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
A. 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地表水开发利用现状
地表水工程包括大、中、小型水库、塘坝、拦河闸等。青岛市现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1座,小(一)型水库73座,小(二)型水库397座,另外还有塘坝3762座,拦河闸167座,地表拦蓄能力总计为10.2亿m3。其中产芝水库兴利库容1.76亿m3,年均供水3900万m3;尹府水库兴利库容0.736亿m3,年均供水2135万m3;棘洪滩水库兴利库容1.46亿m3,年均供水7000万m3;崂山水库兴利库容4798万m3,年均供水2397万m3;铁山水库兴利库容2739万m3,年均供水350万m3;陡崖子水库兴利库容3435万m3,年均供水277万m3;吉利河水库兴利库容3360万m3,年均供水329万m3。
2002年,青岛市地表水供水量为5.168亿m3(含引黄),占总淡水供水量的46%,其中工业供水1.321亿m3,农业供水1.694亿m3,商品菜田供水0.651亿m3,城镇生活供水1.261亿m3,农村生活供水0.241亿m3。
2.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地层孔隙中,喷出岩类孔洞裂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及碎屑岩类裂隙水、块状、层状岩类裂隙水仅可为局部少量供水,供水意义相对不大。
青岛市多年平均地下水可采资源量为6.3436亿m3/a,天然补给资源量为5.0586亿m3,2002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6.1098亿m3,占总淡水供水量的54%,其中工业供水0.726亿m3,农业供水2.6286亿m3,商品菜田供水1.64亿m3,农村生活供水0.819亿m3,城镇生活供水0.2962亿m3。1989年开采量为历史最高值,达6.78亿m3,1999年开采量为近年最低值,为5.38亿m3。2002年为特枯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出天然补给资源量20%多,整个地区超采比较严重:青岛市区超采588万m3,开采程度为212.6%;平度市超采5326万m3,开采程度为121%;城阳区超采444万m3,开采程度为123.3%;黄岛区超采84万m3,开采程度为118%;其他区市均未超采。就水源地而言,仅王戈庄河水源地略有超采,其他水源地均未超采。青岛市多年开采现状基本反映了区内地下水的开采水平和调蓄能力,可看出青岛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基本为采补平衡,但由于城乡布局差异和需水量不同,一些地区开采量过大,形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同时有些地区开采量较小,仅有少量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白白流入大海,造成很大浪费。
3.污水利用现状
青岛市主要是利用部分工业废水进行农业灌溉和中水回用。工业废水进入排污河道后,由沿河农村抽取排污河水进行污水灌溉。城市污水回用主要是工业冷却用水、冲洗用水及市政用水。污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的王戈庄河流域、城阳区的城阳河流域和平度市的北胶莱河流域,其次是崂山区、城阳区的白沙河流域。
近年来,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由1997年的50万m3上升到2001年的600万m3。2002年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为690万m3,其中城阳区为185万m3,黄岛区为135万m3,崂山区为70万m3,平度市为300万m3。
4.海水利用现状
主要是用于部分工业用水,如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海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和李沧区,城阳区和崂山区仅有少量使用。近年来,青岛市的海水利用量变化不大,平均为13.94亿m3/a,按海水替代淡水折算系数为20∶1计,替代淡水量为0.697亿m3/a。
二、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目前,青岛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3种,其中石墨探明储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花岗石居山东省之首,黄金、大理石、滑石、萤石、透辉石、矿泉水等居全省第二位;另外重晶石、沸石、膨润土、珍珠岩等亦居全省前茅。黄金、石墨主要集中分布于北部的平度、莱西境内,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于各河谷地带。
青岛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为756hm2,是矿产开发历年占用土地总面积的41.3%。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区域主要集中在莱西、胶州和平度境内,分别为363hm2、293hm2和66hm2,占全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的95.5%。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1万hm2,其中平原地区42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8%,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地区(包括即墨市的一部分、胶州市、平度市大部分地区);低山丘陵区面积45万hm2,占总面积的40.5%,主要分布在南部、东部沿海地区和平度、莱西市部分地区;洼地面积24万hm2,占总面积的21.7%。
青岛市土地构成中,耕地为54.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49.2%,主要分布在5个县级市的平原地区和低平浅洼地区,市内7区仅占4.3%,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77hm2,低于全省人均0.085hm2的平均水平,略高于全国0.076hm2的平均水平。
近些年,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发生大量转移,使许多地块耕作比较粗放,有机肥施用量减少,主要依靠化肥农药维持作物生长,使土地退化,营养失衡现象更加严重,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据统计,全市缺钾土地面积达8.5万hm2,缺磷面积5.34万hm2,缺氮面积1.65万hm2,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5.6%,9.8%,3.0%。
四、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青岛市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优秀旅游城市,依山傍海,旅游资源丰富。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新的旅游资源不断被开发。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比较著名的旅游景点有: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岛海滨风景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温泉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田横岛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等。
在资源和产品开发方面,将以海滨风光、崂山名胜、历史名城、文化遗址为主题,重点开发建设黄金海岸旅游线、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海滨度假旅游,培育一批文化品位高、参与性强、投入少、见效快、拉动力大,具有国际性、不可替代性和无季节性的旅游产品。
五、地热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1.地热地质概况
即墨市“东温泉”是区内唯一已知温泉,位于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南,即墨市东偏北方向18km。水温最高达90℃,水化学类型为Cl-Na·Ca型。据抽水试验资料推算5m降深时的热水涌水量为1815m3/d。为保护地热资源,防止因热水水位下降而引起的生态平衡的破坏,取可利用量≤外推开采量,即1815m3/d=66.25万m3/a,热流量Q热=4.557×108J/d。即墨温泉水,是一种含有多种有益化学元素的特殊类型的地下水资源,其含盐量很高,Cl-和Na+的浓度大,总矿化度达11g/L,除此以外,还含有As、K、Ca、Mg、Br、I、H2S等多种微量元素和气体,并含有放射性元素镭和氡,因而是一种具有特殊医疗作用的地下热水,特别对皮肤病、关节炎疗效特佳。
温泉地处低山盆地,具备良好的汇水条件,白垩系莱阳群中的断裂破碎带为热储含水体,热储体平面形态为盆形,面积约0.5km2,中段下延较深,最深处达240多米,边部较薄,埋深为60~70m直至尖灭。经钻孔揭露证实:岩性为致密坚硬的硅质砂岩及砂岩,岩石破碎严重,大部分为断裂破碎带,有明显的蚀变和错动现象,并见断层角砾岩,因而为地下热水的赋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4年在平度市旧店镇发现地热,目前正在进行勘查工作。
2.开发利用现状
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村南是地热井群密集的地方,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地热井主要有57369部队供热井、温泉工人疗养院供热井、石油物探局供热井等,各供热井年开采总量分别为工人疗养院供热井13.3万m3,石油物探局供热井2.76万m3,57369部队供热井3.48万m3,累计年开采量为19.6万m3。
温泉工人疗养院地下热水单井开采量每年一般在13万m3左右,月均开采量一般为1.2万m3左右,强开采期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翌年的3,4月份)月均开采量为1.9万m3左右,弱开采期内月均开采量一般在0.9万m3左右。
从热水井中抽出的90℃的热水,在输送至各疗养院后,一般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自然冷却或兑取一定数量的冷水后才能利用,也就是说在利用之前,热水高温部分的热能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白白地浪费掉了。而从疗养院排放出来的尾水,其相当一部分的温度也高于40℃,有的高达50~60℃,这些热水都被白白排放掉,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根据我国其他地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这一温度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有必要进一步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该温泉的实际开采量还存在很大的挖掘潜力,开展热水的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该区热水应着重发展疗养、养鱼和种植温室蔬菜等方面。
六、饮用矿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矿泉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已有90多年的历史,久负盛名的崂山牌矿泉水以其清醇甘洌、口感好,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声誉,素有世界名牌矿泉水之美称。目前,青岛市通过省级以上地矿部门评审鉴定,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95)的矿泉水产地已达100余处,主要分布在青岛市内七区,约占70%左右,且以崂山区、城阳区为主,郊区五市约占30%左右,以即墨市相对较多。
花岗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在崂山地区。岩石中富含Si、Ca、Na、Sr、Li等多种元素,花岗岩经长期风化淋滤和水解作用,为矿泉水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矿泉水产地一般处在断裂构造带上(以北东向为主)或附近,蓄水条件好,水源补给多沿构造带呈线状分布,延伸较远,含水体顶底板围岩均为致密块状花岗岩,节理裂隙不发育。水源地附近岩石裸露,丛林密布,人烟稀少,污染源少,水化学淋滤作用强,水交替强烈,地下水无污染,属清洁水源区。据对已知矿泉水点水质分析资料的对比,该类矿泉水以锶、偏硅酸复合型为主,锶型和偏硅酸型次之,水化学类型以HCO3·Cl-Ca·Na型为主,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指标要求。
碎屑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于城阳、即墨一带,岩性以火山碎屑岩类为主,该类矿泉水以偏硅酸型为主。
据统计,青岛市矿泉水日允许开采量为1.5万m3,供水能力可达540万m3/a,实际产量按1/3计可达180万m3/a,而目前青岛市矿泉水年产量仅为40万m3,发展潜力很大。
七、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先后颁布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8部地方法规和《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青岛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1部地方规章,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继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后,青岛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近几年来,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
1.森林保护与造林绿化
青岛市通过加强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和植树造林,遏制了森林资源减小的趋势,使林木资源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具体措施有:①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了林地用途管制,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用林地审批,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关闭非法采石、挖砂场;②加强了林木病虫害防治和护林防火工作,降低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率;③推广科技兴林和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了一批经济林良种基地,防护林和经济林有了较快增长,分别达到了7.3万hm2和7.4万hm2;④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尽快培育山区森林资源,现已建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个,县级1个),以植被、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公园、风景区4个。森林面积在经过十年徘徊以后,迈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步,2001年新增森林覆盖面积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33%。
即墨市店集镇积极发展经济林建设,规划了5万亩速生杨生产基地,每年种植、轮伐1万亩。城阳区惜福镇开展生态示范小区试点,利用山峦和退耕还林建成生态示范林1万亩。胶南市投资4千万元进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对国道和省道两旁加宽植树带,形成绿色长廊。
2.水资源保护利用
