北京、上抄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截至4月底,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9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7项,其余正在推进中。
刘长根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些关键领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在总结第一轮督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督察法规建设,将环保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两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