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库法律
『壹』 国务院制定的涉水方面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抄国水袭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
国务院批复《长江流域综合规划》,
国务院批复《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等,具体可以上水利部网站查询。
『贰』 保护农田水利设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对于农田水利工程的适用法律在优浩律师事务所看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答《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水库工程管理通则》《水闸工程管理通则》《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关于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职责划分的若干规定》。《关于修好管好小型水库的几项规定》
『叁』 水库承包相关法律法规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条中指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版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权。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这句话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建议先弄清楚你看中的水库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灌溉发电性质的拿就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但是如果是当地的水源地,那就是不允许被开发的。
(2)如果你承包成功,日后就必须在保护水资源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养殖。
收费范围
《水法》第七条指出“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
根据《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项法规对承包了水库、河流养鱼的养殖户来说其实是个保护盾,你承包成功就享有用益物权,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跑来钓鱼的话你是可以告他的。
『肆』 中国水利法规有哪些
中国水利法规: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6号,2014年9月)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7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年修订)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部国家计委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伍』 水库 水源地的保护和执法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我国对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保护水源地的法律法规不缺,缺的是严格执法,但靠严格执法还远不能保护好水源地。
『陆』 老百姓修建水库有哪些法律法规
小型水库绝大部分抄属乡镇、袭村集体所有。管理主要分集体管理和个人(承包、租赁)管理两种形式。水库没有个人所有的,但是可以个人管理。
既然水库不属于个人私有,那么就不能买卖。应当签订承包或者租赁合同!
追问:
私人出资兴建的水库为什么不是私有?我可以查阅什么法律?
回答:
中国法律对土地所有权规定的是国有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没有个人所有的。在不动产方面,个人所有的只有房产。你发现没有所有的土地证都是使用权证,不可能是所有权证。
『柒』 请问中型水库的产权归属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水库本身属于公益项目建设啊
除了明确的获得使用权的自主经营
都是归属政府所有啊
用益物权的分配有合同从合同
无合同则无用益物权分配
『捌』 关于确定小型水库的保护范围的法律法规
堆雪人快来pore
『玖』 谁能告诉我关于水库的有关法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汛期,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必须服从有关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其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凌汛期,有防凌汛任务的江河的上游水库的下泄水量必须征得有关的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意,并接受其监督。”
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公布施行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台风即将登陆、天气预报有暴雨甚至特大暴雨的情况下,福溪水库应当提前放水尽量腾出库容。而在2004年8月12日20时30分,即台风即将登陆前6小时,福溪水库水位以每小时1米多的速度上涨,而此时福溪水库仍未开闸泄洪。直到台风登陆后近两小时内水库水位迅速涨至汛限水位时,被告还是未开闸泄洪,而是采取让洪水自溢的方式处理。最后,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小时后才开闸泄洪,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