青岛市属于可利用淡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城市,河流多为季节性,地下水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资源不丰富。“引黄济青工程”使青岛市淡水缺乏问题得到缓解,基本实现了水资源供需平衡。为有效利用水资源,1996~2000年全市增加地表水拦蓄水能力6132万m3,增加节水灌溉面积41.3万亩。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开展了海水利用,年用海水量约14亿m3左右。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莱西、胶南、平度3个国家级节水增产示范县,节水示范区1.3万亩,5个县级市和黄岛区共利用世行贷款1000万美元发展节水灌溉项目。
青岛市饮用地表水源主要有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产芝水库等12座,年供水量达1.6亿m3。大沽河是胶东半岛最大的河流,是青岛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对严重超采,造成环境恶化(如海水入侵、降落漏斗)的水源地实行了关闭或限制开采。对造成水质污染的污水排放进行了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情况较好,全部饮用水源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3.矿产开发生态保护
青岛市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优势矿产资源有石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以及透辉岩、金、滑石、沸石岩等。青岛市相继制定了《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使该市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实现了依法管理,严厉打击了非法和违法采矿行为,清理关闭上百个矿山企业。加强了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划定了以“山体风貌”、“自然景区”、“沿海沙滩”为重点的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对崂山区内90余处影响地质地貌景观的采石场予以关停。按照《青岛市减灾防灾预案》,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矿区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一批石墨矿坑、花岗岩采石场的复垦和生态恢复工程。莱西市积极推广矿坑复垦技术,继“八五”复垦石墨矿废弃土地4300亩后,“九五”又复垦土地495亩,市内浮山及青银高速等新辟、扩建公路沿线已开始对采石遗留的矿坑、公路边坡进行恢复重建,还其自然风貌。
4.海洋生态保护
青岛市海域辽阔,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青岛市的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存在赤潮、水质污染、过度捕捞等。
胶州湾是青岛海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水域面积400km2。基于胶州湾和青岛近海的生态环境状况,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规章,加大了近岸海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把污染防治和沿岸生态建设与保护相结合,较好地控制了海洋污染和资源破坏。对海洋倾废活动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防范船舶溢油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协调了沿海各行业间的矛盾,一些重要港口、渔区、旅游区的违规开发占用海域的行为开始得到有效遏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控制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建设了团岛、海泊河、麦岛污水处理厂等9座入海污水处理厂,降低了污染物入海总量,氮、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贯彻海域捕捞“零增长”的方针,进行捕捞结构调整,控制近海捕捞强度,近海资源有所改善。实施“碧海行动计划”,促进海洋开发和保护的协调发展。
5.沙化、盐碱化治理
青岛市沙化面积甚小,主要分布于河床附近及海滩近岸处,范围狭长。多年来,青岛市进行了海岸防护林建设,加强了河道两岸的植树工作,使沙化面积有所减少。
围绕海水入侵造成的土壤盐碱化,近十余年来,青岛市在海水入侵的主要地区采取了停采或减采地下水、筑堤、建防渗墙、补充地下水等措施,治理改良了盐碱化土地4600hm2。
6.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青岛市近岸海域、饮用水源汇水区和崂山、大泽山、珠山、铁镢山等处的森林对维护本地区的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近几年该市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为保障崂山水库的水质质量,位于水库汇水区的崂山北宅地区多年来一直严格控制区域内工业生产和有污染的农业生产项目。大沽河实行了严格的保护政策,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大沽河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大沽河水源的保护和沿岸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截止到2002年,青岛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分别是:崂山森林公园、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青岛海滨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等。总面积为28.31万hm2,覆盖率达26.57%。
7.草地保护建设
青岛市草地较少,经过十几年保护与建设,草地面积有了成倍增长,特别是天然草地增长较快。近年来,市区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乔、灌、花、草相结合,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退耕还林工作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大力发展牧草种植,将来草地面积尤其是牧草种植面积还将有大幅度增加。
B. 生态环境恢复、保护与建设区划
1.指导思想、原则
(1)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自然—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为合理配置、利用、节约与资源保护、自然灾害防御、环境污染治理、土地荒漠化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争取减轻我省的生态负荷与压力,减少对资源与自然景观的破坏;遏制生态恶化,实现我省生态质量的根本好转,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安全、舒适、秀美的环境。
(2)区划的依据
a.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精神;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c.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
d.国土资源部“十五”和2010年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e.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36号);
f.国家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2001~2010);
g.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十五”规划要点;
h.全国农业科技发展2001~2010年纲要(2001年4月28日发布);
i.河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豫政[1999]49号);
j.河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9~2010);
k.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
m.河南省林业厅、环保局等部门“十五”规划要点;
n.本次遥感生态环境调查成果和生态恢复、保护、建设实际需求。
(3)区划遵循的原则
A.生态环境恢复、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原则
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我省生态环境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期治理;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实行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国土整治、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自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B.生态环境建设基础原则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等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相互协调,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各类治理措施要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价值、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长期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C.发挥规模效益原则
选择城市与经济发达区和生态恶化贫困山区为重点治理区,量力而行,坚持连片集中治理。努力做到建设一片、成功一片、保护一片、受益一片。行政区域规划要服从生态区域规划和流域规划。
D.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轨道的原则
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认真贯彻《农业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
E.坚持依靠科技进步
大力采用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借鉴生态环境建设先进的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努力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F.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治理
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参与机制。
2.区划的总体目标
河南省生态环境恢复、保护与建设区划建议目标是建立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实现中州大地的山川秀美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清洁、安全、舒适、美观。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按近、中、远三个阶段进行规划。
(1)近期目标(2001~2010)
至2005年,耕地总量保持到8080000 hm2,人均耕地0.081 hm2(1.22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000 hm2,大于25°的125000 hm2陡坡耕地和67700 hm2活动性沙丘沙地全部生态退耕;荒山荒地共植树造林684000 hm2。封山育林500000 hm2,新建平原综合防护林1280000 hm2,完善2040000 hm2,林木覆盖率达22%;林、草绿地比例达国土的25%。
新建小浪底、湍河等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自然保护区14个,地质公园8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国土的3.29%,加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达5.74%。
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35%,人均绿地达8 m2。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5%。燃气化率达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工业污染点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黄河干流、淮河干流国控断面稳定达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API指数)稳定在良好的范围。城乡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饮用水确保达国家饮用水标准。农村高氟水和重污染区饮用水质得到切实改善。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3%~5%,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率达30%。
重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化预警能力与防御能力切实提高,主要河道防洪标准提高5~10年,除涝标准达3年以上,黄河干流堤防洪能力达千年一遇,淮河干流堤防洪能力达10年一遇,省辖城市防洪标准达20~50年一遇。我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上得到遏制。
到2010年,耕地总量保持至8050000 hm2,人均耕地0.078 hm2(1.17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560000 hm2,生态退耕的陡坡山地与活动性沙地193000 hm2全部抚育成合格林地。137000 hm2 15°~25°次陡坡分散小片次陡坡耕地退耕还林,402000 hm2连片次陡坡耕地通过土地整理改造标准梯田并部分退耕。荒山荒地造林并封山育林890000 hm2,完成930000 hm2中幼林抚育任务。建设15个7000 hm2以上的高标准用材林基地,把7000 hm2低效林改造成高效林。完成尚未形成林网的2130000 hm2和完善已建林网的3000000 hm2农田综合护林体系。重点高标准建设340000 hm2活动性与半固定沙丘沙地防风固沙林—灌草体系。营造护路林带600 km和实施城郊林业生态工程,使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林草绿地比例达28%以上。通过退耕与引、蓄水,将水域、湿地面积恢复至占土地总面积的6%。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含地质公园)30处(总数达48处),总面积达609000 hm2,占国土面积3.65%。加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面积,达占国土面积6.18%。建设2~3处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国际生物圈网、国际湿地、世界地质公园的重点保护区。全省主要污染物排入量比2005年再减少5%,使省辖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县级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50%。初步建成清洁生产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体系。省内四大水系主要支流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山区支流多数达Ⅱ类水质标准。县级市镇空气质量标准(API)达良好级。基本消除城乡饮用水质不合国家标准状况,高氟水、高硬度水等不良饮用水质得到切实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率达50%,杜绝重污染采、选方法和尾矿泄漏。全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化网络建成,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切实提高,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与人员伤亡比20世纪90年代下降50%。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恢复与好转。
