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三十五
Ⅰ 形容生态环境优美的词语有哪些
1、莺歌燕语:黄鹂歌唱,燕子呢喃。形容春天的美好景象。
2、一碧万顷:形容青绿无际。
3、湖光山色:湖的风光,山的景色;指有水有山,风景秀丽。
4、青山绿水:青的山,绿的水,泛称美好山河。
5、春深似海:春天美丽的景色像大海一样深广。形容到处充满了明媚的春光。
6、繁华胜地:繁华热闹,繁盛;胜地有名且风景优美的地方。热闹的名胜之地。
7、一泻千里:泻:水往下直注。形容江河奔流直下;流得又快又远;也比喻文笔或乐曲气势奔放;也形容价格猛跌不止。
8、目不给赏:眼睛来不及观赏。形容景物优美繁多。
9、别有天地:天地境界。比喻另有一番境界。形容风景或艺术创作的境界引人入胜。
10、一草一木:比喻极微小的东西。
11、争奇斗艳:互相争斗,以新奇艳丽来取悦于他人。亦作“争奇斗异”。
12、观山览水:观:游览;山、水:指风景。游览、玩赏山水景物。
13、月朗风清:月光明朗,微风清爽。形容宁静美好的月夜。
14、奇峰罗列:形容山,奇形怪状,罗列在这。
15、花红柳绿:形容明媚的春天景象。也形容颜色鲜艳纷繁。
16、水阔山高:阔:宽,广阔;指有广阔的水面和高大的山脉隔着,不得相通。
17、别有洞天:洞中另有一个天地。形容风景奇特,引人入胜。
18、风月无涯:极言风景之佳胜。同“风月无边”。
19、良宵美景:美好的夜晚和景色。亦作“良宵好景”。
20、水木明瑟:瑟洁净鲜明的样子。形容风景清 ......
Ⅱ `85年我大包干我家分了有四亩左右一块荒地三十五年了寸草不收我能否将沙土拉走将土地复耕
承包复的荒地可以复耕。因荒地无植制被,在复耕的过程中,需考虑水土流失的问题,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Ⅲ 生态文明建设中哪些方面的效益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昭示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
一、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增强生态危机意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一)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形态
人类社会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从人与自然关系看,原始文明是人类完全被动接受自然的阶段,历时百万年,对自然没有伤害;农业文明是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探索、初步开发的阶段,历时几千年,对自然造成了一些伤害,但由于伤害程度小,多数情况下自然可以自行修复;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阶段,历时几百年,对自然带来伤害、损害、破坏,许多方面已经难以修复。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境界,是在对工业文明带来严重生态安全进行深刻反思基础上逐步形成和正在积极推动的一种文明形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形态。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经济奇迹,积累了巨大物质财富。但是,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人类在创造和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饱尝了高增长带来的苦果:能源紧张、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环境恶化、气候变化、灾害频发。这些,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重新思考人类行为的准则。1962年美国学者出版《寂静的春天》,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第一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布《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正式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今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了《我们憧憬的未来》。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与我们党一贯倡导和追求的理念一脉相承的,是对我们党关于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概括、再升华。
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们就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
“九五”计划决定实施可持续战略,
“十五”计划首次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目标,
党的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
“十一五”规划首次将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作为约束性指标,提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等。
在这一系列战略思想和重大部署指导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展开。生态文明观念逐步树立,全民资源节约和环保意识增强;
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化学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4.29%和12.45%,基本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6.7%,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大幅度减低;环境质量局部改善,2005年到2010年,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三类水质的比例提高18.9个百分点,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提高30.3个百分点;
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成效,“十一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提高2.16个百分点,退牧还草区牧草质量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加大,全国沙化面积减少;
应对气候变化取得进展,“十一五”期间通过节能提高能效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尽管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经济发展面临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是资源约束趋紧,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上升到56.7%,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也在快速上升,多年平均缺水量536亿立方米,2/3的城市缺水,110座城市严重缺水,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
二是环境污染严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没有根本遏制,一些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灰霾天气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
