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长汗遗址
㈠ 对比半坡聚落和姜寨聚落的异同
有关我国古代“城”的出现,古文献中就有一些零散的记载。如《轩辕本纪》云:“黄帝筑城邑,造五城”;《礼记·祭法篇》正义引《世本》曰:“鲧作城郭”等。我们姑且不论这些文献资料的可信性程度如何,仅传说中时代较早的神化人物黄帝的具体的生存年代就很难确定。因而,要探讨“城”的起源,我们还必须把目光移向以田野发掘为中心的考古学。
以往,人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大都局限于起源的时间。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非“城”之起源问题的全部内容。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对有关的考古资料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考察。自近代考古学在中国诞生迄今,考古工作者已在山东、河南、内蒙、湖北、湖南等地发现了20余处史前时期的城址。同时,城堡出现以前的史前聚落在各地也多有发现和揭露。这些在古文献中无迹可寻的实物资料,自然就成为我们探索“城”之起源问题的真实而可靠的线索。现有的考古资料已能令我们相信,古代的“城”起源于史前时期的环壕聚落,是环壕聚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城的构成要素源于
环壕聚落
要探索古代“城”的起源,首先必须着眼于早期城址的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我们才有可能把握住它起源与发生的线索和脉络。城不单是指城墙,还包括其它诸多构成要素。考古发现中的房址、窖穴、墓葬、陶窑、水井等遗迹都是其构成要素的物质体现,都是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
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大都建造在平原或低矮的丘岗台地上。面积大小有别,一般都不太大,多在数万至30余万平方米间,个别达到120多万平方米。如湖北天门县石家河城址,若以城外环壕所围面积计算,则已达180余万平方米。[1]城之平面形状多近长方形或近于方形,个别则略呈圆形,如湖南澧县城头山城址,[2]或呈扁椭圆形,如山东阳谷县景阳岗城址。[3]城垣结构多呈一重式,个别为东西二城并列而中间共用一墙者,如河南登封县王城岗城址;[4]还有如山东寿光县边线王城址呈内外二重式结构,小城位于大城内东南部。[5]关于大小二城的关系,虽有学者据初步发现的个别迹象认为,大城是在小城废弃后建造的,约建造于公元前1800年前后,较后者晚了100年左右。[6]但我们觉得,大城的建造可能晚于小城,但未必定是在小城废弃后。因为很难设想,在新建的大城内人们怎能容忍旧城的残垣断壁存在,它必会妨碍新城的规划与建设。而要彻底摧毁旧城,又是一项不可小视的巨大工程。同时,城堡的扩建也未必定要以毁弃旧城为前提,更何况内外城结构还有可能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所以,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还不能断然判定大城就是在小城废弃后兴建的。相反,大城建成后与小城并存、呈内外结构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这些城址内大都发现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和水井等遗迹。它们都是早期城址的有成要素,体现着早期城的构成特点。河南淮阳平粮台[7]和郾城县郝家台[8]等城址内的房基都是成排分布的。而且,许多城址内都发现有不同于一般住房的夯土高台建筑。窑穴则是古代储藏用的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城内一般都设有烧制陶器作坊,有的可能还有冶铸铜器作坊。平粮台城址中还发现迄今所知最早的排水设施,即埋于地表下的陶水管道。另据同时期如山西襄汾县陶寺[9]等遗址存在有较大规模的特定墓区分析,除城内发现的墓葬外,这些城址的周围可能也有特定的墓区存在。这些城址的绝对年代约在公元前2700?前1800年之间,分属于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时期和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及石家河文化阶段。
上述早期城址的这些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大都可在早于城内的环壕聚落中找到其源头或前身。所谓环壕聚落,就是指在古代人类居住地,尤其是在居住区周围设有防御性壕沟的聚落遗存。因这种壕沟多呈不规则圆形而环绕于居住地周围,故日本考古学界称其为“环濠”聚落。我国一般称之为“围沟”或“围壕”等,名称不甚统一。我们认为,这种聚落是人类文化进入农耕阶段以后常见的一种聚落形式,并进而发展为“城”,而城墙及其四周的护城壕则更是环壕的延续和发展(后文论及)兼之“环壕聚落”一词易于理解,且有一语道破这种聚落的主要结构特征之妙,故以此称之。