(2)中期目标(2011~2020)
至2020年,耕地总量稳定在8000000 hm2以上,人均耕地接近于0.066 hm2(1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0000 hm2,793000 hm2 6°~15°坡耕地完成标准梯田改造和部分退耕还林;水土强烈流失的3590000 hm2地区完成初步治理。全省平原农田林网建设基本完成。本省沙尘暴源基本消除,全省林木覆盖率达30%,绿地率达33%,湿地率恢复至7%,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土地总面积的6%,加其他保护类型达10%。清洁生产的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体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全省空气、水体与地下水、土壤污染基本消除。自然灾害预测与抗御能力大大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气象水文灾害损失率下降70%,人员伤亡减少80%,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
(3)远期目标(2030~2050)
全省6310000 hm2土地退化与有荒漠化趋势的土地全部得到巩固治理,林木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34%与37%。环境污染、景观退化、生态恶化趋势从根本上得到遏止,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演替生态系统基本建成,中州大地已稳定达山川秀美,人民生活与休闲环境达清洁、安全、舒适、美观(表12.3.1,12.3.2)。
要实现远期目标,我省应达到中科院在《2001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提出的三个“零增长台阶”。
第一台阶
到2030年争取实现人口数量和规模(自然增长率)的“零增长”,同时实现人口质量的极大提高。以现有人口增长速率,我省至2030年人口将达约1.2亿,人均耕地将低于0.066 hm2(1亩),已处于耕地资源危机期。因此,到2030年实现人口数量零增长、素质大提高为必要目标。
表12.3.1依现有发展趋势预测2050年河南省土地利用结构表
表12.3.2建议的河南省“十五”及中长期主要生态指标对比表
第二台阶
到2040年实现物质和能量消耗速率的“零增长”,同时实现社会财富的极大提高。这个零增长显然与人口数量控制和节能降耗科技能力与管理能力相关。我省可持续发展能力净资产负债指数为-4.63。其中,智力支持系统(教育能力、科技能力、管理能力)资产负债指数达-12.00。教育和科技发展落后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阻滞力,应引起高度重视。
第三台阶
到2050年实现生态和环境化率的“零增长”,同时实现生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极大提高。此台阶和前两个台阶的实现与50年坚持不懈的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政策、措施不力,稍有不慎即可能“功亏一箦”。
C.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涉及到哪些方面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特制订本纲要。
一、当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我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和国土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取得进展;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全面实施;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始启动;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生态农业试点示范、生态示范区建设稳步发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2.全国生态环境状况仍面临严峻形势。目前,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突出表现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源头的生态环境恶化呈加速趋势,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湿地日趋萎缩,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江河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危害和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草原地区的超载放牧、过度开垦和樵采,有林地、多林区的乱砍滥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尤其是沿江、沿岸、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海水倒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全国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生物资源总量下降;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珊瑚礁、红树林遭到破坏,海岸侵蚀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
(二)当前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
3.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维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方式,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管理不力,致使许多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生态环境的退化。同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不足,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与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加强法治,严格监管,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应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力争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区,长江、松花江流域和西南、西北地区的重要湖泊、湿地,西北重要的绿洲,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及重点监督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在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同时,抓紧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全国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物种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各大水系的一级支流源头区和国家重点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部分重要生态系统得到重建与恢复;全国50%的县(市、区)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3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7.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省级和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8.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9.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立,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同级政府批准。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可由省级政府委派的机构管理,其中跨省域的由国家统一规划批建后,分省按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应给予积极扶持;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二)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10.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1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建立缺水地区高耗水项目管制制度,逐步调整用水紧缺地区的高耗水产业,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确保流域生态用水。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地区,应停上新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划定地下水禁采区,抓紧清理不合理的抽水设施,防止出现大面积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继续加大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大气水资源;对于擅自围垦的湖泊和填占的河道,要限期退耕还湖还水。通过科学的监测评价和功能区划,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严禁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进一步加大水污染特别是重点江河湖泊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1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加强非牧场草地开发利用的生态监管。大江大河上中游陡坡耕地要按照有关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并加强对退耕地的管理,防止复耕。
13.森林、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原,应划为禁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要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育草力度,加速林区、草原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樵采对林草植被的破坏。
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过牧。严重超载过牧的,应核定载畜量,限期压减牲畜头数。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严格实行草场禁牧期、禁牧区和轮牧制度,积极开发秸秆饲料,逐步推行舍饲圈养办法,加快退化草场的恢复。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因地制宜调整粮畜生产比重,大力实施种草养畜富民工程。在农牧交错区进行农业开发,不得造成新的草场破坏;发展绿洲农业,不得破坏天然植被。对牧区的已垦草场,应限期退耕还草,恢复植被。
14.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逐步划定准采区,规范采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严格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取缔一切发菜贸易,坚决制止在干旱、半干旱草原滥挖具有重要固沙作用的各类野生药用植物。切实搞好重要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和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转基因生物活体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国内。
15.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必须按功能区划进行,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切实加强海岸带的管理,严格围垦造地建港、海岸工程和旅游设施建设的审批,严格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沿海防护林。加强重点渔场、江河出海口、海湾及其他渔业水域等重要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严格渔业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船舶排污和港口的环境管理,逐步建立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1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在沿江、沿河、沿湖、沿库、沿海地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造成破坏的,开发者必须限期恢复。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17.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严格管制索道等旅游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
(三)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18.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保证这些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在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坏的地区,应抓紧抢建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要把横断山区、新青藏接壤高原山地、湘黔川鄂边境山地、浙闽赣交界山地、秦巴山地、滇南西双版纳、海南岛和东北大小兴安岭、三江平原等地区列为重点,分期规划建设为各级自然保护区。对西部地区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分布区,特别是重要荒漠生态系统和典型荒漠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应抢建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19.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大中城市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绿化和美化。严禁在城区和城镇郊区随意开山填海、开发湿地,禁止随意填占溪、河、渠、塘。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