三是生态系统退化,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37%、沙化土地面积占18%,90%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地面沉陷面积扩大,生态系统破坏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脆弱,加之我国发展很快,发达国家几百年逐步显露的问题,在我国被压缩到几十年集中显现。另一方面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生态文明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生态不文明的做法还很普遍。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跨过资源环境这道槛,不仅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把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这就是: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体现了新的价值取向。在经济发展中,我们比较注重遵循经济规律,但对自然规律尊重不够,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肆意开发,对自然造成伤害,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认识到,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人类不是自然的奴隶,人类也不是自然的上帝。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中,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行为方式应该符合自然规律。我们必须摈弃人定胜天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都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不单单是做好资源环境方面的工作。我们既要做好资源环境等方面相对独立的工作,更要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各层面,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领域进行全面转变、深刻变革,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方面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制定其他各项经济社会政策、编制各类规划、推动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就是要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在环保工作中,把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放在首位;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把利用自然力修复生态系统放在首位。
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涵。在经济发展中,要尽可能减少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废弃物产生。积极发展节能产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壮大可再生能源规模。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努力形成同传统工业文明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占用自然空间不同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发展方式。在现代化建设中,要尽可能集中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减少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少的产业以及循环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制造;倡导和推行绿色消费、低碳消费、适度消费。
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我们推动发展和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人的需求既包括物质文化需求,如对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需求。生态产品是人们重要的消费品、生活必需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不能因为我们这一代中国人要过上好日子,就不顾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和发展,因为资源和生态环境,既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的,也是我们的后代的。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不能影响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全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搞好生态文明建设,也是我国对地球生态安全的贡献。
三、认真落实 大力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必须加紧落实,务求取得成效。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国土空间是宝贵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我国辽阔的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国土空间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有力地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耕地减少过多过快,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资源开发强度大,环境问题凸显,空间结构不合理,绿色生态空间减少过多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科学布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 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这是解决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
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三大战略格局”。
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格局,即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国家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为主要支撑,以轴线上其他城市化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城市化战略格局;
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即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农业战略格局;
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即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总的要求是,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我国人均能源占有量低,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消耗强度高,能源消费供需矛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软肋,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我国的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水多水少水脏并存,地下水过度超采,必须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我国人均拥有的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不足,人均耕地资源面积逼近保障我国农产品供给安全的红线,必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同时,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形态,必须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发展循环经济。