在我国,目前的考古发现已经把环壕聚落出现的时间上溯到公元前6000年前后。而此前的新石器文化尚在探寻之中,或许环壕聚落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一些。迄今见诸报道的史前期环壕聚落已有10处之多,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发现,其中时代最晚者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在前后大约3000年的时间范围内,环壕聚落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聚落规模有由小到大的趋势,本文不作论述。时代稍晚的一些环壕聚落并不亚于其后有些城址的规模。如公元前5000年前后形成的西安半坡聚落,现存面积即达5万平方米左右,[10]若包括为后世所破坏的部分,估计原有面积当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从结构来看,环壕聚落多呈一重环壕结构,类似于早期城址,如与半坡聚落时代相当的临潼姜寨聚落[11]等。但在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则发现了由南北并列的两个居住区构成的环壕聚落。[12]两区最近处仅相隔10余米,各自都有壕沟环绕,其内各有成排分布的房屋建筑,看不出其间有主次之分。年代约在公元前6000年前后,属兴隆洼文化。如果不考虑时间上的差异,它与王城岗城址之间在结构上的类似性则是无可否认的,决非偶然的巧合。两个人类集团共居一处,但各自却有完全独立的区域界限。这是否是两个氏族或部落最初走向联合时的情形在聚落形态上的一种具体反映?另据我们研究,50年代发掘的半坡聚落实为两重环壕结构的聚落遗存,内环壕把居住区分为内外而非原来所谓南北两个部分,所体现的应是不同阶层之别。这种形式的环壕聚落在日本也有发现,并非孤例。[13]由此看来,在龙山文化时期出现如边线王的内外城结构形式并不难理解,并非这一时期的独创与发明。
环壕聚落一般可分为居住区、墓葬区和制陶区等部分,其构成要素除环壕外,还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等遗迹。居住周围有壕沟环绕,内有房址、窑穴、儿童瓮棺葬等,有的也有成人葬。房屋布局因地而异仅就黄河流域而言,虽说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及姜寨聚落的房屋呈向心圆式环列于居住区内,但此后的房屋布局却有逐渐向成排式演变的趋势。如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相当于仰韶晚期的房屋即成排分布。[12]这也许就是其后的城址多呈长方形或方形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形状无疑最适于房屋建筑的成排分布。聚落中一般都有大型房屋存在,而且呈现出规模愈来愈大,规格愈来愈高的发展趋势。而后来各城址内普遍存在的夯土高台建筑应是这种大型房屋建筑的发展演变形式,可能大都是上层或中心人物显示其权力与地位的一种标志。成人墓区一般与居住区分离,位于环壕外侧。每个聚落内似都有专门的制陶区,但在环壕所围的居住区内也常发现有陶窑。在黄河流域,水井则可能是龙山时代的一项发明,不见于龙山时代以前的聚落遗址,成为一些龙山时代聚落远离河流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通过上述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早期的城与环壕聚落在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上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和连续发展性,可以认为早期城的构成要素均源于环壕聚落,而且较之环壕聚落有了明显的进步。
二、城墙是环壕的发展
演变形式
城墙是城内的重要构成要素。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除内蒙古的为石砌城垣外,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均系夯土城墙,但两者在建筑方式上仍有区别。长江中游的城头山和石家河城墙都是直接在地面上平铺夯实而成,特别是石家河的墙体坡度仅25度左右,虽经夯实处理,但与通常所谓板筑有异,调查者特谓之曰“堆筑”。两城的建造年代都稍早一些。黄河流域的城垣大都是先挖基槽,逐层填平夯实后再板筑夯土城墙。两个流域在筑墙方式上的差异,究竟是地区性文化特征之别呢,还是因时间早晚而造成的形态差异或两者兼有之。即在理论上,城墙的筑建也应存在着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长江流域发现的可能是城墙的原初形态,而黄河流域的则可能代表较为进步的城墙建筑形式。在山东邹平县丁公、[15]河南辉县孟庄、[16]前述长江流域二城的城垣外侧,都明确地发现有护城壕存在。其它城址虽尚未发现,估计亦应有之。各城皆设城门,数量似不尽一致,在平粮台城址南方东西两侧还发现有门卫房遗迹。这些城垣宽度不一,且差别较大。
我们说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非是直接由壕沟演变为城墙。所谓环壕也不仅指壕沟的存在,实际已涉及到人们在建造壕沟时如何处理掘出之土的问题。对于主要使用石质工具的史前人类来说,挖沟固然不易,而要移开大量的掘出之土亦非易事。这样,倒不如就近堆于壕沟附近,既省时又省力,又可加强壕沟一侧的高度,提高环壕的防御性能,而且当以堆于内侧最为合理。这并非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是为考古发现所证实的事实。半坡聚落大围沟(外环壕)内侧沟口的水平高度高出外侧1米左右,最初可能还要高一些。发掘者推测一种可能就是挖河时将掘出之土堆于内侧口沿处以便防卫。这不无道理,并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再次得以证实。据报道,在湖南澧县八十土当遗址中发现有彭头山文化晚期的环壕聚落,环壕内侧有围墙与之并行环绕于遗址中心区周围,年代距今约8000年。[17]这里所谓的围墙实际应是挖沟时为堆土方便而在环壕内侧形成的又一道防护屏障,所堆之土似未经任何人工夯实处理。历次疏浚沟槽的淤土依次覆盖于围墙外侧而未加高墙体,这更能说明所谓围墙实系挖沟堆土所致,非特意建造的墙。是否所有环壕聚落都有这类围墙存在,我们不敢妄加推断。但一般认为在那些没有发现围墙如姜寨聚落中,原应有与环壕相辅的栅栏类防卫设施。这类围墙或栅栏设施当是城墙的原始雏形,而环壕则是护城壕的直接前身。至于引水为“池”,只不过是对壕沟防御性能的加强和充分利用。平粮台城址的门卫房更是环壕出入口处哨所建筑(如姜寨)的变体。所以我们认为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两者都有河与墙或栅栏存在,但前者主要目的在于建墙(经夯实处理),而后者则主要在于挖沟设防。