20.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力度。国家鼓励和支持生态良好地区,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县(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努力推动地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21.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2.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在国家确定生态环境重点保护与监管区域的基础上,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重点保护与监管区域,形成上下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搞好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23.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中,应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建立早期预警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预测预报。
24.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各地要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自然资源的开发和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5.加强立法和执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抓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管制度。
26.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湿地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维护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权益,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发展。
2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积极搞好社会公众教育。城市动物园、植物园等各类公园,要增加宣传设施,组织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D. 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西藏、河南、海南调研报告
2011~2012年,调研组先后在赴西藏、河南、海南开展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研的同时,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如何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西藏自治区、河南省、海南省分别处于我国(西部、中部、南部),西藏位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河南省位于中原大地,海南省四面环海,都是重要生态功能区、都处在重要成矿区(带)上,三省(区)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上,既有共同做法,更有不同特点,总结三省(区)的经验,研究他们提出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对于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有借鉴意义。
一、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自然生态和地理环境独特,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该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抗干扰能力低,自我更新能力差。国家和自治区历来重视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环境的措施。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及自治区相继颁布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使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50多年来,西藏始终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结合与协调发展。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择优选择工业项目,加强污染防治;加强对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等措施,产生了积极效果。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
西藏地处独特的大地构造环境,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目前已发现矿种101种,矿产地2000余处,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41种,已开发矿种22种,18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储量的前10位,其中铬铁矿储量居全国之冠,铜的远景储量居全国第二位;锂、硼等11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5位;铅锌矿、金矿、石油、铁、锂、钾盐等显示出良好的勘查前景;西藏地热能资源蕴藏量全国第一。近年来,在西藏境内发现了油气田,有望成为我国新的能源基地。
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恶劣,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矿产资源开发程度低,2010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507.46亿元,居全国倒数第一位,人均居28 位,而矿业产值仅20亿元,只占4%左右。
(二)河南省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河南省位于广袤的中原大地上,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地处我国内陆腹地,连南贯北,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地区和承东启西的“加速器”。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重要抓手,2011年河南省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2013年省政府印发《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豫政〔2013〕3号),为努力建设生态环境美丽的河南提供了有力支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升到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地位,形成了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河南省在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认识统一,政策到位,投入加大,取得明显效果。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情况
河南省跨华北陆块和秦岭造山带两大地质构造单元,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成矿作用多样,矿产资源种类齐全,是我国矿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煤炭、石油、电力)、有色、冶金、建材、化工工业基地。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9种,亚矿种104种。在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居全国首位的有钛矿(金红石矿物)、镁矿、钼矿、蓝晶石、红柱石等15种,居前5位的有47种,居前10位的有85种。目前全省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0种,矿业产值连续多年居全国前5位,2011年实现矿业总产值1042亿元,占全省GDP的4.5%。河南省作为一个矿产资源大省,矿业经济是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产资源开发为该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海南省
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情况
海南省是我国第二大岛,是我国最小的陆地省和最大的海洋省,具有独特的地理特征和生态系统,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蓝色生态屏障,是我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且种类独具特色的省份,是南海资源开发的战略要地和前沿战略基地,具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海南省森林覆盖率达60.2%,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陆地面积的7.23%。中部山区的低山及部分丘陵地带是资源赋存丰富的矿区或成矿区带,是维持海南岛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域,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5%,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至关重要,近年来该省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优势作为未来发展的立足点,相继出台了《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海南省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一系列文件,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整体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规划,谋求协调发展。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协调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关系,推进生态工程建设。二是提高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坚持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的发展战略,从审批和发证源头上严把环境关。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和谐绿色矿山。2004~2011年年底,已投资治理资金9031.18万元,计划治理面积1356.92hm2,已完成治理面积1159.4hm2,占计划治理总面积的85.44%。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情况
海南省地质地理条件独特,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多个矿种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88种,有工业储量的矿产70种。已探明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有56种,矿产地426处(大型67处、中型120处、小型239处),其中玻璃用砂、钛铁矿砂矿、锆英石砂矿、油页岩、海域石油天然气、富铁矿、高岭土、红柱石、铝土矿等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前10位。该省目前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有29种,2011年全省矿业总产值514.7亿元(其中矿产采选业产值39.1亿元,矿产炼制加工业产值475.6亿元),占全省GDP的20.46%。
二、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特点
(一)西藏自治区
西藏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又处在世界著名的成矿带上,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意义重大。尽快摆脱落后面貌,迅速走向现代化,是西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西藏地处青藏高原,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良好的调节能力,确保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是西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既不能用停止发展来维系,又不能用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只能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重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是积极、主动、动态的,而不能是被动、保守、封闭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状态为由,拒绝一切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交流互动,阻碍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西藏在积极发展优势矿业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西藏实施符合自身特点、发挥区域优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十一五”取得重要发展的基础上,西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作了统筹安排。“十一五”期间西藏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济、社会、生态、民生保持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5.4万hm2。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城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天然林、原生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新增人工林地26万hm2,重点地区土地、草场沙化退化和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明显遏制。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着重抓好生态建设、生态经济、生态补偿、节能减排等关键环节,加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优化区域生态格局,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建设生态西藏,建设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建立大江大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大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地、湿地、天然林保护力度,采取生物和人工措施,实施森林、草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加快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衔接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逐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全面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衔接落实中央财政对江河源头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战略储备矿产资源所在地财政补贴力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促进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充分利用高原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和高原生物产业。
