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态环境厅
A. 湖南省环保厅附近的公交车有哪些
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 → w207东线,全程约9.7公里
1、从长沙站步行约130米,到达长沙火版车站
2、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权2站, 到达万家丽广场站
3、步行约170米,到达万家丽广场站
4、乘坐w207东线,经过12站, 到达省环保厅站
B. 湖南省环保厅到湖南省人社厅怎么坐公交
公交线路:810路 → 158路,全程约20.1公里
1、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步行约440米,到达唐湘电器内市场容站
2、乘坐810路,经过16站, 到达朝阳村站
3、乘坐158路,经过12站, 到达县公安局(西)站
4、步行约570米,到达长沙市人社局
公交线路:810路 → 158路 → 星沙101路,全程约20.0公里
1、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步行约440米,到达唐湘电器市场站
2、乘坐810路,经过16站, 到达朝阳村站
3、乘坐158路,经过8站, 到达二手车市场站
4、乘坐星沙101路,经过4站, 到达长沙县政务中心站
5、步行约70米,到达长沙市人社局
C. 请问湖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好不好,比如长沙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有没有人知道那里老师待遇如何
按职称,教学质量来算吧。
D. 湖南湘资沅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南湘资沅来生态环境规源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2018-01-04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60号(原86号)兴威名座704房。
湖南湘资沅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30111MA4PBHJP9Y,企业法人王斌,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南湘资沅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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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处,张龚简历
张龚,1996年10月至2001年9月,湖南省平江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宣教股长。
中文名
张龚
国专 籍
中国
职 业
桑植县属人民政府副县长
性 别
男
1996年10月至2001年9月,湖南省平江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宣教股长;
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期间: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参加湖南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党支部书记(期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参加湖南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习博士毕业);
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总队科长、固体废物管理站副站长,省污染源普查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办副主任,污管处副处长,省污染源普查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0年4月至今 桑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F. 从长沙市火车站出发怎样到达湖南省环保厅
在 长沙火车站 坐 135路 到 长托/圭塘/龙骧巴士公司/香樟东路口/雨花区政府北 换乘 16路 到 省环保厅
G. 湖南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措施
11.3.1 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湖南省各地、市、县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特别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
(1)特别发达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市,人均GDP值超过10000元(其中长沙市区已超过了20000元),农民年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
(2)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共计41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于京广线两侧,呈南北向的带状展布。湘西、湘北也有一些发达县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大于6000元,其中农民年均纯收入绝大部分高于2000元。
(3)发展中地区:发展中地区共计24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在于湘中丘陵区与周边山区的过渡地带,以及洞庭湖平原与两侧山区过渡地带的县市。发展中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在4850~6000元。
(4)贫困地区:包括国开发(1994)5号通知,我省列入扶贫的10个县(永顺、保靖、平江、桑植、新化、沅陵、花垣、安化、隆回、新田)和湖南省湘政发(1994)29号文件中增加省定扶贫的21个县区(城步、桂东、汝城、古丈、泸溪、凤凰、通道、江华、龙山、麻阳、慈利、宜章、新晃、炎陵、茶陵、吉首、石门、芷江、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和武陵源区、浏阳市)。
(二)人口稠密
近几十年来,湖南人口急剧增加,从1953年(一次普查)到1998年的45年间,全省人口净增3152.30万,平均每年净增70余万人,使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口增长与环境及资源的关系日趋紧张。就土地资源来说,1949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积达10.64亩,人均耕地面积达1.76亩,而至1998年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下降到4.89亩和0.74亩,分别相当于1949年的46%和42%,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小的省区之一,并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面积仅相当于现有耕地面积的5.8%。显然,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除此之外,人口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森林覆盖率下降、生物资源衰退、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繁,环境污染严重。
(三)土地退化
(1)土壤侵蚀加剧:花岗岩、紫色砂页岩和砂岩所生成的土壤结持力小,并且多为坡地,在春夏之间的雨季会发生水土流失。特别是由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导致植被覆盖率低,以及不合理的垦复和耕作,均加剧了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给土壤资源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破坏,使地力衰退。据统计,每年全省流失的土壤约1.7亿吨,相当于80万亩耕地的土壤流失,并伴随有大约248万吨有机肥流失。
(2)土壤潜育化过程增强:由于长期对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发生水库、水渠渗漏,排水设施不完善,特别是重灌轻排的耕作技术以及长期的双季稻连作制度,土壤长期淹水,曝晒机会少,同时水耕水整的耕作方法使犁底层日趋粘重紧实,透气性差,土体的部分或全部层段还原性增强,普遍发生次生潜育化过程。全省潜育化稻田有50万余公顷,次生潜育化稻田27万余公顷。
(3)土地贫瘠化普遍:土地贫瘠化是因土地用养失衡所致。近几十年来,集约型农业日益发展,土地养分消耗量急增,而土地投入相对不足,重用轻养甚至只用不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壤养分损失严重。全省122.99 万公顷的旱地中绝大部分有机质含量不到1%,水田中亦有相当部分的有机质含量低于2%。土地贫瘠化现象在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区域表现更加明显,如常德、岳阳、长沙等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低产耕地占其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