三、关于城的出现
时间之讨论
在人类历史上,环壕可能是出现最早而且较完善的防御性设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人类集团的不断扩大,史前战争的不断升级及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颇具防御性能的环壕聚落发展演变为更高形式的城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任何事物本身都应有其发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城也不例外。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都没有超出龙山时代的范畴,这些城址是否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呢?特别是黄河流域的城址。
如前所述,长江流域的两座城址可以代表城的原初形态,即城墙直接修建于地面上。而黄河流域的城址大都是先挖基槽而后建墙,建墙技术已趋完善,在理论上代表城的进步形态,似乎不是最早阶段的城。而且,这种挖槽筑基的建墙技术亦非是在龙山时代才出现的。如甘肃秦安大地湾的405号[18]及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的3号[19]两座仰韶晚期大型房屋的墙体都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内栽立壁柱后逐层填平夯实,再建墙体。既然挖槽筑基的技术在仰韶晚期已普遍出现,难道人们就没有可能把这种技术同时运用于聚落的防御性设施建造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坡聚落后期的大围沟外沿,发现有一条长约20余米、宽5米的灰褐色条带状硬土堆积,最厚处达1米,原当更厚(高)。其土质比较纯净,当系一次性堆积,且属人工所为。而且“土质特别坚硬”,或经人为地夯实处理。另外,这条带状堆积的外侧还有一可能为同时期形成的“较宽的洼沟”,但其间的关系不明。因半坡遗址发掘面积较小,无法判断这种硬土带状堆积是否普遍存在于大围沟外侧,其性质亦难确言。但它却依沟口外沿直接堆于地面上,其堆积与形成特点与长江流域的城墙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十分耐人寻味。
虽说我们还不能断言半坡聚落发现的就是原初形态上的城墙,但如果城墙的建造确实存在着由地面堆筑到挖槽筑基的发展过程,则可以肯定龙山时代的城址并不代表最早的城,黄河流域还应存在有堆筑城墙于地面之上的原初形态的城。再依半坡聚落的发现及挖槽筑基建墙技术出现的时间分析,是否可以认为黄河流域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这一推测无疑还需要今后的考古发现为证实。
概言之,城堡与环壕聚落是同一文化现象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表现,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是后者的高级形态。城本身也应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它的原初形态应是堆筑(经夯实)城墙于地面之上,而挖槽筑基则是其进步形态。目前黄河流域发现的城址可能不是原初形态的城,我国古代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与黄河流域位居南北方文化交融中心的地理优势相适应。
㈡ 新石器时期玉器在中国玉器发展史上有什么重要地位
新石器时代是指距今10000~4000年前的历史阶段,以磨制石器为主,这时砥磨、切割、钻孔等加工技术有了十分突出的进步,不仅制作了各种精致的石器,而且创制了多种多样的精美玉器。由于技术的进步、功能的分化,制玉工业逐渐从制石工业中分化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玉雕业和石雕业。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有7 000多处,出土了大量的精美玉器。现有的发掘资料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雕琢和使用玉器的历史可以追溯至距今8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中期,西辽河流域兴隆洼文化玉器的发现开创了中国史前雕琢和使用玉器之先河。以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玉器的发现为代表,西辽河流域和长江下游地区环太湖流域成为中国新行器时代两大雕琢和使用玉器的中心,与此同时,黄河上、中、下游地区,江淮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玉器也相继发现,面貌异彩纷呈。
兴隆洼文化玉器大多通体抛光,素面,日前仅在白音长汗遗址发现有装饰凹槽的纹样。赵宝沟文化卡器器表光素无纹。
红山文化器物器表光素无纹,仅有少数器类在特定部位雕刻出阴刻的线纹、瓦沟纹以及图线纹等简单纹样。如勾云形佩、土臂饰等饰有瓦沟纹,瓦沟纹之间的起伏随体形而变化,宽窄深浅十分均匀规矩,这种纹饰技法称为红山文化工艺的一个最显著特征。