2.积极发展优势产业
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加快培育战略支撑产业,有重点地发展优势矿产业。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认真实施《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规划纲要》、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等中央财政地质勘查专项,地热、铜矿、钾盐开发已初具规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组织实施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进一步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勘查评价,摸清资源潜力,积极建设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业,充分利用西藏丰富独特的自然、文化资源,大力提升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地位和品质,坚持旅游与文化、生态相结合,突出“高山、雪域、阳光、藏文化”主题,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形成拉萨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和林芝生态旅游中心。
(二)河南省
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探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新的突破,获得了新的启示。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充分肯定了河南的经验,对河南乃至全国生态文明时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河南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整体推动工作,以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为载体,推进河南省经济转型升级,开启河南省发展新阶段。2013年1月15日河南省政府又下发《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生态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也是建设和谐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标志,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全过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绿色高效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全防全治的环境安全、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等体系,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绿色中原、生态中原、美丽中原。
2)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规划,制定了合理的中长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规划》较好地处理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河南省通过深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理论研究,指导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力度,较好地解决地面塌陷、山体采石破坏和地质灾害等问题。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使地质环境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已取得较好成效,出现了不少矿山环境治理的典型(如商丘永城市)。
(三)海南省
海南省设国土环境资源厅,是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唯一设置国土环境资源统一管理的省份,也是全国唯一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地质勘查队伍的省份,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建立了体制保障。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提出,海南省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过程中,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省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过程中,地质工作承担着重任,地质工作要服从于服务于海南省经济、社会、生态、民生发展,保障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双赢”是一个难题。海南积极以独特生态资源优势和生态省建设成就为基础,大胆探索适合海南省情、具有海南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一方面,海南省生态环境脆弱,需要保护,需要建设;另一方面,海南省需要发展,经济、社会、生态、民生都需要发展支持。海南省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的发展战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也是重要的发展举措。
1.科学论证协调生态保护与地质勘查
海南省中部山区是国家级生态功能自然保护区,是维护海南省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域,同时又是省重要的矿产资源成矿区(带),如何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海南省开展了“海南中部山区矿产资源勘查设置可行性论证”,在全面分析中部山区生态敏感性、生态功能区划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基础上,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功能,进行叠加分析,划分出生态保护区和矿产资源勘查区,进而划分出矿产资源勘查生态禁止区、限制区和许可区,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实施奠定基础。
2.坚持“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的指导思想
在既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海南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海南西南昌江县-东方市整装勘查区。点上开发采用先进技术,严格的环保,一流的队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海南省的面上保护。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绿色矿业制度
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绿色矿业制度,有力地推动了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海南省琼西金矿,基本达到零排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抱板金矿获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
三、西藏、河南、海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差别
1.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差异显著
课题组实地调研过程中,对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进行了调查。承载体主要选择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3个要素,承载对象主要选择人口、产业和排污3个要素进行调查,对比研究。从表1中可以看出,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承载体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承载对象人口、产业、排污等方面较大差异。
表1 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表(2010年)
(1)人均占有资源量差异
从西藏、河南、海南三省(区)人均占有的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来看,因西藏人口数量较少,土地、水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较高,人均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占有量最高;河南省人均土地、水资源量较少,矿产潜在资源价值高;海南省人均土地、水资源在三省(区)中处于中等水平,人均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较低(表2;图1)。
表2 三省(区)人均占有资源量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1 三省(区)人均占有资源量主要参数对比图
(2)经济活动差异
西藏矿产资源丰富,矿产潜在价值高,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程度低,人均矿业产值相对低;河南因矿业勘查开发程度大,人均矿业产值高;海南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低,人均占有资源潜在价值较低。
西藏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全国其他地区,人均GDP较低;河南、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程度较高,人均GDP高于西部地区。
人均排污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呈正相关。西藏目前发展水平低,人口稀少,人均污水排放目前控制比较稳定,污染相对低;河南、海南发展程度高,人均GDP污水排放量都很高,其中海南最高(表3;图2)。
表3 三省(区)经济活动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2 三省(区)经济活动主要参数对比图
(3)资源环境承载力差异分析
以土地资源为承载力基底要素,通过单位面积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口、经济总量和污水排放量对比分析(表4;图3)可以看出,资源环境承载力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直接相关。
西藏地处我国西南部,土地资源广袤,地广人稀,而资源开发程度低,发展相对滞后,所承载的经济活动量较少,地均人口、地均GDP、地均排污量均较低。
河南地处中原,是重要的农业区,粮食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单位土地面积承载人口数量过高,地均 GDP 在三省(区)中最高,工业相对发达,地均污水排放量也最高。
海南陆域面积小,处于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地均人口、地均GDP均较高,地均废水排放量也较高(表4;图3)。
表4 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主要对比参数(2010年)
图3 三省(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主要参数对比图
2.实行差别化管理,实行区域协调平衡发展
通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地域广阔、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差异很大,资源环境承载力形成明显自然分区,加之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及社会文化的差异,必须实行差别化管理,实现区域协调平衡发展。
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差异,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取舍要有不同侧重。像西藏地区,生态价值应比生产力价值更为重要,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环境问题,带来的不只是对区域内的影响,而是关系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而同样要加快发展,途径是选择优势产业,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海南省力图以资源环境“双赢”构建旅游岛链,已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已形成的共识,即生态优先,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河南实施中原崛起战略,在新“三化”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完全能够在保护好环境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的发展。这些完全取决于生态价值和生产力价值的平衡,取决于建立在资源环境价值平衡基础上的政策导向,取决于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相适应的不同管理方式和政策措施。
四、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建议
1.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要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和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
目前环境资源利用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在认识层面,由于对环境的资源属性认识不足,环境价值不能全面体现,导致环境资源缺乏明确、清晰的产权。在实际操作层面,人们认识到使用者应该支付环境成本,但是往往只考虑正常的环境资源使用成本,而忽略了使用资源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的补偿成本。使用者在消费环境资源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补偿往往由社会承担,使环境成本外部化,势必造成环境资源的浪费及过度使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还会刚性增加,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明确界定环境产权,将环境资源成本内部化,形成“谁使用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的补偿机制。