(4)土地损毁严重:由于工农业生产不断扩大、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交通建设的迅速发展,普遍发生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受破坏。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历年来全省仅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挖损或压占的土地总面积1.13万公顷,安化县境内湘黔铁路复线工程全长仅38 km,施工过程中废土废渣堆占土地及河道、水面的面积高达7.44万平方米。
(四)江湖塘库功能衰退
(1)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省内各流域中上游地区在春夏雨季,特别是大雨和暴雨季节,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泥沙由地表水径流携带向下游运移,此时大小河流的含沙量和输沙量普遍增加。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多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179 kg/m3、0.127 kg/m3、0.229 kg/m3、0.416 kg/m3,从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仅湘江干流每年就向洞庭湖输入1235万吨泥沙。
(2)水利效益降低:主要表现在江湖塘库蓄洪、防洪、抗旱能力降低和发电效益降低,如洞庭湖在1949年天然湖泊面积为4350 km2,到1983年缩减为2691 km2,较1949年减少了38%,湖容量也缩减了40%。随之而来,每到雨季,洞庭湖平原就发生洪涝灾害,特别是近几年来历年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
(3)河运能力降低:由于长期的水土流失,造成江河淤积,河床抬高,航运能力和航运价值大大降低。湖南省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共594条,总长约3.3 万公里,1965年通航里程达1.6万公里,后因泥沙淤积,河床变浅,通航里程逐年下降,目前全省河流通航里程仅1万公里左右,客、货运量大幅下降。
(五)地质灾害频繁
(1)滑坡与崩塌:省域内滑坡和崩塌较为发育,每年均有数千至万余起发生,其中约有1%可形成灾害。据统计,全省业已发生较大规模以上的滑坡764起,崩塌110起,它们集中分布在山地丘陵区,而且以海拔150~800 m之间为甚。湘西北石门—沅陵—凤凰一线北西山区、安化—通道的湘西南山区和茶陵—临武—江华的湘南山地区是3个滑坡与崩塌大量发育的地带,分别占全省滑坡与崩塌总量的35.2%、20.8%、25.2%,而且是大型滑坡与崩塌主要发育地带;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谷坡地带亦是滑坡与崩塌经常发育的地带。
(2)泥石流:省内泥石流往往与滑坡、崩塌相伴发生,但发生数量相对较少。根据地矿部门资料,固体物质一次输移量>1.0万立方米的泥石流有74起,其中大型—巨型的泥石流有22起。
(3)水土流失:由于本省大部地区属山地、丘陵区,地势高、且相对高程差大,同时雨水多、强度大,特别是在分布广泛的红层和岩浆岩岩类以及志留系页岩、泥岩分布区,基岩对土壤结持力小,抗蚀、抗冲及抗风化能力弱,植被一经破坏,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水土流失一直是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1985年湖南省农业区划研究成果表明,湖南省水土流失分布面广,达4.4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0.8%。按侵蚀类型分:面蚀41958.6 km2,沟蚀1673.7 km2,崩塌368.3 km2;按发生的地类分:农业用地6954.3 km2,林地27312.5 km2,草荒地9733.8 km2;按流失程度分:轻度20830.8 km2,中度14240.7 km2,强度7942.8 km2,剧烈986.6 km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封山育林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森林植被和草地得到了较好的护养,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1996年植被覆盖率达到52%,不但有效地抑制了水土流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对已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降低了水土流失程度,缩小了水土流失范围。但是,目前省内水土流失仍分布很广,除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南县、沅江、华容和津市五县少有水土流失以外,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9430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8.62%。水土流失灾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是衡阳、邵阳、自治州及娄底市,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其总面积的25.7%、24.1%、25.0%、23.4%,在衡阳又以衡南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形成了大面积的红壤劣地。
湖南省水土流失以面蚀为主,占总流失面积的95.36%,流失地类有农地、林地及草荒地,其中农地流失占15.8%,林地占62.1%,草荒地22.1%。
(六)地表水体污染
湘江水系:1998年度湘江水系主干流参与评价断面20个,支流参与评价断面12个。全流域水体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各为3个,各占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5个,为15%;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7个,占53%;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4个,占12%。湘江干流中上游江段水体污染较轻,从源头永州大江口至株洲上游渌水口长约400 km的江段上,共布设监测断面11个(9个城市江段断面),仅1个断面水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或Ⅳ类以上水质标准。
湘江支流中,郴江、蒸水、浏阳河、涟水污染严重,潇水、舂陵水水质保持良好。湘江水域主要污染为总氮、石油类、总大肠菌群、氨氮、总磷、非离子氨、汞、砷以及其它重金属。
资江水系:资江是湖南省干流和支流污染均严重的水系。1998年参与评价断面15个(城市江段断面13个),干流上布设监测断面11个,支流布设监测断面4个,所有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1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干流上仅中游柘溪水库、桃谷山2个断面水体良好,符合Ⅰ类水质标准。中上游以及下游共9个水体监测断面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支流邵水、夫夷水污染严重。邵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Ⅴ类水质标准,夫夷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干流上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以及总磷。支流邵水马家坝、东风桥等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的年均值均超标。
沅江水系:沅江水系共布设监测断面16个,干流上设11个,支流上设置5个。所有参与监测评价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个。沅江干流水质尚好,全长约500公里的干流上所设置的11个断面中,仅中游1个断面和下游2个断面水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断面水体均符合Ⅰ、Ⅱ或Ⅲ类水质标准。沅江支流巫水、峒河以及万溶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氨氮以及悬浮物。支流万溶江、上州、七一化工厂断面的监测项目总大肠菌群、总磷、氨氮年均分别超标,干流下游新兴嘴断面、坡头断面总大肠菌群分别超标。
澧水水系:澧水水系参与监测断面6个,干流上布设5个,支流上布设1个。干流上仅石门三江口断面水体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其余4个断面均属于Ⅳ类水体。支流上断面水体基本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澧水水域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悬浮物、大肠菌群。