(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由于部分地区,对国土空间的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分散开发,带来和造成了森林破坏、湿地萎缩、河湖干涸、水土流失、地面沉降,沙漠化、石漠化和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各种灾害频发等自然生态系统严重受损的问题。必须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在我国,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较差。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因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增长快,人均排放量不断增加。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四)加强生态文明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在5个方面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要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必须改变唯GDP的观念,淡化GDP考核,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二要健全基本的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必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如,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建立限制开发的制度,对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要建立禁止开发的制度。我国耕地、水资源环境等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但仍不完善,要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
三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还不到位,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虽已确立,但没有体现生态价值,生态补偿制度正在探索中。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要建立市场化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同样需要依靠市场机制,要用市场化办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五要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资源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对其的破坏和损害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人人参与、全民行动。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Ⅳ 形容生态环境优美的词语
鸟语花香、清新、清爽、青山绿水、湖光山色
一、鸟语花香 [ niǎo yǔ huā xiāng ]
【解释】:鸟叫得好听,花开得喷香。形容春天的美好景象。
【出自】:清·李渔《比目鱼·肥遁》:一路行来,山青水绿,鸟语花香,真是个好风景也。
二、清新 [ qīng xīn ]
解释:清爽而新鲜:刚下过雨,空气~。
引证:鲁迅 《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不识字的作家虽然不及文人的细腻,但他却刚健,清新。”
三、清爽 [ qīng shuǎng ]
解释:清洁凉爽:雨后空气~。
引证: 景梅九 《罪案》:“﹝ 孙先生 ﹞且态度安详,声音清爽,不愧为演说名家。”
四、青山绿水 [ qīng shān lǜ shuǐ ]
【解释】:泛称美好山河。
【出自】: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三回:历遍了青山绿水,看不尽野草闲花。
五、湖光山色 [ hú guāng shān sè ]
【解释】:湖的风光,山的景色。指有水有山,风景秀丽。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园内轩窗四启,看着湖光山色,真如仙境。
Ⅳ 中国国土法第三十五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二十三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监督检查
Ⅵ 什么是生态文明
概述
我国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又提出生态文明。并且把它写入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之中,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社会发展目标中统筹考虑,成为中国共产党对子孙后代和世界负责的庄重承诺。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
生态文明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发展的一个更高阶段;从狭义的角度讲,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是并列的文明形式,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在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物质文明,将致力于消除经济活动对大自然自身稳定与和谐构成的威胁,逐步形成与生态相协调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生态文明下的精神文明,更提倡尊重自然、认知自然价值,建立人自身全面发展的文化与氛围,从而转移人们对物欲的过分强调与关注;生态文明下的政治文明,尊重利益和需求多元化,注重平衡各种关系,避免由于资源分配不公、人或人群的斗争以及权力的滥用而造成对生态的破坏。生态文明是对现有文明的超越,它将引领人类放弃工业文明时期形成的重功利、重物欲的享乐主义,摆脱生态与人类两败俱伤的悲剧。
一、生态社会主义
西方的环境危机触发了绿色生态运动,生态运动产生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集中体现于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经济增长、社会公正、环境保护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而生态社会主义正是这核心中的核心。
生态社会主义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是西方生态运动和社会主义思潮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今世界十大马克思主义流派之一。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思索超越了生态学范围,生态运动成为集环保、和平、女权为一体的全球性政治运动。生态运动所提倡的基层性民主、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生产是为社会需要而不仅是为了市场利润、结果的平等、社会与环境公平、人与自然和谐等主张,给一些左冀学者重要启发。他们批判地吸收了环境主义、生态主义、生态伦理、后现代主义等生态理论,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试图用马克思主义来引导生态运动,为社会主义寻找新的出路。
90年代以来,绿色运动变成左翼政治流派中的主力。苏东解体后,许多老共产党员都加入了绿色组织。西方一些主要政党也纷纷通过绿化或与绿党联合以增加执政砝码。
生态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是生态马克思主义。
生态马克思主义属于政治生态学,认为生态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只有废除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它致力于生态原则和社会主义的结合,力图超越资本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构建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模式。第一,自然是客观自然与历史自然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自然界对人的优先存在地位,认为自然界制约和规定着人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实践水平的提高,人必将走向与自然的和谐。第二,人是自然存在属性与社会存在属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人的解放只能是在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的社会存在属性与积极顺应自然才能实现。第三,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协调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结果。
生态社会主义形成的观点
在此思想基础上,生态社会主义形成了如下观点:
首先,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因为它无限追求利润的生产方式内在地包含着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内在地决定它不可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各项环境经济政策不可能实际操作到位。全球化加快了生态危机的转移和扩散。生态殖民主义愈演愈烈。发达国家由于自己的资源无法维系现有的经济规模与生活水准,就通过资本全球化进行悄悄的剥削,让全世界发展中国家为他们的资源环境买单。发达国家制定的环保高标准,促使本国高能耗工业向不发达国家转移,甚至还把第三世界当作倾倒各种废物的垃圾场。环境问题一再让位于资本主义主导下一轮又一轮新的经济增长。所谓的可持续首脑会议只能在一些细微问题上达成象征性协议。在现有的资本主义国际秩序下,资金技术援助、贸易义务、保健、教育、债务削减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等关键议题,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生态危机成为转移经济危机的新手段。生态社会主义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对资本主义控制危机的能力估计不足。今天的危机已经从生产领域转移到了消费领域,这正是资本主义转移危机的最佳途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是靠经济技术上的优势;二是靠不断制造公众消费的新需求来达到自我维持。制造并操纵消费,实际上就是在“转移目标”,把经济危机转移到生态危机上去。
第三,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社会公平问题。受环境灾害影响的群体,是一种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平问题。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可能会停止剥削而实现公平,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环境公平问题。如今的环境问题,早已超过一国一区而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难题。要解决,就必须取得共识;要取得共识,就必须公平;要公平,就必须改变现有不公平的、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操纵的国际秩序;要改变现有国际秩序,就只能发展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正是公平。
第四,必须用生态理性取代经济理性。生态社会主义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就是对经济理性的批判。经济理性只会使劳动者失去人性变成机器;只会使人与人的关系变成金钱关系;只会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工具关系。而生态理性则力图适度动用劳动、资本、资源,多生产耐用高质量的产品,满足人们适可而止的需求。这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动机,即利润动机和可持续发展动机。
第五,对未来社会的解释。未来社会应该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场质的变革,应是一个经济效率、社会公正、生态和谐相统一的新型社会。这个社会必将是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将采用生态经济的模式,生态经济模式就是可持续法则对所有人都有制约的经济活动,而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实现生态经济的根本保证。表面看来,发达国家显然比发展中国家更有物质条件建立一个绿色社会,但在主要发达国家,绿色变革的要求与动力并不是社会政治的主流。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正在拼命向发达国家学习,正在沿袭西方传统生产消费模式,这样一个世界几乎注定不可能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需要一场社会变革。
第六,变革力量的选择。传统社会主义一直强调变革的力量是工人阶级。但如今西方工人阶级不仅在规模上比其它阶级缩小得快,而且因日益依赖于资本主义经济而变得十分保守。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首先应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为主体的“中间阶层”,然后才是工会。工人阶级虽然缺乏足够的“生态意识”,但他们毕竟是遭受环境污染最直接的阶级,仍蕴藏着最终革命性,是未来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
生态社会主义运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学说,把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提升到“资本主义生产与整个生态系统之间的基本矛盾”,认为生态恶化是资本主义固有的逻辑,因而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就在于粉碎这种逻辑本身。生态社会主义把生态问题的原因追溯到根本制度,这与传统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一致。
生态社会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同
生态社会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有何不同?
第一,对时代矛盾的解释不同。科学社会主义更多解释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如何进行现代化的问题。民主社会主义更多解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如何提高民主化的问题。而生态社会主义要解释的是所有发达与发展中国家所共同面对的人与自然矛盾问题。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可以在国家层面上一定程度地实现自己目标,而生态社会主义目标必须在全球层面上才能实现。
第二,追求的制度目标不同。科学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一种更优越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一种尽可能改良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而生态社会主义则是要构建一种超越各种主义的、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的政治经济制度。
第三,所依靠的政治力量不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变革是靠一个始终保持先进性与战斗力的政党。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改良靠固定选民的支持。而生态社会主义把绿色组织、新政治运动、传统工人运动、各政党合作都作为社会变革动力,即依赖一种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国家之间的民主协商精神和多元文化价值原则下的对话。
生态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并不能解决经济如何增长、政治制度如何构建、人民生活水平如何提高、民族国家利益如何保证等问题。有人认为,生态社会主义以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为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反对暴力革命,主张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这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左。因此生态社会主义只是一种西方国家富裕之后出现的理论,它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其道德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是一种“富人哲学”。但也有人说,也许正是在这一点上,更符合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物质文明极大丰富基础上的逻辑。
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可持续发展,第二是对资本主义本质的批判,第三是对社会主义本质新的阐述。这从另一个视角大大印证了中国共产党三年前提出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意义。有不少人都把科学发展观等同于一种单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甚至把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也降低到一个技术层面。这是非常片面的。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变革,包括思想与制度。科学发展观可挖掘的社会主义深刻内涵远未穷尽,科学发展观可补充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也远未完成。