国土资源工作需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成本计量标准,将资源环境使用成本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成本,纳入GDP核算体系,遏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性、掠夺性使用和过度开发使用。
2.以新的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平等共生、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按其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态价值,开发资源则体现为生产力价值,二者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要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的前提下,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才能协调平衡,才能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3.做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搞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环境的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确定一个地区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污总量等承载对象所能承受的规模。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区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约束双重作用。
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因其资源环境禀赋特征而不同,东、中、西部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差异显著,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日渐明显。实现不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下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要建立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管理。
通过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分区的基础上,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划分出不同地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以资源开发为主和城乡宜居的功能定位,分别确定资源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保护补偿指标的差别化目标,作出国土规划,在国土规划指导下,分别作出环境保护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付诸实施,实行差别化管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4.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我国如青藏高原、大小兴安岭、秦巴地区等既是主要的生态功能区,又处在重要的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要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矿产地规模等因素,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
“点上开发”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资源所在地人民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矿区。
“点上开发”在获得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为“面上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和资金支付,促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达到双赢。
5.制定实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依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节生态保护利益攸关者之间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于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矿产普查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和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应以修复生态系统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E.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是须臾不可脱离的。离开生态文明单纯地去抓经济发展,不仅不会成功,反而会使经济发展远离既定的目标。同样,离开经济发展来谈生态文明,也不会有真正地发展。
1、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我们充分认识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成果。
我们必须摒弃人定胜天的思维方式和作法,充分认识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都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坚持科学发展的鲜活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
我们要牢牢扭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社会,奋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3、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生动诠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既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科学发展,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诠释。
4、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建设物质文明,又要推动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要建设经济强国,又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既要金山银山,建设实力中国,又要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
(5)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扩展阅读:
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起来
1、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又主动保护自然,积极改善和优化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
2、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既要遵循经济规律,更不能违背生态规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既要金色GDP,更要绿色GDP。
3、我们必须转变执政理念,坚持环境优先原则,树立发展是政绩,保护生态、建设生态也是政绩的理念,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作经济发展来重视,当作经济建设来投入、当作生产性项目来安排、当作长效型产业来开发。
F. 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摘要 十八大确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加强生态保护,实现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性作用。
一、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
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解决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部署问题和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前提的组织管理问题。
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报告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要服从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八大报告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能否取得丰硕成果,实现预期目标,核心问题也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解决目前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真正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资源勘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一)以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时代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平等共生、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按其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态价值,开发资源则体现为生产力价值,二者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搞好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环境的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确定一个地区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污总量等承载对象所能承受的规模,是一个具有一定浮动范围的阈值。
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约束的双重作用。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区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分区的基础,划分出不同地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和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功能定位,做出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付诸实施。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既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方针,具体政策措施足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和生态功能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矿产地规模、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先进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装备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所在地人民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为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以点上开发促进了面上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双赢。
(四)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的补偿机制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解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收益”、责权利统一。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普查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或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以修复生态环境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制定绿色矿业制度,健全责任,加强临管。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
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更好地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在更大程度上从更广阔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进大部制改革,健全部门责任体系
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矿产资源“横向集中统一、纵向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解决目前矿产资源管理横向上政出多门、纵向上争权逐利的问题,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的问题,建议调整国务院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能,从仅履行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向覆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矿业”管理延伸。行使“矿业”的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职责。
(二)政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作用
目前,需要对一些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修改、调整。
对现行《矿产资源法》进行修改。现行《矿产资源法》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与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和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对矿产资源关乎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惠泽民生的表达,缺乏法律高度;没有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缺少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用益物权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条款比较笼统,操作性差等,需要修改。