洞庭湖区:洞庭湖区参与评价断面8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6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总磷、总氮污染较广,呈富营养化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总大肠菌群。湖区所有监测断面中,南嘴和茅草街断面污染较重。
长江水系:长江水系湖南江段参与评价断面3个,即岳阳市荆江口、陆城和城陵矶,断面监测结果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总大肠菌群、悬浮物和氨氮。
湖南省水库除湘江支流潇水的双牌水库挥发酚年均值超标外,其它各大水库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良好。
(七)大气污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统计资料,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为3819432.40,其中燃烧废气占68.98%,工艺废气占31.08%。说明重点源工业废气有三分之二以上来自燃烧废气。
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分别为1879829.73、963959.00和680971.878,这三项污染物累计负荷比达95.37%。
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排在湖南省首位的是岳阳市,标污染负荷为729126.90,占 19.09%,以下依次是娄底地区负荷比为16.54%、株洲市负荷比为14.51%、衡阳市负荷比为12.00%和湘潭市负荷比为9.21%,这五个地市累计负荷比为71.34%,为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区域。
11.3.2 生态环境的整治措施
(一)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与加强区际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并重
区域经济发展应走不平衡增长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优势发展地域予以重点突破,并再实施滚动发展。
全省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资源状况、投资规模等诸因素的不同,从而形成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明显差异。从总体上看,湘江中下游的湘中丘陵区和洞庭湖平原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湘西北地区、湘西雪峰山区和湘南山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将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优先保证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前发展。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尤其是以长株潭为中心的地区生产率高,南靠广东、港澳,北通长江黄金水道,工、农、商业发达,城镇规模大、数量多,交通便利,科教卫事业和邮电通讯业发达,水资源充裕,具有投入少、经济效益高、快速发展的条件,应作为全省优先发展的区域带,使之增强聚集效应,增大辐射功能,率先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并推动全省其它地区的发展。
在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同时要加强区际合作。实现各地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同时省内社会经济落后的山区,国土资源丰富,社会经济的严重滞后会对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对湘西自治州以及其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其国土资源状况,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突出重点、各展所长、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对口扶贫工作,以加快全省300万人口的脱贫,缩小与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关系湖南社会经济全局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目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正处于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阶段,但少年、成年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总负担系数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23%(1995年)。若放松计划生育,让少年人口迅速扩大,则建设成果将部分或大部分被人口增长所抵消,资源和环境也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要继续切实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把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
(三)造林育草、整治江湖塘库,扼制地质灾害
造林育草扼制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低、草地退化是湖南省地质灾害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继续造林育草、发展植被是整治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条件最重要的基础措施之一。湖南省森林覆盖率达52%,远高于全国水平,但是由于大部地区地势起伏大,雨量多,尤其是暴雨和大雨,地质灾害仍然频繁发生。同时,原始林业已开发殆尽,现有林木绝大部分为次生林,主要为马尾松林、杉树林和经济林,它们对水土流失的扼制作用明显减弱。因此,必须强化“森林法”的实施,以法治林,封山育林,同时要调整林种结构,扩大防护林的种植面积,以保证森林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真正得到改善,提高涵养水土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湖南省草地退化明显。由于人类对草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大面积草坡被垦、公滩滥牧,加上不顾客观条件的毁草造林,结果使草地垦植失败,有种无收,公滩荒芜、造林不成,反而引起草地退化。因此,必须从措施上采取围栏封育,退耕、退林还草,使草类具有充分的休养萌生时间;实施防护林与草地同步发展、交互分布的综合防护措施,以逐渐使草地恢复发展,改善生态条件。
整治江湖塘库,扼制洪涝灾害:每当春夏季节,雨水集中,水量充沛,且四水洪水与长江分流入湖洪水遭遇时,在洞庭湖平原及四水下游地势低缓平坦地区酿成洪涝灾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洞庭湖围湖造田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二是由于长期水土流失,造成四水及洞庭湖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江河淤积,湖河床抬高,泄洪防洪能力明显降低;三是四水中上游水库蓄水调节能力低。因此,必须整治江湖塘库。
首先,在湘、资、沅、澧四水及其重要支流中上游,特别是在暴雨中心地段或降水高值区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以及加强对已建水库的维护管理,提高四水中上游蓄水能力,做到防洪、抗旱调节自如,减少洞庭湖及四水尾闾的防洪压力。
在湘、资、沅、澧四水中下游河段,存在江河淤积、河床抬高的地段,应进行河道清障和疏挖,达到畅通水流,降低水位。同时要加固沿江大堤,使之达到防洪能力20年一遇甚至更高的标准。特别是社会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如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沿江大堤的加固要达到防洪能力50~100年一遇的标准。此外,要确保重点铁路、重要公路不受淹没,常年畅通。
洞庭湖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湖床抬高,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是洞庭湖平原及四水尾闾洪涝灾害的症结。因此,要切实退田还湖、清理四水尾闾洪道。此外,要加强堤坝建设和增强堤垸排涝能力。
(四)综合治理水污染
(1)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动态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环保产业,对排污严重的企业应采取关、停、并、转的方针,对于化工、冶金、造纸等污染较严重的产业应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慎重发展的方针。