良渚文化的纹饰主要有神人兽面纹、龙首纹、鸟纹、直线纹等。
庙底沟二期儿文化大部分玉器光素无纹,仅个别的玉琮、动物形玉饰上有就简单的凹槽或线条,玉器大多经过仔细的打磨抛光,光滑圆润。
陕西龙山文化大部分玉器制作规整精美,光素无纹,仅庐山峁玉琮上饰有简化兽面纹和简单眼纹。
大汶口文化玉器以素面为主,刻纹玉器有藤洲钢上遗址采集到的人面玉饰,以简练的线条,勾画出五官,虽比例不甚协调,但轮廓较为分明。
山东龙山文化纹饰以素面为主,施纹饰的玉器较少,如日照两城镇的一件玉锛,底部刻有纤细流畅的阴刻兽面纹,在兽面头冠两侧有上翘的三层卷云纹。
凌家滩文化中玉器表面素面无纹的占多数,阴线刻纹饰多在某些特殊形制的器类上发现,如虎首璜、人、鹰、版、三角形片、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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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白音长汗距今多少年
白音长汗遗抄址兴隆洼文化一期房址为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地面砌筑石板灶,墓葬地表有石头圈,为方形石板墓,单人葬,仰身直肢,随葬品有陶器和石器等。陶器均为夹砂褐陶,制法为泥饼分圈贴塑。纹饰全部为压印纹,分两或三段式布局。器形仅见筒形罐。石器制作规整,有筒形罐和石磨盘等。白音长汗遗址兴隆洼文化一期属于白音长汗类型,一般认为处于兴隆洼文化较晚期阶段。
㈤ 早期城邑与环壕聚落的区别
有关我国古代“城”的出现,古文献中就有一些零散的记载。如《轩辕本纪》云:“黄帝筑城邑,造五城”;《礼记·祭法篇》正义引《世本》曰:“鲧作城郭”等。我们姑且不论这些文献资料的可信性程度如何,仅传说中时代较早的神化人物黄帝的具体的生存年代就很难确定。因而,要探讨“城”的起源,我们还必须把目光移向以田野发掘为中心的考古学。
以往,人们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大都局限于起源的时间。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非“城”之起源问题的全部内容。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对有关的考古资料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考察。自近代考古学在中国诞生迄今,考古工作者已在山东、河南、内蒙、湖北、湖南等地发现了20余处史前时期的城址。同时,城堡出现以前的史前聚落在各地也多有发现和揭露。这些在古文献中无迹可寻的实物资料,自然就成为我们探索“城”之起源问题的真实而可靠的线索。现有的考古资料已能令我们相信,古代的“城”起源于史前时期的环壕聚落,是环壕聚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城的构成要素源于
环壕聚落
要探索古代“城”的起源,首先必须着眼于早期城址的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我们才有可能把握住它起源与发生的线索和脉络。城不单是指城墙,还包括其它诸多构成要素。考古发现中的房址、窖穴、墓葬、陶窑、水井等遗迹都是其构成要素的物质体现,都是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
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大都建造在平原或低矮的丘岗台地上。面积大小有别,一般都不太大,多在数万至30余万平方米间,个别达到120多万平方米。如湖北天门县石家河城址,若以城外环壕所围面积计算,则已达180余万平方米。[1]城之平面形状多近长方形或近于方形,个别则略呈圆形,如湖南澧县城头山城址,[2]或呈扁椭圆形,如山东阳谷县景阳岗城址。[3]城垣结构多呈一重式,个别为东西二城并列而中间共用一墙者,如河南登封县王城岗城址;[4]还有如山东寿光县边线王城址呈内外二重式结构,小城位于大城内东南部。[5]关于大小二城的关系,虽有学者据初步发现的个别迹象认为,大城是在小城废弃后建造的,约建造于公元前1800年前后,较后者晚了100年左右。[6]但我们觉得,大城的建造可能晚于小城,但未必定是在小城废弃后。因为很难设想,在新建的大城内人们怎能容忍旧城的残垣断壁存在,它必会妨碍新城的规划与建设。而要彻底摧毁旧城,又是一项不可小视的巨大工程。同时,城堡的扩建也未必定要以毁弃旧城为前提,更何况内外城结构还有可能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所以,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还不能断然判定大城就是在小城废弃后兴建的。相反,大城建成后与小城并存、呈内外结构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这些城址内大都发现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和水井等遗迹。它们都是早期城址的有机构成要素,体现着早期城的构成特点。河南淮阳平粮台[7]和郾城县郝家台[8]等城址内的房基都是成排分布的。而且,许多城址内都发现有不同于一般住房的夯土高台建筑。窑穴则是古代储藏用的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城内一般都设有烧制陶器作坊,有的可能还有冶铸铜器作坊。平粮台城址中还发现迄今所知最早的排水设施,即埋于地表下的陶水管道。另据同时期如山西襄汾县陶寺[9]等遗址存在有较大规模的特定墓区分析,除城内发现的墓葬外,这些城址的周围可能也有特定的墓区存在。这些城址的绝对年代约在公元前2700〜前1800年之间,分属于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时期和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及石家河文化阶段。