对现行征收资源税费的办法进行调整。目前实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形势,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利于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其中重要内容是要对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进行调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不同于一般的用益物权,其使用就是耗竭。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货币性资产补偿,目前税率偏低;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级差收益的调节,应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
解决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问题。目前,矿业权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矿业权“价款”制度的异化。矿业权价款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条件下设立的,是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出让时经评估缴纳的对国家投资回报的费用。近年来,“价款”范围扩大,以致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都收“价款”,“价款”额都超出了地勘投资的成本,将开采预期收益提前全额征收,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上是在炒卖资源。价款概念扩大化,操作不规范,扰乱了矿业权市场,严重助长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在矿业权市场完善的情况下,“矿业权价值”(投资人权益)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在市场上平等交易,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研究讨论一些地方“基金”的错位问题。地质勘查基金是在我国地质勘查风险资本市场没有建立的情况下设立的,其目的是降低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间接起到了对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融资作用。地质勘查基金作为周转金要保值。地质勘查基金制度实施以来,对地质找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等同于政府财政投入找矿,这就形成了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的问题,由于基金错位,挤出社会资金。为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要研究解决一些地方地勘基金错位的问题。
修订研制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技术规程和规范。勘查技术规程是勘查活动的规范,是衡量勘查质量高低的尺度。新时期地质调查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矿产勘查工作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当前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原有的技术规程、规范有的已经过时,老化现象严重,修订滞后;有的不能满足新的需求,需要按勘查工作的新需求加快修订;还要研制新的技术规程、规范,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的需求。另外还要研究解决标准化建设体系不全,相关标准缺乏协调、信息化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关键技术标准落后等问题。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还存在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还有政府掌控矿业权,集管理者、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问题。
当前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国土资源部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内容是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式及其经济关系。新机制实施两年来,在解决找矿投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找矿方面的重大进展,很大程度上是找矿投入快速增长的结果,尤其是政府加大了投入,拉动了商业投入,效果明显。目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机制,需要研究解决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重点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据调查,一些省份政府投入资金基本来源是资源补偿费和两权价款,找矿投入的形式是以“省财政”、“省基金”投入的,一些省份省财政投入和省基金投入是相同的运作方式,部分省区都有相当多的承担省财政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单位不持矿业权“给政府打工”。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及基金错位助长了政资不分、政府掌控矿业权,遏制了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
(四)尊重市场规律,健全完善矿业市场
要在更大程度、更广阔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加强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导,建立有形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矿业权市场运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的规范有序、调控有度。
要建立健全与矿业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对已形成的矿产勘查技术劳务市场要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资质条件,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构建矿产勘查的融资平台,建立矿产勘查的风险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矿业资本市场,形成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要规范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对现有的中介组织进行整顿,规范资质,严格把关,加强自律,提高水平,充分发挥其客观公正的中介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议逐步由行业协会承担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逐步与国际接轨。完善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估相关制度。
(五)引导扶持矿业市场主体建设
用改革的办法、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扶持矿业市场主体建设。深化国有矿业企业改革,改制成股份制公司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探采分离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采(机制上)一体化,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控股和参股从制度上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以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引导、扶持发展民营矿业企业。民营矿业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矿业发展方兴未艾,已经成为重要的矿业市场主体。民营矿业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人才管理上都与市场经济体制走势吻合,但民营公司在社会的认同上、享有政策公平的环境上存在障碍,需要疏通;技术人才缺乏,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国有地勘单位在我国地质事业发展中曾做出重大贡献,在人才信息、装备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当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仍然发挥主力作用。但是这些优势受现行体制的束缚,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要准确把握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将国有地勘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活动的分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勘单位转为企业,成为矿业市场主体,将会在找矿突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年12期)
G. 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张彦英
(中国地质科学院)
摘 要 十八大确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加强生态保护,实现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 十八大报告 国内生产总值 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 找矿突破战略
一、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更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
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解决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部署问题和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前提的组织管理问题。
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报告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要服从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八大报告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能否取得丰硕成果,实现预期目标,核心问题也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解决目前政府和市场关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服务性政府,真正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资源勘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一)以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时代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平等共生、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上,也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发展状态上。生态文明时代,资源环境价值不再仅仅体现为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计量工具,还体现为人类健康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保证,以及维持自然生态系统自身平衡与发展的功能。
生态文明时代的资源环境价值按其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功效不同区分为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态价值,开发资源则体现为生产力价值,二者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互为消长。人类要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生存,更要在生产力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求发展,只有在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同时实现前提下,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平衡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搞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搞好国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资源环境承载力是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在确保生态可恢复与可持续并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环境的数量与质量,能够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是确定一个地区对人口数量、经济总量、排污总量等承载对象所能承受的规模,是一个具有一定浮动范围的阈值。
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约束双重作用。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区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自然分区的基础上,划分出不同地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和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功能定位,做出国土规划,付诸实施。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既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又是重要成矿区带上,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方针,具体政策措施是以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