(3)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的,限期整改,对处理效果差的设施进行技改,尽快达到排放要求。
(4)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与单位产品的耗水量和排放量。
(5)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兴建和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五)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1)以控制煤烟型污染为重点,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凡不符合国家烟尘排放标准的企业、民用锅炉和土灶要限期治理。推广节能高效、污染小的炉窑。
(2)逐步改变燃料结构,积极发展气体燃料,提高城市用气率。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非污染能源。
(3)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控制和管理,对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汽车不准上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4)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废气,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治理或回收利用,污染严重的应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H. 湖南省环保局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承办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参与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办省内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向省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全省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市(州)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省内重点流域、水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实施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全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省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我省可持续发展纲要。
(六)拟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全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并负责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订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负责全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省内履约活动;管理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省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负责全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根据中组部组通字〔1999〕35号文件精神,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市、州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环保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承办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文件、文稿的起草与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信访和群众举报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市、州间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和联络工作;负责市、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组织拟定我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项条例和规章的协调、审查与报批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负责组织省环保局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规划与财务处
拟定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环境保护统计和信息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制全省可持续发展纳要;承办国家和省政府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制我省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申报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收费标准,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科技设备资金、污染治理资金;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指导省控监测网站规划投资建设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作。
(三)科技标准产业处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制订我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全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承办我省涉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污染管理处
拟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和规章,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考核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指导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提出和核定全省环境保护收费标准;负责调查处理全省重大的、跨区域的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并负责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承办省内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组织工作,提出新建的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协助监管省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论证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的规划论证并负责管理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有关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通字〔1999〕35号文件精神,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市、州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工作;指导全省环境保护在职人员培训教育;承办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行政表彰工作;负责出国留学、培训、访问学者选派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人事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I. 湖南省环保厅地址在哪里
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省环境保护厅 在凌霄路坐66到雨花区政府下坐16到环境保护厅下
J. 湖南省环保局厅厅长是谁
2018.02至2020 邓立佳
2016 至2018.02 王一鸥
2016前一任 刘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