上述早期城址的这些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大都可在早于城内的环壕聚落中找到其源头或前身。所谓环壕聚落,就是指在古代人类居住地,尤其是在居住区周围设有防御性壕沟的聚落遗存。因这种壕沟多呈不规则圆形而环绕于居住地周围,故日本考古学界称其为“环濠”聚落。我国一般称之为“围沟”或“围壕”等,名称不甚统一。我们认为,这种聚落是人类文化进入农耕阶段以后常见的一种聚落形式,并进而发展为“城”,而城墙及其四周的护城壕则更是环壕的延续和发展(后文论及)兼之“环壕聚落”一词易于理解,且有一语道破这种聚落的主要结构特征之妙,故以此称之。
在我国,目前的考古发现已经把环壕聚落出现的时间上溯到公元前6000年前后。而此前的新石器文化尚在探寻之中,或许环壕聚落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一些。迄今见诸报道的史前期环壕聚落已有10处之多,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发现,其中时代最晚者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在前后大约3000年的时间范围内,环壕聚落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聚落规模有由小到大的趋势,本文不作论述。时代稍晚的一些环壕聚落并不亚于其后有些城址的规模。如公元前5000年前后形成的西安半坡聚落,现存面积即达5万平方米左右,[10]若包括为后世所破坏的部分,估计原有面积当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从结构来看,环壕聚落多呈一重环壕结构,类似于早期城址,如与半坡聚落时代相当的临潼姜寨聚落[11]等。但在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则发现了由南北并列的两个居住区构成的环壕聚落。[12]两区最近处仅相隔10余米,各自都有壕沟环绕,其内各有成排分布的房屋建筑,看不出其间有主次之分。年代约在公元前6000年前后,属兴隆洼文化。如果不考虑时间上的差异,它与王城岗城址之间在结构上的类似性则是无可否认的,决非偶然的巧合。两个人类集团共居一处,但各自却有完全独立的区域界限。这是否是两个氏族或部落最初走向联合时的情形在聚落形态上的一种具体反映?另据我们研究,50年代发掘的半坡聚落实为两重环壕结构的聚落遗存,内环壕把居住区分为内外而非原来所谓南北两个部分,所体现的应是不同阶层之别。这种形式的环壕聚落在日本也有发现,并非孤例。[13]由此看来,在龙山文化时期出现如边线王的内外城结构形式并不难理解,并非这一时期的独创与发明。
环壕聚落一般可分为居住区、墓葬区和制陶区等部分,其构成要素除环壕外,还有房址、窑穴、墓葬、陶窑等遗迹。居住周围有壕沟环绕,内有房址、窑穴、儿童瓮棺葬等,有的也有成人葬。房屋布局因地而异仅就黄河流域而言,虽说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及姜寨聚落的房屋呈向心圆式环列于居住区内,但此后的房屋布局却有逐渐向成排式演变的趋势。如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相当于仰韶晚期的房屋即成排分布。[12]这也许就是其后的城址多呈长方形或方形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形状无疑最适于房屋建筑的成排分布。聚落中一般都有大型房屋存在,而且呈现出规模愈来愈大,规格愈来愈高的发展趋势。而后来各城址内普遍存在的夯土高台建筑应是这种大型房屋建筑的发展演变形式,可能大都是上层或中心人物显示其权力与地位的一种标志。成人墓区一般与居住区分离,位于环壕外侧。每个聚落内似都有专门的制陶区,但在环壕所围的居住区内也常发现有陶窑。在黄河流域,水井则可能是龙山时代的一项发明,不见于龙山时代以前的聚落遗址,成为一些龙山时代聚落远离河流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通过上述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早期的城与环壕聚落在构成要素及结构特征上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和连续发展性,可以认为早期城的构成要素均源于环壕聚落,而且较之环壕聚落有了明显的进步。
二、城墙是环壕的发展
演变形式
城墙是城内的重要构成要素。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除内蒙古的为石砌城垣外,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均系夯土城墙,但两者在建筑方式上仍有区别。长江中游的城头山和石家河城墙都是直接在地面上平铺夯实而成,特别是石家河的墙体坡度仅25度左右,虽经夯实处理,但与通常所谓板筑有异,调查者特谓之曰“堆筑”。两城的建造年代都稍早一些。黄河流域的城垣大都是先挖基槽,逐层填平夯实后再板筑夯土城墙。两个流域在筑墙方式上的差异,究竟是地区性文化特征之别呢,还是因时间早晚而造成的形态差异或两者兼有之。即在理论上,城墙的筑建也应存在着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长江流域发现的可能是城墙的原初形态,而黄河流域的则可能代表较为进步的城墙建筑形式。在山东邹平县丁公、[15]河南辉县孟庄、[16]前述长江流域二城的城垣外侧,都明确地发现有护城壕存在。其它城址虽尚未发现,估计亦应有之。各城皆设城门,数量似不尽一致,在平粮台城址南方东西两侧还发现有门卫房遗迹。这些城垣宽度不一,且差别较大。