在全球化背景下,北部国家和南部国家都出现了不同的生态运动。北部国家的主题是防止污染,南部国家的主题是防止资源衰竭。要解决全球环境资源困境,就要全球协商,就要全球共识,就必须在全球范围内有计划地放弃西方传统工业文明模式。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来说更能达到生态平衡,因为社会主义的出发点不是以利润为生产目的,其现实环境问题并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造成的,恰恰是违反这种内在本质的结果。世界资源环境矛盾为社会主义重新崛起创造了条件。
今天的生态社会主义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极大补充。生态社会主义期待生态运动与工人运动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对现行资本主义的斗争。这不太容易。因为西方产业资本大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致使发展中国家的剩余劳动力不能全球流动而导致绝对过剩,在生态与就业上,大多数工人选择后者。生态社会主义的最大启示主要在思想文化方面,即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要求它必须领导全世界从工业文明向新型文明的伟大转型。我们正处于一个新型文明的前夜。这就是生态文明。
二、生态文明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
《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在西方语言体系中,“文明”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城邦”的代称。
人类文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约在石器时代,人们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物质生产活动主要靠简单的采集渔猎,为时上百万年。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铁器的出现使人改变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为时一万年。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现代化生活,为时三百年。从要素上分,文明的主体是人,体现为改造自然和反省自身,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从时间上分,文明具有阶段性,如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从空间上分,文明具有多元性,如非洲文明与印度文明。
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地球再没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
生态,指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存在状态,亦即自然生态。自然生态有着自在自为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改变了这种规律的作用条件,把自然生态纳入到人类可以改造的范围之内,这就形成了文明。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自然资料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物质财富的有限性,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无疑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
首先是伦理价值观的转变。西方传统哲学认为,只有人是主体,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是人的对象;因而只有人有价值,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因此只能对人讲道德,无需对其他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这是工业文明人统治自然的哲学基础。生态文明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还是西方的可持续发展,都说明生态文明是一个人性与生态性全面统一的社会形态。这种统一不是人性服从于生态性,也不是生态性服从于人性。用今天的话说,以人为本的生态和谐原则即是每个人全面发展的前提。
其次是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从原料到产品到废弃物,是一个非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物质主义为原则,以高消费为特征,认为更多地消费资源就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生态文明却致力于构造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共赢,关键在于人的主动性。人的生活方式就应主动以实用节约为原则,以适度消费为特征,追求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崇尚精神和文化的享受。
生态文明既然是世界新潮流,按理应在发达国家首先兴起,因为在那里首先爆发生态危机。但一是因为西方强大的技术资金使本国生态危机得以缓解;二是因为西方工业文明的巨大惯性还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三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不断向不发达地区转移生态成本,西方失去了发展生态文明的机会。西方失去机会,就为中华民族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会。
三、生态文明与中华文明
中华文明虽然是工业文明的迟到者,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却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从政治社会制度到文化哲学艺术,无不闪烁着生态智慧的光芒。生态伦理思想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这使我们有可能率先反思并超越自文艺复兴以来就主导人类的“物化文明”,成为生态文明的率先响应者。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生态保护的相关律令。如《逸周书》上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因为春天树木刚刚复苏生。什么时候砍伐呢?《周礼》上说:“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除保护生态外,还要避免污染。比如“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尘废物抛弃在街上就要斩手,虽然残酷,但重视环境决不含糊。这种制度,并非统治者的个人自觉,而是中华文明本身的内涵所决定的。以儒释道为中心的中华文明,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
中国儒家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德性,尽心知性而知天,主张“天人合一”,其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儒家通过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讲究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通过家庭、社会进一步将伦理原则扩展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正如《中庸》里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儒家的生态伦理,反映了它一种对宽容和谐的理想社会的追求。
中国道家的生态智慧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空灵智慧,通过敬畏万物来完善自我生命。道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强调人必须顺应自然,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把一种物中有我,我中有物,物我合一的境界称为“物化”,也是主客体的相融。这种追求超越物欲,肯定物我之间同体相合的生态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与现代环境友好意识相通,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相合。