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和生态功能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矿产地规模、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前提下,统筹兼顾“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要以最严格的准入门槛,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最先进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装备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与矿产所在地人共享开发效益,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为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的同时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以点上开发促进了面上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双赢。
(四)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体现生态价值的补偿机制
建立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价值、生态保护成本、调解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原则是“谁保护谁收益”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生态补偿平台,对不同的补偿类型、补偿主体、补偿内容和补偿方法进行协商对话,组织实施。
对基础地质工作、矿产远景调查和部分普查形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政府;矿区勘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补偿主体是企业。对工作区或矿区生态价值的损失,以修复生态环境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制定绿色矿业制度,健全责任,加强监管。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
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更好地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在更大程度、更广阔范围内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进大部制改革,健全部门责任体系
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矿产资源“横向集中统一、纵向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解决目前矿产资源管理横向上政出多门、纵向上争权逐利的问题,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的问题,建议调整国务院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能,从仅履行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向覆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矿业”管理延伸。行使“矿业”的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职责。
(二)政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作用
目前,需要对一些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修改、调整。
对现行《矿产资源法》进行修改。现行《矿产资源法》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与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和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对矿产资源关乎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惠泽民生的表达,缺乏法律高度;没有以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缺少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用益物权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条款比较笼统,操作性差等,需要修改。
对现行征收资源税费的办法进行调整。目前实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形势,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利于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其中重要内容是要对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进行调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不同于一般的用益物权,其使用就是耗竭。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货币性资产补偿,目前税率偏低;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级差收益的调节,应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
解决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问题。目前,矿业权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矿业权“价款”制度的异化。矿业权价款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条件下设立的,是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出让时经评估缴纳的对国家投资回报的费用。近年来,“价款”范围扩大,以致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都收“价款”,“价款”额都超出了地勘投资的成本,将开采预期收益提前全额征收,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上是在炒卖资源。价款概念扩大化,操作不规范,扰乱了矿业权市场,严重助长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公。在矿业权市场完善的情况下,“矿业权价值”(投资人权益)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矿业权人在市场上平等交易,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研究讨论一些地方“基金”的错位问题。地质勘查基金是在我国地质勘查风险资本市场没有建立的情况下设立的,其目的是降低勘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间接起到了对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融资作用。地质勘查基金作为周转金要保值。地质勘查基金制度实施以来,对地质找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等同于政府财政投入找矿,这就形成了与市场争权、与企业争利的问题,由于基金错位,挤出社会资金。为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要研究解决一些地方地勘基金错位的问题。
修订研制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技术规程和规范。勘查技术规程是勘查活动的规范,是衡量勘查质量高低的尺度。新时期地质调查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矿产勘查工作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当前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原有的技术规程规范有的已经过时,老化现象严重,修订滞后,有的不能满足新的需求,需要按勘查工作的新需求加快修订。还要研制新的技术规程规范,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的需求。另外,还要研究解决标准化建设体系不全、相关标准缺乏协调、信息化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关键技术标准落后等问题。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还存在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还有政府掌控矿权,集管理者、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问题。
当前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国土资源部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进”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内容是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式及其经济关系。新机制实施两年来,在解决找矿投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找矿重大进展,很大程度上是找矿投入快速增长的结果,尤其是政府加大了投入,拉动了商业投入,效果明显。目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机制,需要研究解决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的关系,重点是规范政府投入,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据调查,一些省政府投入资金基本来源是资源补偿费和两权价款,找矿投入的形式是以“省财政”、“省基金”投入的,一些省财政投入和省基金投入是相同的运作方式,部分省区都有相当多的承担省财政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单位不持矿业权“给政府打工”。矿业权价款制度异化及基金错位助长了政资不分、政府掌控矿权,遏制了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康发展。
(四)尊重市场规律,健全完善矿业市场
要在更大程度、更广阔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础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加强政策支持和信息引导,建立有形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矿业权市场运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要素市场的规范有序、调控有度。
要建立健全与矿业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对已形成的矿产勘查技术劳务市场要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资质条件,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构建矿产勘查的融资平台,建立矿产勘查的风险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矿业资本市场,形成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要规范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对现有的中介组织进行整顿,规范资质,严格把关,加强自律,提高水平,充分发挥其客观公正的中介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议逐步由行业协会承担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逐步与国际接轨。完善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估相关制度。
(五)引导扶持矿业主体建设
用改革的办法、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扶持矿业市场主体建设。深化国有矿业企业改革,改制成股份制公司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探采分离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采(机制上)一体化,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控股和参股从制度上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以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引导扶持发展民营矿业企业。民营矿业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矿业发展方兴未艾,已经成为重要的矿业市场主体。民营矿业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人才管理上都与市场经济体制走势吻合,但民营公司在社会的认同上、享有政策公平的环境上存在障碍,需要疏通。技术人才缺乏,需要加强培训和引导。
国有地勘单位在我国地质事业发展中曾作出重大贡献,在人才信息、装备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当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仍然发挥主力作用。但这些优势受现行体制的束缚,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要以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推进改革,将国有地勘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活动的分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勘单位转为企业,成为矿业市场主体,将会在找矿突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张彦英,樊笑英.论资源环境的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27(8):61~64
张彦英,樊笑英.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24(4):9~12
朱训.找矿哲学概论.北京:地质出版社,2012
H.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能够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正确对待二者关系:在经济建设中,不能忽视环境保护;但也不能一味追求生态建设,而忽视经济建设。
其中体现的政龚禒夺溉懿防额狮帆饯治原理有: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要全面地看待问题;要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
I. 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
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有以下4点:
1、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
4、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
生态环境建设,是我国提出的、旨在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主要通过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建设生态农业等方式,建设祖国秀美山川。
(9)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扩展阅读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之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注重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中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