我们说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非是直接由壕沟演变为城墙。所谓环壕也不仅指壕沟的存在,实际已涉及到人们在建造壕沟时如何处理掘出之土的问题。对于主要使用石质工具的史前人类来说,挖沟固然不易,而要移开大量的掘出之土亦非易事。这样,倒不如就近堆于壕沟附近,既省时又省力,又可加强壕沟一侧的高度,提高环壕的防御性能,而且当以堆于内侧最为合理。这并非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是为考古发现所证实的事实。半坡聚落大围沟(外环壕)内侧沟口的水平高度高出外侧1米左右,最初可能还要高一些。发掘者推测一种可能就是挖河时将掘出之土堆于内侧口沿处以便防卫。这不无道理,并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再次得以证实。据报道,在湖南澧县八十土当遗址中发现有彭头山文化晚期的环壕聚落,环壕内侧有围墙与之并行环绕于遗址中心区周围,年代距今约8000年。[17]这里所谓的围墙实际应是挖沟时为堆土方便而在环壕内侧形成的又一道防护屏障,所堆之土似未经任何人工夯实处理。历次疏浚沟槽的淤土依次覆盖于围墙外侧而未加高墙体,这更能说明所谓围墙实系挖沟堆土所致,非特意建造的墙。是否所有环壕聚落都有这类围墙存在,我们不敢妄加推断。但一般认为在那些没有发现围墙如姜寨聚落中,原应有与环壕相辅的栅栏类防卫设施。这类围墙或栅栏设施当是城墙的原始雏形,而环壕则是护城壕的直接前身。至于引水为“池”,只不过是对壕沟防御性能的加强和充分利用。平粮台城址的门卫房更是环壕出入口处哨所建筑(如姜寨)的变体。所以我们认为城墙是环壕的发展演变形式,两者都有河与墙或栅栏存在,但前者主要目的在于建墙(经夯实处理),而后者则主要在于挖沟设防。
三、关于城的出现
时间之讨论
在人类历史上,环壕可能是出现最早而且较完善的防御性设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人类集团的不断扩大,史前战争的不断升级及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颇具防御性能的环壕聚落发展演变为更高形式的城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但任何事物本身都应有其发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城也不例外。目前发现的早期城址都没有超出龙山时代的范畴,这些城址是否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呢?特别是黄河流域的城址。
如前所述,长江流域的两座城址可以代表城的原初形态,即城墙直接修建于地面上。而黄河流域的城址大都是先挖基槽而后建墙,建墙技术已趋完善,在理论上代表城的进步形态,似乎不是最早阶段的城。而且,这种挖槽筑基的建墙技术亦非是在龙山时代才出现的。如甘肃秦安大地湾的405号[18]及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的3号[19]两座仰韶晚期大型房屋的墙体都是先挖基槽,在基槽内栽立壁柱后逐层填平夯实,再建墙体。既然挖槽筑基的技术在仰韶晚期已普遍出现,难道人们就没有可能把这种技术同时运用于聚落的防御性设施建造方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半坡聚落后期的大围沟外沿,发现有一条长约20余米、宽5米的灰褐色条带状硬土堆积,最厚处达1米,原当更厚(高)。其土质比较纯净,当系一次性堆积,且属人工所为。而且“土质特别坚硬”,或经人为地夯实处理。另外,这条带状堆积的外侧还有一可能为同时期形成的“较宽的洼沟”,但其间的关系不明。因半坡遗址发掘面积较小,无法判断这种硬土带状堆积是否普遍存在于大围沟外侧,其性质亦难确言。但它却依沟口外沿直接堆于地面上,其堆积与形成特点与长江流域的城墙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十分耐人寻味。
虽说我们还不能断言半坡聚落发现的就是原初形态上的城墙,但如果城墙的建造确实存在着由地面堆筑到挖槽筑基的发展过程,则可以肯定龙山时代的城址并不代表最早的城,黄河流域还应存在有堆筑城墙于地面之上的原初形态的城。再依半坡聚落的发现及挖槽筑基建墙技术出现的时间分析,是否可以认为黄河流域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这一推测无疑还需要今后的考古发现为证实。
概言之,城堡与环壕聚落是同一文化现象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表现,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是后者的高级形态。城本身也应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它的原初形态应是堆筑(经夯实)城墙于地面之上,而挖槽筑基则是其进步形态。目前黄河流域发现的城址可能不是原初形态的城,我国古代的城最早可能发生于仰韶文化中晚期,与黄河流域位居南北方文化交融中心的地理优势相适应。
㈥ 红山文化中的祖先崇拜观念为什么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
红山文化中的祖先崇拜观念为什么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
文︳辛学飞
在红山文化中,石人像的出土要比玉人早很多,而这也充分的说明,红山人从很早就已经对神人像的祭祀活动非常重视了。
那日斯台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石人像
其实在国内许多文化遗址中,也有很多人像的发现,像湖北钟祥县的石家河文化、安徽含山的凌家滩文化,包括四川巫山大溪文化出土的玉人面和卑南文化出土的单、双人式兽玉玦都存在某些相似之处。