中国佛教的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在爱护万物中追求解脱,它启发人们通过参悟万物的本真来完成认知,提升生命。佛家认为万物是佛性的统一,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涅盘经》中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异。”认为一切生命既是其自身,又包含他物,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佛教正是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生态实践成为觉悟成佛的具体手段,这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出的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客观上为人们提供了通过利他主义来实现自身价值的通道。
常有人用《周易》中“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来表述中华文明精神。这与生态文明的内涵一致。中华文明精神是解决生态危机、超越工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文化基础。一些西方生态学家提出生态伦理应该进行“东方转向”。1988年,75位诺贝尔奖得主集会巴黎,会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问题在于,思想与行动并不是同一的,接受东方智慧并不难,但传统中华文明如果想为生态文明的形成和实践作出贡献,也同样面临着创新发展的问题。这就需要用生态理性来审视我们的发展原则。生态理性认为,人类的理性一旦与环境相脱离将毫无价值,只有当与环境的现实要求结合起来考察人类理性时,才能正确评判人类的行为。生态理性具有人性化、自然化、整体化的特征。它是西方哲学面对生态危机而产生的新的哲学观点,是对科学理性绝对化、工具化、教条化的反思。长期以来,正是在科学理性绝对化的视角下,很多人都将中华文明这种东方智慧视为前现代的产物,采取了批判排斥的态度。
也正是在生态理性的原则下,西方思想家越来越表现出对东方智慧的认同,东方智慧已参与到西方世界的思想文化建设中去。对于我们而言,中国文化精神被世界逐渐重视,只是一个更深层文化问题的开始。我们既要防止片面复古;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科学理性的作用。但科学理性必须与生态理性结合,如同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结合一样。我们要用人文精神来校正科学理性的绝对化倾向,也要用道德原则来审视实用主义。我们虽然身在中国文化之中,但主导我们现代化实践的主要逻辑仍然是西方式的。西方传统工业现代化的模式最终是难以复制的,尤其是对于中国来说,这意味着更加深刻的资源环境冲突。所以,用中华文明来校正我们的现代化方向,理顺我们的文化结构,使中华文明的生态智慧成为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为必要。
仅有生态文明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实践,即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过渡到生态文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
四、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
文明的转型决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农业文明带动了封建主义的产生,工业文明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兴起,而生态文明将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包含着对工业文明的反思,从而使生态文明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恩格斯说:“人们会重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
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完全变革的必然结果就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实现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两大和解”的生态文明社会。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生态文明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首先强调以人为本原则,同时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与极端生态中心主义。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制造了严重的人类生存危机;极端生态中心主义却过分强调人类社会必须停止改造自然的活动。生态文明则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另外,在可持续发展与公平公正方面,生态文明也与当代社会主义原则基本一致。
生态文明应成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础。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离不开生态文明,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前提。
生态文明也只能是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作为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代表了一种更为美好的社会和谐理想。两者内在的一致性使得它们能够互为基础,互为发展。生态文明为各派社会主义理论在更高层次的融合提供了发展空间,社会主义为生态文明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资本主义使人们摆脱封建枷锁和宗教禁锢的同时,却带来新的剥削和压迫,这使社会主义应运而生。社会主义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革命与改良两种选择。无论是科学社会主义还是民主社会主义,都要研究资本主义自我发展的丰富活力,都要思考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给全人类带来的诸多利弊。针对全球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难题,例如生态问题,生态社会主义等新型社会主义流派的探索,不仅在学术上对社会主义进行了理论创新,也在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全球问题具体结合起来。虽然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仍然单薄,仍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确为社会主义回应全球性问题提供了想象空间,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完善,因为当代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使得社会主义不能只研究工业文明基础上的阶级关系,还必须研究人与自然的文化伦理。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正在于此。
对中国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生态和谐观,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深厚的哲学基础与思想源泉。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新的政治理念,完全可以与生态社会主义、世界可持续发展理念、中国传统文化相互借鉴。它们之间的融合,必促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促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促成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新潮流,必促成社会主义真正代替资本主义,必促成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对此,中国责无旁贷。
Ⅶ 万里长江第三十五镇是哪一个镇子当地的名字从何而来
当时的电影“洪湖红卫队”遍布全国各地,这个主题歌也成为了经典,现在听起来很开朗,电影和歌曲都成为时代几代人的美好记忆, 该片是60年代拍摄,根据历史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上世纪30年代湖北洪湖地区的革命队为了保护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和敌人的英勇战斗的真实历史,洪湖在中国革命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Ⅷ 中国绿化基金会35周年,这个节日有什么意义
这个节日对于中国生态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1985年9月27日,中国绿化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中国绿化基金会成立。中国绿化基金会是筹集民间绿化资金的重要组织,在林业发展和推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同时在国际民间绿化合作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对外交往的纽带作用,从1985年9月27日到2020年9月27日,三十五年风雨兼程,步步脚印,中国绿化基金会在不断发展壮大,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中国国土绿化,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然和谐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5年中,中国绿色基金会创造了奇迹,在未来的35年里,我们期待更多奇迹由它创造而出。
Ⅸ 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之后人类应对生态危机的唯一正确选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更高阶段。中共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进党的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一战略的实施,确立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地位,从生态文明领域迈上道德高地。在人类文明演进的转折点,如何汲取发达国家工业化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走出一条以生态文明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符合科学发展和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们亟需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
人类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凭借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灿烂的文明。不考虑私有财产、阶级分化和国家制度,仅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分析,随着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由被动接受、初步探索、过度征服到和谐共处,人类文明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阶段,现在开始向生态文明的阶段迈进。
生态文明是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时期,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目前认识的最高境界。21世纪人类开始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和管理模式改进,全世界各国政府对保护地球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达成共识,标志着生态文明时代的开始。生态文明是一个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系统,是建立在知识、教育、科技高度发达和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的文明,强调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明确人类社会必须在生态基础上与自然界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生态文明不仅吸收人类以前的先进文明成果,也深刻反思工业文明牺牲环境的高成本代价。为此,生态文明也可称作“绿色文明”。
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
建设生态文明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辩证统一的过程。近些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已经逐步探索出相对完整或明晰的实践途径,但是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更具前瞻性、世界性的文明形态,面临着许多有待开拓、创新的领域,包括思想观念、战略规划、体制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
(一)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确立科学的价值观、财富观和消费观
生态文明是一种全新的思想观念。生态文明的价值观认为不仅人是主体、有价值;自然也是主体、也有价值。人类、自然共同作为宇宙的成员,具有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运行轨迹,人类企图违背自然规律改变它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此,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念已成为21世纪的先进理念和主流伦理。
生态文明的财富观认为农业文明是以土地资产为主流的财富观,工业文明是以有形和无形资本为主流的财富观,而生态文明则是要求以绿色财富为主流的财富观。绿色财富是指以资源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为前提,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财富,具有生态性、和谐性、安全性、节约性和可持续性的特征。比如,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绿色的食品、宜居的环境,森林、湿地、草原等都是巨大的财富。按照世界银行衡量的新标准,绿色财富包括绿色人造资本、绿色自然资本和绿色人力资本:如环保节能建筑物、环保型交通工具是绿色人造资本;山清水秀、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是绿色自然资本;德才兼备、有创新意识,受过良好的绿色教育,具备生态环保人格的绿色人才称为绿色人力资本。
生态文明的消费观认为工业文明时代的生活方式是以物质主义为原则、以高消费为特征。生态文明的消费观则要求扩大“绿色文明”发展空间,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要求消费无污染、质量好、有利于人类身心健康的产品,提供节能、环保、健康、安全、舒适的服务;要求转变消费观念、优化消费结构,形成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鼓励人们更加关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努力建设绿色家园。
(二)建设生态文明要进行系统的战略规划和设计
近年来,我国在黄土高原的综合治理、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中部和东部的工业污染治理、热带生态和海洋生态的保护等方面,已启动了一系列生态工程建设的有益探索;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程,仍需在发展方式、战略布局、开发保护等战略层面作出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发展方式主要是实现两大转变,即由高碳发展方式向低碳发展方式转变,由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向集约环保的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应当创造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因为消费欲望的贪婪膨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不管贫富贵贱,人人都必须共同承受,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要求我们必须实施一系列在保护中有序开发自然资源和促进适度消费的战略举措。特别是中国生存着世界五分之一的人类,其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只能从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不可能去赶超美国。
二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和可支配财力,尽快健全城乡统一的低标准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免费义务教育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失业、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项目的保障力度。