安徽含山的凌家滩文化直立玉人像
在辽宁牛河梁第十六地点M4出土的玉人与凌家滩出土的玉人总体姿态十分相像,眼睛微微上视,表情也大致一样,都是一副直立姿势,双脚并拢,双臂弯曲,双手虔诚的放于胸前,而南北两种文化出土的玉人如此相像并如出一辙,可见,在原始社会,很多文化之间在宗教文化方面所存在的某种渊源关系和原始宗教文化的一致性。
红山文化时期的玉神人像
而在红山文化诸玉器中,层次最高的,最具宗教特点和研究价值、最具有文化价值也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同样是红山文化中的那些玉神像、人兽神面和玉人像,而上图这个玉人像呈长身半蹲坐形态,应该是一个男人的头像,面部表情看起来很是复杂,大眼,大鼻子,无臂,双腿似蹲坐姿势,背部压地儿凸起并对钻成孔,脚部有眼,与背部的孔好像都是为了绑缚之用,应该是神像被绑缚在木棍之上,用于各种祭祀活动或者膜拜场合,也是非常典型的祭祀祖先的神像。
白音长汗兴隆洼遗址出土的石人像
在红山文化中,也有很多用美石雕琢的神面和人像的遗存。根据目前考古资料所知,距今8150年前的敖汉旗兴隆洼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组人物造像,应该是目前考古所发现我国最早形态的祖先崇拜。而在林西白音长汗遗址出土的石人像,当时的位置是栽在居住面的中央,石人像通高35.5公分,颅顶尖耸,额部突出,表现手法极具神韵。这具石人像在当时所担任的应该是祖宗神、灶神、部族或者家庭的保护神等很多角色。在国内的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和龙山文化中都有人像的出土记录,并且都与红山文化中的石人像雕琢工艺造型非常相仿,一般表现的都为男性,有的戴有耳饰,有的戴着帽子,还有的表情恐怖,而这些神像通过学者研究,都应该为祖先崇拜之物。
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玉人像
在红山文化的牛河梁的坛冢庙遗存中可以发现,祖与庙是分不开的。“庙,尊先祖之貌。”“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象貌为之耳。”可见,在当时,庙与墓是祖先崇拜的中心。在商代甲骨文中,是有宗字而无庙字的。而“宗”字就是一个屋宇中设立着祖先牌位的意思,其实它最初的本意就是祖庙。在河南安阳的殷墟发现大量的甲骨卜辞,经过统计,发现在十万余片的甲骨卜辞中,可以确认为是祭祀祖先的多达一万五千余片。足见当时对庙祀的重视程度,说明在殷人的圣灵世界中,祖先神是占居主导地位的。由此可见,商代那些浓重的祭祖文化究竟与红山文化有什么关联,是否受到了红山文化宗教观念的影响和延续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那日斯台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圆雕巫觋像
有一段孔子向宰我解释鬼神的话:“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为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其实,红山人所崇拜的神是什么?从红山文化祖先崇拜来看,它就是精神层面上的一种寄托和安慰。直到现在,在中国人的家庭中,特别是南方一些传统文化底蕴比较深厚的地方,天地神位可以没有,但是宗祠和祖宗的牌位却是必不可缺少的。年节忌日总要祭祀行礼,是不敢有丝毫怠慢的。每年祭祖,由族长率全族弟子按亲疏远近、长幼关系依次叩拜,提醒子孙不要忘了先祖的养育之恩德。
江苏高淳县朝墩头遗址出土的良渚文化玉人像
其实,在今天看来,那些被尊崇的祖先,他们的社会功能是非常简单的,就是成为连接部族和姓氏集团的一条精神纽带而已,通过这条纽带,把整个部落和家族团结在一起,才能“克明峻德,以亲九族”(《尚书﹒尧典》),从而有效的增强家族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就是在这种家族制度和祖先信仰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于是,家族意识深深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和潜意识之中,才影响了整个中国人的社会心理。而这种观念最早又起源于何时?至少我们可以追溯到红山文化早期。直到今天,在一些地区的农村家庭中还供有天地爷、灶王爷和祖宗的神位和牌位,而这就说明,从几千年的红山文化开始,如果中国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那么其宗教观念也就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安徽马鞍山市烟墩山遗址出土的良渚文化玉人像
查阅很多国内的考古资料,祖先崇拜中最典型的应该是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铜人像这些铜人像为纵目,分为立式和跪式两种,很多学者推测分析,这些与祖先崇拜的宗教形式有关系。
四川三星堆出土的铜人像
从红山文化遗存以及考古出土的伏羲墓规格上来看,随着氏族社会的发展和部落的统一,天地祖先的信仰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对父亲的敬仰和尊崇,而是有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和权利的含义在里面,到了红山文化中晚期,特别是从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状况看,还很有可能已经出现了王。祖先信仰本来就具有维护部落统一的意义,而到了红山文化中晚期有了王权的出现也是很自然和必然的结果,到了王权时代,祖先崇拜则成为维护宗法的关系,规定家族中的亲疏远近,尊卑次序的王权依据。特别到了后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祭统》),由于礼的产生,对神的祭祀除了索报祈谢的意义之外,又有了尊王攘夷,严肃的等级制度的内容,其实这些都是从祖先崇拜开始的。