三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对资源环境的替代作用。将中国庞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要淡化官本位观念,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千千万万优秀人才到基层、到企业去创造财富,特别是创造绿色财富;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提升我国人力资本优势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性人力资本的投入,特别是对幼儿和青少年等基础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入,坚决革除应试教育的各种弊端;通过减免税等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增加对各类人力资本的投入,逐步形成个人、企业、社会和政府共同参与、分别投入、各得其所的人力资本投资机制。
四是促进城市对农村人口的吸纳与农村资源的占有相协调,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资源、环境构成巨大压力。应该从13亿人口的国情出发,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城镇化政策;采取严格而系统的措施,扭转盲目扩张、千城一面的建设格局,特别是各城市进行建设规划时,应科学预测人口变化趋势,合理控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留出弹性较大的生态用地规模,形成星罗棋布的中小城市群,使城市建设在绿色环境中,以便应对将来人口总量变化,确保城市对农村人口的吸纳与农村资源的占用同步协调推进,真正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惠州、株洲、贵阳、徐州、唐山和北海等城市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战略布局主要是对国土(包括海洋)空间作出准确的定位和科学的布局。
当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确立其法律地位,这是现有区域发展战略的丰富和深化,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利于保护资源环境和生态环境,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维护未来15亿人口的生态安全;有利于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生活水平、福利水平的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发展成果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应区分轻重缓急,重点突破。按照服从中央大局和地方发展的原则,一是优先编制和公布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二是四类主体功能区中,优先开展禁止和限制开发区规划工作;三是先行提高人口素质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并从空间的层次性、管理的有效性、运作的协作性以及健全法制体系等层面,正确处理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科学构建“部门分工与协作”的国土及城乡空间管理框架。根据功能区的属性,分类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关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开发保护主要是保护好我国13亿人口以至今后15亿人口赖以生存的生态安全。
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如西部地区作为我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蕴藏天然气、煤炭等多种资源;但是,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地区,位于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制约西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国家制定生态资源补偿政策的同时,可通过建设新型生态工业园区的模式,探索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新途径。生态工业园区是一种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设计的新型工业组织形态,遵从循环经济的减量化(Re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原则,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三)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决策咨询体制。建议党中央、国务院设立国家战略咨询委员会,把精力充沛、从政经验丰富的部分领导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组织起来,履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就国家发展的战略进行系统咨询、研究和设计的职能,协调国家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
二是建立生态、资源、环境三大补偿机制。建立以财政转移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资源、环境三大补偿机制。我国目前在很大程度上缺乏融合自然的经济政策,使用生态资源获益方不必承担生态环境恶化的责任,环境保护者没有必要的经济激励。生态、资源、环境三大补偿机制是重新调整各利益相关者生态、经济成本与收益的必要措施,按照破坏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受益方付费等原则,率先在森林、矿产资源开发、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及区域生态功能区等关键领域建立补偿机制。积极推行市场化生态补偿,在政府的引导下实现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之间自愿协商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模式;着重培育资源市场、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促使环境要素的价格真正反映其稀缺程度。
三是建立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构建区域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完善统筹区域发展的管理机构与组织,明确统筹区域发展规划,规范统筹区域发展政策,统筹区域发展决策程序,确定不同类型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有针对性地指导与评价各地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绿色产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
发展绿色产业是保护和利用生态资源的战略抉择,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更是中国十几亿人口幸福指数得以提高的重要保证。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引起全世界有识之士的深刻反思,这是一件坏事,但也是一次难逢的重大机遇。可以肯定地说,全世界正在孕育着一场新能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环保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或者叫绿色革命。因此,发展绿色产业无疑是引领世界潮流的朝阳产业,也是中华民族实现文明复兴的科学跨越之路。
这些基础工程包括:
(一)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二)发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
(三)发展高效优质绿色农业
(四)发展绿色旅游等生态服务业
(五)发展生物工程
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政治层面,在于中央决策层和地方领导层的意志和政策。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生态观;加强法制建设;重视生态行政建设;推进生态民主建设,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教育、行政等各种手段,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节能减排,最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
Ⅹ 描写生态环境好的词语
描写生态环境好的词语
繁花似锦 、 绿草如茵 、
郁郁葱葱 、古树参天 、
万木争荣、百花齐放 、
花团锦簇 、万紫千红、
桃红柳绿 、 绿树成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