查干诺尔镇洪格力图出土红砂岩浮雕神面
在汉语中有“落叶归根”、“寻根问祖”、“知原达始”、“寻根溯源”很多类似的词汇,而这里所讲的这些,我认为就是我们人性中与生具有的一种本性,那就是“恋土”、“恋根”的情节。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无论到了哪里,无论身在何处,都是不能够忘掉自己祖先的。而这就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理念,这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先从上古时代开始,在那种极其艰苦的生存环境中,他们以顽强的意志力,聪明的才智做到了天人相通,天人合一,最终达到超世入道的境界,祖先们探万物之终始,索人生沧桑之妙谛,他们通古今之流变,能参同契合宇宙自然,最终揭示了人类与自然万物谐调发展的诸多规律。他们又把这些经验汇入到人类创造的历史文化发展长河中,世代传承,如此,才给我们的子孙留下了诸多的文化思想和生存法则。所以,今天去更多的了解我们的祖先,我觉得也是寻根尊祖的一种很好的表达方式。
河北迁西县东寨遗址出土的双人面饰
天地祖先信仰构成了红山文化传统宗教的主体,敬天尊祖已经成为红山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观念。
㈦ 兴隆洼文化玉器有哪些分类
兴隆洼文化玉器皆为阳起石的软玉类,色泽多呈淡绿、黄绿、深绿、乳白或浅白色回,器体偏小。答兴隆洼文化广泛分布在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南岸和辽宁省辽西地区。同类文化性质的遗址还有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克什克腾旗南台子遗址、辽宁阜新县查海遗址等。玉玦的数量最多,是兴隆洼文化最典型的玉器之一。
㈧ 兴隆洼文化遗址中发现的玉器有哪些
兴隆洼文化遗址中发现的玉玦、玉斧、玉锛等玉器100余件,年代为距今8200年至7400年,由此认定兴隆洼文化玉器是我国年代最早的玉器,开创了我国史前用玉之先河。兴隆洼文化玉器皆为阳起石的软玉类,色泽多呈淡绿、黄绿、深绿、乳白或浅白色,器体偏小。兴隆洼文化广泛分布在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南岸和辽宁省辽西地区。同类文化性质的遗址还有内蒙古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克什克腾旗南台子遗址、辽宁阜新县查海遗址等。玉玦的数量最多,是兴隆洼文化最典型的玉器之一。兴隆洼遗址发现有世界上最早的两件白玉玦,距今8200年,玉质为闪石玉,玉料来源于辽宁省岫岩县。在4号居室墓出土两件玦,在7号居室墓出土一对玦,玉料来源于辽宁省岫岩县。兴隆洼文化遗址的匕形器的数量仅次于玉玦,也是兴隆洼文化玉器中的典型器类之一。器体均呈长条状,一面略内凹,另一面外弧,靠近一端中部钻一小孔,多出自墓主人的颈部、胸部或腹部,应是墓主人佩戴的项饰或衣服上的缀饰。弯条形器和玉管数量较少,均为佩戴在墓主人颈部的装饰品。斧、锛、凿等工具类玉器特征鲜明,其形制与石质同类器相仿,可形体明显偏小,多数磨制精良,没有使用痕迹,其具体功能尚待深入探讨,但不排除作为祭祀用“神器”的可能性。在敖汉旗兴隆沟遗址采集到的一件锛,玉质为闪石玉,暗绿色料,玉料来源于辽宁省岫岩县。阜新查海文化遗址,距今8200年,总计发现了50多件玉器,玉质主要是闪石玉,玉料来源于辽宁省岫岩县。此外,在辽宁省东沟后洼遗址下层发现9件玉器和大量滑石饰品,在长海小珠山下层发现斧一件,在庄河北吴屯遗址发现凿3件等,其玉质主要为闪石玉,玉料来源于岫岩县,滑石也应来自产滑石的岫岩县。兴隆洼居室墓葬是兴隆洼文化的重要内涵之一,通过兴隆洼居室墓葬的数量及其位置看,它应与当时人类的祭祀活动有关。还有的墓用两头整猪随葬。墓主与雌雄两头猪同穴并列埋葬,说明墓主因生前的地位和死因特殊而被埋入室内,生者为了获得某种超自然力量,便将死者作为崇拜和祭祀的对象;而人猪并穴埋葬表明,当时的祭祖活动与祭祀猎物的活动已经结合在一起,而且兴隆洼先民们对猪灵的祭祀具有图腾崇拜的意义。
㈨ 玉蝉的象征意义
寒蝉,春生复死或复生秋死.
玉蝉
新石器时代兴隆洼文化(约公元前6000年)时期的文物,长3.2厘米,宽1.8厘米,1989年出土于林西县白音长汗遗址。青玉质地,采用琢磨工艺制作,造型古朴。
商周玉蝉用于日常佩戴,形制古朴,雕刻粗放。所用玉材质地欠佳,多为半石质。蝉头眼大,身翼窄小成细长倒梯形;头部中央有孔,用来穿绳。蝉身用简单的阴线刻划象征身体部位。
汉代玉蝉除少数尺寸略大,头上有穿孔的属佩饰玉外,基本上都是用作口含的葬玉。玉蝉盛行于西汉晚期至东汉,多用作敛葬中含玉,放置于死者口中,取其清高绝俗、复活再生的意义。
两汉玉蝉多用新疆白玉、青玉雕成,质地很好。蝉身雕成正菱形,形象简明概括,头翼腹用粗阴线刻划,寥寥数刀即成。蝉背部双翼左右对称,如肺叶状。汉代玉蝉造型规整,变化较少。
南北朝时,玉蝉仍沿汉制,此时由于战乱影响,玉料来源困难,玉蝉多数用滑石刻成,细部写实味道加重,同汉代相比显得更为逼真。
东晋以后几乎见不到玉蝉了,宋代仿古风气盛行,当然玉蝉也不例外。宋代以后的蝉多作为佩饰。明代玉蝉有薄片状和圆雕两种,多用粉皮青玉制作。
明代玉蝉的纹饰线条雕工又粗又深,双翅雕得较薄,腹部厚;翅膀不光有脉纹,还有无数的小圆点,好似透明的一般;蝉腿有许多细小的腿毛,这是明代常用的做法,阴线刻得很密。在蝉的反面采用单撤刀法,使两翅与腹部分开,两翼张开,腹部凸起,增加立体感。腹部的皮纹从颈部开始,而前几个时代玉蝉的皮纹都是在腹部的下半部分才有。
清代玉蝉也有圆身蝉和片状蝉。清代玉蝉是写真手法与仿古纹饰同用,用料讲究,纹饰分布稀疏明朗,线条多用阳纹线来雕刻,这是清代的特征。清代后期开始造假,民国时更为盛行。